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财产可以不考虑是否合法,意味着只要是公有财产必定是合法的。这就很可怕。万一私有财产不知为什么忽然变成公有,自然而然就合法了,那么保护私有财产还有什么意义。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 依我看,人类历史可以划分成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是财产权得不到保障的阶段,后一个阶段是财产权逐渐得到保障的阶段。为什么要这样划分呢?因为前阶段是人类社会以贫困为特征的;后阶段人类社会逐渐走向繁荣富足。或者说,产权得到保障才使得财富能够顺利地生产出来,积累起来。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 何以财产权的保障如此重要?道理很简单。如果每个人的生产成果得不到保障,可以随便被人侵占,谁会有生产的积极性?如果有一批人能够有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特权,那么大家都会争当这样的特权分子。确实,这个阶段的人类历史,不论中外,都差不多,都是争权夺利的故事。人的聪明才智都用在了非生产性的彼此斗争上。没有机会成为特权分子的绝大多数普通百姓,就只能用劳动维生,任人宰割。他们在忍无可忍的时候,揭竿而起,打倒特权者,少数人成为特权者,大多数人仍然重操旧业,社会进入下一轮循环。这样的历史大同小异地延续了几千年之久。改朝换代的故事不同,但是性质都一样。用现代化一点的术语,就是革命,反革命,反反革命……人类生产出来的财富大部分就是这种斗争中消耗掉的。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 这种非生产性的争夺财富的人类活动,和金字塔型的特权结构是相互配合的。一直到十六七世纪,欧洲萌发了人权思想,自由、平等的诉求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随便侵犯别人的财富越来越不容易。这个过程就是财产权得到确立的过程。这个过程不是跳跃式的,从没有到完整地确立,而是一个渐进过程,是财产权保护成本越来越低,侵犯他人的财产权成本越来越高。与此同时,特权也逐渐被废除,政治向民主政治过渡。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 人性确实有恶的一面,人与人之间互相侵犯财产的事从来也没有断过。但是我们所说的对财产权的保护,并不是指这种性质的侵犯,因为在正常情况下有政府在处理这种普通人之间的财产纠纷问题,这本来就是政府存在的根本原因。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允许强盗小偷的。所以我们所说的财产权的保护问题,不是讲强盗小偷的防范,而是针对有特权的人而言,尤其是对政府而言的。世界上的强权政府用各种借口或理由侵犯普通人的财产权是屡见不鲜的。民国前皇帝可以任意侵犯百姓的财产。我国解放初期也没收过地主的土地,以后又把资本家的企业强行公私合营。在文革时大规模地抄家,现在还有对农民的任意罚款收费。这种种做法,都和财产权的保护有关。这说明我国的产权保护过程还远远没有完成。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 保护产权好像是出于私心,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则是他人的财产不容侵犯,不得对别人的财产眼红。所以保护财产又成为道德之神。一个有特权的社会很难有良好的道德。少数人有特权,可以侵犯别人而不受限制;多数人被要求讲道德,甚至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怎么讲得通。所以说,保护私有财产不但使生产力有了长进的机会,而且社会道德也有了提升的可能。这么看来,历史确实是可以按照财产权是否得到保护而划分为两个阶段。这并不过分夸张。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 这次修改宪法,好容易把私有财产的保护写进去了。这是一个重大进步。但是我觉得还是拖泥带水,不够清楚明了。因为它写道,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合法的当然不保护。表面上看并没有错。但是如果跟保护公有财产作一比较,就看出问题来了。对公有财产是不分合法不合法统统都保护,而私有财产只有合法才保护。显然是有区别的。对公有财产可以不考虑是否合法,意味着只要是公有财产必定是合法的。这就很可怕。万一私有财产不知为什么忽然变成公有,自然而然就合法了,那么保护私有财产还有什么意义。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