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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后中国“三农”面临的新问题
作者:陈锡文    发布:2004-07-08    阅读:11130次   

  农民收入增长问题

  1997年-2003年,7年中,农民人均收入年增长为4%,从全球指标来看,4%增长很不错,但从中国具体国情来看,情况不是很好。首先,4%增长没有实现十五纲要规定每年增速达到5%的目标;过去6-7年中,城镇居民收入增长7%-8%,城乡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从1998年到现在,6年来农民总收入增长了532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总收入增加3312元,平均每年增加552元,可见,农民六年增加的总额比城镇居民一年增加的还要少。

  农民增收的困难在于,农业没有让农民增收、反而减收。目前,中国农民人均收入大概有45%来自农业,比8年前下降了18个百分点,而且连续7年来,绝对额也在下降,农民收入来自农业比重最高在1997年,是1270元,但1998年至2003,再没有一年达到这个水平。

  在农民收入增长中,农业收入比重很大,而制约农业增收主要因素中,很关键的就是农产品价格,比如:粮食价格持续8个月低迷,其他农产品也有类似问题。曾经有一个分析, 1996-200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增收达到2020元了,但人均用于粮油肉蔬的支出减少了132.1元,如此情况下,农民从农业增收是很困难的,所以一定要考虑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

  然而,在过去,乡镇企业总量在增长,但是就业吸纳能力在降低,1996年吸纳就业为1.508亿人,到2002年为止就业水平一直没有达到1996年的指标,直到2003年,比1996年增加了63万人,于是就看到了大量流动人口进城,因为2003年农村1.1396亿人外出就业。

  现实的情况是,城镇也有就业矛盾,一个原因是由于高新技术浪潮,二三产业中,明显出现了资本和技术大规模替代劳动的现象。

  从农民收入角度看,制约农民收入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扩大农产品市场,使农产品在市场上有一个合理价格;如何转移就业,从农业转向非农产业,使农民从城镇中获得收益。目前来看,解决的难度很大,不可能指望短期内农民收入增长会突飞猛进,农民增收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粮食问题

  1990年代后半期以来,中国经过了5年粮食丰收的可喜局面, 1990年代末出现了粮食总量明显增加,但由于有了巨大的库存,使得过去持续4年的粮食减产并没有影响市场供给和价格。

  在这个背景下,很多人认为中国没有粮食问题,但是我觉得自去年年底粮食价格上涨,中国长期存在的粮食问题又引起注意,去年粮食总产量约为8613亿斤,去年预测总需求为8760斤,产需缺口比较大,经济学界认为,粮食短缺会导致价格上涨,农民就会多种粮食,矛盾自然解决,但这不是现实,现实中还有很多实际问题。

  这个结论建立在有足够的生产能力基础之上,过去曾经有三年超过1万亿斤的生产能力,现在没有这么多了,一些基本资料显示,中国实际上有的耕地面积188.51亿亩,和1996年相比减少了1亿亩,但实际状况减少更多,仅退耕还林一项就退了1.08亿亩。

  2003年粮食播种面积4.9亿亩,比1998年的7.06亿亩少了2.08亿亩,粮食总产量2003年为8613亿斤,而最高峰的1998年产量是10264亿斤,近年持续下降,到2003才略有回升;而单位面积产量播种面积最高为600斤,去年是578斤,每亩减少了22斤;人均拥有量1996年最高824斤,去年667斤;库存2003年国家没有公布,毫无疑问,进入21世纪,粮食产量没有超过1万亿斤,这些年来库存只出不进。

  不促进粮食生产发展,过些年问题会严重。问题在于沿海8个省更愿意花钱购买粮食,而13个主要产粮区,粮食多了,占了资金、积压,并且由于种粮附加值低,所以不愿意多产;而产销平衡区,基本保持自给。没有一个地方愿意多产粮食,有人会提到进口,但如果依赖进口,中国人口多,如果中国大量进口粮食,则国际粮食价格上升,很多国家买不起粮食,政权稳定就会成为问题。

  总之,粮食问题现在的最大症结就在于种粮不赚钱。土地问题

  这里主要谈两个方面。一是农地制度,即农村自身土地问题。这是与农村基本制度联系在一起,宪法规定,土地制度与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营机制联系在一起,但是实践中很少有干部记住这一点,因而土地承包纠纷层出不穷。去年《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调整土地。

  既然土地问题老搞不好,有人主张干脆私有化,但这并不能解决农民贫困问题;另外有人主张,干脆国有制。比较现实的做法是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通过一些管理和监督,把现有的法律和制度执行好。

  二是土地的农转非问题。在中国,土地要农转非,就是要改变用途。过去中国城市化进展比较慢,因而问题不突出,而且过去计划时代,要农转非,就要给农民商品粮和工作,农民的权益还有一定的保障;但现在情况变化了,农转非,商品粮没有了,工作也难解决或者不解决,但农民的权益还需要维护。十六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一系列原则,即: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前提是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农民权益;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但实际上要解决这个问题困难较大,因为这涉及很多实实在在的利益,国务院暂时停止半年农转非,各地大多反对,意见很大。

  但资料显示,现在各地土地储备中心仍有2000多万亩,地产商手里40%土地没有用。问题实际在于每批一批土地,政府官员就得到好处,半年停止,就没有好处。

  我国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地方政府讨论征地的时候,需要考虑法律规定,政府官员是在讨论别人的财产。中国土地被占了这么多,投资强度不断下降,比如:1990年代末,本世纪初,浙江每亩投资强度80万元,现在降到40万元。

  每年征了这么多土地,很多农民离开了土地,失去了工作,照此发展下去,隐患很大。

  农村的社会事业发展

  这是一个直接影响到农民素质的提高、更影响下一代农民摆脱贫困的问题。相比其他问题,城乡社会发展的矛盾会更加突出。

  根据统计资料公布,2002年教育开支全社会开支为5480亿元,其中76.9%用于城市,但1.6亿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主要在农村。

  2000年,每年各级财政经费,一个城市的小学生96元,而农村为28元;一个城市初中生享受146元,农村孩子才45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超过3:1,从义务教育享受的财政经费差距非常巨大。自去年开始,虽然各级财政新增加的教育文化,卫生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但是实际执行比较差,能够参与教育资源分配的大都是城市。

  我们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可以告诉农民,不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的,但看病没办法,没有办法跟农民说不看病是犯法的。2002年,各级财政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接近60亿元,占全国各级财政卫生事业经费支出的15.5%,农村人口占了大量,但享受的卫生事业经费很少。而城里大量医疗资源则被浪费。

  农民的权益问题

  农村之所以落后,在于农民的文化层次太低,没有自己的组织、没有自己的声音,甚至在很多地方缺乏表述的渠道,因此加快农民的组织建设很重要。另外一个方面,留在农村的人,没有一个不在组织——村民委员会里面。

  显然,村民委员会没有很好地起到保护农民权益的作用,真正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和保护农民的权益的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此次会议吹响了农村改革的号角。但现在看来,现在农民所做的竟是三中全会所不允许做的事情!其中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不许包产到户。十一届三中全会是1978年开的,现在具体的政策上与它存在很大差异也不足为怪,但重要在于,三中全会提出了一个处理党和政府与农民关系的原则: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调动农民利益,并在政治上保障农民的民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