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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的社会学思考
作者:中科院“社会关注”专题组    发布:2004-06-30    阅读:2791次   

  关于中国三农问题的近期安排与长远谋划

  王东京

  摘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作者认为: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关键是要持续提高农民收入;而提高农民收入,关键又在农业人口的非农化、加快城市化的步伐。作者总结了过去发展小城镇的经验教训,指出我国今后城市化的重点是做大中小城市。为了鼓励农民进城,作者建议应通过土地流转制度的创新,为农民进城提供创业资本;改革户籍制度,为农业人口的非农化创造体制条件。

  党的十六大提出。本世纪头20年,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实现这一目标,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因此,多年来三农问题一直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而且中国的经济学人,也著文鼓呼,献计献策。古人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解决三农问题,既要立足当前,更要考虑长远,如此,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

  一、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农民如何增收

  民为国之根,农为民之本,农村稳则天下稳。长期以来,各级政府都把保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村民自治也好,社会治安一票否决也罢,甚至过去的户籍管理制度,近年来的减轻农民负担、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无一不是遵循这个思路。然而,从经济角度看,做好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关键要解决好发展问题。就像下棋要讲棋眼、治病要找病根,解开三农问题的穴道,绝招只有一式:持续提高农民收入。惟有农民的腰包鼓起来,农村经济发展了,才能真正实现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

  然而近年来,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却一直在迂回爬坡。统计资料显示,1997~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为4.6%、3.8%、2%,刚刚过去的2002年,情况并没有大的改善,增长幅度仅略高于4%。东边日出西边雨,国民收入苦乐不均的现象,愈来愈突出。一边是国内多数行业增势趋旺,城市居民收入稳定上升;另一边是农业山重水复、险象环生,农民囊中羞涩,难以为继。农民增收困难,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是新世纪中国面临的突出问题。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中国农业不兴,无从谈百业之兴,农民不富,难保国泰民安。13亿人口的中国,如果农业发展上不去,恐怕谁也不敢打保票中国人不会饿肚子。

  面对国际竞争,中国民族工业的底牌,是背靠农村这个巨大的国内市场,没有农民增收作支撑,扩大内需战略便如同沙中建塔、纸上谈兵,中国经济迟早会有逆水行舟、不进反退的风险。我们同样也难以想象,未来中国能够在城乡二元化、工商业发达农业赢弱的基础上,实现现代化强国之梦。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中国经济发展远景规划,如果让农业拖了后腿,最终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

  求木之长,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必浚其泉源。我们想问题、办事情,不能脱离中国的基本国情,心中不能不装着9亿农民。农民增收,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政府对此责无旁贷。

  为此,中央和国务院多次强调指出,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基本目标。

  当前政府提出的农民增收举措,从近期安排看,大致有五项:

  一是调整农业结构。就是鼓励农民在一亩三分地上作文章,什么挣钱种什么。站在县、乡,乃至一个省的角度看,调整农业结构,短期内确有可能增加农民收入。但放到全国范围考虑,结构调整并非治本之策。这里边的道理,经济学上叫合成谬误,即个人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老百姓的话讲得更直白:你调我调他也调,调来调去卖不掉。农产品市场就那么大,需求弹性又低,靠行政命令调整结构,容易导致结构趋同,增产不增收。前几年有些地方一窝蜂地种药材、养长毛兔,使老百姓吃尽了苦头,至今农民还心有余悸,谈调色变,甚至编出顺口溜:要想富得快,得和政府反着来。产业结构要靠市场来调,对此,亿万农民最有发言权,政府越俎代疱,往往好心办坏事,以往的教训值得我们反思。

  二是产业化。即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这相当于在农民与市场之间,加入一个企业,从理论上讲,这样做可以降低农民的市场交易成本,增加农民收入。产业化的关键,是要有好的龙头企业,可由于市场需求基本是个定数,把加工企业建到乡镇,相当于将一部分城市人口的收入转移给了农民,这无异于挖肉补疮,并不能增加国民总收入。另外,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农业究竟是搞产业化有利,还是专业化更好,一时还没有结论。

  三是农产品涨价。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几次调整农产品价格,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经过入世谈判,国人恍然发现,与国际市场相比,自家的农产品价格已是高处不胜寒,更有人称,二者之间真好似地板高过天花板,成本价高出人家市场价2~3成。入世后,虽然短期内还允许实行农业补贴,但长此以往,财政显然吃不消,农产品涨价已没有多少空间。

  四是发展乡镇企业。应该承认,乡镇企业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发展农村经济方面,发挥过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乡镇企业的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正在经受着重组、改制或被淘汰的考验,近年来,乡镇企业为了自身生存发展,更多地用资本代替劳动,每年向外排斥300多万农民工。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边际效果渐渐趋于减弱,对农民增收的拉动作用,也已今非昔比。

  五是减轻农民负担。也就是用减法,从降低成本上下功夫。对政府的减负措施,农民举双手欢迎,可说时容易做时难,乡镇吃皇粮的队伍不精简,特别是农村教育经费没有着落,减负只能屡屡落空。去年农村费改税出师不利,足以证明减字诀一时还不灵验。当然,从长远看,农民负担一定要减,作为一项远景目标,减负只有在农民增收的前提下,效果才能尽如人意。

  以上措施,从全局和长远看,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目前,经济学界比较一致的意见,是转移农村人口,实现农民的非农化。此举,不仅可以实现农地规模经营,而且可使几亿农民解放出来,改变土里刨食的生存方式,通过进城务工经商,大大提高收入水平。对这项关乎农业长远发展、涉及亿万农民未来命运的长远设想,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农民增收的关键在农业人口非农化

  中国农村改革的成就,是举世公认的。我们以占世界近10%的土地,养活了全球20%的人口。

  但在新的世纪里,农业发展不能停留在温饱水平,而要从吃饭农业向市场农业转变。在此过程中,最突出的矛盾,是人多地少,土地承载压力过大,农业比较效益低。中国户均承包耕地仅7亩多,其中14个省区人均耕地低于1亩,对农民来说,土地已不再是聚宝盆,而成了保命田,更糟糕的是,由于生态环境恶化与非农业占地,耕地每年以几百万亩的速度锐减,相反,农业人口却在不断膨胀。这种状况不改变,中国农业难以实现规模化经营,也难以应对入世后国外农业的激烈竞争。

  纵观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无不伴随着劳动力由农业向非农产业、由农村向城市的大量转移。比如美国,经济起飞时期农业人口下降了72%,日本二战后农业人口下降了65%。而在中国,农村人口转移却长期停滞,裹足不前。造成城乡二元化结构的原因,既有户籍制度壁垒等政策因素,也有城市化发展思路的偏差。后者主要指20世纪80年代以来,实行的优先发展小城镇战略。主张此战略的依据,主要考虑现有大城市容量有限,新建中等城市代价过高,而小城镇能化整为零。据当初测算,如果有5万个建制镇,平均吸纳2000人,就可转移1亿农村人口,投资少、见效快,被认为是符合国情、国力,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

  10多年来的发展证明,小城镇战略的负面作用,是决策者始料不及的。到1996年末,全国14000多个建制镇,平均人口452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只有2072人。在乡镇务工经商的农业人口不足3000万,与当初的设想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乡镇企业有92%建在自然村,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农民工兼业经营,搂草打兔子两不误,平时上工,忙时务农,土地粗种薄收,交粮完税,喂猪过年,农业分散经营,商品化极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30%以上的乡镇企业停产倒闭,大批农民工回流田间,做工人的荣光荡然无存。发展小城镇,给基层财政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在此期间,全国新设建制镇遍地开花,多达1万多个,投资4000多亿元,自筹资金这一块数额不菲,由于乡镇企业不景气,镇政府还贷乏术,全国乡镇平均欠债400多万元。近两年,乡镇裁撤合并,几千亿的投入,大部分成了沉没成本,泥牛入海再无消息。翻一翻世界城市发展史,至今尚没有通过发展小城镇而走上城市化道路的先例。发达国家全都是自上而下,先发展大中城市,然后配套发展小城镇和卫星城,最后实现城乡一体化,若反其道而行之,违背城市化发展规律,必定酿成苦酒。

  根据人口学中的人口流动高位移规律,劳动力流动遵守就高原则,总是从边际效益低的区域,流向边际效益高的区域。与小城镇无边落木萧萧下形成鲜明对比,大中城市民工潮年年看涨,一浪高过一浪。国务院研究中心曾作过调查,农民自发组织流动的占75.6%,初次外出者工作目标明确的占87.7%,中国的农民最聪明,他们怎会节衣缩食、忍饥受冻、遭人白眼去盲目流动呢?在政府的逆向调节下,民工潮尚且汹涌如潮,这种现象早应引起政府的反思,在市场经济规律面前,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只能因势利导,顺水推舟,决不应不疏反堵。

  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看,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劳动力资源再配置的过程,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提高了,必然会对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问题在于,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方向,到底应该如何定位呢?

  我们知道,城市规模扩大,会产生聚集效应。100多年前,恩格斯说过,250万人集中于伦敦,使每个人的力量增加了100倍,指的就是城市的规模效应。一方面,城市化水平越高,土地、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就越高。据调查,我国城市人均用地为101.2平方米,而镇里的人均用地为142.6平方米。按县城人均用地120平方米计算,如果将2亿劳动力转移到城里,会比转移到镇里,节约出44亿平方米的用地。水、电、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一次性投入很大,但它一旦建成,使用的边际成本很小。城市里人口众多,厂商云集,他们共同分享着这些基础设施,降低了使用成本,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另一方面,在城市里,产业间会形成产业链,一个食品加工企业,产前需要设备、原料,产后得包装、销售,自然就促进了农业、加工业、商业的发展,这些行业也会带动其相关产业的兴起,于是就业增加、消费增多。城市里的企业较多,为抢占市场、增加利润,它们之间相互竞争,迫使企业加强管理、改进技术、降低销售价格,消费者为之受益非浅,消费者和企业实现了双赢。由于人口集中,经济主体间的交往多,资金流量大,也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便可大显身手。各大行业间的互动性,使城市的经济总量像滚雪球般地增长。

  当然,城市规模过度膨胀,也会带来额外的代价,如交通拥挤、生态恶化等。城市的发展规模,应力求在二者相抵后,取得净收益的最大值。据统计分析,一个城市人口达到25万,才能显示出规模效应,低于这个数,就存在城市资源浪费现象。1999年,我国有20万以上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只有311个。2000年,我国的县级城市共2074个,也就是说,这些城市中仅13.1%的城市达到了应有的规模,还有86.9%的城市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发展空间很大。为使我国的各个城市具有规模效应,每个城市平均增加10万人口,就可以让2.07亿人实现农转非。其实,让一个城市增加10万人,并不是不可能,在我国温州市,现有200多万的外来人口。我国有333个地市,如果每个地市吸纳劳动力的数量,有温州市的1/3,可以创造出2.22亿个就业机会;如果吸纳劳动力是温州市的1/4,可以让1.67亿农民进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不仅解决了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而且能够加快城市化进程,不失为两全其美的良策。

  以前我国的城市化战略,是严格控制大城市,限制中等城市,鼓励发展小城市,之所以如此,据说是担心农民大量涌入,引发城市病,其中最重要的,是担心吃苦耐劳、开价低廉的民工,会抢了城里人的饭碗,使本已压力很重的城市就业雪上加霜。而美国却有一个案例,与人们的想象正好相反:1980年,古巴政府放松移民限制,短短4个月,先后有12.5万古巴人涌向美国迈阿密地区,造成当地劳动力总规模增加了7%。美国经济学家进行了跟踪调查,不仅把该区移民涌入前后工资水平和失业率进行比较,还将其与全美国的经济状况、工资、就业结合起来进行研究。

  结论十分肯定:古巴移民炸弹的威力远非想象的可怕,移民流入,并未使当地的工资水平、失业率明显提高,迈阿密的劳动力市场仍是风平浪静,波澜不惊。从这个案例中,我们或许能够得到一些启示,农村劳动力流动并非洪水猛兽,只要引导得力、组织有序,完全可以像河流入海,一马平川。

  三、农业人口非农化的关键是鼓励创业推动就业

  我国农村现有劳动力4.69亿,其中剩余劳动力约2亿,平均到2407个地(市)、县(区),一下子要增加近10万个就业岗位,靠政府和现有企业的力量,恐怕是力所难及。因此,转移农村劳动力,应解放思想,转换视角,通过鼓励创业来推动就业。

  农村剩余人口的就业出路,在第三产业。美、日、德等发达国家,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一般已达60~70%,不少发展中国家,也要占40%甚至一半以上。我国由于城市化水平低,至今第三产业安置就业的比重不足30%。第三产业,是城市新迁入人口的最佳流向。发展第三产业,政府可以搭台,戏还得要进城农民自己唱。如果每个城市新迁入的10万人口中,有5%,也就是说5000人去创业,每个人雇佣20名工人,就业问题就不难解决了。道理虽然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常常如坠云雾,不明就里,再高明的理论,如果难以操作,也只能束之高阁。让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需要深思熟虑,仔细斟酌实际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具体问题。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农民进城创业还有很多现实困难。相对于城市居民,中国农民收入低、家底薄。1999年,城里人均储蓄为11538元,而农民的储蓄额仅1100元。在市场竞争中,没有足够的创业资本,想成就一番事业、抵御大风大浪,只能是南柯一梦。农民的这点本钱,与殷富的城里人去一争高低,就显得力不从心了。所以,我国农民创业可谓难于上青天。

  除此之外,户籍制度就像是一座无形的高墙,使那些想进城的农民一筹莫展,望之兴叹。

  很多单位招工时,都会有一个限制性条件——当地城市户口。农民就业,也矮城里人一截,他们多从事那些收入低、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的行业。城市的养老、医疗、社会保险这张温情大网,却将外地人口拒之门外。外来人口的子女,被排斥于当地教育体制之外,要在当地上学,得交纳额外费用。所以,有的农民就算在城里干了10年、8年,还是不能融入到城市中,他们不能把城市当作家,只能选择离土不离乡;他们会省吃俭用,将大部分的收入寄回家,本应属于城里的消费需求,也转到了城外。户籍制度,使农民不能安安心心地呆在城里,也使城市的产业链效应大打折扣。

  其实,农民并非一无所有,他们创业最大的本钱,是手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规定,土地承包制度30年不变,这30年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转让。其实,农民是很有头脑的,在南方很多地区,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已不是新闻。在浙江绍兴县钱清镇梅二村,10多年前,就已经出现土地使用权转让现象,现在,一亩地的年转让价约为300元。按照市场利率计算(银行年存款利率为2.25%),一亩地30年的使用权,就值1.33万元。2000年,我国农村一户约4人,人均耕地1.98亩,也就是说,如果一户人家举家人城,其土地使用权,折合成人民币相当于10.56万元。这笔钱只要能变现,再加上农民的自筹资金,到城里做小生意、办个小企业,应该绰绰有余。当然,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土地的预期收益不同,但土地的使用价值和当地的物价水平,存在你兴我荣的关系,土地的预期收益低,其创业的成本、劳动力价格等,就相应更低。有了创业资本的农民,就不全是打工族了,他们中的许多人成了老板,能为他人提供就业机会,城里人也不用担心他们抢饭碗,农民的身份就变了,地位也会相应上升,可以理直气壮地成为城市的主人。

  解决农民的创业问题,应对现行的贷款制度大胆改革。要允许农民以土地经营权为抵押,取得银行贷款。我国目前的银行贷款办法,尚不允许以耕地作为抵押,而国际上这种做法却很普遍。

  中国加入WTO 后,粮食、棉花收购走向市场,农业发展银行也可以转换职能,为农民开办这种业务,为农民进城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此外,还要出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据了解,全国工商业的平均利润率约为6%,靠抵押贷款起家的农民,资金使用成本很高(我国银行贷款的基准利率是5.58%),创业风险大,经营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血本无归。为鼓励这部分农民创业,政府应该从长计议,采取放水养鱼的政策,5年之内予以退税。过去,大量富余人口滞留在农村,一个人的活几个人干,僧多粥少,劳动生产率低下,农民自然富不起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后,农民人均耕地面积可扩大一倍;转移到城市的农民,又会增加农产品需求。这种良性互动,能够使农民收入大幅上升。财政支农资金,也可节省一块,这便为退税提供了空间。从掌握的数字看,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财政中,每年支农资金约占9%,1999年,我国的支农资金为1085.76亿元。这笔钱若拿出一部分来退税,对进城创业的农民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要求传统的户籍管理制度必须加快改革。2001年3月,公安部出台相关法规,初步放开了户籍管理制度。全国11个省区户籍制度改革试点正紧锣密鼓地展开。

  从全国经济发展的大局看,户籍制度改革宜早不宜迟。当然,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户籍制度放开要有一个过程,尚需加快试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进城的农民有了名份,才能以所在城市为家,克服短期行为。

  农民进城,就像排队乘车,必须有先有后,不能齐步走。那么,应该让哪些人先进城呢?

  湖南省户籍改革的做法,值得借鉴。该省实行以准入条件取代入城控制指标,对于先期进城的农民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优先解决户口安置。我国有8亿多农民,让哪些农民先进城呢?

  不可否认,有的农民一辈子都想守着那一亩三分地,害怕改变,要他们抛弃土地、冒风险,他们不愿也不敢。做市场经济的弄潮儿,不是所有人都能胜任的。只有那些见过世面、敢吃螃蟹的农民,才是改革的先行者。相信在他们身上,更多的中国农民会看到进城的希望,最终告别世代繁衍生息的封闭乡野,融入到城市化的洪流之中。

  http://www.sociology.cass.net.cn/shxw/shgz/shgz4/P020040218603239844290.pdf

  论增加农民收入的基本途径——对三农问题的几点思考

  陈恢忠

  一、改善农民的生产经营环境,增加农民的收入

  农民的生产经营环境由二个部分构成,一是市场环境,二是社会环境。

  对农民来说市场环境主要指与农民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产品价格波动情况。作为生产者,农民一方面要从市场上购买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所需的各种生产资料,如劳动工具、机械、化肥、农药、种子等。另一方面,农民还要将自己的劳动成果——粮食、棉花、油料以及鱼、肉、蛋、奶等拿到市场上去出售,这样,市场环境的好坏就会影响到农民收入的增减。

  在农业生产成本构成中,农业生产资料占有很大的比重,如果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过大,就会加大农民的生产成本,减少农民的收入。据山东的一项调查披露,我国的几种主要化肥早在1995-1996年的时候就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碳铵、尿素、磷肥95年较94年上涨50%;农药、农膜涨幅也在30%以上,1996年的农资价格上涨小于1995年,但仍高于全年商品零售价总指数8%的上升幅度,农资价格的上涨,使1996年粮食生产成本比1995年上升了51.6%.[1]

  农业生产资料与农业生产成本的关系表明,如果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小于农产品价格上涨幅度,或是农产品价格不跌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略有下降,都可以使农民的收入得到一定增加,然而,这种情况至少当前在我国还没有出现。

  为了降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对农民收入造成的不利影响,国家应当调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原因,努力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如果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是由供给不足所致,那就应当加大对农业生产资料企业扩大再生产的扶持力度,使农业生产资料的供给与需求达到平衡;如果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由垄断行为引起,那就应当努力消除垄断,增加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企业之间的竞争。

  市场环境对农民收入造成影响的第二个方面是农产品的售价,如果农产品价格上涨,在其他条件不变前提下,农民的收入增加;如果农产品价格下跌,农民的收入将下降。

  实际情况是自1997年开始,我国主要农产品收购价格逐年下降,1997、1998、1999、2000年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指数分别是上年的95.5%、92%、87.8%和96.4[2].这表明市场环境从1997年开始就变得对农民不利起来,如果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考虑进去,对农民而言,市场环境恶化的时间还要提前2-3年。

  应当说,我国政府早就注意到了农产品价格下跌对农民收入造成的不利影响,朱镕基同志在任国务院总理期间,有一次回答记者提问时曾坦言:我最感到头痛的问题是如何增加农民收入问题。

  当农产品价格下跌造成农民收入下降时,最有效的办法是减少农产品的供给,促使农产品价格回升,这样做并不违背市场规律,也不是没有先例。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美国政府就一直采取鼓励农民限产、减少农产品的市场供给、维护农民利益的政策。美国政府1961年出台了一项政策,明确规定如果农场主停耕至少20%的耕地,且主要用于土壤保护目的,农场主可以从政府得到停耕土地正常产量50%的现金或实物补偿,如果停耕土地超过20%,政府可以把补偿比例提高到60%[3].我国由于农业人口众多,照搬美国的政策也许行不通,但美国政府通过控制农产品供给总量、维持农产品总的价格水平、维护农民利益的思路则可以为我们参考。

  除市场环境外,社会环境也是影响农民收入增减的重要因素之一。所谓社会环境是指各级行政组织以及为农民提供各种服务的单位和部门的总称。如学校、医院、水电供应、电信、金融部门等。

  社会环境是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重要外部条件,农民需要多种多样的社会服务,农民离不开它,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如果国家对这些为农民提供各种服务的组织和部门的行为规范不够,对他们监督不力,这些组织和部门也会侵犯农民的利益,造成农民的实际所得下降。

  这些年在一些地区出现的违反国家规定超比例地提取“三提五统”费用,中小学乱收费,电力部门随意提高电价,农民领结婚证也要交纳一定费用等情况,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为农民提供服务的部门和机构侵蚀农民利益的一面。

  改善农民生产经营的社会环境,就是要减轻农民的社会负担,就是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控制各级行政部门向农民伸手、摊派,就是要制止为农民提供服务的部门违反国家政策向农民乱收费、乱加价,一句话,就是要努力消除各种侵蚀农民利益的行为与现象。社会环境好起来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社会成本就会下降,收入就会相应地增加。

  二、引导农民走品质与价值扩大型再生产道路,增加农民收入

  农业扩大再生产有二种基本模式,一是外延式扩大再生产,一是内涵式扩大再生产。

  农业外延式扩大再生产是在农业技术水平不变前提下,通过增加农业劳动投入,通过扩大农业耕种面积,使全国一次性播种面积和复种面积大幅增加,同时使全国农产品总量得到增加的一种再生产模式。在我国农产品供给已经相对饱和的情况下,这种扩大再生产从根本上来说行不通,它只会使农产品供过于求、价格再次下跌,农民的收益不仅不会因此而增加,反而还会下降。

  农业内涵式扩大再生产指在不增加活劳动投入、不扩大农业耕种面积前提下,通过增加技术投入,使农业生产在原有基础得到扩大的一种再生产模式。

  农业内涵式扩大再生产有二种后果,一种后果是农产品总量在原有基础上大幅增加;另一种后果是农产品总量不增加,但品质提高、品种增加、价值大幅度增加。

  只有后一种结果出现时,农民的收入才会增加,因为前一种后果与外延式扩大再生产一样,也会造成农产品供过于求和农民收入下降,这是我国只能引导农民走品质与价值扩大型再生产道路的根本原因。

  走品质与价值扩大型再生产道路,首先要帮助农民树立商品生产意识。所谓商品生产意识,简单地讲就是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生产的意识,它包含着以最少投入、最大产出、获取最大利润的经济理性思维的成熟。我国是一个小农大国,农民的商品生产意识淡薄。小农经济的最大特点是自给自足,自己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因为自己要吃粮食,农民无论如何要种几分地或几亩地,以保证自己有粮食吃;因为自己要吃菜,农民还要留出一点地种蔬菜,以保证自己有菜吃,如此等等。大多数中国农民都把自己的精力分配在数10种不同农副产品的生产上,而不能集中精力生产一、二种能给自己带来最大收益的农产品,农民这种以自己的需求为导向进行生产的思维特点,不仅严重地阻碍了农业生产专业化程度的提高,而且还严重地阻碍了农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从而限制了自身收入的增长。由此可见,引导农民走出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生产模式和思维模式,培育他们的商品生产意识和市场观念,是实现农业品质与价值扩大型再生产的关键。

  其次,还要努力提高农民的文化知识水平。无论是采用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成果、学习先进的农业耕作方法,还是收集和分析农产品市场信息,对农业生产成本进行核算,都涉及到文化知识问题。文化知识水平低,就难以完成上述任务,而我国当前农民的文化知识水平状况,又实在难以令人乐观。

  在我国农村常住人口中,文盲占19.2%,小学文化程度占38.2%,初中文化程度占36.9%,高中文化程度及以上者占5.7%[4].这组数据表明,我国农村常住人口的整体文化水平偏低,特别是小学以下人口竟高达57.4%,农民的这种文化水平状况是我国引导农民走品质与价值扩大型再生产道路的一大障碍。

  由于提高农民的整体文化水平是一项长期任务,而我们又不能等到农民的文化水平提高了之后再去引导他们走品质与价值扩大型再生产的道路,这就决定了我国在近期内必须花更多的精力去做好农业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与示范工作,以此去弥补农民由于文化知识水平的低下而在汲取农业科学技术成果方面的不足。

  此外,努力提高农民的资本积累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样也十分重要。这二种能力都是要求农民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农民只有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才可以去扩大再生产,才可以在技术上进行投入;另外,农民对技术的投入并非总是万无一失,万一失败,还要求农民经得起失败的打击,这也涉及到经济实力问题,经济实力弱,农民就经受不起失败的打击,失败了就难以重新站起来。

  我国农民的经济实力如何呢?除少数农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外,大部分地区的农民经济实力较弱。上海农民人均收入达到了5409.11元水平,他们的资本积累能力较强,实现品质与价值扩大型再生产相对容易些;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年收入平均水平分别为2183.08元和1542.73元[5],这些地区的农民资本积累能力较差,他们中的许多人一年劳动下来,除去各种开支后就所剩无几了。无疑,这些地区的农民实现品质与价值扩大型再生产存在较大困难。

  这就使中西部地区的农民陷入了这样一个怪圈:




  帮助中西部地区的农民走出这个怪圈的办法是发展农村信贷体系,弥补农民经济实力不足的弱点,对农民学技术、买技术、应用农业技术成果给予扶持。还可以鼓励农民建立股份合作组织,以克服一家一户在扩大再生产过程中显示出来的经济实力不足及抗风险能力差的弱点。

  三、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

  首先,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可以为农民带来农业以外的收入。

  刘易斯认为,在存在农业剩余劳动力情况下,农业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可以为零,因此,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不会对农产品的生产与供给造成影响。以我国为例,1980年以来,我国农业大约转移出去1.8亿剩余劳动力,其中1.3亿人进入乡镇企业,5000多万人进入城市经商务工,尽管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农业转移出去了这么多劳动力,但我国农产品的生产与供给并未受到影响,而是在不断持续增长。见下表:

  表一


  从表一可以看出,20多年来,我国的农产品供给一直在增加(2000年部分农产品的生产总量下降是持续几年的农产品价格下降所致),这表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并未以牺牲农业生产为代价,外出劳动力创造的价值是农民收入的增加部分。

  有关研究表明,在城市打工、经商人员一年的收入约为1410.60亿元人民币,其中带回或寄回农村的货币收入为766.6亿元[6];对于在乡镇企业务工农民的收入也可以大体上估算出来,以1.3亿乡镇企业务工农民每人每年收入4000元计算,在乡镇企业务工的农民全年的总收入约为5200亿元人民币,除去基本生活开支,在乡镇企业务工农民一年带回家中的货币收入约为2800亿元人民币。在经济比较发达的浙江、福建、山东等省份,农民的非农收入分别达到了其纯收入的78%、66%和54%[7],农业转移出去的剩余劳动力对增加农民收入的贡献已十分明显。

  除此以外,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还有利于农户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农民的收入。

  但是,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实践来看,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并未出现这种效果,即农户生产规模扩大不明显,农民收入的增加与此关联不大,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是因为:

  (1)从1980年到现在,由于城市建设用地、道路建设用地,加上水土流失、荒漠化等原因,我国每年减少耕地面积约1000万亩[8],20多年共减少了2亿多亩可耕地,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腾出的空间大部分被这一因素抵消。

  (2)人口增长量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量大体持平。1983年底,我国人口总数为10亿2495万人,而到2000年底时,我国人口达到了12.6333亿,17年间全国净增人口约2.3838亿,这些新增的人口大部分在农村,他们不断地填补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后留出的空间,从而使得从静态角度上看,农村务农劳动力基本上没有什么减少,加上耕地减少因素,农村务农劳动力人均拥有耕地面积不是上升了,而是下降了。

  这种情况表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成效打了折扣,由于转移出去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终将成为市民、终将会与农村脱去联系,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第一个积极后果会慢慢消失,而只有第二个积极后果是长期的,因此,我国必须严格控制农业耕地面积减少速度,严格控制农村人口增长速度,同时还必须继续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使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第二个积极后果显现出来,使农户生产规模有所扩大,因为从长远来看,增加农民的收入无论如何都离不开这一点。

  笔者做了一个简单的测算,一个以种粮为主的农民必须耕种20亩土地才可以达到8000元的年收入水平,这意味着中国的14.9亿亩耕地只能容纳7500万农业劳动力,加上渔业、牧业、水果种植及其它农副业生产的农民在内,整个农业只能容纳1亿农业劳动力,其余农业劳动力都必须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转移,向城镇转移。

  也即是说,从静态角度上看,我国农业还要转移1.8亿劳动力出去,从人口增长、从动态角度上看,我国农业还要转移3亿多劳动力出去。

  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在1980-1990年期间以每年平均626.5万人的速度向乡镇企业转移,1991-1995年期间以每年平均617万人的速度向乡镇企业转换[9],此外,90年代以来,中国每年大约有5000万农村劳动力自发地进城寻找就业机会[10],由于这个劳动力数字不是一年形成的,而是从80年代后期逐步形成的,因此,用14年平摊,每年平均进入城镇经商、务工的农业劳动力约为357万人,乡镇企业和城镇二者合起来每年平均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约980万人;随着中国经济规模的继续扩大,城镇和乡镇企业每年大约可以吸纳1000万农业剩余劳动力。以这一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进行推算,从静态角度上看中国需要18年完成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从动态角度上看,中国需要28-30多年才能完成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从而使每个农业劳动力平均拥有的耕地面积达到20亩的水平。由于存在高技术革命推动、汽车消费推动、房地产消费推动、农村需求增长推动、外资继续看好中国经济发展前景等诸多有利因素,我们对中国经济继续保持20-30年高速增长充满信心,对中国的乡镇企业和城镇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也不怀疑,但是,中国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必须进行适当的转换。从80年代开始到现在,我国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基本上属于压力型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即由于农民人均拥有耕地面积少,农业容纳不了如此多的劳动力,从而迫使一些劳动力外出谋生。随着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农村务农劳动力年龄的老化,在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前提下,农业劳动力的耕种能力呈下降趋势,当农村每个劳动力的平均耕种面积达到8-10亩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必须调整为机械推动为主,即应当在此时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以机械劳动替代人的劳动,继续推动农业劳动力转移向纵深发展,否则,农业劳动力的过渡转移有可能导致粮食生产出现危机,现在一些地方抛荒现象严重在某种意义上已向我们发出了应当调整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的信号,对此,我们应当多一份清醒。

  参考文献:

  1.李树超:试论农民减负与发展粮食生产,《南京经济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

  2.《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1),中国统计出版社,第184页。

  3.戴军:试析美国农业保护政策的特点,《求索》,1999年第1期。

  4.孟凡友:深圳市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情况分析,《北京市计划劳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

  5.姚琼:我国农民收入水平的省际差异分析,《经济纵横》,2002年第11期。

  6.陈莉:对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原因的分析,《人口学刊》,1999年第2期。

  7.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不能低估农业结构调整的增收效应,《中国统计》,2001年第8期。

  8.袁铖: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与中国农村新型工业化,《农村经济问题》,2003年第4期。

  9.胡鞍钢:中国就业状况分析,《管理世界》,1997年第3期。

  10.陈孝兵,沈堃:论中国农村劳动力的流转与就业,《学术论丛》,1999年第2期。

  http://www.sociology.cass.net.cn/shxw/shgz/shgz4/P020040218605641569887.pdf

  “三农”问题:反思中的管见

  袁亚愚

  提要:本文想要阐明的观点是:一、绝不要幻想通过全国上下在一定时期内轰轰烈烈的努力,便可解决好一切“三农”问题。因为这类问题不仅在凡有农村、农民和农业的国家或地区都普遍存在,而且也绝不能一劳永逸地求得解决。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因此,对我国的“三农”问题,虽不能消极拖延,但必须从长计议;二、改革开放虽使我国解决了许多过去存在的“三农”问题,但并没有解决掉过去存在的所有问题,而且它本身及其所造成的社会环境,还带来了不少新的问题,并使在过去的社会条件下不怎么突出、尖锐的问题,变得突出和尖锐了。我们绝不要幼稚地认为,改革开放可以包治百病,更不能将其作为万能法宝到处呼喊和使用;三、我国当前面临的一些重大的“三农”问题,主要是由社会转型带来的,具有客观的必然性。它们现在之所以显得十分复杂、深沉和很难应对,是由于其中掺杂了很多人为因素,即我们过去在农村工作中的指导思想和重大举措,违背了现代社会的发展方向和社会转型期的三大历史进程。要牢记这种教训,避免今后重犯类似的错误。

  [关键词]“三农”问题/改革开放/社会转型/三大历史进程/社会分化/体制性贫困与机遇性贫困/农业合作组织与合作经济

  当中国正竭力加快现代化的步伐并开始着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候,一大堆“三农”

  问题却像太行山与王屋山那样,挡住了这个正在崛起的东方文明古国的去路。这类问题,虽然很早便已存在并长期严重地影响了整个国家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但引起人们广泛关注、重视,却是近一、二十年的事。学术界与许多热心的实际工作者对它们的较为系统的研究,也大致如此。现在,“三农”问题几乎成了全民上下都在议论在中心话题,党和政府也已将其作为需花大力气予以解决的重要任务,并已采取了不少措施。但中国已面临的各种“三农”问题,却并未见得有多大缓解,人们对它们的认识和见解,也还相当纷繁;而政府为之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则缺乏明确、整体的战略,步调也不够一致,因此收效不大。

  这似乎表明,我们对现在的“三农”问题,无论就认识和研究来讲,或是实际应对来讲,都还任重而道远。

  本文不是要就我国当前所面临的某一确定的“三农”问题,进行新的探究,而仅仅是表达了笔者在对自己和他人以往的有关研究的反思后,所产生的一些看法。这些看法,主要关注的是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而不是实际应对方面的问题。

  一

  “三农”问题,并非当今中国的特有现象,也不是经济和社会后进的国家才会有,而是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一切存在着农民、农业和农村的国家或地区,都会发生与面临的社会问题。所以,除了像新加坡那样的城市国家外,当今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会置身于“三农”问题之外。事情的差别仅仅在于,不同的国家以及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会因具体情况和所处社会历史条件的差异,要面临不同的“三农”问题,或使它们都面临的同样问题,在严重程度、表现、特点及解决难度上,存在着差异。例如,农民的贫困问题,时至今日无论在发达国家或在发展中国家都存在,但前者主要表现为相对贫困,后者则更多地表现为绝对贫困。由于发达国家的农业人口在全民中所占数量极少(如现在美国从事农业的劳力只占全国就业劳力的2.5%左右),而支农经济实力又极强、支农力度往往很大(如美国政府直接支农的财政支出,早在上世纪70年代,便仅次于国防及教育福利支出而位居政府各项支出的第三位,当时大约每14美元的政府支出,便有一美元直接用于支农和补贴农民。

  法国政府近年来向农民提供的各种补贴,人均每年达4万多元人民币),因此,发达国家所碰到的“三农”问题,其解决难度,便比发展中国家所碰到的同类问题,要轻许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发达国家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其农民中的贫困问题,也不意味着它们不会发生与存在着长期、棘手的“三农”难题。所以,时至今日,美国农村仍存在着数量可观的贫困人口,其相对数常常比城市贫困人口要多一倍;而号称今日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的日本,却至今都未解决好其长期存在和十分棘手的“三农”难题。

  举出上述情况,并不是想使国人“宽心”,更不是要掩饰当前中国所面临的“三农”问题的严重性与紧迫性,而只是想说明,“三农”问题在中国将长期存在,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哪怕我们在若干年内化解了当前所面临的各种问题,甚至超越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使中国跻身于发达国家的行列,情况也会如此。因此,对“三农”问题的研究与应对,绝不能幻想通过全国政要和民众在一定时期内上下一致轰轰烈烈的努力,便可彻底完成其历史任务,而应树立长期艰苦作战的思想,既随时准备扎实、努力去研究和解决已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又随时准备扎实、努力去探讨和解决尚未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

  二

  如果我们对当前中国所面临的“三农”问题作一些历史回顾,便可以发现,它们中有些问题(如农民的贫困或农业生产的困境),在改革开放前比现在还严重,甚至严重得多,但当时却未被国人所正视,而现在这些问题已较过去缓解了,甚或大大地缓解了,人们却大喊大叫了起来。这是为什么?

  原因是“三农”问题,像其他许多社会问题一样,在人们未警觉它们之前,是作为一种普通的社会现象存在和呈现于人们的眼前的。这类现象,要在人们的观念里转化为“社会问题”,除了其性质及其对社会的影响,日益暴露出来并被许多人所意识外,还要取决于许多其他的社会条件。而要使这类现象被人们视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并引起全社会的强烈反应,除了这类现象对社会影响的严重性和广泛性外,往往还要取决于它们与其相关现象的相互映照而在人们观念中形成的强烈反差。反差愈大,反应也愈强。

  拿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大陆农民的贫困问题来说。在人民公社时期,大陆中国农民几乎毫无例外地处于长期、普遍的贫困之中。如直到1978年,大陆数亿中国农民所拥有的自有财产,包括住房在内,总数还不足800亿元,每个农户平均不足500元。①

  但是,由于这种贫困是在“集体经济”的社会条件下存在和发生的,“集体经济”的某些社会功能对它有缓解作用与掩饰作用,它也就难于被局外人清楚地意识出来。至于处身于其中的广大农民(公社社员),则因为“身在庐山中”,已经对贫困视而不见,或者说已经习以为常。不仅如此,在当时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不断在农村开展的政治运动的左右下,尤其是在这些运动中所贯彻执行的“依靠贫下中农”的“阶级路线”的左右下,当时中国大陆广大的农民中甚至被培植产生了这样的观念:贫穷不仅不是什么问题,而且是一种“光荣”,即所谓的“穷光荣”。既然如此,中国大陆农民当时普遍存在的贫困,也就不可能作为一种社会问题被揭示了出来,更不可能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当时中国大陆的整个社会情势及城市居民的境况,也确定了这一点:全社会都还未出现明显的贫富分化;城市居民虽不像农民那样普遍贫困,但也普遍的不富裕,二者的差别并不很大。

  当然,在人民公社时期,对大陆农民的真实状况早有所察觉并挺而为农民说话的人还是有的。但他们的言行,却由于政治方面的障碍(国家最高领导人的意志主宰一切)和意识形态方面的障碍(忌讳、甚至拒绝承认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贫困现象),不仅未引起应有的重视和结果,而且还遭到严酷的打击。他们中的一些人还因此而受到残酷的政治迫害,连彭德怀这样在党和国家中享有很高政治地位的人,也未能幸免。这样一来,要使过去大陆农民普遍的贫困现象,作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提出来,当时便完全不可能。

  把中国大陆农民的贫困作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提出来,是在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之后。这种情况之所以会出现,一方面是由于改革开放虽很快改变了大陆农民普遍贫困的状况,但却从未消除农民中的贫困,而且陷入贫困中的农民数量一直很巨大(如上亿的人口),另方面则是由于改革开放之后的社会环境,已经使任何掩盖农民贫困状况的政治企图难以得逞,人们已争得较多独立观察与思考的自由,去关注和研究农民的真实处境。

  改革开放之后,大陆农民贫困的一些新的情况和其发生的相关社会背景,也使这种贫困必然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并逐渐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这些新情况和其发生的相关社会背景是:

  1.农户个体的机遇性贫困取代了原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性和体制性贫困。这后一种贫困,是由公社体制造成和决定的,改革开放消除了这种体制,也就消除了由其直接产生的集体性和体制性贫困。但改革开放并没有、也不可能给中国大陆所有农民造就同样的脱贫致富的机遇和社会条件,而是使其中部分人享有了这样的机遇和条件,另一部分人没能享有这样的机遇和条件。其结果便是,前一种人享受到了改革开放的成果脱贫致富了,后一种人则没有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而继续处于贫困。这样一来,事情便不仅涉及农民贫困本身,而且也涉及广大农民同改革开放的关系。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逐渐深入,处于贫困状况的农民们所遭遇的脱贫致富的社会条件迄今不是越来越有利、机遇越来越多,而是越来越不利、机遇越来越少。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严重关切。

  2.农村“集体经济”的瓦解或名存实亡,使原来对农民的贫困有一定缓解作用及社会保障作用的社会功能,也一齐消亡。这使许多贫困农户常常无依无靠,其处境比人民公社时期还差。

  3.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大陆广大农民的收入虽然大大地增加了,但其社会性支出及负担,也惊人地增加了。如果仅就农民从农业收入中获取的好处与其新增的社会负担相比,后者要超过前者许多倍。例如,改革开放以来,农民从售粮中增加的年收入,大约比过去增加了将近10倍,而他们为自己的子女上小学、中学而增加的学费支出却增加了几百倍、甚至上千倍。②

  改革开放前,农民供养的乡干部,一般每乡不过十来个人,现在却要供养上百或数百人。此外,还要承担数不清的税费。这对广大贫困农民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由此而常衍生出许多社会事件和悲剧。这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强烈反应。

  4.改革开放之后,在我国现有的农业体制及社会条件下,严格意义上的农业(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已越来越成为无利可图的行业,土地则逐渐变成了农民的社会保障。从事种植业种地的农民,其产出与投入之比,常常是负数。而我国大陆的贫困农民,除牧区外,基本上都是被困在种植业中的,因为除此之外他们别无求生糊口的门路。这样一来,他们也常弄得越来越穷困。

  5.全社会分化现象的广泛出现和日趋严重,造成了贫富对比的巨大反差,从而使农民的贫困问题更为显眼和突出。现在,中国大陆已出现不少资产以千万和上亿计的富翁。据2003年初《新财富》杂志的披露,他们中的前400人所拥有的资产,已达3000亿人民币。

  此数是我国尚较贫困的省份贵州省2001年全省GDP 总数的三倍。③

  如果我们假定同一时期大陆贫困农民的年均纯收入是每人1000元,那么,这400人当年所拥有的财富,便相当于3亿贫困农民一年的总收入。实际上我国大陆贫困农民每人的年均纯收入只有几百元,而在贫困集中地区,则一般都不足500元。如此巨大的贫富反差,在还号称是社会主义国家并宣告共同富裕是其追求的根本目标的中国,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震惊。

  通过以上的叙述,我们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一些认识:改革开放及其造成的新的社会条件,虽可利于解决大陆农村过去产生的一些旧的社会问题(如农民的普遍贫困),但也可能带出一些新的问题,或使原来的不尖锐、不突出的问题,变得尖锐和突出了。今天我们面对的“三农”问题,便是证明。这说明,我们对任何改革开放措施都不应期望过高,更不能把“改革开放”作为一种万能法宝到处呼喊和使用。其实,改革开放本身也会造成某些社会问题,包括人们能意料的或不能意料的。如农产品市场的对外开放就会造成对我国农业的巨大冲击;而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则使广大农户在市场经济条件常常四面碰壁。

  所以,我们当然要坚持继续改革开放,但也要随时警惕和注意由此而可能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

  三

  中国当前所面临的“三农”问题,有的是由于社会转型必然带来的,而且也是转型过程的自然表现,如大量农民由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的转移及其所造成的各种社会现象(如民工潮及其他流动人口问题);有的则是由于我们过去的指导思想及重要举措的失误而造成的。这种失误虽然也表现为具体工作的种种不当,但主要是表现为它违背社会历史发展的方向和基本趋势。由于这种失误,原来因社会转型而带来的某些客观的“三农”问题,不仅带上了浓厚的人为色彩,而且也变得极为复杂、深沉和很难对付了。

  例如,当代世界的历史经验已反复向人们表明,任何国家,在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中,都必然会发生不可抗拒的三大历史进程:一是大量农民脱离土地由第一产业流入二、三产业;二是与上一进程相伴随的城市化进程;三是小农经济的瓦解、消失而代之以各种现代的农业经营形式。由于上述三大历史进程是巨烈的社会变迁,并且都和农村、农业、农民密切相关,所以,它们不仅会引起全社会的震荡,而且也必然要带来各种“三农”问题。如小农的大量破产、农村的暂时凋敝以及大量无业农民流落城市等等。

  但是,这些问题,只要上述三大历史进程无人为阻碍而进展自然,那么,它们都不会变得极端复杂、深沉和难以对付,并会随着一个国家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实现,而得到妥善的解决。这是世界上许多先进国家已表明的经验。

  新中国成立后,在一种错误的“社会主义”理念的支配下,我们在农村工作的许多所作所为都不是顺应上述历史方向和三大进程行事的,而常常是有意无意地逆上述历史方向和三大进程而行动。例如,从上世纪50年代中期起,我们起初是用公社制度把全国农民牢牢地禁锢在土地上,并采取政治高压手段限制其人身自由,随后又通过政策法规形式(如户籍制)制造了延续至今的二元社会结构,把数亿农民关闭在城门之外。这样一来,中国大陆农民脱离土地投奔他业的历史进程以及城市化进程,虽不能说被绝对、彻底地打断了,但却至少可以说遭到了严重的阻碍和破坏。当今中国面临的“三农”问题,之所以显得十分严重复杂,应付起来极其棘手,便主要是上述原因造成的。

  新中国成立不久,我们推行农业合作化改造小农经济,应该说是符合现代的历史发展方向和前述三大历史进程的。但我们不是将农民视为这一历史进程的主体,引导和帮助他们自愿地组织起来建立各种独立自主的经济体,而是将农民视为“改造对象”,通过各种政治和行政手段,把他们纳入了自己设定的便于政府从上至下层层管到底的全控机构。这样一来,原本符合当今历史发展方向和进程的对小农的改造,便无形中被扭曲成了对全体农民的严密控制,而农业合作化则被扭曲成了农村和农民对各级行政机构的隶属化。中国大陆农民后来普遍地陷入我们前面所提到的“体制性贫困”,其根源便在这里。中国当前面临的一些比较严重和深沉的“三农”问题,也是由此而播种下来的。

  上世纪80年代在我国农村普遍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包产到户),解决了过去农业合作化所造成的许多社会问题,但也带来了我们今天所面临的难以逾越的困境:全国农村几乎又都回到小农经济一统天下的时代。而小农经济既有碍于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又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社会条件和需要。要在此种经济的基础上使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更是不可能。于是,一些原来未意料到的“三农”问题便油然而生。农民们要维持农业的再生产和像样的生活,便不得不在农业之外去寻求出路,如果没找到这种出路,他们便必然陷入贫困。

  当然,上述情况的出现,并不是表明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制本身是错误的,因为它是对已经严重束缚农业生产力的原公社体制的否定和对农民的一次新的解放。这种农业生产形式的推行,也是由农民发起和推动的,反映了广大农民的愿望和要求。但是,这种生产形式有很大局限性,如果不把它与合作组织联系起来纳入合作经济的轨道,便会跌入小农经济的泥潭。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们虽然认真努力地在全国农村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制,但都几乎完全忽视了新的合作组织与合作经济的再造事业。时至今日,仍罕有人为此下功夫去研究和考虑在新的条件如何去培育和创立这样的组织与经济。在当今中国大陆,培育和创立这样的组织与经济,的确十分艰难,因为我们过去在农村中搞合作化,像波尔布特过去在柬埔寨搞“社会主义”那样左到了极端,结果把合作组织、合作经济的名声都败坏了。但是,中国的农村、农民和农业,如果没有合作组织与合作经济,其当前面临的许多问题和困境,是很难克服和摆脱的,更不要说走向现代化了。因此,无论怎样艰难,在中国农村中再造合作组织与合作经济,都应是当今中国无法逃避的任务,而从现在起就在农民中大力培育合作精神,则应是党和政府各级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愿新近产生的这一届平民色彩较重的党政领导,能认真担负起这一责任,并在对付当前的“三农”问题中,防止各种可能的主观失误,特别是防止过去那种违背历史发展方向和客观进程的主观失误。

  ①发展研究所课题组:《农民、市场和制度创新》,《经济研究》1987年第1期。

  ②李昌平:《我的困惑》,《读书》2002年第7期。

  ③Forgive Me,I Was Rich ,Beijing Review ,No3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