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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高政府决策科学性的几点建议
作者:吴敬琏    发布:2004-07-30    阅读:3437次   
1、提高决策科学性的必要性
  

  (1)上届政府有决断、有魄力、雷厉风行办大事的工作作风,得到了人民的好评。不过我觉得在多谋善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上,还有改进的余地。
  (2)市场经济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一个十分庞大、复杂、精巧的系统,对于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协调配合和良性运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特别是当我们进入了后工业化的知识经济时代,面对巨大的信息爆炸,不但采用首长拍板决策的方式行不通,没有理论研究的支撑,不经过决策前的缜密论证,没有各界人士的广泛参与,也难免发生决策失误,出现执行上的困难,或者不得不朝令夕改,难以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3)无论在宏观决策还是微观决策上都能找到这样的例证。例如在199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前,由于主管编制的部门和咨询研究人员之间对企业投资之类的决策到底是应由政府管理的宏观决策还是应由企业自行处理的微观决策存在认识分歧,产生了宏观经济管理机构应设四个(财政部、中央银行、计委、经贸委),还是应设两个(财政部、中央银行)之争。在没有讨论清楚的情况下,建立了四个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现在看来,这种设置是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的,因而不得不再改。
  
  2、提高决策科学性的若干建议
  
  (1)繁荣我国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注意吸收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
  
人文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是决策的思想理论基础。但是由于长期存在的重技术、轻科学,特别是轻人文社会科学的传统倾向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直到现在,政府的科技部门只管自然科学,院士制度不涵盖人文社会科学,科学院也不包含社会科学,社会科学院属于宣传部门。党政部门的重大政治经济决策很少经过人文社会科学论证,领导干部听讲座很少有人文社会科学的内容。这种情况亟需改变。必须提高人文社会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教学研究人员的社会地位,要由领导带头形成尊重知识、尊重各种人才的风气。
  (2)加强政府咨询研究部门,重大政策决策要经过咨询研究部门的论证。
  
20世纪80年代上半期政府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每有重大决策,先都由社会科学院、国家体改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等政府的咨询机构进行专题研究,各自独立提出可选方案,并组织内部讨论会加以讨论,再由政府领导拍板决策。有的地方政府(如武汉)还提出过“不经咨询论证不决策”的原则。但在80年代中期以后,政府似乎愈来愈倾向于靠下属执行机构来制定政策法规和实施方案,而不征求其他部门的意见。这样,就容易出现向执行部门的利益或它们的便利倾斜的片面性,这种情况也是需要改变的。
  (3)建立审议会制度。
  
在日本这样“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国家中,为了防止决策权力过分向行政机关倾斜和沟通各界的意见,往往就专题组织有官、产、学等各方人士参加的审议会,对决策草案进行审议。国家计委在制定“十五”计划的过程中,也组织过这样的审议会,效果是不错的。他们的经验可以择机推广。
  (4)在政府部门设立由有真才实学的专家组成和具有审议实权的顾问委员会。
  
建立这样的顾问委员会是提高决策科学性的一种有效办法。去年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开始工作以后,立即建立了由数十位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资深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工作是很有成效的。现在已经形成了这样的制度:凡是国家在信息化方面的重大举措,都要先经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研究和讨论。我认为,他们的经验很值得总结推广。
  (5)建立公开听证制度。
  
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社会是利益高度多元化的社会。政府决策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因此在决策前应当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现在有些部门已经开始采取听证的方式吸纳意见,但参与者的代表性往往不够,没有接纳主要利益相关者的代表,听证过程的公开和透明也有所不足。在普遍建立听证制度的同时,对现存的缺点也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改进。
  (6)发挥民间组织的积极性参与决策。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除了全社会的公共事务由政府管理外,各行业、各社会集团(如教师、律师、企业家)的局部性公共事务,最好由他们的自治组织(如教师工会、律师协会、商会)去处理;全面的整体利益可以在共产党这个执政党的纲领中体现出来,而各个社会阶层、各个行业的特殊利益则要由上述自治组织来表达,然后再通过社会协商加以协调。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决策最好也吸收民间组织参与。比如有些法案的草拟,就完全可以由民间机构去做。市场经济国家中的一些公共规则,例如公司治理规则,通常就是由民间机构拟定的。这种做法,我们也可择优选用。 (7)发挥大众传媒表达群众意愿、执行社会监督的重要功能。
  
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是社会信息交流的重要渠道,是公民行使宪法赋与自己的知情权、自由表达权以及监督权的手段。但是目前它们在很大程度变成了各级政府自上而下进行灌输的工具,上述功能发挥得很差。这种情况需要加以改变。
  (8)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参与决策要进一步制度化。
  
九届政协在推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上做了很多工作,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全国政协各专业委员会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重大决策中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为提高决策质量起了很好的作用。例如,1998年国务院关于采取综合措施大力发展民营中小企业的重大决策,就是国务院领导同志与政协常委会的同志就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分流问题进行对话时做出的。现在的问题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和参与决策还没有制度化,政协与政府之间的对话不够经常,政协在我国政治架构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界定也不够清晰等等。希望本届政协有新的建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