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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建立政府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作者:肖捷    发布:2004-08-06    阅读:4978次   

    促进就业,控制或降低失业率,已成为全球共同的话题,绝大多数国家都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政策优先考虑的目标。中国政府同样高度重视就业问题,确定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把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在政府促进就业方面,各级财政部门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我国财政积极参与促进就业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思路。

    一、促进就业是中国政府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约13亿,经济活动人口达7.5亿,劳动力供给总量过剩。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1997年以来中国政府对国有企业进行了改革、改组和改造,实行了“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方针,并相应改革了计划经济时期劳动力由国家主要是国有企业包揽就业的作法,使国有企业释放出大量富余人员。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的就业形势十分严峻。从长期看,存在着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的矛盾。当前主要表现在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同时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快速转移同时出现,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相互交织,焦点集中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上。这已成为一个带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因此,促进就业是中国政府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二、努力健全政府促进就业的基本制度体系

中国在计划经济时期,主要通过指令性计划配置劳动力资源。实践证明,这种就业模式对保证劳动者就业权利,实现社会公平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牺牲了效率,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选择和流动。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形成,初步形成了政府促进就业的政策框架,并采取了转轨时期的过渡性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就业总量随着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持续增加。1998年以来,我国连续多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了内需,保持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了就业总量的持续增加。据测算,1998年到2003年6年间,积极的财政政策对经济增长每年约贡献1.5到2个百分点。按经济每增长1个百分点,增加就业岗位80万个计算,中国积极的财政政策每年可增加120万人到160万人就业,6年共增加就业700万人到1000万人。

(二)建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制度。1998年,中国政府为了防止把国有企业改革中释放出来的大量富余人员集中推向社会,引发不安定因素,实施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制度。通过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为下岗职工提供基本生活费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需资金由财政、企业和社会各承担三分之一,企业确有困难,财政帮助解决,地方财政有困难,中央财政兜底。这是一项减员增效与保障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相结合的政策,也是有别于其他国家的过渡性政策。1998-2003年,国有企业累计有2818万职工下岗,其中,2400多万人享受了基本生活保障,有2240万人实现了再就业。1998年到2003年6年间,各级财政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方面的支出约103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支出约696亿元。

(三)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2002年以来,中国政府为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定了全面、系统的积极就业政策,涉及财政方面的主要有:一是税费减免政策,包括对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服务型企业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职工给予不同税费减免照顾;二是信贷补贴政策,对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由财政提供担保与贴息;三是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包括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服务型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四是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即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免费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同时,加大了对劳动力市场建设特别是劳动力信息网络建设的投入。据初步统计,2003年,全国各级财政再就业资金支出约9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再就业专项补助资金47亿元。

三、努力建立政府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基于中国就业问题的长期性与复杂性,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借鉴国外促进就业的经验,积极探索并努力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是中国政府促进就业的重要任务。

(一)加强宏观调控,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发展经济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下一步重点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完善宏观调控机制。目前,中国经济正处于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为保持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为扩大就业、完成积极就业政策的目标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二是要在加入WTO的新形势下,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现行的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在财税政策方面,中国政府将进一步完善税制,如改革和完善出口退税制度,统一各类企业所得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等。这些改革,对于扩大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政府在就业中的职责,切实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市场经济国家的实践证明,就业主要应依靠市场调节,政府不能包揽过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就业和再就业中的基础性作用,主要通过市场调节劳动力供求,引导劳动者自主就业。政府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中的作用主要是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制定就业发展战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引导全社会转变就业观念,努力改善就业和创业环境,为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创造条件。当前的工作重点是培育和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劳动保障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提高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的针对性和效果,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积极努力,要建立起以劳动者自主择业为主导、市场调节就业为基础、政府促进就业为动力的就业机制。在明确政府职责的同时,要规范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就业工作上的职责划分,充分发挥地方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的积极性。

(三)加大财政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中国政府已经并将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政府的资金和政策要集中用于帮助最困难的群众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就业资金的支持力度,同时要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就业资金以及采用不正当手段享受优惠政策的行为,要依法严处。

(四)整合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政策,使之形成良性互动机制。社会保障与就业政策是相辅相成的。过高的社会保障会对就业产生负面效应。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更要防止出现重保障、轻就业、养懒人的倾向,鼓励劳动者自立自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并使隐性就业显性化,形成社会保障与就业政策互相促进、良性循环、协调发展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