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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收入是一连串事件(上)
作者:周其仁    发布:2004-07-09    阅读:10063次   

  数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在全球名列前茅。同期,占全体人口百分之七十的农民,平均收入基本没有什么增加。这两件事情摆到一起,需要一个解释。
  在一些人看来,农民收入不过是或大或小的一个数目字,这个数目字,可以由政府的政策主动加以调控。如果这个见解对头,那么近年农民收入增长的缓慢和停滞,可就要归于政府无意增加农民收入,或者归于政府调控农民收入的政策措施实施不力了。但是,我们不是年年看到,政府总是将增加农民收入列为经济政策的首位?为了实施诸如粮食保护价这样保护农民利益的政策,政府难道不曾花费了巨额财政补贴、甚至不惜关闭全国粮食自由市场吗?
  所以,问题的难点是:政府有意提高农民收入、也采取了许多有力的政策措施,但是农民收入的增加还是远不尽如人意。这个难点固然多少令人难堪,但它也提示我们,解释农民收入的变动,不妨到政府意愿和收入调控政策以外的领域去寻找答案。让我们从“收入”概念开始吧。
  
  收入是财富产出的服务
  
  常识可以回答,收入是挣来的。别人-------亲戚、朋友、慈善机构和政府----当然可以赠送我们货币和实物,但那是别人挣来的。
  问一个浅得不能再浅的问题,凭什么可以“挣”得收入呢?许多人会回答:凭努力。是的,努力是挣得收入的要素。但是,倘若一点“本钱”也没有,无论多少努力,都在空中漫舞,永远落不到地上变成收入。最简单的例证,贩夫要挣钱,努力固然重要,但总少不了一小笔用于周转的资金、一点关于怎样做买卖的琐碎知识、以及或大或小的一些“商誉”——这些都是本钱。走卒要挣钱呢?最主要的本钱,恐怕就是他的体魄和脚力。
  就是说,本钱是努力的载体。努力是要将本钱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无论如何,任何人离开了本钱,挣不来一丁点儿的收入。在这个意义上,“一本万利”或许是可能的,但“无本生意”就是白日做梦。实际上,种种对收入作出了贡献的“本钱”,被人们忽略了。你的本钱全部是借来的吗?信用就是你的本钱。两手空空起家?本钱是时间和生命。
  凡是财富,都可以拿来当作谋取日后收入的本钱。要当心,这里财富的概念,是指对我们人类有用、但又稀缺的资源。阳光对人类重要无比,但不是财富,因为阳光不稀缺。因此,没有人可以省下阳光来当“本钱”。
  是的,从当前消费里省下来的财富,才可能成为挣得未来收入的本钱。在这个意义上,当作本钱的财富就是资本。鉴于资本概念已经被搅得模糊不清,我们不妨回到1907年的费舍尔:资本就是产生未来收入流的财富。这一句话就够了,因为我们已经有了基本线索:离开对财富、特别对财富中拿来做本钱的那部分资源的状况调查,我们无从理解收入。
  
  权利是否清楚界定至关重要
  
  收入是财富(资本)的产出,是否意味着农民收入增长低迷,是因为农民拥有的财富数量太少,或农民财富的价值偏低?是的,平均而言,我国农民可用的耕地很少、实物和金融资产不多、受教育程度还低。本来嘛,说农民收入水平低下与说农民穷是一个意思。贫穷,还不就是财富的反义词?
  但是,从财富价值的角度看,上边的道理讲反了!人人知道,庄稼是地里长出来的。但是,要是因此说庄稼的价值由土地的价值决定,那就全盘皆错。事实上,土地所以值钱,就是因为它具有生长庄稼、产生净收益的能力。一块土地究竟值多少钱,是由这块土地未来生长的庄稼所可能提供的净收益决定的。所以,是产出流的市值决定了财富的价值。
  产出的市值,与市场交易大有关系。如果不加入市场交易,在满足生产者自家的消费之后,产出就没有太大的价值。但是在交易的条件下(也只有在交易的条件下),可能发生“物以稀为贵”!市场并没有变魔术,关键是交易提高了分工和专业化的水平,从而提高了交易各方的生产率。200年来,经济学来来回回讲的就是这套道理。
  传统的经济学只看漏了一点:清楚的产权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没有清楚的产权界定,一项产出究竟自用还是出让、究竟部分出让还是全盘出让、究竟出让的条件怎样决定,难以决择。没有清楚的产权界定,潜在的交易成本可能高到使得交易根本无从发生!
  这样联系起来,财富的权利界定(产权是也)影响产品市值,而产品市值又决定财富的价值。关于这一点的经验证据数之不尽:赃物卖价奇低,纠纷吓退潜在的房屋买主,战乱时期资产价格大幅度跳水。这些都表明,清楚界定的权利并被有效执行,本身就是有价的。
  
  一连串相关事件的影响
  
  以上理论,简单无比。第一,不能离开财富(资本)来解释收入;第二,财富的产权界定影响产品市值,进而影响财富本身的价值。但是简单的概念,掌握起来最不容易。不然,为什么费舍尔说:“收入是经济学的第一个字母和最后一个字母”?
  由此,我认为解释农民收入的重点,不是政府的意愿和收入调控政策,而是农民财富的产权状态。比较起来,要是今天我国农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不足5%,而政府财政收入占国民所得50%以上,什么收入调控政策或许还大有用武之地(至于长远的代价是另外一个问题)。但是今天中国的实际情况,使人感到调控政策专家生不逢时。
  简明的理论,只为调查和分析指明了方向。农民财富的产权状态,涉及一系列互相影响的复杂事件。为了便于阅读,我将用几个专栏文章的篇幅,选取几项重要事件作为调查的重点。可以向读者预告的是,我解释数年来农民收入几无增长的总线索,是除了耕地使用权,农民财富的产权界定在考察期间没有实质进展。
  
  粮价冲击土地承包权
  
  本文讨论耕地权利与农民收入的关系。如我已经交代过的,财富的产权状况对收入的影响巨大。那么,改革二十年了,耕地资源的产权怎么样了?
  
  土地承包是伟大发明
  
  目前我国的最普遍的耕地制度,是集体土地由农户长期承包经营。要讲清楚“集体制”(完全不同于基于私人产权之间自愿选择的任何一种合作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过,只要农户私人承包经营的合同条款清楚、能够被有效执行,集体究竟是怎样一回事,并不要紧。
  讲不清楚的集体土地,清楚地承包给农户私人经营,这是农民的一项伟大创造。天下的合约,都以各缔约方清楚的产权为基础。我国的土地承包制,却能够在不准许私人合法拥有生产资料产权的环境里,通过一个承包合约,就界定了农户经营耕地的权利。仅此一条,“伟大”当之无愧!
  但是,挑战土地承包制的英雄好汉还是层出不尽。有人说农户经营规模太小;有人说该向“高水平的集体化”跳跃;有人劝说领头包产到户的小岗村“再带头走集体化大道”;有人高举从来没有实行包产到户的“共产主义村庄”样板;还有人干脆提出“农地国有化”的宏大主张。总算上天有眼,这些挑战无一成功。政府农村政策的第一条,还是“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
  
  粮价大涨质疑土地承包
  
  没有料到,挑战土地承包制的竟然是市场形势。1993年秋后市场粮价大涨,闹得销区人心惶惶。京城一些研究权威,言之凿凿:粮食涨价引发通货膨胀,食品价格对物价指数上升的“贡献”高达三分之二!刹那间,“农业规模经营”卷土重来,“管制粮价”呼声四起。
  政府选择了粮价管制。全国范围内,粮食收购由政府粮食部门专营,私人粮商一律不准收购粮食;相当一批城镇,重新实行粮食统销。象北京这样的首善之府,还请回了购粮本,居民须凭本买粮。如意算盘,就是通过管制粮食市场,抑制通货膨胀。
  麻烦在于,单单管制粮食价格是不够的。生产粮食要用化肥、农药、电力和各色机械,生产这些投入品,还要更多的投入品。政府管制粮价,非同时管制全部生产粮食的投入品价格,否则,“成本”终究还要把粮食价格顶上去。说粮价带动物价上涨,那么什么因素推动了粮价上涨呢?
  等到发现全部物价都在上涨(虽然上涨的幅度和先后有所不同),人们才发现正如弗里德曼所说,天下只有一个地方真正出了问题,那就是政府的印钞公司印发了太多的钞票。在高通胀下,重点管制粮价,等于宣布农民必须购买其他价格发毛的产品、但只准按照低于市价的统购价“出售”粮食。读者想来不难明白,如此之下,农民的收入会怎么样。
  
  储粮行为,不可小视
  
  还有一个插曲,通货膨胀期间,粮价为什么上涨得更猛?回答这个问题的假说无数,但是对我来说,宋国青的解释最有说服力。宋国青发现,农民一旦形成高通货膨胀预期,会增加粮食存货来应付。是的,任何实物存货都可以用来对付通涨。但是,粮食毕竟比较容易保存,而全国有1亿多农户!每个农家多存两麻袋粮食不是什么大事,加到一起,数百亿斤粮食从“可售”转为“存储”,市场粮价还不疯涨?
  懂得在高通胀条件下储粮惜售、避害图利的,当然还有国有粮食部门。比较起来,这是“机构大户”,可以合法大手收购粮食,并且拥有雄厚的收购资金、储存场地和设施。既然预期粮食价格还会上涨,理性的选择当然是多储“良币(粮食)”、多抛“劣币(钞票)”。政府要国有粮食公司开仓卖粮,平抑市价,难道不是与虎谋皮?
  所以,政府越管制粮价,农民和机构越惜售。你想一想,连市价都不能刺激农民售粮,政府要以低于市价的管制价格来收,还不是动员大家能躲则躲!存粮惜售行为的普遍化,推动粮价暴涨。至于关闭粮市、驱逐私人粮商,那都是火上加油的劣招。
  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在粮食增产的条件下粮价依然可以大涨。这样“反常”的事情,1985年有过一次,1993年是第二回。问题的关键不是土地承包制潜力已尽,不是农业生产规模太小,不是粮食消费需求缺乏弹性,更不是农产品带动物价全面上涨。要害只有一个,就是政府过度发钞,通胀预期“命令”农民和机构一起存粮待沽。但是,众多行家里手,没有几个真正弄懂了个中事理。比如,世界银行化了大价钱雇来的专家,好象到今天也没有看懂宋国青的报告。
  
  价格管制等于动摇承包权
  
  是的,政府宣布管制粮价但没有宣布取消土地承包制,比“再版集体化、国有化”高明了一万倍。土地承包制是中国产权改革的第一块基石。土地承包制废了,不但农户恐慌,城乡全部个体户、私人企业主和公有制企业的承包经理,都会恐慌。那就天下大乱,民不聊生的局面将回头再来。
  但是,我也要向读者指出,粮价管制连同管制扩大化,同样会产生削弱和动摇土地承包制的效果。这是因为,农民承包土地并不是为了诗情画意般的“对土地的依恋”,而是要解决民生问题。承包权界定了农民运用土地和劳力等“本钱”来挣收入的权利。但是,要是种什么、种多少、卖什么价、卖给谁,统统都要被管制,那么土地承包权中就只剩下“耕作(使用)”权,而收益权和合约权都遭到限制。关于这一要点,我们下回仔细分解。
  
  交易权是产权的重点
  
  粮价管制与土地承包,看来风马牛不相及。政府迫于市场形势,对粮食实行价格管制,同时又宣布继续稳定土地的家庭承包制。这样两项政策,彼此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说,管制粮价同样产生动摇土地承包权之效?
  
  产权一束,互相关联
  
  感谢许多产权经济学家的工作,使我们可以知道,产权是关于经济资源多种用途的选择权。其中,最基本的权利是张五常讲过的三项:使用、收益和交易。我们也可以知道,一束产权当中的各项权利,可以分别行使。一处房屋,可以由房主自己居住或出租,同时又抵押贷款,获得一点本钱。一鱼两吃,对经济的意义非同小可。
  渐进主义的改革实践,还使我们相信,产权束中的各项权利,是可以分步界定清楚的。是的,早期的土地承包,只涉及清楚的农户耕作权。其他关系土地的权利,包括种什么和种多少的决定权、农产品的市场交易权,以及承包土地的流转权利等等,都是后来“改革深化”的结果。
  但是我们也许忽略了产权经济学的一条重要道理。那就是,产权束中的各项权利,互相关联,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还以房屋为例,同一所房子,允许居住、但不准出租和买卖,比之于可住可租可卖,“产权”有什么不同?在那些可卖的房屋当中,对于房屋使用设置了种种苛刻限制的,卖价是不是通常要低?思考这类问题,要注意产权无非就是选择的权利。取消或限制选择,与取消和限制产权同义。
  
  价格管制限制产权
  
  所以,认为价格管制只不过是政府管一管物价而已,是浅见。在任何情况下,价格管制都不能避免侵犯产权,特别是侵犯收益权和交易权。1997年卷土重来的粮食市场最高限价,为此提供了经验例证。为了达到控制粮价的目标,政府不得不把对市场价格的管制,扩大到对市场渠道的管制(宣布政府粮食部门垄断粮食市场),再扩大到对粮食生产成本的控制(宣布农用生产资料供应的政府垄断),进而又扩大到对粮食生产的管制(控制粮食种植面积)。
  这说明,市价1元的稻谷限价8毛出售,绝不是小事一桩。要不是比较全面地限制农民一系列选择的权利,天皇老子也不可能让每斤稻谷“便宜”2毛钱。价格管制不断地自行扩大,完全合乎逻辑。
  但是这样一来,种什么、种多少、在什么成本水平上种?卖什么、卖多少、什么价、卖给谁?这些选择权都要从农户承包土地的权利束里,划出来归政府的管制部门。这样的产权变动,对农民的收入发生什么影响?
  粗略分析,主要是三项:(1)生产粮食的意愿下降,结果是相应生产的收入减少;(2)按照管制价格交售粮食的意愿下降,相应的货币收入减少;(3)生产和出售非管制农作物的意愿提高,但必须以完成管制品的生产和交售为前提,否则就要增加对付管制的耗费。
  结果,在高通胀时期管制粮价,农民不但要交纳“通货膨胀税”,而且要交纳粮食差价税。是的,农民按照管制价格多生产、多交售粮食,可以得到更多的收入。但是,那样一来,农民用于生产和销售非管制产品的资源就将减少,农民反而更多吃亏。值得记住,在某些局限条件下,农民粮食收入的减少是避免更大吃亏的结果。
  
  “残缺”新解
  
  人们不免要问:天下有没有不受任何限制的绝对产权?答案是,几乎没有。原因很简单,当一方完全自由地行使其产权,可能妨碍他方完全自由地行使产权。你买了房子,也买了音响,是可以在你的房子里放音响(行使产权也)。但是如果你妨碍了你的邻居在他房子里休息(也是行使产权),你的产权就不能不受到一些限制。Alchian有先见之明,他把产权定义为选择权的时候,加上了“由社会强制执行”的严格条件。是的,在鲁宾逊的荒岛上可以有绝对的产权。但是在那个地方,要产权何用?
  社会对产权施加的种种限制,在性质上可以有分别。一类是普遍性的限制,就是任何情况下、任何人的产权都要受到的限制。半夜11点以后不能将音响开得太大吗?那就家家如此、天天如此。另外一类限制,是特殊的,仅仅针对某些人,或者仅仅针对某些特殊情况。不同的限制,通过对预期的不同影响,作用于产权当事人的行为。
  产权经济学的文献里,有一个“产权残缺”的概念,说的是“完整的产权权利束里有一部分被删除”。需要补充,对一部分产权权利的删除和限制,如果是普遍性的,那就还可以预期;如果是特殊的,就难以预期。从经济行为受预期调节的角度来看,由种种特殊限制造成的残缺,显然对产权的损害更加严重。
  不幸的是,粮价管制恰恰属于对农民土地承包权的特殊限制。虽然政府控制着钞票的发行,但是政府常常被各种经济形势支配,不能稳定货币的发行数量。同时,对政府超量发行货币(或者发行太少),什么时候引发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专家们吵得一塌糊涂,农民怎么可以预测清楚?总之,“此诚危急”的时刻,价管说来就来。对于农民而言,粮价管制这类“国家大事“,比天气还难以琢磨。
  有人奇怪,“土地承包制长期稳定30年”的承诺,已经写进了政策文件和法律文件,为什么农民还是漠然处之?除开其他因素,我认为,时不时的农产品价格管制,表明“特殊限制”依然是现行土地承包制的一部分。既然特殊的残缺一时挥之不去,“长期不变的土地承包权”不免就大打折扣了。
  
  保护粮价,垄断市场
  
  果不其然,1997年“软着陆成功”欢声乍起,通货紧缩紧跟就出现了。于是,又要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农民方面,因为粮食和农产品市价大幅跌落,农民名义收入下降,于是政府宣布粮食保护价政策。本文讨论,实行粮食保护价政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政策目标是粮食
  
  粮食保护价政策,摆明政府非常在意农民的收入。试想,粮食卖不出好价钱,受损害的是花了各种本钱种粮食的农民。现在,政府不惜大手以高于市价的水平收购粮食,还不是要照顾农民收入?
  疑问是,政府有意增加农民收入,为什么不直接给农民发钱,而非要通过粮食保护价机制来干预粮食的价格和收购?我认为比较合理的解释是,政府粮食保护价政策的着眼点,并不直接就是农民收入,而是粮食——粮食供应的保障和平稳。中国这样的国家,多年缺粮缺怕了。人们担心粮食市价大跌可能损害下一个周期的粮食供给能力,所以要求政府用保护价来托一下粮市。问题是,政府是否算清楚这样做的全部代价?
  
  保护价的政策成本
  
  粮食保护价政策,不是免费大餐。第一项比较明显的代价,是财政的粮价补贴。市价1元的稻谷,要按1元2毛的保护价收购,政府每收1000亿斤,要补200亿人民币,收2000亿,补400亿元。
  第二项,政府收购到手的粮食,要支付保管费用。粮食的仓储代价,包括仓库费用、贷款利息和损耗,向来不低。政府的仓储,如广东人所讲,是“阿爷(公家)”的生意,浮费还要高人一码。
  
  第三项,政策被利用的成本。大家都听说过“出口退税”变成大规模“骗税”的故事。我国“粮食战线”上,骗取价格补贴,早就算不得新鲜事。粮食不会说话,不能自述它是按保护价从农民那里收来的,还是被其他人按市价收购、再“倒卖”给国家粮库的。令人尴尬的是,国有粮食部门干起后一种勾当来,非常“专业对口”。
  第四项,因为上一项代价存在,所以,开会教育、对帐验库、明查暗访、立案破案、杀一儆百,一样也不能少。
  上述各项代价,在通缩时期会显著增加!我们已经说过,预期影响农民的存粮行为、然后存粮变动作用于市价。通胀如此,通缩也如此,只不过方向掉转了180度。在通缩预期的作用下,上亿农户每家减少一点存粮(此时粮食成为“劣币”)、增加一点出售,就可以把粮食市价狠狠向下拉。比较明显的是,市价与保护价的差距越大,执行保护价的代价就越大。
  
  “顺价销售”出新招
  
  所以,能不能坚持粮食保护价,关键是政府有没有足够的“本钱”,来和粮食市场的波动起伏下注。经验表明,补贴这类好事,明帐易算,暗帐难防。前几年一份审计报告曾披露,国有粮食部门亏损、挪用、浪费的资金达千数亿人民币之谱,粮食成为财政的一个大黑洞。代价如此昂贵,政府怎么承受得起?就是财力没有问题,又怎样向纳税人交代?
  1998年后的粮食保护价方案,终于出现“新意”。政府宣布,国有粮食机构按保护价收购农民粮食,然后顺价销售。各位读者,你知道什么叫“顺价销售”?那就是允许国有粮食部门将其营运成本,一起摊入粮食的销售价格!这里的算盘是这样的:既然政府出价最高,粮食当然全部被收购到政府手中;既然政府掌握全部市场粮源,它“顺”出来什么价,还不就是什么价?
  
  新政策的意图,是维持粮食保护价政策,又减少财政代价。是的,政策的理想可圈可点:政府成功地将粮食“顺”给了消费者,不但可以消除国有粮食部门的财务亏损,而且含在政府粮食保护价里的补贴,也等于谁购买、谁支付。政府顶了一个保护粮价的名义,至多垫付一些粮食收购周转金。农民收益、政府不亏、市场稳定,岂不是皆大欢喜?
  不料,新版粮食政策百密一疏,把需求的力量看低了。想想看,政府的保护价已经高于市价,再加上国有粮食部门奇高的营运费用,如此“顺价”,买家难道真的听之任之、无动于衷吗?
  
  殊途同归靠垄断
  
  市场的回应是:粮食不可不买,但可以大大地少买。所谓非买不可,是说一部分粮食非消费不可,且除了政府粮食部门,别无他处买得到。但是,不吃就要饿死的那部分粮食,少之又少。其他部分,你政府的顺价走高,市场的需求量铁定走低。
  说怪不怪,“需求”作为千百万人分散的决策和行动,居然从来不出大错。买方拒绝照单全收,政府的伟大意图——将保护粮价的财政负担“顺”给买方——就不可能完全成功。更有为数不少的农民,对政府实行保护价的承诺坚信不移,继续增加粮食生产、增加粮食出售。供求夹击之下,政府粮食部门的财务负担,不减反增。
  于是,出现了一个重要的“空子”。在财政负担、仓储容量和收购意愿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粮食保护出现程度不同的“有价无市”。你派员下去检查吗?他说敞开收购,你走了,他照样关门。这就给私人粮商提供了一个机会。他们按市价收购粮食,因为农民卖不动粮食,有人按市价收,总可以卖一点。由于彼此竞争,私人粮商的“顺价”远比国有粮食部门的低。这样“低来低走”的粮食,就是市道不景气也可以找到买家,应该不需要“论证”的吧!
  因此,政府就非全盘关闭粮食市场不可。道理很明显,现在如果不把“卖便宜粮食的”赶走,政府粮食部门“高来”的粮食不能“高走”,砸在手里岂不成为大麻烦?1998-2000年间,政府加大用行政手段垄断粮食市场的力度,皆由此而起。结果我们看到,政府按保护价收购有困难,私人粮商按市价收购又不合法。全部粮食市场的实际容量——也就是农民的售粮总收入,因为实行粮食保护价引起的一系列事件,反而减少了。“多”了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粮价飞涨政府要垄断市场;粮市大跌,殊途同归,还要政府垄断市场。
  
  抑商即抑农
  
  话说90年代中期,无论粮价大涨还是大跌,粮食市场总是难逃行政干预、调控和垄断。无巧不成书,农民收入伴随这一系列事件而呈现停滞趋势。我在上两文已经解释,粮食的高价管制和保护收购,怎样直接抑制农民收入的增长。本文集中说明,政府在粮食供求之间插了一杠子,抑制企业自由介入粮食生意,从而对粮农收入的增长,产生间接的负面影响。
  
  普遍趋势里的各个不同
  
  差不多二百几十年前,德国统计学家恩格尔通过分析当时家庭开支的记录,发现食品开支占家庭总开支的比例,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而下降。二百多年以来,恩格尔定律经过各种验证,至今屹立不倒。
  不过,在每一个真实经济里,收入增加究竟引起食品开支多大比例的下降,还没有发现定则。就是说,从人均收入300美元到1000美元,食品开支的比例一定呈下降趋势,但究竟降为25%,30%,还是35%,那就不一定。我看过一项收集全世界107个国家数据做的研究,结果是同样的收入水平之下,不同国家的恩格尔系数,可以相差5到10个百分点。为什么会有这样大的不同呢?
  哈耶克论及农业的时候,有过一个论点。他说:一旦收入的普遍增加超过了一定水平,“那么除非市场向人们提供了他们所喜爱的新的食品,否则他们不可能在食物上增加开支”(见《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本,下卷,第139页)。我认为,哈氏此说可以启发我们思考,为什么在普遍的恩格尔趋势里,不同的经济还是各个不同。
  可不是吗,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之后,消费需求的自由度就增加了。除了那些维生的“必须开支”,人们开始有更多的余钱来购买“非必须”用品。既然“非必须”,那么多吃美餐少买时装,或者多买时装少上餐馆,都是可以的。不过这个变化一来,各种原本毫不相干的产品和服务,都要挤到一起来竞争买家的那部分“自由购买力”。哈耶克的见解高人一着:如果市场提供了人们所喜爱的新食品,食物开支是可能增加的。虽然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哪一种新食品具有如此“致命吸引力”,以至不但把居民的食品开支拉上去,而且还随收入增加而提升恩格尔系数。但是,用新食品相对竞争力的差异,来部分地解释同等收入条件下恩格尔系数的差异,不会太离谱吧?
  
  “生意眼”至关重要
  
  看看我们的餐桌、食品购物单和大街小巷里的餐饮业吧,市场上冒出来的新食品何其多也!在北京城里满街招摇的“加州牛肉面大王”,我在洛衫矶读书6年可是闻所未闻。“康师傅”据说是一家台湾的“乡镇企业”,到了大陆市场,一年的方便面生意就做上百亿。四川刘氏兄弟在饲料市场上直追泰国正大集团的故事,不是改革开放怕永远不能听到。还有那把大城市团团围住的“白色革命”(塑料大棚),所谓的“反季节菜果”赚去了多少钱?
  没有看到谁做过计算,所有这些“新食品”总共增加了多少对初级农产品的需求。我只能提供一个自信不容易被推翻的判断:倘若这些新食品一样也没有出现,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一定比现在还要不济。“新食品”对增加农产品需求的意义,不容质疑。
  提供新食品,要靠企业家的“生意眼”。我每次看麦当劳的红火生意,都会增加一点对“企业家创造市场”命题的信心。试想那些从来没有尝过汉包的孩子们,怎么就是喜欢那种滋味、那种“吃法”以及那些个颜色和摆设呢?要说是需求刺激供给,本土的饮食习惯不知汉包为何物,谁能够凭空提出如此的“需求”来?
  事情似乎是反过来的。不是由消费者下单,然后生产者照单生产,而是由“生意眼”先“猜”(或者叫“科学的市场调查和预测”)消费者将欢迎哪种产品和服务,然后不断地“试”,不断地改,直到形成投资、生产和供给。市场的本质,也许从来就是这样的。离开了“生意眼们”前仆后继的“猜”和“试”,哪里会有什么需求的创造和市场的扩展?我们要记住的重点,是粮食、农业和食品,没有一个可以成为例外。
  
  抑商即抑农
  
  政府在粮食的供销之间插上一杠子,“生意眼”只好敬而远之。1998年秋冬时节,我听北京“红磨房”的创办人讲他的面粉和面包生意。这位温州出生、在法国打工并进修了一些工商管理课程的人士,对大都市中高档食品市场情有独锺。不料,千难万难生意上了轨道,粮市政策忽然收紧,除了政府的顺价粮,“红磨房”不得自行到市场上收购麦子!
  有了这个故事垫底,我对后来四川刘氏饲料公司不断向房地产、高科技“转型”之类的报道,就有了新的一层理解。放眼看去,涉足农业和食品的公司,分布的规则清晰可寻:行政干预越频繁、开关越没准的市场(比如粮食和棉花),象模象样的公司越少;有点看头的公司,比方大连、上海的远洋捕鱼、内蒙的奶制品和毛纺品,个个远离“顺价粮”那样的咄咄怪事。
  是的,对经济行为的解释,有时可以象万有引力定理一样可靠。在一个时而开放时而关闭的市场上,谁会打长期算盘呢?既然如此,“生意眼”只好到别处下注。结果,越是“事关国计民生的战略产品”如粮食棉花,企业家生意眼的投入越发不足。
  没有企业家的帮助,农民要在恩格尔系数下降的趋势中,靠食品品种和品质来博取收入增加,根本没有胜算的可能。由此,传统的“重农抑商”思想,大错特错。正确的经济观是:重农必重商,抑商必抑农。政府真的要重农吗?请尽快从粮食市场脱身,放手让生意眼在粮食市场、棉花市场和一切农产品市场上大展拳脚。
  
  放弃农地的代价
  
  农地一旦转成工业用地或城镇用地,其市值上升数倍甚至百倍。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农地的产权主人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分享农地转为他用引起的增值,是由农地产权制度——特别是农地权利的转让制度——决定的。
  “地价增值归公”大错特错
  差不多一百年来,有一个起源于美国空想社会主义者乔治.亨利的理论流传甚广。这个理论说,土地从农业转为工业和城市用途而引起的市值上升,是社会因素使然,与土地的主人没有关系。因此,如果地主从地价增值中获利,是不公平的。
  当年孙中山先生受乔治.亨利学说的影响很深。作为中华民国的国父,孙中山不但以“平均地权”为革命纲领,而且认定必须禁止或限制地权的自由买卖,否则“富者田连纤佰,穷者无立锥之地”将卷土重来。在中华民国的政策传统上,“土地涨价要归公”一直是一句响当当的口号(做不做是另外一回事)。
  但是,不论“土地涨价归公” 多么振振有辞,其背后的经济学却是错的。这种经济学认为,世间各种资源的市值是由其成本决定的。难道真有“成本定价”这回事?举我桌上的茶杯为例,如果它从1000公里外运来,难道就比它从1公里外运来要卖得贵?倘若“成本定价”的理论对头,生产者不断提高成本就纷纷获利,人类的福利一定低得不值一提。
  
  权利本身有价
  
  现在我们遇到的,不过是一个特例:生产成本为零之物,市值突然飙升。一幅农地对于工业、城市的意义,不是肥沃程度,而是——现在房地产商经常讲的——位置、位置、位置。农地因“位置”突然身价百倍,而农地之主对于“位置的生产”显然没有下过任何本钱。他们可以从土地溢价中取利吗?
  可以的。因为农地主人对土地增值有一项重要贡献,那就是“放弃”农地的使用权。想想看吧,要是地主不放弃土地使用权,工业家、地产开发商、城市规划官员们相中的“位置”,增值从何谈起?
  放弃一项权利,要有代价。这个道理不难明白。农地的主人本来可以通过使用农地而获得收入,要他放弃使用,他就没有了那笔收入。因此,“由自己使用农地的所得”,就构成了放弃使用权的代价。你不出一个合适的价钱,他横竖不会放弃本来可以有所得的农地使用权的。
  
  “值”字三讲
  
  比较不容易明白的,是产权的主人只有在他认为“值”的条件下,才接受别人的出价而同意放弃使用权。在真实世界里,“值”还是“不值”,是头等的大事,不可以不讲清楚。
  抛砖引玉,我先讲三点。第一点,面对同一个出价,张三说值,李四说不值,他们两个都对。这就是说,“值”还是“不值”,是非常个体的、主观的判断。不明白这一点,经济学没法入门,因为象边际、比较优势这类概念,都以个体的、主观的判断为基础。这是经济世界不同于物理世界的地方,值得讲究“科学”者特别当心。以为掌握了经济学,就可以替别人、替“社会”做判断,是走入歧途。
  第二点,一支铅笔5毛钱,买者认为“值”,是他认为得到的铅笔对他而言,高于他所付出的5毛。对于卖者呢?“值”就是他所得的5毛,高于他为生产这支铅笔的全部所付。一笔生意成交,双方都认为“值”。这是市场经济最令人着迷的“戏法”。
  第三点,按照各方认为“值”的原则成交,所谓“资源配制”才有效率。这是因为,卖者放弃使用、换取收益对卖者更“值”,而买者放弃收益、换取使用对买者更值。普遍照此办理,那就不论资源归谁所有,非落到更有效率的使用者手里不可。商业世界,熙熙攘攘,“倒买倒卖”,不亦乐乎,讲到底,就是不断在发现谁能够更有效地利用资源。
  
  香港土地制度不高明
  
  所以,工业化和城市化要占用农地,仅仅“补偿”农民失去土地的代价是不够的。要证明土地被工业和城市用更有效,最简单可靠的办法,就是占地者的出价,要高于农民自己种地的收益。各位切记,惟有这样一条简单的准则,才能普遍有效利用土地。
  人们也许疑问,“补偿”要高到农地的主人认为“值”的程度,不会损害工业化城市化吗?看看历史吧。西欧、北美、日本的工业化和城市化领先全球,土地制度都是清楚的私人所有、自由买卖、按值成交。难道1700年的英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25%,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结果?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工业化城市化大有苗头,难道与废除封建土地制度、法律保障土地交易无关?
  被叫做“资本主义”的经济里面,香港是一个例外。因为是殖民地,香港的土地曾经全部归英国女王所有。为了在国王的土地上发展经济,香港发明了一个“土地批租”制,由政府主事,让工业家、地产批发商竞标购买一个时期内的土地使用权。政府“批”出土地,得到收入;业界得到清楚的、可以再度交易的土地使用权。
  不料政府当“地主”,也可以别出心裁。为了更多一点财政收入,香港政府特意控制土地的供应数量,旨在“少批多得”。香港政府常常“规划”出一块土地,因为市场竞价“不理想”而收回,待来日再批。看到被当地人称为“石屎森林”的摩天大楼自天而降,你可不要以为香港的土地资源已经耗尽。事实上,港九岛上未开发的土地还有70%强!
  如此一来,我们东方之珠的地价就在全球称王。是的,香港的税法简明而所得税率很低,连弗里德曼都说过值得美国学习。但是,香港政府通过土地批租而征得的“暗税”,在资本主义经济里举世无双。香港要不是具有区域性的市场经济制度(特别是金融制度)的竞争优势,那样天价的土地市场无论如何是撑不住的。好在香港没有多少农民,无论土地制度如何,与农民收入没有大的关系。中国大陆挟9亿农民之众,农地转非农的制度在国民党的“土地涨价归公”、斯大林的国家工业化、人民公社集体制等等传统之上,又“引进”一套香港批租制,实在兹事体大。要知究竟,听我下周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