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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国实施一个“空巢老人乐园”社会工程的建议
作者:陈骏良    发布:2004-09-13    阅读:1998次   

    中国是一个世界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多少年来,有关人口方面的问题,一直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慎重处理的重要问题之一。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由于我国政府推行的“鼓励多生多育和光荣妈妈”政策,使得当时原本已经是世界人口第一大国的中国人口又进入到了一个人口急剧膨胀的时期,同时,人口的急剧膨胀,既给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又使我们中国在以后的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不得不为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因社会人口的急剧膨胀所导致的社会失衡付出沉重的代价。

    自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我国党和政府为了最大限度降低因五十年代实施的人口政策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而在全社会全面推行一个较为严厉的独生子女政策。现在,全国民众已经看到,这一政策在全国亿万民众的响应与配合下,我国在实行计划生育方面已经取得了重大的成果,这不仅使我国在控制人口增长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而且在“优生优育”观念的指导下,我国人口素质也有了显著的提高,然而,全国民众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在实施较为严厉的独生子女政策的同时,中国社会的老龄化问题;人口年龄结构失衡问题;特别是若干年后众多“空巢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将会成为一个非常突出的社会问题,而这一社会问题能否得到妥善有效地解决,将直接影响着我们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在日益严峻的新形势下,紧紧依靠全国广大民众,群策群力,从长计议,努力探索并逐步建立起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既能够经济地节约社会各种物质资源又具有相当质量水准的新型养老模式已刻不容缓。为此,通过调研分析,卑者就结合城市化进程;在我国建立起一种新型集约化养老模式;以及筹划实施一个的“空巢老人乐园”社会工程等综合关联解决方案,提出有关分析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 目前社会“空巢老人”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
    1、根据有关媒体报道,目前,在我国各城市居民中,空巢老人已经约有2340多万,特别是在众多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成绩显著的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空巢老人”家庭已经占老人家庭的三分之一左右,而从发展趋势看,未来10年随着独生子女的父母步入老龄阶段,全社会将面临“空巢老人”家庭迅速增多的严峻局面,可以预见,若干年后,“空巢老人”家庭将成为我国老人家庭的主要形式,所占比例有可能达到90%。

    2、“空巢老人”由于其特殊的身体条件和精神状况,无疑需要得到外界的关照,其中重点包括经济供给、生活照顾、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关照。如果对我国社会人口的发展趋势作进一步的分析,我们就可以清醒地看到,若干年后, 4-2-1式金字塔型的家庭结构将成为主流,这就意味着,无论是从宏观社会的还是从微观家庭的角度上观察,届时一个年轻人很可能要照顾好几位老人,在社会上也必然会出现这样一种情景,即:当独生子女一代成为社会青壮年劳动者的中坚力量时,在自身条件受到限制和在承受巨大社会竞争压力的环境中,有相当数量的三口之家小家庭在维持自身小家庭的正常运作方面会感到艰难甚至力不从心。因此,客观的社会环境决定了这代人将难以有效地承担起赡养照顾老人的神圣责任,相信,随着我国社会的“空巢老人”家庭高峰期的即将到来,“空巢老人”这一社会问题将愈来愈严峻。

    3、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围绕着国企(或集体企业)解困,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有关的社会统筹改革措施,其中与民生有最直接利害关系的就是职工养老、医疗承担方式与办法的改变。也就是将原先职工留存于企业中用于自身养老的物质保障形式转变为社会统筹养老。然而,由于我国在随后的企业改革中实行了“抓大放小”、“国退民进”政策,使得原先数以百万计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转改制成了“民营企业”,并直接导致无数职工留存于原企业用于养老的劳动积累就成为了“民营企业家”的个人或部分人的财富,民众的养老问题也随之失去了原本存在的坚实的经济物质基础。所以,这些年来,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仅靠现有的几种用于养老的资金缴纳和筹集渠道,根本就无法平衡我国目前已经纳入社会养老体系的社会离退休人员的各种正常的养老支出,所以,目前我国用于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资金缺口已经十分巨大,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难以为继的尴尬局面。

    4、众多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成绩显著的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里,“空巢老人”家庭较普遍地具有如下的一些特点:

    (1) 据调查分析,目前,在一些地区,相当多的“空巢老人”家庭都有比较可观的住房,且多数有固定的离退休养老金。对于一些上了年纪的“空巢老人”来说,宽敞的住房和完整的厨房配套设施并不一定适合于老年人的生活,而独门式成套居室对他们而言既是一种浪费又是一种包袱。据观察,在上了年纪行动不便的“空巢老人”群体中,普遍需要的是:整洁实用的建筑面积在15~16平方米带独立小卫生的一居室住房,外加一个适度的阳台以及能够提供方便地解决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供餐、清扫等相关服务;在所居住的社区内,应具备专门适用于老人生活、健身、文化、娱乐的各类设施以及相应的商业和医疗保健服务。

    (2) 从对老年人的心理和思维等方面进行观察分析,相当多的“空巢老人”对孤独非常敏感,由于年老体迈,这些老人的生活模式和物质需求往往比较单一,他们需要的是社会尤其是家人的理解,渴望与世人进行情感交流、思想沟通,特别是在患有老年性疾病时,他们更需要社会或家人在生活起居和陪医就医方面的关照。如果我们社会能够形成一种新型的经济高效低成本的用于满足老年人群体上述需求的相关服务模式,那对解决我国社会老龄化问题以及为年轻人开拓就业门路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措施。

    (3) 按照目前我国社会实行的居家养老的模式,若干年后,当散居于诸多城市各区域的“空巢老人”家庭占到相当大的比例时,因地域等因素,这些城市原来为满足各种年龄段市民需要而设置的各种生活、教育、文化和商业等场所及设施必将会出现一个利用率会明显降低的问题。而专门适合于老年人生活的服务场所和相关配套设施的增设又需要社会投入相当可观的资金。所以,从社会现状来看,现行居家养老模式所占用的社会物质资源和公民家庭必须投入的经济等综合成本都是目前我国社会经济所难以承受的,如果我们社会不改变现行的养老模式,不通过创新建立新型的社会养老模式,那么,当城市真正进入到一个老龄化高峰时期,“空巢老人”家庭会普遍面临着老人缺乏甚至无人关照的窘境,因此,如何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既能够充分发挥各城市现有各种生活、教育、文化和商业等场所及设施的功能,又能够满足众多老年人生活实际需要的社区综合服务配套体系,并最终能够建立起一种新型的各方共赢的养老模式,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4)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结集已成为了一种必然的大趋势,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就业和生活,将会对城市的住宅建设带来巨大的需求,适度进城就业和生活的外来务工人员是今后城市人群出现严重老龄化问题时,能够避免城市功能衰退,防止各种消费萎缩,替换和继续支撑各类现有生活、教育、文化和商业等场所及设施消费使用的生力军群体。基于目前多数城市的住宅价格已经十分高昂,因此,在可预见的将来,绝大多数外来务工人员(包括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只能靠租用民房来解决自身的居住问题。
    从对一些外国民众在他们本国日常生活消费支出结构进行分析后,人们可以看出,许多国家的民众通常用于住房(包括买房或租房)的费用支出,一般要达到家庭收入的三分之一。而对我们国家的民众而言,随着我国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的一般经济收入水平家庭用于住房消费的费用支出,最终也会达到国外民众的住房消费支出的比例。可以想象,对于我国众多的“空巢老人”家庭而言,那些有着较好居住条件“空巢老人”家庭,如果通过出租现有住房且每月能够拥有社会一般经济收入水平家庭月收入三分之一的资金再加上离退人员本身享有的每月养老金收入,那足可以支付其集中移迁至适合于老人居住的专门养老场所享受安康的晚年直至终老。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众多“空巢老人”家庭的养老需求现状以及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对城市区域内住房消费的客观需要,我们可以巧妙地综合“空巢老人”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两者实际需求,建立一种符合我国国情的新型的集约化的社会养老模式,即:根据自愿互利原则,通过附条件的养老服务协议将“空巢老人”家庭有计划地移迁至专门设立的新型的集约化“空巢老人乐园”等方式,来同时解决“空巢老人”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的相关一揽子问题。

    二、 实施新型的集约化“空巢老人乐园”社会工程的具体设想
所谓的“新型的集约化“空巢老人乐园”社会工程是指:由政府、有关的民间组织和“空巢老人”家庭,依照自愿、互利和公益原则,通过签定有关的养老服务协议,建立起的旨在帮助有完整居住条件的“空巢老人”家庭,实现他们以出租原有居住房获取相关经济收入来补助“空巢老人”本身移迁至专门设立的新型集约化“空巢老人”乐园安度晚年的社会养老工程。

    具体地讲:新型的集约化“空巢老人乐园”社会工程应当具体包括如下实质内容:

    1、 由政府和有关民间组织(可吸纳有志于公益事业的各类企业参与)通过多渠道的融资,按照经过科学论证的前瞻性经济方案和缜密的需求预测规划,在城乡结合部或其它的适当地理位置,集中建造一批适合于“空巢老人”居住生活的非赢利性的“空巢老人”乐园,以作为既经济实惠又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相关配套设施功能作用的专门为“空巢老人”家庭提供综合养老服务的基地。

    2、 政府应当根据中国的实际国情,制定出相关的行政法规和操作程序来规范、指导和监督社会集约化养老服务所涉及的法律和经济等方面的有关事宜。并对此项公益事业提供适当的政策优惠。

    3、 设立专门的社会公益事业机构,来具体负责接受和帮助那些愿意以通过出租自己原有居住房获取相关经济收入来补助本人移迁至专门设立的新型集约化“空巢老人”乐园安度晚年的老人家庭。专门设立的社会公益事业机构应当具有二大职能,其一是:对新型集约化“空巢老人”乐园进行组织管理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其二是:根据与具体“空巢老人”家庭签定的养老服务协议,对有关“空巢老人”家庭提供的相关空置房资源开展并不涉及产权的经济运作(以协助出租该空置房给特定有相当经济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为主要业务)。

    4、 为了支持和保障新型的集约化“空巢老人乐园”社会工程的顺利实施,政府应当在全社会倡导建立一种人人关心助老公益事业的良好氛围,鼓励各类企业和民间团体资助新型的集约化“空巢老人乐园”社会工程这一慈善事业,并组织包括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和艺术界的自愿者人员定期为老人开展相关服务,以丰富老人们的精神生活,各地政府应当将助老公益事业作为考核有关各级地方主要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

    以上是卑者通过调研分析后提出的一个旨在缓解我国众多城市里的“空巢老人”家庭养老问题并建立新型的养老模式的建议方案,仅供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参考,相信,如果我们各大城市能够在这方面率先建立起一种科学、经济、高效的符合国情的养老模式,那对缓解我国将要面临的老龄化社会压力,无疑会起到一个重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