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谨防结构调整中出现片面追求重型化的倾向
——在十届全国政协第六次常委会专题组会议上的发言
我们今天讨论的题目是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这是个老话题了。经济结构调整为什么这么难,增长方式为什么转变不过来,我认为,关键在政府。围绕这个,我谈几点意见。
首先,我们应搞清楚“转变增长方式”问题的由来。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期,苏联实行其在1959年党代表大会通过的赶超美国的五年计划后,发现虽然经济增长速度远高于美国,但增长质量很差,经济差距并没有缩小。于是得出一个结论,即增长方式有问题,提出了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六十年代开始,苏联每个五年计划都包含转变增长方式内容,但是直至苏联崩溃也未转过来。我国在六十年代后期,由刘国光、董辅礽引入此概念后,曾有过一段时期的讨论,但在政策上并没有实际举措,直至“九五”计划。国家计委拟定“九五”计划时提出,中国经济的大问题是增长方式问题,要从外延、粗放的增长方式向集约、内涵方向转化。中央吸取了苏联增长方式难以转变的教训(即不敢触及体制问题),在制定关于“九五”计划的建议中完善了计委的提法。
第二,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主体究竟是谁?
衡量经济增长方式的标志是经济增长靠投入增加还是效率提高,如果主要靠投入增加,这叫粗放(或外延)增长;如果靠效率提高,则称集约(或内涵)增长。粗放经济增长方式是计划经济的必然产物,因此中央在“九五”计划的建议中提出两个转变,一是增长方式转变,二是体制转变,其中体制转变是关键。“九五”计划期间增长方式转变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十五”计划就有问题。“十五”计划把经济结构调整作为主线,提法没错,效率提高,从经济学角度看就是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也就是结构优化,问题是由谁来调整,向什么方向调整,各地在实际执行中出现了偏差。按照“九五”计划思路,要靠体制的改善来实现优化,但变成了“十五”计划的以结构调整为主线。调整应该有调整行为的主体。问题在于,在计划经济中,不管是宏观总量还是结构问题,都由计划、由政府来定;在市场经济中,应该是政府管宏观(即货币、财政收支、外汇收支、劳动就业总量等关系全社会的总量),市场管微观(即资源在地区、部门、企业间的配置)。在市场经济中由政府直接进行结构调整就是错位,政府只能通过完善市场来合理配置资源,间接发挥作用。十四大确定我国是市场经济时对此已作出明确规定,即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1990年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市场机制,但现在又是政府在调经济结构,这就有问题。
第三,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方向是什么?
从全国情况看,经济结构是在向重型方面转化。十五届五中全会决定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十五”计划时期全国从中央到地方都在说我国已进入以重化工业为主的工业化中后期阶段,经济结构要向重型结构转化。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原因之一是政府作为调整主体,财政收入、政绩考核决定政府必然要搞产值大、税收高的重化工业。举例说明,北京是世界上技术力量最集中的城市,所以应是高新技术基地、创新基地,但发展了两年,财政收入、GDP都上不去,于是要搞制造业。去年成功地选择了汽车行业,创造了200天的“现代奇迹”。深圳在去年反思其发展道路时提出深圳的问题是结构过轻,要向重化工业转化。深圳是信息中心,有望成为世界型企业的2个企业也都在深圳,但却要搞汽车和化工工业。最近去浙江调查,发现从上到下都提出要向重型方向转化,要支持发展大企业。我认为浙江发展最好的是中小企业,政府的支持也很得力,但现在也要转向了。原因之二是政府也有能力发展重型工业,因为它拥有土地和贷款权(现在我国的银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银行,相当程度上受行政力量影响)这两个最大的资源。现在60%以上的资本都是民间资本,根本就不应再审批,除考虑环境、安全等因素外,其他可以由经济主体自己决定,自己承担责任。但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像铁本这样自己只投3亿资金的项目为什么能上?还不是政府意志决定银行贷款?
第四,应警惕一些地方依据西方过时理论调整结构带来的严重后果。
萨缪尔森将工业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发展道路和增长道路也分为三种。第一阶段是起飞前阶段,以英国为主。主要是依靠土地投入,局限性很大,易陷入“马尔萨斯陷阱”(即土地资源被完全占用后,经济无法再继续增长)。但十九世纪经济起飞后,英国并未陷入“马尔萨斯陷阱”,原因是经济增长靠的是物质资本投入,用机器代替人工,发展重工业。霍夫曼出书将十九世纪英国、美国工业化初期和中期阶段的增长方式外推到工业化后期阶段,表明重化工业还要发展得更快,要占支配性地位,这就是霍夫曼经验定理。马克思对其总结更加精确。为什么马克思在十九世纪末说,资本主义丧钟已经敲响?这不是从政治角度提出,完全是通过经济分析提出的。马克思的主要代表论断是利润率下降规律和无产阶级贫困化规律。无产阶级贫困化是如何产生的?因为物质资本比重增加,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有机构成的比率不断提高,即劳动者可消费的比重越来越小;重工业创造劳动岗位的能力越来越差,失业人口不断增加;同时发展重化工业就要搞大企业(尤其是有机构成很高的大企业),自然会产生集聚和集中,垄断企业出现。因此马克思说,原来是资本家剥夺小生产者,现在是大资本家剥夺小资本家,所以“资本主义丧钟就敲响了”,“剥夺剥夺者”。但是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发展情况看,并未实现霍夫曼定理,于是萨缪尔森将这段发展时期称为现代发展,即经济增长不是依靠物质资本积累和资源的投入,而是效率的提高。工业化后期发展靠的是第三产业和小企业的发展。第三产业能解决大量就业,其发展对于效率提高具有极大作用。我国近年经济效率提高的重要原因也是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的变化。诺斯将成本分为加工(或转型)成本和交易成本。供应链管理中有一概念叫“软三元”,即加工成本只占1/4,交易成本占3/4。现在加工成本难降,交易成本方面还有压缩的空间。怎样才能降低交易成本?一是发展第三产业,第二是发展IT产业(交易成本中最主要的部分是信息成本,IT产业就是处理信息的)。总之,20世纪的发展(即现代发展)是集约增长,主要依靠效率提高。
去年霍夫曼理论很红,主张发展重化工业的人都以他的理论为依据,但是发展经济学和GOOGLE中都查不到霍夫曼理论,说明其理论还未被证实。我国是具有后发优势的国家,要迎头赶上,就不能按他的理论(属19世纪时期的粗放增长型理论)走,要总结别人的经验和教训。
从目前来看,我们一些地方依据霍夫曼等人的理论进行结构升级的结果是很快出现资源短缺。近年浙江努力向重工业转型,资源出现严重短缺。浙江电力弹性系数是1.17,应能满足需求,但去年开始已普遍拉闸限电,现在是开四天停三天。浙江要发展重化工业,最好的地点是宁波,但宁波用水极度紧张,居民用水也是如此,有的县是一周2天有水,有的县早晚各1小时有水。经验证明重化工业创造就业的能力有限。浙江就业情况一直很好,现在也不行了,城镇登记失业率停止不动,据说还有升高趋势。
第五,为什么增长方式长期转不过来?怎样才能转过来?
不要只谈意图、目标怎样,重要的是要谈实现目标的机制和手段。我认为经济增长方式长期难以转变,关键在政府。政府拥有过多的支配和配置资源的权力,最重要的是土地和贷款。我们可以建立一个考核干部的指标体系,并使其完善化。但计划经济时期的经验表明,建立一个指标体系自上而下地去考核拥有配置资源能力的计划部门和党政领导,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还是提出两点,一是建设有限政府,除非必要,政府不要干微观的事情,不要在地区、部门、企业间配置资源。即使在市场失灵条件下政府不得不对微观领域进行干预时,也要尽量同价格、市场等间接手段相配合。如在慈溪讨论生产用水怎么办时有两种思路:一种思路是由政府、计划部门来确定哪个企业的生产是国家需要的、有效率的,然后给它配水;另一种意见,提高生产用水的水价,使大量耗水的企业难以承受而关闭或迁到别处,这才是资源的有效配置。二是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到提供公共产品上。我国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方面差得很远。第三产业为什么发展不起来?其中存在很多问题。现在的第三产业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概念,不只是商业,不只是从三线交易到以公司为中心的交易,也不是指一个企业内部的ERP。要建立一个好的市场体系,政府要做的事情很多,首先要提供法制,提供规则,要公正执法。所以除了建设有限的政府外,还要建设一个有效的服务型政府。
第六,关于宏观调控的手段问题。
我的意见是,政府在进行宏观调控时要尽量用总量手段,必须用行政手段时,应与价格等手段相配合。现在有一种舆论认为总量手段非常可怕。其实总量手段就是指利率、准备金率、汇率等,总量手段的作用就是要把需求总量调整到与资源支撑能力相适应。至于用在微观结构上的哪个企业、部门、地区,是由市场决定的。我们现在对行政手段还是用得多,但却不能不用,因为我们的市场并不完善,所以在努力完善市场时,一定要注意行政手段的副作用和局限性。由某个领导机关来判断哪个该上哪个不该上,该不该给企业贷款,这是不可想象的。政府如果有如此资源配置的能力,我国应该还在搞计划经济。现在有些提法说总量手段是一刀切,微观干预要区别对待。所谓区别对待,就是由行政机关来判断项目该上与否,贷款该给与否,要该压的压,该支持的支持。这就意味着资源配置还是由领导机关决定。结果之一是容易导致腐败;二是算不准,该下的不一定是效率最差的,该保的也不一定是效率高的;三是由于指标体系注定简单,各方严格按照标准来做,很容易产生一刀切。
(200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