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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的新成就与新探索
作者:张晓晶    发布:2024-10-24    阅读:19292次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 2024年10月24日 12:45 

以下文章来源于中国金融杂志 ,作者张晓晶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金融业始终坚持金融为民的初心和使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金融系统砥砺前行、锐意进取,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有力支撑。在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之际,《中国金融》杂志特别策划“新中国的金融事业”专题,约请业内人士和专家从不同维度回顾金融业发展历程、展现金融业发展成效、讲述金融业发展故事,以期生动呈现新中国金融事业发展概貌。





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的新成就与新探索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的75年,我国金融发展成就辉煌,助力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发展“更上层楼”,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立足新时代新征程,要以金融强国建设为目标,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金融发展助力创造“两大奇迹”

纵观世界千年金融史,我国早期的金融发展可圈可点;但近代以来直至1949年的落后使得我国金融发展陷入“以西方为师、向西方合流”的窠臼。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助力创造了世所瞩目的“两大奇迹”,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 金融体系自身不断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经历了从计划向市场、从单一向多元、从弱小向壮大的发展历程。目前,我国已基本建成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形成了覆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领域,种类齐全、竞争充分的金融机构体系;基本建成了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体系,城乡居民、企业的金融需求得到了有效满足,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普惠性走在了世界前列;基本建成了有效实施逆周期调节的宏观金融调控体系和有效维护金融稳定的金融监管体系;基本建成了面向全球、平等竞争的金融开放体系,在全球经济金融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 金融体系有效支撑了现代化融资需求

金融作为国民经济的血脉,在新中国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每一个历史阶段均作出了巨大贡献。一方面,政府主导的金融体系在支持经济赶超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这主要体现在政府创造性地利用国家信用推动经济发展,以主导信贷配置方式加速了社会储蓄—投资转化;另一方面,改革开放有力地推动了经济主体的多元化、要素价格的市场化和资源配置的媒介化进程,大幅提升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有力地支撑了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

● 没有发生过金融危机

危机与发展相伴,几乎是难以逃脱的宿命。也正因如此,“中国危机论”“中国崩溃论”不绝于耳。但迄今为止,我国并未发生过金融危机。笔者认为,经济快速增长,底线思维和改革发展稳定的“三维统一”,以及资产—负债的同步扩张,是令我国置身危机之外的重要原因。其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消化了金融系统压力。我国善于在发展中解决问题,而不是“坐下来、停下来”解决问题。我国经济的赶超发展模式,特别是初期粗放式发展,不可避免地会积累大量金融风险,但较快的增长往往会消解问题。其二,渐进开放与底线思维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相对于产业、贸易的开放,我国金融业的开放是渐进而审慎的,必要的资本管制是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的“防火墙”。底线思维强化了风险意识,这包括加强和完善监管,提升金融韧性,以及维持较高的外汇储备以防不时之需;渐进开放则体现出改革、发展、稳定的“三维统一”。其三,我国资产—负债扩张的同步性,使得从资产角度来看,债务风险完全可控。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团队(CNBS)的最新数据显示,1978~2022年,我国实体经济部门总资产复合年均增长率为15.5%,总负债的复合年均增长率为17.7%。虽然负债增速略高于资产增速,但总资产远远大于总负债,使得实体部门最终保有较大规模的净资产,能够从容应对债务风险。



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探索取得新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探索新时代金融发展规律,不断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本质的认识,推动新时代金融取得了重大成就。

● 金融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业取得了较快发展,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满足人民群众金融服务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第一,金融业整体规模不断扩张,建成了全球最大的银行市场和第二大的保险、股票及债券市场。从体量上看,我国已成为当之无愧的金融大国。第二,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形成,部分领域走在世界前列。一是数字金融发展成就卓著。移动支付、数字信贷、中央银行数字货币、金融科技创新能力、金融科技企业价值等已走在全球前列。二是普惠金融发展态势良好。一方面,政府积极引导银行资金流向社会低收入者、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另一方面,借助新一代数字技术,我国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实现了跨越性发展。三是绿色金融展现广阔前景。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引和国家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已形成以绿色贷款、绿色债券为主,多种绿色金融工具蓬勃发展的多层次绿色金融市场体系。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信贷市场、第二大绿色债券市场。

●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断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断增强,服务方式持续优化,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第一,随着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日益完善,实体企业融资成本不断下降。2024年6月,我国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68%,保持在有统计以来的历史低位。第二,从资金投向看,金融系统不断强化对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的精准支持,引导资金更多流向民营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尤其是科技金融发展成果丰硕:一是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力度、广度、精度均有提升,直接融资占比不断提高;二是逐步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金融发展模式,各地科技金融发展因地制宜、各有千秋,紧紧围绕新质生产力展开新型地方竞争,体现出新时代地方竞争的新特点、新活力、新希望;三是建立有效的激励与包容机制。当前,各地积极探索国有资本投资创新领域的容错机制,提高风险容忍度,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营造尽职免责的良好氛围,切实推动了“三个区分开来”真正落地。

●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高。第一,金融监管框架不断优化。发挥好中央金融委员会统筹协调把关作用,以及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切实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作用;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有效隔离的“防火墙”。第二,金融监管效能不断提升。金融监管的力度持续增强,监管范围不断扩大,监管深度不断提高;金融监管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有效性不断提高,监管结构不断优化;金融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监管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借助智能监管平台等手段,金融风险事件的响应速度和处理效率有效提升。第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我国金融杠杆率明显下降,金融资产脱实向虚、盲目扩张势头得到扭转;银行业不良资产认定和处置有效推进;影子银行风险持续收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得到稳妥处置。以上举措均有力地维护了经济社会的稳定和人民财产的安全。

● 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取得重要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改革开放有序推进,取得新的重大突破。第一,金融领域制度改革持续发力。一是建成较为完善的市场化利率体系。二是汇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三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大力健全多层次市场体系,推出新三板、科创板,设立北交所;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迈向纵深。四是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蹄疾步稳。第二,扩大高水平金融对外开放,人民币国际化和金融双向开放取得新进展。近年来,我国人民币国际化稳中有进,人民币影响力由区域化趋向全球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扩面增量,人民币融资货币功能提升,离岸人民币市场交易更加活跃。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方面,形成涵盖股票、债券、衍生品及外汇市场的多渠道、多层次开放格局。沪港通、深港通、基金互认、债券通、沪伦通等互联互通渠道相继开通并持续优化,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更加便利。一系列不断靠前的排名、持续开通的渠道,显示出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



以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扎实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

立足“两个大局”,我国应以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持续深化金融改革,扎实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力量。

● 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

从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现实逻辑出发,可以看出坚持政治性、人民性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遵循。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意味着必须始终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把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金融治理效能,确保我国金融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一是不断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在中央一级,中央金融委员会发挥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的作用,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金融系统党的工作,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责承担监管主体责任;在地方,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对金融机构党组织的领导,建立健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重要风险处置机制,落实属地责任。二是从宏观、微观两个层面落实党对金融的领导。在宏观上,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货币金融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全过程;在微观上,全面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融入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当中。坚持金融工作的人民性意味着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金融发展的普惠性,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金融发展成果。一方面,金融工作要“做大蛋糕”,促进财富积累。特别是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经济增长潜力。另一方面,金融工作要“分好蛋糕”,促进共同富裕。一是以金融手段引导资源更多流向经济欠发达地区,缩小区域、城乡差距;二是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使金融服务触达更多低收入人群和小微企业;三是全面提升资本治理效能,促进资本规范发展。

● 加快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

金融强国离不开强大的中央银行;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是打造强大中央银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第一,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体系。一是完善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以币值稳定为根本,更加重视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和“双碳”目标等。二是丰富货币政策工具体系,发挥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健全基础货币投放机制和货币供应调控机制,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创新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支持普惠、绿色、科创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三是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健全利率走廊机制,引导市场基准利率围绕中央银行政策利率中枢运行。在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中增加国债买卖,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在货币政策传导和金融资产定价中的重要作用。第二,加强中央银行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一是加强与财政部等的配合。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同属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在协调联动方面具有天然的体制优势。中央银行支持积极财政政策实施,保障国债顺利发行,支持地方政府规范融资,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以拓宽财政政策空间。二是加强与地方金融监管协调配合。强化中央银行的宏观审慎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明确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协调建立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风险处置、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

● 加快建设强大的资本市场

强大的资本市场是强大金融的重要标志。相比于银行体系,资本市场是我国金融发展更大的短板。强大的资本市场一定是投融资功能相协调、能够更好管理风险服务科技创新、具备国际竞争力的资本市场。第一,健全投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一是提升对投资者的服务和回报水平,持续优化完善分红、回购、增持制度安排,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二是严格规范融资行为,进一步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和收益权,畅通中小投资者的事后救济渠道。第二,发展资本市场,补齐科技金融短板。资本市场具有分散风险、共享收益的天然优势,契合创新企业发展风险高、不确定性强的特征,理应成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主阵地。一是增强资本市场对科创企业评价标准的包容度,更加注重企业的创新能力、技术潜力和市场前景,而不仅仅是短期的财务表现。二是统筹协调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布局,促进形成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等的联动与合力。三是优化中长期资金入市环境,培育耐心资本,更好地匹配科创周期。第三,稳步扩大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一是要瞄准国际规则、管理、标准等,不断提升我国资本市场配置全球资源的能力。二是统筹推进上海和香港两大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

● 加强金融监管和金融法治建设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金融是一把“双刃剑”。强大金融将给一国带来巨大收益,但如果治理跟不上,就会伤及自身。因此,应全面加强金融监管,落实金融监管全覆盖,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机构安排、技术工具,构建激励相容的风险处置机制和风险早期纠正硬约束机制,形成系统性风险防范长效机制,使得金融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加强金融法治建设。金融运行本质上依赖的就是信任(及信用)。相比于实体经济领域的实物保障,金融完全依赖于信用的特点更需要其具有契约精神和法治保障。第一,健全金融法律体系。加强金融领域重要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加快补齐新兴领域制度短板,发挥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填补空白的作用;推动金融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有效衔接,构建系统完备的金融法治体系。第二,规范金融创新发展。加强对金融新业态、新业务、新主体的研究,提升金融立法的包容性和匹配性,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第三,提高金融司法水平。在总结金融法院制度经验、运行经验、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提升金融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发挥金融司法对金融市场的价值引领和规则指引作用。

(本文发表于《中国金融》2024年第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