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当今时代,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前沿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日益成为新一轮国际竞争的重点领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准确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IMI顾问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经济学部主任,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理论学习文章,探讨金融业的数字化转型问题。
以下为文章全文: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这是党中央深刻洞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清醒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发展方向,并根据中国国情,敏锐抓住新的战略机遇期作出的重大决策。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人类社会所经历的第三种重要社会经济形态。根据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的定义,“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作为基础的生产要素的差别,构成了不同社会经济形态的基本区别。数字经济之所以与过去不同,就在于它不断将人类业已拥有的知识和信息数字化,并不断将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移转到现代信息网络上,依托信息通信技术组织社会生产。在现实中,数字经济主要通过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条路径形成和发展。
所谓数字产业化,是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的市场化应用,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质言之,数字产业化的目的,是将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转化为生产要素,通过信息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融合,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最终形成数字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如电子信息制造业、信息通信业、软件服务业等,都是基于数字技术发展起来的新产业,而层出不穷的云相册、云盘、打车软件、数字电视等产品,便是这些新产业多样化的具体形态。
所谓产业数字化,则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提高我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关键举措。现代信息技术对经济发展具有独特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研究表明,数字化程度每提高10%,人均GDP可增长0.5%—0.62%。产业数字化以“鼎新”带动“革故”,以增量带动存量,通过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普及应用,促使现代科技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从而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在我国,发展数字经济已被提到战略高度。在“十四五”规划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要从2020年的7.4%提高到2025年的10%。这意味着,在未来几年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年均增长率要达到11.57%以上。假设产业数字化的速度如同数字产业化一样也达到11.57%,则到2025年,由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共同构成的我国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将超过50%,并使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居于世界前列。这是令人兴奋的光辉前景。
金融业作为国民经济的血脉,理所当然要跟上整体经济的数字化发展进程。金融业的数字化发展,应被置于金融与科技不断融合以推动金融不断创新对实体经济提供服务的方式和路径的历史进程中来认识。金融与科技结合,一直是金融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内容和典型特征。金融稳定理事会提出,金融科技是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能创造新的业务模式、应用、流程或产品,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带来重大影响。按照这样的理解,自改革开放至今,我国金融业发展与科技的结合,大致经历了三次浪潮。
第一次浪潮,改革开放初期到20世纪末,我国金融业依托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手段,以业务操作电子化、系统联网化、标准统一化为重点,实现了“从手工到电子、从单机到联网”的历史性突破,基本摆脱了手工操作的落后局面。
第二次浪潮,进入21世纪,金融业在电子化建设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信息通信技术、数据库技术等新手段,重点围绕数据集中化、渠道网络化、管理信息化等领域,大力推进金融业的信息化发展。
综上所述,对于金融业而言,数字化的发展酝酿着一次重大革命,可能彻底改变金融业的面貌。其中,既可能有新的发展机遇,如更多的客户、更多的应用“场景”、更多的产品和服务等,但也可能带来新的严峻挑战。目前,能够预见的挑战是,作为传统金融业支撑的大量物理网点和柜员,其规模将会萎缩;而面对“去中心化”的冲击,从中央到地方的“层级”结构可能逐渐丧失必要性。简言之,金融业的数字化转型是金融发展面临的又一次“创造性破坏”。因此,在积极推动传统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的同时,要管理好转型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风险,积极应对所面临的新挑战。
来源|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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