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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减税更重要的
作者:盛洪    发布:2004-07-12    阅读:9632次   

中央政府决定在五年内逐渐取消农业税,当然是件大好事。然而这些年真正影响农民利益的主要还不是这些农业税,而是政府对农产品价格和交易的干预。减税是经济自由主义的典型主张,但有趣的是,它的鼻祖之一魁奈主张的理想税制,只对一种资源征税,这就是农业最重要的资源——土地。

魁奈是法国重农学派的代表人物,他主张的税制被称为“土地单一税”,它的妙处在于非常简单,从而征税成本很低,但却会将税负加到所有的人的头上。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土地和土地上生产的主要产品——粮食是所有的人进行生产和消费的基础。对于每个人来说,没有比粮食更基本、更不可或缺的产品了。这种性质反映在需求上,就是价格弹性为零,即价格变动几乎不影响需求。对土地征税就是对粮食征税,价格弹性为零意味着,将被征的税负简单地加到价格里去,使价格升高,而不会减少需求,对粮食征的税就会几乎百分之百地转嫁给消费者。就这样,因为所有的人都吃粮食,就等于所有的人都被征了税。粮食又构成了所有其它的产品的成本的一部分,因而粮食价格所含的税负又会转嫁给购买这些其它产品的人身上。购买的越多,等于纳的税越多。这样富人就比穷人纳的税多。这不是一个很妙的税制吗?

实现上述绝妙税制的关键,就是粮食的价格能够自由波动,而不受政府的干预。如果政府将粮食价格固定在一个水平上,税负就不可能通过价格上涨来转嫁。反过来,无论税率多高,只要政府不管农产品价格,农民就有办法将所有税负转嫁出去。比如,不含税的粮食价格是2元(这是由粮食生产的边际成本与需求共同决定的),如果政府对所有粮食生产者都征10%的税,农民就简单地将这税负加到价格里,为2.2元,农民的收入仍为这2元,同时消费者照样购买。在农产品价格被规定的情况下,一定的农业税就显得是对农民利益的挤压。如果政府规定粮食价格为2元,10%的税负意味着2元之内要拿出2角钱给政府,农民就只剩下1.8元了。无论是实物形式的税,还是货币形式的税,这个逻辑都是说得通的。

反过来,如果在粮食价格由市场决定的情况下取消农业税,由于市场的竞争,农业税的取消可能不会给农民带来显著的好处。再用上面的例子。含税的粮食价格为2.2元,当10%的税负取消后,粮食价格就不会再维持在2.2 元上了。即使有个别人不想降价,竞争会使有些农民想将这个税负减免用来获得价格上的优势,于是开始降价,其他人也就会随之而降,一直到把免税的好处都消耗殆尽,即降到约2元。而从整个社会来看,在别的产业不免税而农业免税的情况下,就会使农产品的价格相对于其它产品过于低廉,反而会造成价格信号的扭曲,使资源过多地配置在农业上了。对于一国来讲,减免农业税只有一个好处,就是其农产品相对于其它国家有竞争力。但从全球角度讲这是不公平的,也是无效率的。

 

 

据谈敏教授的《法国重农学派学说的中国渊源》,魁奈等人主张的土地单一税并非舶来品,而是从中国学到的。作为传统社会中最成功的社会,中国以田赋为主的税制显然有其合理性和生命力。毫无疑问它建立在农产品的自由交易和价格不受干预的基础上。在农业问题上面临困境和缺乏成熟模式的当代政府应该珍视这一制度遗产。我们充分肯定本届政府对农民的关心,我们也认为减税应是政府努力的主要方向。但我们同时要清醒地意识到,在我国,对于农民来说,还有比减税更重要的事情,这就是限制政府不要直接干预农产品的交易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