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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银行竞争:机构扩张、工具创新与产权改革  (2002.01.18)
作者:易纲    发布:2004-06-23    阅读:6263次   

中国的银行竞争:机构扩张、工具创新与产权改革

易纲 赵先信

  
  (50人论坛·北京)内容提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银行业有过两次大规模的竞争。第一次竞争发生在1984年至1997年间,以机构扩张为主要竞争手段;第二次竞争发生在1997年之后,以金融工具创新为主要特征。第一次竞争所依托的是行政层级;第二次竞争主要是对西方现代银行已经发明的金融产品的模仿。中国银行业必须过渡到以投资收益为最终目的、以制度创新为依托的竞争阶段,才能在加入WTO后得以生存和发展。历史表明,没有多元化的股权结构,没有以明晰产权为基础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制度,国有银行的我不“创新”只能停留在模仿阶段,以投资收益为目的的竞争只能是一句空话。
  
  一、银行竞争中的规模、范围与产权
  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必须面对的生存法则,而竞争致胜的全部基础在于经营绩效的提高。因此,竞争优势的本质是效率优势,正确的竞争策略应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竞争者的相对效率。关于效率,流行的理论认为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对提高效率至关重要。
  规模经济的含义是,给定固定成本支出,随着资产规模的扩大,银行机构的平均成本会随之下降,相应地,平均收益也将随之增加。因此,谋求竞争优势的关键在于扩大资产规模。伯恩思顿(Benston,1972)最早研究了银行业的规模经济效应,结论是,不管自身规模大小,给定其他条件不变,银行规模扩大三倍,平均成本将下降5%-8%。
  范围经济的核心仍然是规模经济中的平均成本递减概念,即,给定的产品组合由一个机构生产,其成本要比由多个专业化的机构分别生产所花的成本低。平均成本递减的原因除固定成本分摊外,信息互补导致的成本节约也很重要。例如,企业存款账户的变化往往能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质量,因此,一家银行同时提供存款账户和信用贷款所花费的成本要比单一经营存款账户或信用贷款所花的成本来得节约。再比如,银行往往对其客户企业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当其客户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时,由该银行提供中介服务显然比另择投资银行更能节约信息成本。所以范围经济的含义是:谋求竞争优势的关键是扩大业务范围。
  以上两种理论在金融界有着广泛的影响,被视为银行兼并及实行混业经营的主要理论依据。促进一步的分析表明,这两种理论的适用性(robustness)不应被过分夸大:
  首先,规模经济理论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成本函数形式的假设。伯恩恩顿(Benston,1972)假设成本函数是柯布一道格拉斯形式的,但事实上,金融机构的成本函数极有可能是对数形式的。由于管理成本随规模的增加呈几何级数递增,其平均成本曲线不是简单的递增、不变或递减,而是U形或非常平缓的U形。平均成本递减只适用于规模很小的机构,对中等及大型机构,其平均成本曲线是平直以至上升的。
  其次,范围经济可能夸大了信息互补带来的成本节约。就银行、证券、保险三类机构而言,每一类机构的业务几乎从一开始就实现了覆盖所在行业的多元化经营,比如我们找不到只放贷款、不吸收存款的银行。另外,混业经营,如让银行进人证券业,虽然会节约信息成本,但同时却隐藏了深刻的利益冲突,诱发逆选择行为,这将有可能危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理论假设不存在委托失效和代理成本,机构总是处在成本最小化或利润最大化的生产边界上。给定最小成本曲线,反推最佳的规模和范围。这显然是一个很强的假设,事实上,由于金融机构经营的是风险,委托一代理费用不仅存在,而且可能相当高。图1反映了金融机构的这一特性。
  简单地说,我们认为金融机构在两个方面创造价值:一是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收取服务费用;二是充当金融中介,经营风险并获得风险收益。因此,金融机构的绩效就取决于其产品和服务质量以及风险控制水平。给定成本水平,产品和服务质量越好,风险控制水平越高,则该机构的经营绩效越高。图1中的曲线就表示了这种与特定成本水平相对应的绩效边界,DD对应的绩效边界要远远高于FF。
  两个因素决定了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水平:委托人对风险的态度,以及代理人引致的代理成本。以银行机构为例,凯利(Keeley,1990)认为,银行的“执照”价值(franchise value)中包括私有的客户关系等,很难通过市场全部变现,当银行倒闭时,破产成本会很高。因此,足够高的“执照”价值会避免股东承担过高的风险。假设银行为政府所有,或者有足够的市场垄断力,不存在破产威胁,则股东(代表政府行使所有权的机构)和银行管理层,都可能表现出更大的风险偏好。此外,给定股东的风险偏好,当代理人能够以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为代价追求自己的目标时,银行无疑将面临更高的风险。由此可见,公司治理结构(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安排)的确是决定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效率的关键因素。
  许多计量检验支持了我们的结论。伯格等(Berger和Humphrey,1994)的研究表明,规模或范围不经济导致的无效率不超过总成本的5%。大银行的存贷款之间几乎不存在信息互补带来的成本节约。福林(Folin,2000)对德国全能银行的研究结果显示,不论是从范围经济的角度还是从市场垄断力的角度,都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德国的银行比它们的美国同行拥有更高的盈利能力。相反,管理效率,即所谓的X一效率被证明是决定金融机构经营绩效的至关重要的因素。伯格等对美国银行业的研究表明,管理无效率导致的效率损失约为总成本的20%。此后的经验研究虽然致力于放松关于成本函数形式的设定,但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不显著的结论从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在中国,虽然中国农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都比农村信用社大得多,但都表现为亏损。这说明,金融机构在提高效率、增强竞争力方面,面临的不是规模约束,也不是范围约束,而是产权约束,金融机构在谋求竞争优势方面,可依赖的不是资产规模,也不是混业经营,而是良好的公司治理。至于观察到的利润与规模、范围之间的正相关,是第二、第三重要的。管理效率的提高才是问题的核心,而管理效率提高的基础是产权制度,这是第一重要的,至少对目前的中国是这样。主流文献中讨论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较多,是因为产权清晰在发达国家是给定的前提,不是问题。
  中国的银行业经历了一个竞争不断增强的过程,加入WTO又进一步强化了未来的竞争预期。中国的银行业应该如何应对,扩大规模,扩张范围,还是改革产权?本文将用前述理论框架具体分析中国银行业的竞争态势。本文结构如下:第二、三部分分析中国银行业已经经历和正在经历的两个竞争阶段,第四部分讨论加入WTO后中国银行业面临的竞争格局,第五部分是政策建议。
  
  二、第一次银行竞争:以机构扩张为主
  1978年至1984年间,政府开始分离中国人民银行担负的商业银行职能,逐步分设了四家专业银行。1984年以后,以四家专业银行为主体的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在吸收家庭储蓄方面,早期的银行经营更多地体现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控制和竞争金融资源方面的需求。随着商业化改革的不断深人,银行自身的利益得到了越来越充分的体现,银行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表现为各自利益的竞争。
  这一时期的银行竞争主要是通过机构和人员的迅速扩张来实现的,因而可以将这一时期的银行竞争称之为机构竞争。依托现有的行政层级,各家银行的机构网络获得了迅速扩展。1984年,国家银行的机构总数为53898个,人员总数为84.7万人;1995年国家银行的机构个数和人员总数分别增加到16万个和192.3万人,分别增加了1.97和1.27倍。在大量机构网点的支撑下,四家国有银行的资产规模迅速膨胀。1985年至1997年间,资产增长了11倍,其中贷款增长了11倍,存款增长了16.3倍(见表1)。
  以银行为主体的资源竞争在动员家庭储蓄、支持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不过,这种竞争所依赖的仅仅是机构网络方面的实力,而不是资金运作效率或者信贷资产质量的提高。由于在公司治理机制以及内控制度方面的固有缺陷,国有银行的资产增长实际上是一种不计风险的粗放式扩张。从表1可以看出,1989年至1998年间,四大国有银行的信贷资产余额增长了门借,但利润总额仅增长了26%,而管理费用增长了8.9倍。管理费用与利润的增长完全不成比例且在统计意义上基本呈反方向变动。1989年国有银行的资产利润率为1.01%,资本利润率为18.44%;1998年这两项指标为0.08%和1.07%。这些还只是未经风险调整的账面利润指标,如果考虑到国有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存量,国有银行的经营绩效就更不乐观了。
  除此以外,银行主导的资源竞争和资源配置还使得金融资产结构更加单一,金融体系趋于僵化(易纲,1997)。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占当年GNP的比例从1978年的36%上升至1995年的94%;金融机构贷款占当年GNP的比例从1978年的52%上升至1995年的88%。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较快是在最近两年,银行一直是最主要的融资中介。
  这两个方面的创新都获得了非常迅速的发展。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00年底,全部金融机构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3380亿元,比年初增加1952亿元,增长1.37倍;其他个人消费贷款比年初增加640亿元。目前消费信贷已经成为新的银行信贷增长点。
  工具创新是金融机构对市场竞争力以及市场约束力增强的直接反映,客观上有助于推动国有银行转向集约化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分散信贷风险,也有助于其他商业银行通过新型债务工具扩大负债规模,增强竞争力,但仍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善国有金融企业的经营绩效,因为:
  第一,金融竞争从机构扩张过渡到工具创新更多地反映了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特别是资本市场的较快发展,而不是金融机构自身内部治理机制的变革;
  第二,目前的金融创新大多数是模仿发达国家已经相当成熟的金融产品或业务,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创新,称之为技术模仿可能更确切些;
  第三,如同规模竞争一样,工具创新的直接动机仍然是争夺储蓄资源,以支持资产扩张,缓解流动性压力,其公司治理机制没有改善,风险控制水平也没有明显增强。
  经营风险并获得风险收益是金融机构创新价值的主要方向,而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和激励机制是保证风险收益的关键因素。只要公司治理机制没有显著改善,风险管理水平没有得到根本提高,产品和服务多元化就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善竞争者的经营绩效。
  
  四、即将到来的第三次银行竞争
  中国加入WTO必将导致竞争环境的又一次变化。在金融开放的大格局下,外资金融机构将不可避免地加入竞争者的行列。这将是一场凭投资回报和经营绩效决胜负的争夺,可依赖的竞争优势不是规模经济,不是范围经济,而是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后者恰恰是中国金融机构所缺乏的。
  我们可以国有银行为例,分析一下国有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缺陷,以及在加入WTO后可能面临的冲击。国有银行机构的公司治理缺陷突出表现为代理费用高昂和管理不到位。国有独资是导致这两个问题的主要原因:
  第一,国有加垄断决定了国有银行很难被真正破产或关闭,即便出现巨额损失,也可以通过财政加以弥补。这无疑会助长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偏好高风险,并以此追求自己的利益;
  第二,目标多元化。政府作为委托人不仅要求代理人追求商业目标,同时还要实施政策性目标。当出现经营损失时,代理人总可以用政策性目标为自己推卸责任。由于信息不对称,委托人很难计量代理人的绩效和责任;
  第三,政府所有等于提供了一种隐含的存款保险,债权人,包括存款户就不会有激励监督代理人的风险承担;
  第四,政府所有会导致代理人的选拔与考核偏离经理市场准则,扭曲正常的选拔和任命机制;
  第五,政府所有导致政企不分和行政干预,扭曲正常的税收制度和补偿机制,不利于实行审慎的会计准则和对员工进行激励;
  第六,由于继续采用与行政层级相对应的总分支行制,国有银行代理链条繁且长,管理效率低下,鞭长莫及。这可能是为什么同是中国雇员,外资金融机构鲜有经济案件,而国有金融机构经济案件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
  高代理费用和管理不到位决定了公司治理的失效以及经营绩效的低下。当国有银行凭借这样的产权安排和公司治理结构跟外资银行竞争时,亏损几乎不可避免。当资金、业务和人才可以在不同金融机构间流动时,决定其流动方向的将是回报率、服务质量以及激励机制。由于国有银行与外资银行在经营绩效和激励机制方面存在明显差距,国有银行将不可避免地出现资金、优质客户及人才流失。
  以人才流失为例,国有银行按照平均生产率付工资,外资银行根据边际生产率付工资。假设国有银行有10名员工,其中三名员工的生产率为110元则。时,另外9名每人的生产率为10元/小时,假设无利润,国有银行付给每人的工资是20元则。时。现在设想外资银行以100/小时的工资将生产率为110元/小时的人才挖走,则可获取剩余10元/小时为利润。国有银行工资很难降下来,继续按20元/小时的标准支付平均工资,必将亏损90元/小时,因为剩下9人的生产率总共只有90元/小时。这便是人才流失的后果。
  最糟糕的情况是,国有银行剩下来的只有逆选择导致的劣质客户和低效率员工,以及资金流失带来的流动性或支付压力。这一状态显然应该竭力避免。
  中国银行业必须过渡到以投资收益为最终目标、以产品创新、制度创新为依托的竞争阶段,才能在加入WTO后得以生存和发展。各国金融制度和金融危机的历史表明,没有多元化的股权结构,没有以明晰产权为基础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制度,国有银行的“创新”只停留在模仿阶段,以投资收益为目的的金融竞争也只是一句空话。
  
  五、产权如何改?
  公司治理是关键环节,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机制的核心是产权改革。
  国有金融机构股权多元化的目的和合理性在于,通过引人战略投资者,重建控制权结构,降低代理费用,真正改善其公司治理结构。简单地上市或引入多个国有法人股东虽然可以促成股权多元化,但达不到改善治理结构的目的。分散的股东没有能力也没有兴趣关心公司治理,引入其它国有法人股等于是董事会中多了几个国家代表,也无助于公司治理的改善。
  合格的战略投资者有两类:一是境外的战略投资者。世界银行的国际金融公司(IFC)参股上海银行,高盛和摩根斯坦利参股平安保险,都是外资进入境内金融机构的典型案例。外资股虽然不是控股股东,但其公司治理机制已经发生明显改善;二是民营战略投资者。金融开放应秉持内外并重的原则,慈禧太后的“宁予洋夷,不予家奴”的开放政策应坚决摒弃。
  我国曾经在1990年代早期向民营资本开放过城市信用社的市场准入,后因风险暴露不得不关闭撤并。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民营资本天生不可信赖,而在于政策预期不稳。举例说来,农民分到承包地后可以选择栽树,也可以选择砍树。如果他预期承包政策难以持久,就会选择砍树而不是栽树,而我们的政策往往是等不到树长大就会变化。
  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会不会削弱中国的金融安全?答案是:不会。第一,国家将依法监管,只要监管有效,金融风险就可以得到控制。第二,国家依法征税,享有主权收益。第三,体现金融控制力主要不在于金融服务是准提供的。各国经验表明,国家的金融控制力主要体现在金融市场的清算、登记、托管和交易系统,只要国家牢牢掌握这些系统,就可以随时获得货币流向、股票和债券的市场信息,从而保持控制力。不仅如此,由于战略投资者是在以自己(总公司)的资本承担风险,在一定程度上还有利于分散国家的综合债务负担。
打破国有垄断,放松市场准入,我们不应惧怕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零售业市场。零售业的投资类似于直接投资,外资银行用真金白银建立起来的零售网络是固定资产,不易撤走,有利于开放条件下的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