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宪法赋予农民领导阶级的地位。然而,近些年来农民已经一步步的沦为弱势群体了。农民是改革事业最早的发起者和受益者。制度创新很快就解决了国人的吃饭问题。随着改革事业的深入,城乡之间的差距逐年扩大。
农民是对国家贡献最大获益最少的群体。建国之后,国家为了发展工业,从农业上拿走了大量收益支持工业的发展。有所谓工农剪刀差这样一个指数,建国以后农业究竟为工业贡献了多少钱我不知道,想来总有上万亿之巨。
在那荒唐的年代,不管是天灾也好人祸也罢,农村饿死了无数人,而国家还是要千方百计的保证大城市特别是上海北京的粮食供应。这都是农民做出的牺牲。
在新时期农民也国家经济的发展做出了最大的贡献,农民从事着城市里最脏最累的活还遭受城里人的白眼。农民不是天生的贱民,是城乡二元结构造就了城里人的优越感。
二、应从保障人权的高度来认识农民地位的问题
人,生而平等,本不该分城里人乡下人之分,也不应该有地域歧视。而事实上农民的利益是最被忽视的,农民在生活中遭受的欺凌请参见《中国农民调查》
《中国农民调查》中叙述的都是过去的事,可是现在侵犯农民人权的事件还经常上演。当前最突出的是土地问题,政府在征地的过程中总是将农民的利益最小化,以农民群众不上访为目标。而事实上那些有地被征的地方,都是经济较发达的地方,总体而言,这些地方的农民生活过得都比较好。最让人忧心的是中部、西部、老少边穷地区,这些地方交通不便,资源匮乏,农民文化素质低。对于这样的地方政府应该怎么办,不能是多予少取,而是应该不取多予。首先应该保证这样地方的孩子都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常言道: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嘛。而以我国目前的国力完全有能力提供免费的义务教育。
三、农民地位的问题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和谐社会应该是枣核形的,中间大两头小。而我国现在的社会结构是金字塔形的,塔基是广大农民。如何使塔基变小中间阶层变大?就是要减少农民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种地的人少了,人均耕地多了,种地的收益才能提高。农民的收入提高了,社会地位也会相应提高。这关系的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