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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另一个视角探析我国近年来的投资过热
作者:陈骏良    发布:2004-08-30    阅读:2452次   

    近年来,在中国的许多地区普遍发生的投资过热现象而导致出现的经济过热局面,已经引起了我国政府高层的高度重视,围绕着旨在使中国经济适度降温而采取的一系列全国性的宏观调控措施正在显现其积极作用,可以预见,这些宏观调控措施将会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影响着中国的经济发展走向。

    然而,就我国当前宏观经济状况而言,理性地看待中国目前发生的“投资过热”现象,找准引起“投资过热”导致经济失衡之真实病因,正确把握我国经济发展的航向,并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调控措施医治各种经济病灶,理应成为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位经济学人责无旁贷的神圣使命。

    目前,对于发生在我国的因投资过热而导致出现的经济过热现象,以及在我国是否真的存在经济过热等话题,国内外经济学界的诸多学者有着许多不同的观点和争议。一些学者根据现状认为:“当前的经济过热是局部产业领域投资过度引起的局部经济过热”,其中,“地方政府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是导致地方政府过快、过大的基础设施投资的主要原因”;另一部分学者依据对有关经济数据进行分析后发现:“外资与内资都在寻找出路是导致我国经济过热的根本原因”;但也有学者经过调查分析后指出:“基于目前钢铁、汽车和房地产的投资主体大多都是民营企业,所以, 民营经济在此次经济过热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总之,不同的学者可以从不同的观察视角对我国经济过热现象的成因得出不同的结论。

    现在,人们综合上述三种观察视角分析我国投资过热现象的成因,我们不难发现,现在我国的许多经济界学者都在用“皮肤科”见习医生的视角来诊断我国经济运行中发生的问题,却忽视了从社会更深的层面上,特别是这些年来“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错误经济理论泛滥和既得利益阶层所推行的一系列错误政策给我国社会必然会造成的危害中寻找原因。

    众所周知,近几年来,一些“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不顾中国的基本国情,抄搬西方个别并不具有普遍意义的经济学理论而提出的所谓“所有者缺位”、要明晰“产权”以及“国退民进”等一系列错误论调,致使在全国范围内的许多本已腐败成风的地区疯狂地掀起了一股实质上是严重违宪的贱卖瓜分国有(或集体所有)资产的恶潮。

    现在,全国各地的广大民众已经能够清楚地看到,那些鼓吹上述错误经济谬论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已经在客观上起了一个为配合贪官污吏阶层侵占国有(或集体所有)财产而充当一个“敛财教父”的角色,而这些“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所炮制的经济谬论,在误导政府和国人并混淆经济违法与经济变革这二者的基本概念的同时,也给我国经济的健康持久发展埋下了重大祸根。必须提请全国民众关注并反思的是,这些年来,全国各地媒体不时报道的触目惊心的有关国企改制中发生的贱卖瓜分国有(或集体所有)资产的大量事实足以说明,正是这种借改革之名,行鲸吞国有资产之实的所谓的“国退民进”政策的失控和危害,才是造成目前我国经济严重失衡,国资大量流失、贪污腐败猖獗和银行坏帐急速膨胀的主要根源之一。国人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一系列经济谬论以及在这种经济谬论误导下推出的“国退民进”等错误政策,已经给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造成了如下的一系列的严重危害:

    1、造成了我国国有(或集体所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和国有(或集体所有)企业资产严重的“吏有化”倾向:近几年来,由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所炮制的一系列经济谬论的发酵,使得在全国众多原来经由国家(或集体)授权经营管理国有(或集体所有)企业的企业领导成员中,普遍形成一种要尽快利用手中权利,不择手段地将国有(或集体所有)企业财产转改制成旨在归少数企业领导层个人所有的所谓的“民营企业”的冲动。这种存在着根本动机问题的企业改制所造成的结果必然是,“将我国的经济改革,特别是国企改革演变成为一场将企业职工简单地推向社会和将国企资产大量地迅速流入少数当权者腰包的敛财运动”,这种敛财运动的发生使我国众多地区普遍出现了令广大民众深感痛心的国有(或集体所有)企业财产严重的“吏有化”倾向。

    应当指出的是,如果说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前的我国社会的经济生活中,众多贪官污吏侵吞国有(或集体所有)财产的腐败现象尚不敢明目张胆,畏于于法律贪官污吏侵占国有(或集体所有)财产还处于隐蔽状态的话,那么,自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提出所谓的“所有者缺位”、要明晰“产权”等错误论调以及政府推行“国退民进”政策后,更多的贪官污吏大肆侵吞国有(或集体所有)财产的腐败现象已经发展到了明伙执仗的地步。显然,在这种十分错误的政策的引导下,少数人当权者利用手中权利可以肆无忌惮地侵占国有(或集体所有)的资产似乎就成为了一种制度上的安排。这种错误的制度上的安排,使得越来越多的地方各级政府官员和国企领导成员陷入到了腐败分子的行列。对此,人们有充分理由可以指责,这种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中,提出的“国退民进”政策,在客观上起到了一种将“侵占国有财产的行为合法化”的恶劣作用,同时,国人也应当深刻地体会到“制度不好,好人也会变坏”。

    2、进一步增加了使我国发生重大金融危机的危险:据观察,若干年来,在错误的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的误导下,由于那些打着改革旗号实施侵占国有资产的人员长期没有能够依据法律受到应有的处罚,所以,在先行一步的靠腐败致富的爆发户的“模范”带领下,为了实现个人致富的目的,社会上的许多“不耐寂寞”与“落后”的各级政府官员;相当一部分靠不规范转改制而成的所谓的“民营企业家”;“身在曹营心向汉”的国有商业银行的人员以及社会上的其他各类不安分人员抱成一团,纷纷仿效通过打着改革旗号实行“化大公为小私”的转改制模式,来实现其将国有(或集体所有)的资产化为领导层私人或者小团体所有的目标。目前,从全国范围来看,当各地的国有中小企业已经基本被卖光分光,并几乎到了再分无可分的情况下,为进一步争得瓜分“最后一桶金”,这伙人又为了达到进一步中饱私囊的目的,不惜贪赃枉法,多方内外联手结成利益同盟,利用我国有关金融部门经济管理秩序和监管上的漏洞,采用所谓的“技术处理”等方法,通过采用乱上项目、滥投资、滥贷款、滥抵押等方式为载体,将罪恶之手伸向商业银行中的民众储蓄。这种状况的蔓延,进一步增加了我国发生重大金融危机的几率。

    因此,必须提请社会上有识之士警觉的是:对于近年来发生于我国的投资失控和严重的银行信贷问题,国人不应该把它简单地看作是因地方政府搞政绩工程或者各类企业盲目过度投资的问题。同时,也必须指出,对于这类通过采用乱上项目、滥投资、滥贷款、滥抵押等方式为载体,侵吞国民财产和银行资产的社会问题,政府仅采用金融等经济手段来调控是远远不够的。

    3、进一步造成了我国政府和企业(主要是国企)的投资效益的下降:
国人应当记忆犹新的是,二十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在我国经济社会中,普遍存在着投资效率逐年明显下降的趋势。对此,人们感到无法理解的是:一方面,中国作为一个能够提供大量低工资的优秀劳动力、相对低价格的土地和具有广阔市场的投资者福地,不断吸引着大量欲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外国投资者纷纷涉足与投资,而另一方面,我国政府与企业(主要是国企)的投资效率和效益却每况逾下,据有关经济专家在媒体上披露,我国目前的社会投资效益总体上不仅大大低于我国1995年以前的投资效益水平(纵向比较),甚至还大大低于我们的邻邦印度总体投资效益水平(横向比较),而印度在总体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基础设施、劳动力可比成本及其他投资环境等方面又明显地落后于我国国家。现在,剔除社会腐败因素,人们实在找不出中国总体的投资效率会大大低于印度的合理原因,因为在我国同一个投资环境下,外资在我国的投资效率效益与我国政府和企业(主要是国企)的投资效率效益却存在着天壤之别。因此,通过纵向和横向的比较,人们不难看出,我国政府与企业(主要是国企)的投资效率之所以每况逾下,这与我国全社会的腐败现象愈演愈烈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由于在相当一段时期中,我国各行各业的腐败现象的迅速蔓延,使得政府与企业(主要是国企)的投资资金中被浪费、被截留、被挪用、被侵吞以及被采用其他手法消耗的部分快速膨胀,这种雁过拔毛式的投资膨胀必然地会使我国政府与企业(主要是国企)投资中的有效部分日益降低。也是造成我国普遍出现的投资效率效益空前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希望社会上的有识之士能够认识到,要搞好我国的宏观经济调控,不能仅仅局限于“保压”等产业结构的调整。

    4、混淆了经济改革与经济犯罪的本质区别:我国现行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我国宪法的这一规定,十分明确地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然而,对照这些年来那些“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所炮制的一系列经济谬论以及这种谬论给我国社会客观上造成大量国企资产迅速流入少数当权者腰包的事实,民众可以清楚地看到,目前社会上疯狂出现的侵占国有(或集体所有)资产的企业改制,其本质是一种“化大公为小私”的严重损害广大国民根本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这种行为从来就不是一种经济改革。因此,人们有理由指出:对于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在全国范围的迅速蔓延,有关采信错误经济谬论并制定出错误经济政策的政府官员和炮制一系列祸国殃民经济谬论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实难辞其咎。同时,也必须明确,在我国的社会变革中,莫把经济违法当改革。

    5、将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导入了歧途:近几年来,在“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 经济谬论误导下施行的“国企改制”,出现了一种令世人难以看懂的奇怪现象,即:那些“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及其既得利益阶层,一方面,鼓吹中国要坚决走市场经济的道路,主张政府减少甚至退出对社会经济的行政干预,而另一方面,在国有(或集体所有)企业向民营企业的转型的过程中,他们却不愿也根本不遵循市场经济社会中的效益、竞争和均衡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在国企财产所有权转化成“民营所有”的过程中,他们根本就不按照市场经济交易规则中有关公开、公平、公正、等价的游戏规则来操作。现在,国人可以清楚地看到,正当我国政府开始对目前出现在我国经济社会中乱象采取必要的行政干预措施来进行宏观调控时,不时会有一些既得利益阶层官员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出来扰局,欲进一步将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导入了歧途。对此,需要提请民众关注的是,那些既得利益阶层官员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所希望实现的市场经济模式,既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法制国家的市场经济,而是一种打着改革旗号,以实现国有资产“吏有化”为目的,坑害广大民众的官僚自由主义经济。所以说:那些“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和既得利益阶层官员正在将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导入歧途。

    综合上述另一个视角的观察分析,国人应当可以看到,由于引起我国这次投资过热现象的投资主体与深层次的原因十分复杂,所以,我国政府目前所采取的宏观调控措施将会遇到前所未有的的困难,当前错综复杂的局面也预示着,我国要度过正在面临的经济难关,仅靠经济层面上采取宏观调控措施是远远不够的……...。
社会上的有识之士,你说对吗?

作者:中国民主建国会上海市金山区区委委员 陈骏良

     2004年8月28日于上海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