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周雪松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提交了《发挥数字经济带动就业的杠杆效应》提案,刘尚希强调,数字化在颠覆经济的组织方式,也在衍生新的就业形态,甚至改变了就业的定义。经济组织平台化,是数字经济的基本趋势,顺应这个趋势,就可以为更多的劳动者带来更多的赚钱机会。
刘尚希强调,经济社会深层结构性问题日渐凸显带来的就业压力,难以随着人口规模的下降而缓解,就业面临“四难”:青年就业难、稳住劳动参与率难、就业政策创新难和政策协同配合难。保就业面临新风险,促就业不能走老路,应顺应数字化大趋势,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带动就业的杠杆效应。
他指出,作为未来经济的主体形态,数字经济展现出显著的引领作用,在就业方面更是如此。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其创造的新就业岗位占比近3成,产生的新职业中多数与数字化密切相关,在第三产业中,数字经济带来的岗位占到6成。数字化在颠覆经济的组织方式,也在衍生新的就业形态,甚至改变了就业的定义。面对数字革命带来的就业革命,亟须突破传统的就业认知框架,加快就业促进政策的创新。
一是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来吸纳青年就业。数字化改变了传统工业经济下的就业形态,提供了大量非单位、非岗位的,却能获取收入的机会,如直播带货、跑快递送外卖、当网约车司机、开网店、远程服务、设计和咨询等。这与依赖于就业场所才能获得收入的传统就业根本不同,各行各业的各种大小不一的数字平台提供了获取收入的各种机会。可以说,数字平台经济所形成的新型就业“生态系统”既是青年当下就业选择的过渡地带和未来主体形态,也是青年人才自雇创业的“孵化地”。经济组织平台化,是数字经济的基本趋势,顺应这个趋势,就可以为更多的劳动者带来更多的赚钱机会。
二是借助数字经济的包容性提升劳动参与率。劳动参与率在发达国家都出现缓慢下降的趋势,我国劳动参与率从2012年70.82%已下降至2021年68.06%(女性仅为61.61%),但数字经济为逆转这种趋势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遇。以工业经济为基础的就业存在各种“门槛”,如要有就业场所,有单位接收和工作岗位,而各种数字平台带来的就业机会却打破了这种门槛,从雇佣关系变成了劳务合作,或者“网上摆摊”创业创新,自我雇佣,只要敢想敢干,就可以通过各种数字平台找到赚钱的机会。应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对特殊困难群体更为友好的特点,利用平台经济提升女性、长期失业者、残疾人等返回劳动力市场的比例。同时,依托平台大力开发时间灵活、自由选择、无需固定场所的各种获取收入的机会,赋予劳动者更多的自主就业创业的自主权,降低劳动力市场门槛,提高就业创业的包容性。
三是提升数字素养,提高数字能力。在数字化时代,人力资本竞争力的关键,已经从传统的手艺拓展到数字技能。当前,我国互联网的覆盖率较高,手机、电脑等智能设备的使用越来越广,但专业的教育、培训滞后。应加力加快发展数字教育,提高劳动者的数字知识、数字技能,降低获得数字知识和技能的门槛。特别要注重缩小不同行业、不同代际劳动者数字知识与技能的差距,防范“数字鸿沟”带来新的就业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