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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入世后的政企新关系(2002.04.16)
作者:魏杰    发布:2004-04-16    阅读:4719次   

中国入世后的政企新关系

魏杰

  
  (50人论坛·北京)在正式加入WTO前后,我国政府根据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要求,加快了开放步伐。上海、深圳等地先后向外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等开放市场。但出人意料的是,对这些明显的信号外国企业似乎视而不见。许多人曾普遍估计的外资大举进入中国、中外企业和资本激烈交锋的场景,并未如期而至。这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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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企关系新定位
  在系统研究发达国家政企关系基本特征,和体制转轨国家入世前后政企关系变动的基本过程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魏杰认为,一方面是由于世界经济前景尚不明朗,外国企业的决策更为理性化和谨慎;另一方面,也许更重要的是,外商对中国的市场化程度还不够满意,还在等待中国政府一一落实入世承诺,进一步健全市场运行机制和法律体系。他们特别关注的是中国政府何时能够完成角色的转换。毫无疑问,这还需要时间。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入世后尚有5年“过渡期”的预测是有道理的。
  魏杰认为,在“过渡期”内,中国政府必须按照国际惯例,重新定义政府和企业关系,重新界定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否则,“过渡期”之后,落后的政企关系必将牢牢地拖住中国企业的后腿。
  符合世贸组织要求、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政企关系是什么样子?魏杰认为,这种关系首先要求政府和企业间的利益关系有一个根本上的变化。具体说来,这种变化起码应该包括以下5个要点:
  首先需要明确,政府绝不能成为企业资源的配置主体。在魏杰最近调查的10家国外企业中,它们总资产的99.3%来自市场渠道,而与政府毫无关系。其次,政府也无权成为企业制度的设计主体,企业内部和外部合同只能由企业自主决定,企业是否具有不断创新、不断发展的活力,从根本上说就是取决于这个前提能否实现。第三,在企业剩余的分配过程中,政府能够占有多少,完全应该取决于政府为企业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这一点应该完全融入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开始前的制度设计之中。这就是说,政府从企业那里收多少税,应看政府能为企业提供些什么,而不能由企业一年中的收入来决定。第四,政府和企业利益关系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对政府投资的挤出效应进行规范。政府投资天生具有把私营企业投资挤出市场的能力。政府投资很多时候是非进入不可的,例如在经济不景气,需要政府启动经济时。但是,对这种介入应该予以严格的限制。政府投资应不应该利用,就是要看政府资本和私人资本的投资成本比较��如果政府投资的成本高,那就应该把空间留给私人企业。最后,政府在利益分配过程中,必须明确自己代表的是整个社会的利益,而不能片面地作为某种经济成分的代表。因此,那种认为政府一定要千方百计维护国有资本、国有企业利益的看法是不可取的。这个问题事关政府有没有资格作为公平的宏观调控者介入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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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资产、国有企业不能混为一谈
  魏杰表示,政企关系变化的直接后果,就是政府必须在经济重新定位自己。中国既然回归了国际自由贸易体系,就有必要吸收外国政府的通行管理理念。近十几年来,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在调整政府地位方面大体有以下几个突出特征:
  一是政府的领导主体地位日渐削弱,服务主体地位更加突出。这一趋势通过美国政府对微软拆分案前后态度的变化,可见一斑。4年前,美国政府是控诉微软公司的急先锋,大有把微软立即大卸八块之势。据报道,当时其反垄断的坚定立场甚至连微软的竞争对手都大感意外。美国政府绝非对微软有什么成见,而是在忠实地履行市场服务者的责任。美国政府既然认定微软的垄断行为妨碍了自由竞争精神和市场活力,理所当然要想方设法阻止微软在网络和计算机制造业一统天下。官司打了3年,形势却大不相同了:美国经济急转直下,IT业更是首当其冲,实力弱的小公司被市场自动清除掉了。扩展国际市场、使经济早日摆脱衰退阴影,最终要靠微软这样的大跨国企业。这可能是微软拆分案不了了之的关键原因。
  二是政府对企业的管理,主要不是通过审批,而是采取备案监督的办法。政府的职责就是制定公平合理的市场准入的条件,符合条件的企业,就是合法的企业,政府无权干涉其经营活动。魏杰介绍,当墨西哥经济部长得知中国企业进出口权需要审批后,当即判定中国要遭遇比墨西哥入世后更艰巨的调整任务。因为在这位部长看来,企业面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天然具有选择权。
  通过研究魏杰发现,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企业和政府,都是在相同法律基础上的两个对等主体。政府依法管理,企业依法经营。完全不存在上下等级问题。企业如果不违法,它们和政府之间几乎不发生任何联系。即使企业违法,也只有具备司法权的政府机构才可以依法对企业进行调查,查封企业的人财物。相应地,企业对政府也同样拥有完整的法律诉讼权。双方孰是孰非,不由任何一方说了算,而是由法院来裁决。
  因此,政府介入市场活动,主要不是表现在政府对企业管理方面,而集中体现为政府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协助企业扩展生存空间。还是以墨西哥为例,该国政府与遍布全球的34个国家签定了双边或者多边的贸易协定,更与美国、加拿大两国政府合作,建立了全球屈指可数的成功的区域贸易合作组织��北美自由贸易区。通过这些,墨西哥政府为本国企业提供了容量为8亿人的稳定出口市场。这也许就是自由贸易时代一个成功的政府经济职责。
魏杰特别指出,从转变职能的角度出发,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不是一回事。国有资产在所有国家都会永远存在下去,而且还可能越来越壮大,因为这是政府宏观调控的条件。但是,并非所有国有企业都能够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要求。双方的摩擦到了一定程度,很大一部分国有企业就可能甚至是必须退出历史舞台。实行国有化为主的国家在加入全球自由贸易体系之后,几乎无一例外都会遭遇这一过程。智利在军政府统治时期,国家对经济的控制异常严格。但在其入世5年之内,所有的国有银行都顶不住市场的压力,实行股份化改革。因此,全球化时代需要全新的政企关系。这是不以政府意志为转移的,政府如果不主动求变,市场就会强迫它变,这就要付出更大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