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城乡信用社,我国商业银行类机构303家。其中,国有独资银行4家,股份制银行11家,外资银行178家,城市商业银行110家。在存款银行类机构总数中,城市商业银行高达约33%,但在资产总额中仅占6.7%。面对2006年银行业开放全面承诺时限的到来,城市商业银行何去何从以及对其的未雨绸缪,是中国银行体系健康发展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
面临三大挑战
一、银行体系内部的挑战
1、国有银行改革前景的挑战。多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业界到学界,从国外到国内,对中国金融安全的担忧,都聚光于四大银行。那是因为四大银行在各类银行中存在最多的、巨额的不良资产。但是以今年政府注资中行、建行450亿美元为标志,表明中央政府已痛下决心要解决四大银行的问题,表明四大银行的改革已进入有条不紊的过程。经过近几年的充分论证、磨合,由中央政府下定决心出面解决,相信中行、建行的改革肯定是有希望的。只要中行、建行的改革试点走出一条路来,工行、农行问题的解决也只是时间的问题。目前,有关数据已经表明,经过改革,原问题严重的中行面貌已出现明显改变:中行今年一季度实现利润174亿元,同比增长28%,其中中间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6%,远远高于净利差收入同比17%的增长速度。包括非信贷资产等的不良授信比率为14.8%,但同时坏账拨备覆盖率达到75%,资本充足率高达15.9%,资产利润率也达到1.3%。
相比之下,全国合计总资产仅占中行总资产三分之一的110家城市商业银行,有相当一批银行当年利润为零,绝大多数银行资本权益仅为一、二亿元,不少银行已是严重资不抵债,有的银行不良贷款率仍然高达50%以上,有的银行单一客户贷款率高达惊人的几百、上千倍,110家银行中没有一家银行资产利润率超过1%……这些可怕的数据,当四大银行改革举步不前时,一切都不被人注意。中小银行的严峻问题被掩盖在四大银行问题之下。当四大银行改革逐见成效,他们巨大的资金实力,丰富的人才队伍,遍布海内外的网点优势,必然对城市中小银行形成生存的威胁。
2、股份制商业银行一路领先的挑战。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资金、人才、网点、IT信息等领域,同样优于整个城市商业银行系统,而且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方面是目前中国银行类机构中公认的较出色的一类银行。他们过去经营上的一路领先及其今后的不断开拓,可以说是形成银行体系内对城市商业银行生存竞争威胁的第二股力量。
3、外资银行不断引入的挑战。目前世界上跨国投资的重心,正从投资中国、印度等国的制造业转向投资金融服务业。随着2006年的到来,外资银行入境的速度在加快。他们或者是独资,或者是参股合资。即使寻找合作伙伴,首选的又主要是股份制商业银行。他们的实力和管理经验毋庸赘言。这一切意味着,我国一大批规模较小的城市商业银行,在政府没有特殊的政策支持下,在公平竞争条件下,在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合力竞争下,除了经营不错并已有一定实力的城市商业银行外,相当一批城市商业银行将面临被边缘化的危险。
二、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制度创新的挑战
随着银行业内部竞争的加剧,和相当一批银行自觉以国外先进银行的经营标准加强自律,现有的负债结构和资产结构将出现很大变化,会出现一个加快降低利差收入在经营收入中的比例,提高中介收入比例的发展趋势。会进行一系列的业务创新。而政府有关部门从国民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为了完善和提高我国现有的融资格局,为了提高中国整体银行业的竞争水平,制度的调整和政策调整将是势在必行。因此,资产证券化、银行货币市场基金账户、境内外一卡通、委托理财账户、不违背现有法律的其他混业产品、金融控股公司等等,一系列新产品与新制度在数年内将层出不穷,加上资本市场与保险市场的发展。其结果,银行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增长幅度与其总资产增长幅度相比,将会出现下降趋势。纯粹赚取利差已不能体现商业银行深度发展的战略方向。而相对于大银行,中小城市商业银行本来产品开发能力差,资本金实力弱,吸储能力低,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居民对金融资产选择的多样化,积累资金分布的逐渐分散化,这一切不能不形成对中小银行生存威胁的第二种挑战。
三、宏观政策调整与金融监管进一步严厉的挑战
金融宏观调控中银根的放松与收紧是经常反复出现的政策现象。目前110家城市商业银行总负债中约20%来自于非存款性负债,即城市商业银行是货币市场中的资金净拆入方。一遇银根收紧,往往不是增加资金成本,减少利润,就是缩减资产规模,减少利差收入,从而也是减少利润。这次中央银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推出,意图更是明确,调控重点就是直指资本充足率低下,盲目发展贷款业务的中小银行。从今后的方向看,当银根收紧时,在各类银行中受影响最大的是城市商业银行这一点,已是必然无疑。
在金融监管方面,银行监管长期不到位的现象正在逐步得到改善,监管措施越来越严厉,对中小银行日常经营的挑战更是日益明显。近一年中,银监会发布了一系列加强审慎性监管的法规,包括商业银行风险评级办法、资本充足率计算修正办法、统一使用五级分类办法、防止内部关联交易关系、发行次级金融债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等,这一切旨在进一步加强审慎性监管。这一系列办法实施的结果,在使好银行凸现出来的同时,使经营业绩不良的坏银行的问题也暴露于社会;其中有些监管措施中正向的激励机制,使好银行的业务发展和融资能力处于良性循环,使坏银行的经营环境越来越恶劣,包括暂停有关业务,暂停新设分支机构,不得发行次级金融债等等。尽管在当前国有银行改革“大难当头”、各项监管措施办法中相关指标与要求在实施时间上对中小银行存在不同的过渡期,但是如果中小银行看不到这是对中小银行的挑战、宽恕和迁就,反倒毫无压力,洋洋得意,那更是危险的。
奋起直追,是唯一的出路
因此,面对上述三大挑战,背水一战,奋起直追,是唯一的出路。如果仍是懵懵懂懂,毫无压力,按照传统思维稳坐钓鱼台,过不了几年,有些城市商业银行必然会遇到业务萎缩,被淘汰的可能性。为此,个人认为,全国城市商业银行今后一阶段奋斗的方向,应该努力做到“六要六不要”。
(一)要全面树立“市场金融机构”观念,不要再坚守“地方金融机构”的观念。
长期以来,各地方政府为了扶植当地中小企业发展、参股、控股了当地的商业银行,并且予以政策扶植,精心关注与管理,其功不可没。特别是在前一阵子“谁的孩子谁包”的原则下,面对一些有问题银行,有关地方政府出资救助,更是功不可没。与此同时,也产生了“地方金融机构”的概念,赋予了“地方金融机构”许多实质性的含义。但是从银行纯粹的经营业务范围上看,城市商业银行和其他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并无本质性差别。目前如果仍然坚守“地方金融机构”观念,对城市商业银行的不利之处是,一是在业务发展上,许多方面的机会成本比其他银行大,二是在增资扩股上,股东范围往往局限于当地一城市,寻找诚信有实力股东的回旋余地小。总之,事业的发展与其他银行相比,并未处于同一起跑线。因此:
从控股方的地方政府看,要树立“为我所用而不为我所有”的观念。只要银行经营得好,不管是谁拥有的银行,肯定会在当地寻找优良客户,肯定有利于扩大地方税收和就业。结果银行与企业共处于良性循环之中。其道理如同吸引外资。如果银行经营得不好,通过控股、干预银行贷款支持政府的项目,一是随着监管的加强,不合规的项目贷款越来越难,二是即使是合规项目,弄得不好,银行损失,当地企业也得不到长期发展,结果银行与企业共处于恶性循环之中。其道理同如管理经营不善的国有企业。因此,地方政府要想得开,应主动出让股权,换取资金,用于其他公共财政急需的地方。
从银行监管层看:同样要打破地方金融观念,树立市场金融观念。许多城市银行资本实力薄弱,资产规模小,经营历史短,经验不足,把其业务限定在注册地城市,在一定时期内是可行的、必要的。但从市场长期发展的动态角度看,从相当一批城市商业银行同样存在巨额不良贷款需要化解的角度看,应该采取奖优限劣,鼓励发展,通过发展帮助解决问题的方针。因此,建议在政策上要作调整。第一,应该千方百计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只要符合银监会有关股东入股的资格规定,不管股东来自于境内还是境外,省内还是省外,银行注册地城市还是非注册地城市,民营的还是非民营的,都应该给予鼓励支持,手续从简。第二,鼓励好银行收购、合并坏银行,鼓励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合外资银行收购合并城市商业银行,鼓励城市商业银行之间互相收购合并,并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允许收购银行在被收购银行注册地省市范围内增设业务网点,允许城市商业银行之间收购合并后在两银行注册地省辖范围内增设业务网点。第三,允许城市商业银行在注册地外城乡、在注册地省外邻近省内收购合并定位不清地城市信用社,逐步消化城市信用社这一类机构。第四,制定严格地标准,允许经营管理良好地农村商业银行收购合并银行注册地附近的有问题农村信用社,整合农村金融资源,为支持“三农”服务。第五,制定一定的规定标准,允许资本实力较强、经营业绩良好、经营管理规范的城市商业银行,在银行注册地外城市、在银行注册省外邻近省内新设业务网点,与其他类银行开展公平竞争。一句话,以分类指导、区别对待为政策导向,通过增资扩股,收购兼并的杠杆手段,体现市场原则,奖优限劣,使得城市商业银行树立在更高水平上与其他类商业银行可以展开竞争的方向与信心,同时帮助解决一些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减轻银行监管的压力。
(二)要主动设法寻求债务重组,降低不良资产率,不要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不要“等靠要”。
不良资产率高同样是城市商业银行的主要问题。以前此问题不突出,一是因为城市商业银行分布分散,信息不畅通,二是被四大银行的突出问题所掩盖,不被人注意;三是统计报表上反映的仍是四级分类法,并不包括非信贷资产的损失合表外损失,许多问题还未全部暴露。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的严重性将逐步暴露。而且,作为股份制的城市商业银行出现巨额亏损,又不可能指望中央政府如同对待国有独资银行一样,通过注资来帮助解决。目前一些地方的做法是通过控股方的地方政府和其他股东来解决,但限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责任有限。法人股东不愿出资,地方政府若愿帮助解决,往往财力又有限。因此,不良资产问题严重的银行只能捂着问题拖时间。拖时间的结果并不排除破产关门的可能性。因此,这些银行要生存下去,就不应该“等靠要”,不应该对存在的严重问题任其拖下去,而是要主动想方设法寻求债务重组方案,或增资扩股,或资产打包处置,或与债权人协商削债等等,除此之外,无其他出路。
(三)要主动按照银监会的七项考核指标严格约束自己,不要盲目追求资产扩张,盲目追求市场份额。
中国银监会在中行、建行股份制改革试点方案指引中提出的总资产净回报率、股本净回报率、成本收入比、不良资产比、资本充足率、大额风险集中度和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7项考核指标,既是对中行、建行股份制改造“背水一战”的严格要求,同时也是体现了银监会对其他各类银行经营方向的要求。对城市商业银行没有提出如此的要求,只是说明有相当多的城市商业银行根本达不到这些要求。对此,城市商业银行不应存在侥幸心理。因为“今天”是对中行、建行的考核要求,“明天”将会变成监管部门对城市商业银行的非现场监管指标,“明天”将是城市商业银行能否继续生存下去,会否成为被其他银行合并收购的一道门槛。对此,对城市商业银行而言,所剩时间并不多。各城市商业银行应该自觉以七项考核指标严格要求自己,约束风险资产的盲目扩张,加强内部风险控制,提高资产质量。
(四)要研究业务创新,提升自己的业务特色和品牌效应,不要单纯依靠存贷业务。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的发展,传统存贷市场份额的逐渐减少是一种趋势。加上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的限制,面对大银行的跨省、跨境的网络优势,中小银行靠单纯与大银行竞争存贷款,优势将逐步减少。因此应该加大业务创新研究,充分发挥当地银行与当地相关部门的协作能力,开发自己独有的产品和增值服务方式,形成自己的特色和品牌。
(五)要有长远目标,不要急功近利,不要见利就分。
110家城市商业银行中有相当部分盈利水平并不高。作为银行股东,有的只存有财务投资观点,见利润就想分,并且想尽办法通过帐务调整多分利润。不愿核销坏账,不愿拨足坏账准备金。寅吃卯粮,其结果实际上也是逐渐摊薄了每股净资产。当需要转让股份时,仍会出现左口袋不拿右口袋掏的现象,每股股份照样缩水。经营银行不同于经营普通企业,不存在明显的产品周期,从而作为企业的周期性特点,银行也远远没有普通的企业明显。因此,从长远看,银行的预期回报比较稳定。只要稳健经营,银行股份的每股市值将稳步上升,转让价格也是逐步上升的。
(六)要争当信息披露的先锋,不要怕露丑,更不要谎编数据欺上瞒下。
中国银监会对银行要向社会公开披露经营信息已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在规定中同样对城市商业银行作出了宽限期,要求在2006年前全部向社会披露信息。银行向社会公众准确披露经营信息,一方面是加强社会公众对银行经营的约束,另一方面,经营好的银行通过披露信息,是在进行一种广告宣传,无形中增加了银行的社会公信度,增加了银行潜在的业务发展机会。因此,经营好的和比较好的城市商业银行,为了提升与其他类银行的竞争力,应该自觉地、提前向社会披露信息。经营一般或资产质量有些问题的银行,也不应该怕露丑。应当将暴露问题作为压力与动力,才能抓紧时间解决问题。因此,作为银行监管部门尽管对各类银行作出了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应该仍是鼓励一些城市商业银行争当信息披露的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