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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制度出路在职业化
作者:魏杰    发布:2004-07-07    阅读:4147次   

        对于我国股市长期低迷的问题,人们有着不同的解释,我一直认为中国股市低迷的根本性问题,是不少上市公司的质量不高。那些质量不高的上市公司,当然就不太具有投资价值,而不太具有投资价值,又必然导致它们难以具有太高的投机价值。正因为不少上市公司既无有太高的投资价值,又无有投机价值,所以投资者就没有积极性,股市当然不活跃,其结果当然是股市的长期低迷。

  为什么不少上市公司质量不高?这与我们过去在发展股市的指导思想上的某些偏差有关,例如我们过去强调上市为国有企业脱困服务,结果有些不该上市的企业通过包装而上市了,尤其是大量上市的国有企业并未真正改制。正因为如此,所以上市公司质量不高的最关键原因是在公司治理上有严重问题。

  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上存在什么问题?我认为,虽然也有所有者与经营班子的关系没有有效协调的问题,但最主要的问题是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关系没有有效协调好。我国的上市公司基本上是一股独大、脱权分置、不是全流通,因而大股东有着任意危害中小股东的有利条件和机会。也就是说,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上没有形成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有效制衡,大股东有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将上市公司作为自己的“银行”,甚至为了自身利益而掏空上市公司。在这种条件下,上市公司当然没有活力,没有投资价值和投机价值。

  如何形成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有效制衡,从而形成良好的公司治理?

  第一,要尽快解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的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无论采取任何方式也难以形成良好的治理结构。

  对于这个问题人们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和想法,我认为最好的办法是通过国有股缩股的方式走向全流通,这种办法既可以保证股市的稳定,也能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当然,有人会认为这种办法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我觉得应该换个思维方式看待这个问题:这种办法实际上是花成本为上市公司买来了良好的公司治理。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塑造良好的制度,但是任何制度的形成都是要付改革成本的,因而以国有股缩股的方式推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实际上是我们用国有资产支付了我们应付的改革成本,只不过是这种支付改革成本的方式,同别的支付方式有所不同而已。

  第二,推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为了在公司治理中制衡大股东,我国学习和借鉴了美国的独立董事制度。我是这种改革的最早倡导者之一,我曾在2000年出版的《企业前沿问题》一书中全面分析了这种改革的良好价值,而且我也参与了这种改革的实践,担任了几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但是在实践中我感到这种改革并不很成功。不成功的原因并不在于独立董事制度本身有什么问题,而是我们在借鉴中没有将它中国化,没有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而加以调整。

  例如,美国的独立董事基本上都是社会兼职,这在美国是可以的,因为美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相当分散,任何股权都可以随意流动,投资者用“手投”和用“脚踢”的功能极为完善,再加之美国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制度很完善,因而兼职的独立董事就可以完成自身的职责。但在我国则不行,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及资本市场制度相当不完善,独立董事作为社会兼职无法完成自己的职责,因而我国独立董事恐怕要走向职业化,就是有人专门从事独立董事这种职业。

  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目前的迫切问题有三:首先是独立董事职业化,使有些人以担任独立董事为职业,尤其是象我这样的有着繁重的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的人不能兼任这种职务,社会兼职担当不了这种责任;其次是独立董事本地化,因为异地独立董事由于交通等方面的原因,不仅成本太高,而且也难以较好地把握企业的有关情况,难以适应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快速化的要求;再次是独立董事法制化,应通过法律对于独立董事的形成、权益、任失职等做出明确界定,使得独立董事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