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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要做好三件事
作者:李晓西    发布:2004-07-26    阅读:3380次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要做好三件事
李晓西
      东北老工业基地是共和国的长子,曾经是中国经济发展最为红火的地方。但是近年来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走入了困境。我曾经去东北做过数次调研,发现东北老工业基地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有资源日趋枯竭、国有企业负担严重、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和欠账仍然较多、社会保障压力大、产业结构不合理以及市场观念和市场意识相对淡薄等。但是东北老工业基地也有经济发展的一些优势,它工业基础雄厚,科技实力较强,区域位置重要,市场潜力大。对东北进行合理的扶持和改革,老工业基地一定会焕发新的生命力。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应该做好三件事情。
 
      1国家财力重在解决历史包袱
      东北老工业基地要想重振雄风,一个很大的阻碍在于历史包袱沉重。由于资源逐渐枯竭,体制和设备相对滞后,一些资源开发型的企业和老的国有传统工业企业效益严重下滑,甚至走向破产,给东北老工业基地“制造”了大量的不良债务和下岗职工,社会矛盾突出。东北老工业基地成了我国下岗问题最严重的地区。2002年辽宁省下岗职工76.5万人,登记失业人员83万人;吉林省2002年失业人员80万,并预计未来5年将有230万下岗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的就业需求;黑龙江省2002年下岗职工总数为60万,估计还有60多万富余人员。这些下岗职工大多数是国有企业中为东北经济发展和国家建设做过贡献的,现在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而失去工作,他们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同时要加强完善东北的社会保障机制,要得到国家更多的支持。因此,解决由于历史问题形成的发展困难,国家应该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应该将投入的重点放在解决历史包袱上,一是用合理的价格给下岗职工以补偿,二是协助解决因政策变更等因素造成的资金欠账,三是解决企业办社会的包袱。只有解决好这些问题,东北的振兴发展才能一身轻,市场制度就能有更好的发挥作用的空间。
      在解决历史包袱的同时,如果回顾这些包袱的形成,我们也要考虑,今后国家还应该让东北的企业形成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建国以来,东北地区作为全国的重工业基地,企业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并没有多少积累,其经营所得上缴国家的部分过多,没有形成很好的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尽管以前这些企业留利上缴给国家的同时,国家以项目投资或技改投资的形式对其进行一部分资金返还,但是这种先缴后返的机制,对企业的发展意义大不相同。上缴多的企业发展潜力本来是很大的,但可能得到的返还资金很少,没有自身积累也没有了足够的返还资金,企业自身的发展实力就会逐年下降。同时,国家对一些大企业进行各种投资,使这些企业一定时期内日子很好过,但是这种行政性拨款(例如技改投资等)交易成本很大,由于国家、企业和市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也造成这种拨款的限定性比较强,不一定符合企业和市场需求,因此对企业的长期发展作用也是有限的。与其如此,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国家还不如在税收和利润上缴方面给予比较明显和大度的折扣或优惠,允许企业加速提折旧以增加积累。这些年一些企业对国家的利润上缴没有真正实现,但是国家明确的留利于企业,增强了企业自身的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2.产业结构调整要优化和提升第二产业,同时促进第三产业发展
      建国以来东北地区一直以第二产业为主,第二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很大这是由东北地区资源禀赋原因和历史原因造成的。东北老工业基地今天的不振,表面上看是占主要地位的第二产业落后了,但是实际上不应该完全归咎于此。东北地区长期以来主要依靠重工业的发展是不合理的,这种产业结构过于单一,需要调整。近年来东北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一定效果,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逐步下降,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有所上升。2001年与1989年相比,第二产业占GDP比重辽宁下降了10.7%,吉林下降了5.7%,黑龙江下降了2.9%;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辽宁上升了15.3%,吉林上升了13%,黑龙江上升了7.4%。
      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是要遵循本地区具有的比较优势。尽管东北老工业基地整体发展不理想,但是第二产业在东北地区仍然具有比较优势。经过多年的发展,一些企业已经形成规模。因此调整东北地区产业结构不能简单的把第二产业改为第三产业,政府应该转变观念,总的思想应该是优化和提升以重工业为主的第二产业,使其得到较快发展,继续成为东北地区的支柱;同时借优化第二产业的机会促进第三产业大发展,使第三产业与第二产业相配套,协调发展。
 
      3.观念上要从变官本位为企业本位,建立服务型政府
      要想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政府起到重要作用。政府制订各种政策以促进东北经济社会发展的时候,观念就要从官本位转变为企业本位,树立服务型政府的意识。具体来说表现在三方面:
      第一,要以企业家为本,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人力资本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因素,要实现发展,就要用人、引人、留人、育人等。党中央提出要树立科学发展观,要以人为本。单就经济发展而言,以人为本中的人应该指的是企业家。但是在国有经济占比重很大的地区,企业家和政府官员有密切的关系,国有企业的领导可能具有一定的行政级别和待遇,因此经济发展中本应该以企业家为本,却往往变成以官为本。长期以来东北曾为国家各级政府培养和输出人才方面做出了很大贡献,但是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这一光荣历史应该用新的观念来看待。当前要实现东北振兴,促进东北企业发展,当务之急是政府如何采取措施使国有企业领导和行政级别以及行政待遇脱钩,使国有企业的企业家真正进入市场,在市场中受到激励和约束。政府要转变观念,以企业家为本,给企业家独立经营企业的权利,不能依靠行政力量对企业领导班子进行随意调换。只有这样,企业家才能真正和企业结合起来,才能和市场联系起来,充分考虑企业发展的百年大计。当然,政府转变观念并不意味着贬低官员的作用,而是要让政府官员和企业家各司其职,理清政企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积极性。
      第二,政府是经济结构调整的主导而不是主体。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绝对不是单个企业的能力所能达到,是需要政府站在更高的角度统筹规划的,因此需要政府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发展规划,发挥主导作用。另外,政府可以调配更多的资源,并根据市场需要和发展目标协调好各种资源的配置。再者,在解决老工业基地的历史包袱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政府的投入也起了重要作用。但是政府的主导作用并不意味着政府是振兴东北的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地区只有企业振兴繁荣了,该地区的经济才能得到快速发展。因此企业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主体,政府应该给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解决企业的历史包袱,让企业轻装上阵,提高其竞争力,不能代替企业做决策,更不能自己上项目。
      第三,主要依靠市场的力量形成产业集群。东北地区的企业很多,但是并没有形成产业集群。产业集群是一种世界经济现象,它是大量的相关企业按照一定的经济联系集中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形成一个类似生物有机体的产业群落。大量的相关企业在空间上相互集中在一起,并非一定都能构成一个产业集群。产业集群主要依靠产业产品的内在要求协调形成,是通过市场力量来实现的,行政手段很难达到产业集群的目的。当前世界产业转移的重点是装备制造业和重化工业,东北拥有良好的装备制造业和廉价的具有一定技能的劳动力,这一资源禀赋特点应该在这种转移中显现出来,形成产业集群,就不能依靠政府的行政手段,要发挥企业自身的市场主体作用。当然,产业集群的形成也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政府应该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不能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搞歧视,也不能搞地方保护主义,这些都将损害产业集群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