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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乡融合发展中不断推进乡村振兴
作者:马建堂    发布:2024-02-22    阅读:25945次   


宁夏政府研究室 发展研究中心 2024-01-24 08:45 




文|马建堂

提要


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任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在城乡融合中实现乡村振兴,关键是强化以城带乡,落实优先发展,推动一体改革,促进全面融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一是以完善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体系为重点,同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二是完善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联通;三是构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体系和机制,扩大资金、人才等要素在城乡间的双向流动。


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任务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接续奋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了小康这个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打赢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中华民族第一次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在这一历史性成就的基础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历史使命。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意义重大。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最艰难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由于历史和自然的原因,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仍然突出,农村居民的收入仍较大幅度低于城市居民,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然存在诸多短板。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必须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际上有两个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主战场,那就是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本质,决定了乡村振兴是在不断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乡村振兴,是在城乡社会全面发展中不断实现的乡村振兴。

在城乡融合中实现乡村振兴,关键是强化以城带乡,落实优先发展,推动一体改革,促进全面融合。强化以城带乡,就是要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大格局中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持续提升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完善城市对乡村的辐射带动机制,更好地发挥城市对乡村的带动作用。落实优先发展,就是要通过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共同作用,畅通城乡要素和资源流动,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提高农村居民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推动一体改革,就是要坚持城乡改革一体设计、一体实施,要下大力气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改革,增强农村要素市场的开放性,鼓励城乡之间要素资源的双向流动。促进全面融合,就是要通过以城带乡、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城乡双向开放,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政府治理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

从三个方面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一)以完善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体系为重点,同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是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从居住证到落户的制度通道。进一步降低农民工在城市落户的门槛取消个别超大城市以外城市的落户限制;实施积分落户的城市,要大幅提高社保和居住黏性的权重,鼓励取消年度落户的数量限制。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区分城区、新区和所属市县,制定差别化的落户条件。探索搭建城市群、都市圈内转积分和转户籍的通道,引导农民工在城市群的非核心城市落户。要进一步明确以居住证作为农民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载体,落实居住证包含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等重要权利,保障居住证的含金量。
二是适应农民工流动的新趋势,鼓励农民就近就地市民化。近年来,农民工在省内就近就业的比重年均上升约一个百分点。要适应这种新趋势,引导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要依托城市群、都市圈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县域的综合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吸引工商资本投资创业,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吸纳更多的农民就地就业和就近市民化。
三是健全农民工市民化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激励机制,重点是深化人钱挂钩、人地挂钩等机制。在人钱挂钩方面,要健全中央和省两级专项资金的转移支付制度,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市,给予资金补助。在人地挂钩方面,对已经在城镇长期居住、单位落户的农民工及其亲属,应按照一定的系数,增加建设用地供给。
(二)以完善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体系为重点,同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是健全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和服务标准,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公共教育、公共卫生等涉及人力资本的区域和群众健康的公共服务项目,应以中央负担为主;社会救助等兜底性的公共服务,中央政府也要承担部分支出责任。要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缩小地区间的财力差距,提高县级财政保障能力。
二是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制度统一、标准统一。加快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统筹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统筹推动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抚恤安置等制度,提高农村居民的保障水平。以标准化为抓手,加强农村公共教育学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推动基础设施网络向农村延伸。加快城乡双向的交通设施建设,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支持县级客运站和乡村运输服务站点的建设,完善经费补贴机制,实现农村客运通车可持续。要整合邮政、供销、快递公司等多方资源,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解决好农产品进城“最先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推进天然气下乡,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农村地区天然气干支线管网建设,扩大加气站布局,宜管则管,宜罐则罐,着力改善农村能源结构。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有条件的地方推动城镇化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实现上水、下水同网同管。要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和数字网络升级,尽快实现通动力电全覆盖,提升农村电气化水平和信息化水平。
(三)构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体系和机制,扩大资金、人才等要素在城乡间的双向流动
一是建立健全涉农信贷激励机制。通过加大对涉农银行、保险机构的专项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发行专项债券,定向降准,加大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力度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的供给体制,拓展银行资金来源,合理降低银行成本,提高银行可持续金融服务的能力。完善尽职免责制度,细化涉农服务业务尽职免责的使用情形,提高基层金融机构“三农”服务的积极性和意愿。
二是进一步发挥农村合作金融的作用。支持建立规范的村级资金互助社,通过其惠及农村信贷需求,向商业金融机构申请批发贷款,再通过其发放给有需求的农户,并承担贷款的催还责任。规范和清理现有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对于符合合作互助要求、运作规范并及时向监管部门备案和披露资金信息的,要给予包括银行再贷款、政策性金融批发贷款以及商业金融批发贷款等多方面支持,鼓励资金互助社、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参股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通过改善农村金融机构的股权结构,来促进信贷资源向农村倾斜和投放。
三是健全城市科技人员和专业人才的下乡激励机制。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机制,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已有的权益。加强农业技术推广站和科研试验站建设,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机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机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激发科技人员服务乡村的内生动力。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生产要素向乡村集聚。
四是强化农村大学生、退伍军人回乡创业创新和农民工、新乡贤返乡创新创业的扶持机制。落实好既有的各项政策,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创业培训体系,开展全周期的创业辅导服务,加强县域创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重点解决创业贷款、创业咨询等问题,解决好创业人员在城镇落户、参加社保、享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问题,使他们既能够在村里创业,又能够在城里生活。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地建设农民创业园、农业创客空间、农村电商孵化器等各类创新创业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政策、资金、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商标等综合服务,降低创业成本。
作者为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党组书记,山东省政府决策咨询特聘专家主任委员本文根据作者在“乡村振兴齐鲁论坛2023”上的主旨演讲现场录音整理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2023年第9-10期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