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资金运行中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黄福宁 发布:2004-10-18 阅读:2196次
农村是泛指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要素、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广大区域,包括小城镇和乡村,在这一范围内的资金的融通便构成了农村资金运行的主要内容。农村资金运动是整个社会资金运动的源头。资金运动产生于最初的极少剩余产品的交换,在工业革命后,随着产品的极大丰富,资金运动也伴随着产品交易场所的变换而转移到以城市为主的资金运行上。但农村资金运行的作用对整体社会资金动作依旧不可忽视。
一、农村资金运行具有的特点
首先,农村资金的需求和供给均具有季节性。农村主要以经营农业为主,所以资金的运行亦依靠农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其次,资金供给与需求具有稳定性;再次,农村资金运行的封闭性要求。农村资金运动虽是有融合于社会总体资金运动的趋势,但在目前我国农业基础地位不牢、建设不力的形势下,农村资金仍需封闭运行,以维护农业资金的正常需求;最后,资金运行中的外逸性和剩余资金的高沉淀性。由于农业利润率较低,造成了资金的逃逸;资金运用方向单一,引起了剩余资金的相对沉淀。
二、农村资金运行中的问题
在当前我国农村人口仍占绝对比重的形势下,强调农村资金运动的效率仍旧具有现实性,通过发现资金运行中的问题并予以解决,对加速资金运行速度、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并最终加快实现农村的城市化具有重大意义。
(一)以农哺工的资金运行模式对控制农村资金外流有弊而无益,严重限制了农村资金在量上的增长在建国初期,由于工业基础的薄弱和当时的特殊国情,国家将建设的重点放在了工业建设上,农业的基础地位出现动摇,农业所生产的产品通过计划分配主要用于支持工业建设,以农哺工的模式对当时的工业基础建设起到了很大的支持作用。然而,农业是很脆弱的产业,同时也是很重要的产业,因此急需大量资金的投入。一方面,农业的现代化需要大量资金;另外一方面,农村的城市化建设亦需资金支持。但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这种以农哺工的局面却未得改观,这突出的表现在工、农产品的剪刀差上。这种定价倒挂的以农哺工的资金运行模式导致了大量农村资金的外流,使得原本脆弱的农村资金运行系统更加脆弱,难以维持农业的基础地位。
(二)“费改税”后的税收制度不完善,造成资金的继续外流国务院决定自2000年起开始在安徽省进行“费改税”试点,试点已经有一年,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但依旧不够理想,仍存在着随意增加税种的现象,甚至还出现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严重遏制了“费改税”效用的发挥。
“费改税”后的税制的不完善,让税收负担难以减下来,农民负担依旧过重,农业利润率很难提高,使得本来少之又少的农村资金纷纷逃离,因此,必须完善税制,稳定税收,以便让农村资金能固定在农村范围内,并通过优惠税率吸引外部资金来支持农业及农村相关产业。
(三)资金的运用缺乏正确引导
农村市场具有巨大的潜力,在如何开发农村市场方面,理论界与实业界均以投入资金来试图开发出其潜力,但投资者在实际投资时,资金的运用缺乏正确的、有力的引导,资金运用失误较多,运作效率低下。
第一,在小城镇建设方面,片面注重城镇商业职能水平的提升。的确,商业职能是小城镇的主要职能,以便发挥小城镇聚集商品、交换商品而提供场所的作用,但过分注重小城镇商业作用,必然会淡化其他城镇职能水平的提升,如文化职能、信息职能等。
第二,重复建设,不注重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资金运用的项目效益和社会效益低下。由于在农村的投资受到信息等方面的限制,资金运用时,缺乏合理的自然市场配置和政府的调控引导,在投资方向上容易出现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的单一化趋势。
第三,不注重加强信息设施建设、电力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造成了农村产业发展中的瓶预产业的出现,严重压缩了农业相关产业和其他产业发展的空间。
(四)投资项目的投资与投资项目所需环境的投资在选择中出现矛盾
任何一个项目,均需要有合理完善的投资环境,但不同的投资项目所需的项目建设环境是不同的,对环境建设的投资量也同样不等。如对传统农业的投资所需的基本投资环境的投资量与城镇商业街建设所需投资环境的投资量便不同。一般的,传统产业所需环境的营造投资量较少,但同时传统产业的利润率也相对较低,而资金运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本身的增值,即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因此,投资项目本身的投资和投资环境营造所派生出的项目投资便产生了矛盾。
在上述两者出现矛盾的情况下,投资者会根据利润率的高低而选择项目,而放弃项目投资环境营造的投资。目前,农村资金量有限,农民负担虽在“费改税”后有一定程度的减轻,但若将投资环境的营造所需投资转嫁给农民,又势必增加农民的负担。
(五)农村信用社及驻农村各商业银行资金运用效率低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运行难以封闭
农村资金运行有着特殊的规律性,农村金融体系的构成也有着区别于城市金融体系的特点。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主检是中国农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组成,即通常所说的“三匹马拉一辆马车”。农村资金运行的季节性强、周期稳定,相对于城市金融机构而言,资金运用的风险较小,但同时资金的利润亦较低。这就要求农村各金融机构必须注重资金的投向,努力提高资金的利润率。但在人员素质、可选投资项目、投资条件等不利条件的限制下,资金运用的总效益低下,甚至出现了社会效益和项目效益为负的情况。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运用按规定应采取封闭运行的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资金漏损率较高,本应投向农业的各专项资金不能到位,造成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良资产年年增加,从而间接影响到农村的发展,出现农村资金需求与农发行的资金供给脱节现象,同时还导致了各种非法高利借贷现象的出现。
(六)不注重对人为资本的投资,进入“人员素质下降——社会经济发展滞缓”的死循环危险区
人力资本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重要联系,亚当·斯密早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就有所提及,但由于受到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单独研究人力资本还没有太大意义。
随着时代的发展,知识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而作为对培养知识载体的各环节的投资——人力资本投资便显得很有必要。但在农村,由于人力资本投资被误认为是一种高投入、低产出的投资,所以在人力资本投资的各环节的资金量很难到位。
根据凯恩斯的投资乘数原理,一单位的投资将会产生数倍于原始投资量的投资总量。在知识经济时代,对人力资本投资的增加,将对经济增长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一方面,人力资本投资本身有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与其他产业投资相比,人力资本投资有着更广的相关产业,从而产生更大的投资总量。但农村不注重人力资本投资的现实,将严重滞缓农村经济发展的进程,并最终制约农村城市化进程。
三、针对出现的上述问题的几点对策
发现问题即是为了解决问题,笔者在提出以上六点农村资金运行过程中的问题的基础上,拟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一)全面分析农产品定价因素,提高对农业投资的回报率,从根本上阻止农村资金的外流
在工业品的定价过程中,主要考虑到的是两点:一是生产成本(主要采用机会成本进行预算);二是适当的利润。农产品的定价也可采用类似的定价模式。但在我国,农产品具有区别于工业品的特殊性。第一,农产品的生产所依托的土地资源在我国比较稀缺,土地成本较高;第二,农产品生产的效率较低。由于技术水平、劳动者素质等的限制,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劳动生产率显得较为低下;第三,农产品的生产具有很大的战略意义,因此有必要降低其对外依存度;第四,目前我国农业资金流动的单向性,迫使农业回流资金的使用成本上升;第五,农业生产的主体在目前其他行业利润率较高的情况下,从事农业生产有着较高的机会成本。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原来我国农产品在定价上单纯偏向与国际价格接轨的做法是存在重大失误的,所有有必要重新确立农产品的定价模型。笔者认为在重新定价时应考虑以下几点因素:首先是较高的土地成本,应与价格成正比;其次是生产效率,其高低应能平衡农产品的价格,在定价模型中作用不具体体现;再次是农业生产者的机会成本,与价格成正比;再其次是返流回农业的资金使用成本,与价格成正比;最后是对农产品的对外依存度,应与农产品价格成反比。模型如下:P=α(L+C+K)(1-β)。其中P为农产品价格,α为系数,L为土地使用成本,C为机会成本,K为资金成本,β为对外依存度。
(二)完善并稳定“费改税”后的税收体系
“费改税”的推行,正如前面所说的,的确降低了农民的负担,但是仍有不少税种应予取消或降低税率(见前表1),税收体系的完善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加大对基层政府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税收项目的增加和税额的增长;第二,提高基层干部对税费改革的认知度,避免出现税种和税额的随意增减,切实达到减负的目的;第三,加强群众的舆论监督,设立省级直接举报制,真正做到“有举必查、有错必纠”。做到以上三点的同时,还要稳定完善了的税制,以提高投资者对投资回报率的期望值,最终实现农村资金在总量上的增长。
(三)加强政府对资金投向的引导力度,尤其是基层政府的引导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实现投资后对产业结构的优化作用。
资金运作的目的即是能取得最大利润,实现自身的增值,而传统农业利润率较低的现状,对资金的外引能力很低,因此,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应予引导。首先,政府可以采取财政、金融等经济手段来填补农业利润率与平均利润率的级差,以确保对农投资能获取至少最低社会平均利润,实现遏制农业资金的外流倾向;其次,采取政府直接投资的办法,降低投资者对各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所具有的不安全感;最后,政府可采取行政干预的办法,确保产业结构的优化,防止项目的重复建设。
(四)全面分析投资与产出关系,提高投资质量,增加产出量
投资与经济增长间并不是单纯的函数关系,并非投资量的增长就一定会实现经济总量的增长或产出的增加。我国经济学研究者们在哈罗德——多马经济增长模型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的特殊国情和经济运行中的多重因素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经济增长模型,即△Y=△I(1+d-q)(1+f)(1+j)(1+m)(1+e)。式中的V表示社会平均的资本——产出比率,d为重置投资与净投资的比例,q为重置投资时资本质量的提高率,f是投资形式的改变对经济增长所起的作用,m表示区域分配资金合理化的作用程度,e是其他对经济增长起作用的因素,主要是投资项目的选择等。
上面的经济增长模型,尽管是针对社会总体经济增长而提出的,但它同样适应农村的投资与经济增长研究,笔者认为对农村追加投资必须注重以下几点,以提高投资——产出比。第一,提高重置投资在净投资中的比重,实现原有投资项目的升级;第二,实现投资的多样化,避免重复建设,破除单纯的追求规模的意向;第三,注重投资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引导;第四,合理选择投资区域,避免出现产业发展过于集中在小城镇的现象;第五,合理选择投资项目。
(五)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农村金融机构除了应首先提高职员素质外,还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合理规范,加强监管。农村信用社应充分体现其服务社员的作用,加强民主管理意识,完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并加快畅通的结算渠道建设;商业银行应以利润为中心,以其雄厚的资本支持农村和小城镇建设,并支持大中城市夕阳产业的转移,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消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运用一定要封闭,确保投资于农业的资金能及时收回,以充分体现其资金运行的政策性。
另外,农村资金运用还要把加大对人力资本的投资摆在首位。因为只有人员素质得到提高,农村资金运行过程中的问题才能得到最后的真实解决。(黄福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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