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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与制度变迁》的由来(2002.09.12)
作者:周其仁    发布:2004-06-23    阅读:10671次   

周其仁:《产权与制度变迁》的由来

  
  (50人论坛·北京)弗里德曼说过,经济问题总是与选择联系在一起的。可是,当我开始对经济问题发生兴趣的时候,惟一可观察的经济制度似乎没有任何选择性可言,一切都要通过计划来决定。可是,我们仍然能发现,即便在不容自由选择的经济体制下,私人选择仍然顽强地存在。比如,同一个农民在“公地”与在自留地里的劳作态度判若两人,他不是在做选择吗?说起来这是我学到的关于人的经济行为的第一课:在看似不容选择的经济制度下,人们仍然在做选择。
  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中国大地从农村到城币发生了大规模的改革。几十年前被国家权力消灭了的私人产权,重新出现并生机勃勃地成长。
  机缘巧合,我从大学期间就开始参加厂由杜润生先生指导的农村改革调查,前后持续共九年。在这此调查中,除了农民的经济行为,国家行为也进入厂我的研究视野。早在“上层”采取任何政策行动之前,分户承包集体土地的产权改革早就在农村底层开始了。令我好奇的是;在清一色的公有制内部怎么就产生出改革公有体制的力量?更一般的问题是,私产权利究竟是怎样从国家维护的公产制里产生出来的?
  1979年,我在旁听北京大学厉以宁老师讲授的课上知道了舒尔茨关于“传统农业转变’的理论。大约1985年,我接触到香港大学张五常教授的两本著作--《中国的前途》和《再论中国》。1986年秋季我又拿到了原版《卖橘者言》这三本书--以及此后可以找到的张五常教授写下的文字--是我学习产权理论的启蒙著作。根据这门理论,产权不是从人性为私的假设中自动推导出来的。产权是私人谋取自我利益的社会性制度约束,这项约束可以解释人的经济行为和经济增长的业绩,因为不同的产权约束对一个经济的交易费用水平有决定性的影响;
  这让我领教到,在说明复杂无比的真实世界的过程中,经济学理论--当然要好的--将助我们如有神功。1987年,我在《新帕尔格雷大经济学大词典》中读到阿尔钦当时为撰写的“产权”词条的手稿。开门见山第一句就是,“产权是由社会强制执行的对资源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阿尔钦的清晰而直白的陈述惊醒了我:既然选择即权利,那么在公有制下可以观察到的事实上存在的私人选择,是不是显示即便在计划公有制内,“私产”也从来没有完全被消火呢?
  1990年秋,经Galn Johnson教授推荐,我到芝加哥大学经济系做访问学者。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对我影响最大的,当然是舒尔茨关于传统农业转变的理论以及而后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人力资本理论。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源于欧文·费雪。此外,芝大经济系另外一位教授罗森的提示对我而言意义重大。他指出,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在产权性质上的差别很大;在自由社会中,人力资本的所有权限于体现它的人。
  在芝大图书馆我最重要的收获也许是接触了巴泽尔(Yoram Barzel)的论文。他的论文每一篇都很精彩,而对我而言思想冲击力最大的是1977年关于奴隶制的经济分析。比较起来,巴泽尔的这项研究更靠近我的问题:私产何以在具有强制性反对力量的压制下和平地得到界定。
  在芝大--以及随后几年在UCLA--的研读使我收益非浅。最重要的收获是,我认识到经济增长的一种基本要素--人力资源连同它的各种表现--是天生附着在个人身上的资产。个人在实际上控制着人力资产的发挥和生产性供给,这在任何经济制度下部是一样的。构成各种经济制度之间差别的,是正式的法律(和非上人的习俗)是否承认--以及怎样承认--在实际上总是控制在个人于中的人力资产的私有权。与此相对应的,则是人力资源在不同的经济制度下有不同的利用和发挥。我以为这是一个认识上的支点,有助于解释我熟悉的计划公有制下人们的多种行为,有助于解释公有制的改革,更重要的是,有助于解释在同家强制性地剥夺和消灭私产制之后,私产--个人在经济资源的多种用途巾进行选择的权利--在什么样的环境里得以重建。
  基于中国改革的实际经验,研究中央计划经济制度--公有制产权结构--的改革与变迁。这是差个多20年来我研究经济的重心所在。《产权与制度变迁》一书中的文章已录了我研究的进展和思想观点的变化。

(财经杂志,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周其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