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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经济人假设与激励制度设计、应用
作者:黄福宁    发布:2005-04-22    阅读:2711次   
    一、古典经济人假设综述
    1776年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写道:我们的晚餐并非来自屠宰商、酿酒师和面包师的恩惠,而是来自他们对自身利益的关切。[①]社会个体的供给不是毫无目的的提供,而是为了能够换取可以最大化满足自身利益需求才作出的,其生产、交换等行为都是在这种经济利益最大化考虑下进行的,如此人便当然的被认为是经济人或者理性人。经济人假设在约翰·穆勒依据亚当·斯密的经济人思想及西尼尔个人经济利益最大化公理的分析总结基础上得以明确提出:人以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为行动的根本目标,并同时增进社会经济利益,从而实现社会的有序、有效发展。[②]此后现代经济学研究便以此为基本假设进行了展开,通过构建一系列以个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行为目标的模型,提出了很多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经济理论并发展了很多应用经济学科,通过市场这一“无形的手”实现了对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并在人类整体福利增进、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机理等方面作出了实质性的理论和实践贡献。
    然而,古典的经济人假设遭到了很多批判,主要集中来自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来自经济学家内部的批判。部分经济学家认为经济人不具备社会普遍性,同时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时对整体经济利益的增进是有限的,因而以古典经济人假设为基础的研究不具备现实意义,于是便转向发展古典经济人假设并通过拓展经济学研究领域、采用新分析方法等发展现代经济学,或者否定现代经济学的研究开创新的经济学理论体系;[③]第二,来自哲学研究学者的批判。主要来自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其认为古典经济人假设是唯心的,因而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经济学研究体系也是唯心的,其依据在于经济人的自私自利思想成为指导其行为的根据,而这种思想本身是意识的结果,没有实践的或物质的基础,于是这种经济人假设对整个社会发展将起到唯心的指导作用,因而应该摒弃;第三,来自社会、心理学者的批判。主要是亚利桑那学派的市场试验(markets experiments)、个体决策试验(individual decision-making experiments)及博弈试验(game experiments),以及卡尼曼·丹尼尔(Daniel Kahneman)和塔特维斯基(Tversky)提出的行为判断依赖的自发性(heuristics)及拇指规则(rules of thumb),他们通过大量的心理试验指出并非个体的每次行为都是在最经济理性的考虑后才进行的,其可能依据一种习惯或者依据不完全信息作出实质并非经济的行为,因而可以认为经济人假设是有较大局限的;[④]第四,来自社会上存在利他行为的现实质疑。由于古典经济人假设被限定为人都是自私自利的,而且通常被限定为经济利益的获得,因而无法解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利他行为——尽管很多利他行为的作出从本源上也是出自增进自身利益考虑才作出的,但是由于人在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时的行为动机隐蔽性和考察时信息获得的不完全等方面的缺陷,还是无法让我们全面论证这种利他行为实质上是由利己动机引致的,进而利他行为的存在对古典经济人假设甚至我们在后面总结的泛经济人假设都有现实质疑的空间。
 
    二、泛经济人假设的构建
    在古典经济人假设面临诸多质疑时,很多学者便开始对其进行更符合实际社会形态或者更具实践(指导)意义的发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应用或发展:(1)认为经济人假设的意义在于其对经济学研究提供了方法和手段,可以和现实有一定的距离。这种观点事实上是承认现实生活中的人具有非理性的行为选择,如弗里德曼认为企业的最大化利润考虑是在市场机制的现实竞争环境下作出的一种倾向性选择,事实上并非每个厂商行为都必然的具有利润最大化的结果,但是作为这种以利润最大化为基础假设作出的研究对市场的发展依旧是有意义的。这种观点在流行的欧美经济学教科书中很流行,比如曼昆的《经济学原理》、萨缪尔森的《经济学》、斯蒂格利茨的《经济学》等,都是以古典经济人假设来对居民户和厂商的行为作出经济学上的解释,并试图建立和完善有政府干预的效率市场理论;(2)对经济人假设的假设范围进行拓展。加里·贝克尔在《人类经济行为的分析》中指出“经济分析是一种统一的方法,适用于解释人类全部行为”,经济人之所以是经济的,而且其具有普遍意义,就是因为他是在对包括经济利益获得带来的效用和成本比较及道德、法律、伦理、心理感受等多方面的效用与损失比较的综合考虑后而作出某一行为或作不行为的决策选择,因而可以肯定其行为是基于这里的总效用最大化目标的。最终可以得出结论现实中的经济人具有社会普遍性。这就是“新经济人假设”理论。
国内学者在对古典经济人假设进行大量实证和理论研究以及借鉴国外学者尤其加里·贝克尔的“新经济人假设”后也提出了很多富有创新意义的、拓展的经济人假设理论。如程恩富及其主导的“海派经济学”[⑤]总结的新经济人假设包含三个命题:(1)经济活动中的人有利己和利他两种倾向;(2)经济活动中的人具有理性和非理性两种状态;(3)良好的制度会使经济活动中的人在增进集体利益或社会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实现合理的个人利益最大化。段雨澜在其博士论文中总结到程恩富的新经济人假设是国内“最完整最有启发意义的一种观点,并将对中国经济学创建有积极的影响”。相对国内其他学者如刘瑞(1997)提出的经济人假设在社会主义国家无效论、贺家红(1998)在经济人假设与社会主义集体思想冲突解决路径研究上提出的“公有人”思想、范小虎等(1999)认为经济人假设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具有实践意义等观点,[⑥]程恩富的新经济人假设的确具有实质性的创新意义。但是,笔者认为对这一假设应该结合改革实践进一步拓展,即总结性提出“泛经济人假设”。为更全面的构建泛经济人假设,拟作如下分析总结:
    (一)、对经济人假设的几个说明
    第一,经济人假设是唯物的还是唯心的争论没有现实意义,而且可以证明经济人假设具有唯物的本性。经济人假设是对社会人在行为选择上的一种高度抽象准则,因而可以说具有实践的本源,那么其必然是具有唯物性质的。同时,由于假设仅仅是为了研究的需要而作出的,没有必要对它与表象事实间有多大差距进行辩论,在现有的经济学分析框架下古典经济人假设依旧是有活力的。
    第二,经济人概念并不完全等同于自私人概念。经济人假设是经济学范畴的概念,而自私人是社会学、哲学范畴的概念,它们的提出对各自学科具有不同的意义,因而都是必要的,但是把经济人概念和自私人概念强行进行比较则是愚蠢的行为,正如我们不能把生物学领域的人和社会学领域的人进行等同一样。
    第三,古典经济人的主要观点即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是符合当时历史的。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整个资本积累过程事实上就是“一部血和泪的历史”,而经济人假设作为当时历史条件下人类行为的高度概括,是符合历史观的。某学科是否具有科学性和发展的必要性应该把它放在当时的历史环境和认知水平上考察,其生命力强弱的标准也在于其是否具有开放性。正如我们不能说因为马克思没有说社会主义可以发展市场经济而我们现在实践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得出结论说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是伪科学一样。
    第四,信息和制度约束条件下的行为最经济目标被限制达到,并不等同于此行为不具有理性。在不对称信息(asymmetric information)和制度(包括推动和限制最大效益目标达到的制度两方面)普遍存在的情况下,个体的最大经济利益或最大效用行为目标有可能不能实现,但是我们不能据此认为此人的行为是非理性的,行为过程中由于一些条件缺失而导致的行为结论偏离原定理想目标,这是结论和动机的分离问题,因此依据条件限制而作出的非理性和理性划分是没有必要的,而把个人的经济理念进行拓展并将信息、制度限制引入总效用函数则是有意义的。
    第五,引入心理效用最大化概念对经济人假设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古典经济人假设对经济利益过分关注,而事实上个体行为的作出不仅仅是在经济利益和为此付出的经济成本方面考虑的结果,而是在心理效用(包括道德、法律等约束下的心里效用及与经济利益带来效用的均衡考虑效用)和经济利益本身及其所带来的效用享受综合考虑的结果。引入心理效用对经济人假设更具有实践说服力意义重大,同时对拓展现代经济学研究领域和方法论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⑦]
    (二)、泛经济人假设的提出
    在总结已有的经济人假设研究成果尤其加里·贝克尔“新经济人假设”和程恩富的新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笔者提出泛经济人假设,[⑧]主要内容如下:
    1、泛经济人的目标不是简单的经济利益最大化,而是经济利益及由此带来的效用享受和心理效用之间的均衡考虑的最大化。这一点和“新经济人假设”类似。
    2、社会上不存在纯粹的利他行为,所有的个体都是从自身效用最大化方面考虑行为方式的。即使是在表面上不具有任何利己动机的利他行为只要从深层次上进行效用和损失的对比后依旧可以得出其行为的理性或者经济性。[⑨]因此没有纯粹的利他行为存在的可能,因而也就不存在非理性或者非经济行为存在的空间,同样也就没有必要划分理性和非理性。
    3、信息不对称、不完全及制度约束的存在等导致的泛经济人最大化目标难以实现只是社会环境的最优化问题,不涉及对泛经济人假设的冲击。泛经济人假设认为假设的目的在于说明人的行为动机是经济的、理性的,动机与结果可以不一致——因为存在信息不对称、不完全及某些制度的制约。
    4、不同的个体由于其泛效用函数的差异性,其对什么是理性或经济的理解是不同的,采取的行为也存在差异并与社会总经济目标可能偏离,建立适当的制度进行协调和约束是必要的而且是有益的。个体独立行为可能会对社会总效用产生负面影响,而适度的制度约束和引导则可以有效解决这种分散决策的效用损失。
    (三)、泛经济人假设下的泛效用函数构建
    根据前面对泛经济人假设的描述,可以认为泛经济人的效用函数自变量应该包括:(1)经济利益的获得(economic benefit);(2)由经济利益获得所带来的直接效用和额外效用预期(avail of economic benefit);(3)道德、伦理等约束下的心理效用(avail of psychology);(4)法律等制度约束下的效用预期(avail of law-limited);(5)个人的习惯依赖(custom rely-on);(6)泛经济人的认知水平(level of perceiving);(7)信息获得引起的效用变化(avail of information obtaining);(8)其他因素(other factors)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于是可以得到一般函数形式的泛经济人效用函数:
U=u(E,Ae,Ap,Al,C,L,Ai,O)                    (1)
    其中U为泛经济人的总效用,E、Ae、Ap、Al、C、L,Ai,O的含义即上述的(1)至(8)六个因素。在这八种因素中,经济利益及其带来的效用是古典经济人效用函数的主要因素,而在泛经济人假设下,其后五个因素对效用函数具有影响,甚至对某些个体而言具有决定性意义。[⑩]比如利他行为决策主要是因为行为者在L比较高而将Ap视为效用函数的最终决定项,并通过系列的效用获得和效用损失间的对比而最终作出的。
    对于社会总效用函数,由于在泛经济人效用函数的构建上已经考虑了社会制度对个人效用的制约(或增强),而社会主要是由泛经济人构成,因此根据泛经济人假设的内容分析可以认为社会总效用函数即为泛经济人效用函数的加总,即:
TU=α∑U [11]                   (2)
    其中α为修正系数,TU为社会总效用函数。可以认为社会总效用的大小在泛经济人效用函数已经确定的情况下,主要取决于社会制度的协调和统一执行对泛经济人具有外部性的经济行为控制和引导能力,即α的大小变动是影响社会经济效用的主要因素。
 
    三、激励制度及其对泛经济人行为的影响
    制度对泛经济人行为方式和效用函数变动具有重要影响,而激励制度对促使泛经济人效用目标更趋同于社会效用最大化目标更是具有重要意义。
    1、制度建立和变迁原因
    制度建立和变迁的原因通常是从产权制度的效率增进角度研究来考虑的。道格拉斯·C·诺斯、罗伯特·P·托马斯(1973)指出“如果产权使人们值得从事社会生产活动,就会出现经济增长……政府应负责保护和强制执行产权,……”;安德森(Terry L. Anderson)和黑尔(P.J. Hill)(1975)认为有效率的组织通过制度创立和安排可以促使私人的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也有从利益集团、寻租与分配冲突方面来考虑制度创建,如奥尔森(1965,1982)指出制度稳定与变迁取决于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力量对比;塔洛克(1967)则认为寻租行为实际上是各利益集团对稳定制度下对制度变迁的一种需求。而另外一些学者则从制度的依赖方面、博弈论分析法等对制度变迁进行考察,如戴维(Paul A. David)(1985)、亚瑟(Brian Arthur)(1989)、诺斯(North)(1990)等认为由于制度的报酬递增和交易成本导致的不完全市场产生了制度变迁的依赖路径。[12]
    结合上面的论述笔者从泛经济人假设角度考虑认为:制度设计、供给、需求、变迁等都是因为经济人个体(或者部分具有泛经济人性质的组织)之间的一种效用最大化需求博弈以及与社会已存在的制度、道德等之间的综合博弈结果,所有的推动力量都来源于泛经济人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
    2、激励制度对泛经济人行为的影响
    制度的创建和变革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道格拉斯·诺斯(1994)和Gibbon(1996)认为对制度变迁研究是“激动人心的部分”、经济发展环境的完善需要对制度进行研究,而对激励结构的研究是基础性的。[13]
    根据对社会效用函数(2)的分析,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下,社会个体在认知水平、习惯依赖以及信用获得效率、道德伦理约束一定的情况下,社会发展主要依赖社会制度的协调,充分发挥社会制度尤其法律制度在促使泛经济人行为目标趋同社会目标方面意义重大。建立有效的激励制度(包括约束性的制度)将是这里的制度建立研究的核心问题。一方面社会统一、稳定的激励制度有利于引导泛经济人的行为在信息获取、道德伦理、法律等事实限制情况下更具经济性和理性,提高泛经济人行为在一定约束条件下的效用结果并降低其行为成本;另一方面,有效的激励制度也有利于社会效用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主要是由于泛经济人个体可能从自身泛经济利益考虑而作出一些行为,这些行为对社会和其他泛经济人而言具有外部不经济性,而只有在社会制度存在约束或其他激励补偿制度的情况下才能解决这里的外部性问题,从而最终促使社会效用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因而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制度来引导单个泛经济人行为在现实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目标之顺利实现以及促使单个泛经济人目标趋同社会效用最大化目标是十分有益的。
    3、试建立对泛经济人有效的激励制度
    综合泛经济人效用函数和对社会总效用函数的因素分析,可以在以下方面对激励制度进行安排。
    第一,建立针对个体行为的经济利益激励制度。泛经济人在一定程度上对货币、实物资产等表示的经济利益流入还是具有较大的偏好,即使在认知水平较高的群体中也具有普遍性。屡禁不止的高层金融机构领导人贪污行为就是明证。为有效实现激励泛经济人目标与社会目标趋同,经济利益的刺激是必不可少的。[14]
    第二,建立针对个体行为的荣誉激励制度。随着人民大众认知水平提高和道德修养、法律意识等的增强,以及经济利益增加后的边际效用递减作用,荣誉等非经济利益激励将越来越主导泛经济人行为。
    第三,完善社会道德、伦理监督、法律监督约束制度。软监督和硬监督制度的存在并严格执行,将能有效遏止泛经济人行为的过度外部性,促使其被动接受社会总效用增强的目标指引。
    第四,增强泛经济人个体的认知能力。激励约束制度对经济人作用程度大小最终取决于个体对其认识、了解及认同水平,因而加强对个体认知能力提升教育非常必要。同时还要将这种认知提升能力的教育本身也制度化。
    第五,降低对制度自发变迁路径依赖程度,建立开放的、政府主导的制度变迁规则。当制度变迁可以促进泛经济人目标与社会总目标一致性,或者可以增进社会福利,即存在帕累托改进的余地时,政府作为有权机构应该积极推进制度变迁,避免因利益集团间谈判效率低下甚至谈判结果具有严重外部不经济而导致的制度变迁过度依赖自发路径指引行为发生,以便及时提供制度变迁供给。
考虑到正面激励制度对泛经济人行为具有刚性及刺激作用的递减性,而过多的约束机制则可能不利于经济人进行独立泛效用最大化思考,而容易导致总体经济效用的损失。[15]因此在正面激励制度和负面约束制度力量对比上要保持一定的比重均衡。此外在制度内容方面应以累进激励(约束)方式为主,以便抵消正面刺激制度的作用递减性和约束制度的边际成本递减引致的不利影响。[16]
 
    四、关于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几个激励制度问题
    国有企业对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尤其在保障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方面。王振中(2002)在《中国转型经济的政治经济学分析》中指出国有经济比重与技术、基尼系数呈负相关关系,而集体经济和非公经济比重与技术、基尼系数呈正相关关系,并在假定集体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维持13%水平时,国有经济比重为50%时,经济的技术效率上升到86.5%,基尼系数上升到0.5782;当国有经济比重下降为49%时,则经济的技术效率上升为87.5%,基尼系数为0.6148。[17]很明显经济的技术效率对国有经济比重变动的弹性(0.58)比基尼系数对国有经济比重变动的弹性(1.83)要小很多,也就意味着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减弱对经济的技术效率提高贡献很小,反而对社会的公平有很大影响。因而国有企业以产权改革为主的改革是值得怀疑的。但是其他的学者如张维迎(2005)等则从明晰产权对资源配置效率、委托——代理关系的不对称信息弱化、对促进经济发展作用等方面出发,指出应该坚持对国有企业进行产权改革。[18]
    笔者认为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是必要的,但也不能单纯从总量上的分析直接得出极端的结论——不改革或者全面私有化改革。对那些关系国计民生和不与民争利的行业以及容易产生大规模失业等社会问题的国有企业应该坚持继续国有制不动摇;而对那些抑制民间投资同时对经济技术效率提高有重大贡献的行业应该实行产权改造。此外,从对国有企业改造的最终目的考虑——增强资产盈利能力,产权改革被认为不是唯一的途径,如果能解决好激励约束制度问题,则维持国有企业产权现状所引发的其他表层问题也都能迎刃而解。从激励机制作用的层次不同对国有企业经营中的激励制度构建拟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要建立对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高效激励约束制度。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应该实行人大直接监督管理机制,作为政府派出机构,激励制度应侧重对其行为进行严格的约束管理,并保持制度稳定。通过增加其在管理国有资产过程中不作为的效用损失成本,有利于防止产权改革中的国有资产变相流失问题以及在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过程中的不作为问题。
    第二,要建立国有企业经理人市场激励制度。包括建立一个透明的、高效的、持续统一的经理人市场,并对经理人市场进行以透明程度、监督效率高低等为标准的激励约束制度,促使国有企业经理人能够在经理人市场监督存在情况下采取的从自身泛经济效用考虑的经营行为与国有资产最大化增值目标趋同。
    第三,加大对经理人的直接激励制度建设。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建立在多层委托、代理关系上的,而经理人作为国有资产的最终经营者,由于监督机构的多层次性,监督力逐次减弱,而出于自身泛经济效用最大化考虑其行为如果没有完善高效稳定的激励约束制度,则偏离国有资产最大化盈利目标的可能性变大,建立直接针对经理人的激励制度则可以弥补所有人监督力弱化问题。在这个层次上的制度应侧重于正面的激励(以累进激励的办法),以调动经理人主观能动性,促使其目标主动趋同国有资产经营目标。
 

[①]转引自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著:《微观经济学》第1页,华夏出版社,1999。
[②]对明确提出经济人假设争论颇多,有学者认为是帕累托引入经济学研究领域,也有学者认为是B·弗里赫里奥提出的“管家”即为经济人等。参见上海财经大学段雨澜的博士论文《经济人假设问题研究》。
[③]前者如加里·贝克尔提出的新经济人假设,后者如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
[④]参见段雨澜博士论文《经济人假设问题研究》。
[⑤]“海派经济学”的主要论著及思想可以浏览其网站http://hp.shufe.edu.cn/。
[⑥]同①。
[⑦]根据笔者在引入心理效用后采用预期总效用和预期成本损耗对比的方法对社会生活中自杀、犯罪、捐赠等五种经常被认为是非经济行为或利他行为的分析,可以得出经济人假设具有社会普遍性的结论。详见黄福宁《论经济人假设的无可争辩性》,http://www.jjxj.com.cn/news_detail.jsp?keyno=5424,2005-01-10。
[⑧]这里称为泛经济人主要是为了区别“新经济人假设”,笔者是在新经济人假设基础上进行了相当的拓展和重新界定来定义泛经济人假设的,其与“新经济人假设”具有实质性的差别。
[⑨] 同①。
[⑩]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每个个体的效用函数都严格的服从泛效用函数的因素分析,针对不同的个体其效用函数是不同的,各因素对函数的作用程度亦是不固定的。
[11]但由于制度在执行时存在对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协调效率问题,因而必须要对加总函数进行适当的修正。
[12] 参见【德】柯武刚、史曼飞著《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第3-39页,第109-201页,商务印书馆,2000;徐光东、欧阳日辉《制度变迁:从产权理论到中国经验》,载《经济学动态》2005年第3期,第23-27页。
[13] 原文是“新古典范式缺少制度……眼下在经济学家中很时髦的增长模型假设,激励结构式基础性的,但他们并没有正视有关这种结构的争论。……”。转引自【德】柯武刚、史曼飞著《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第6-7页,商务印书馆,2000。
[14]邓小平曾经指出“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转引自《人民日报》2004-2-16第19版。
[15] 根据(2)式,单个泛经济人效用与社会总效用是具有正的相关性的。
[16] 累进激励的方法是借用税收学方面的理论进行的激励设计,譬如对经理人,经营一个企业最终盈利能力和同类企业效益一样则给予正常待遇,而如果盈利能力相比较其他同类企业强10%,则奖励幅度将超过盈利超出幅度,譬如20%,而若盈利能力较其他同类企业强20%时则给予40%的奖励,如此等等,建立累进性质的激励制度。
[17] 转引自王振中《对产权理论若干问题的全新探讨》,《经济学动态》2005年第3期,第8页。
[18] 参见张维迎《企业产权改革和我国后发优势的转变》,《经济学动态》2005年第2期,第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