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正式公布《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对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对管理层出资受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条件、范围等进行了界定。
一旦石,千层浪。去年朗咸平的风波再次掀起,郎在消失了一段时间后又开始高呼“中国在法制化未完善前,一切MBO都应该停止”,又有工人日报载文指出“国有资产流失不是MBO之罪”,马上便有人反问“国有资产流失之罪不在MBO?”,一时间各大媒体,各个专家,民间庙堂,一时间纷纷讨论、呐喊,或赞成,或反对,或激情,或悲观。MBO动了哪根神经,到底动了谁的奶酪,为何受如此的关注?
MBO为管理层收购。意思已经被各个反对或支持的人研究的清晰的不能在清晰了,虽然研究的角度和方向不同。支持的研究MBO的运作方式,好使自己能乘机来个一夜暴富的机会,反对的研究它的弊端,列举出它的“七宗罪”。MBO最为原始的目的是激励管理层的努力。而MBO的最初孕育之时是对一些不能在爬起的濒临破产的企业所实施的。
支持的人的唯一理由认为MBO是“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是盘活国有资产的手段之一”,反对的人认为“穷了国家,富了个别人”。争论的焦点是MBO等于国有资产流失。刀光剑影,你争我吵,于是双方在争论是“蒸着吃,煮着吃”的时候,大雁早已不知去了哪里。除了风光了个别人,以及痛快了人们的嘴巴外,该MBO的MBO ,该发财的还发财,该庆祝公司制度“现代化”的还在庆祝,国有资产流失的还在流失。
在争论的过程中郎咸平的出现是一个转折,让部分的舆论开始了一致化和组织化,阵营马上分了出来,形成了压力,《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出台是一个博弈的结果,虽然并不令人满意,但是首先在制度上给予了一个警示。按道理来说,应该会缓和一下氛围,但是争论似乎在沉寂一段时间后又开始的新的征程。
《暂行规定》规定大型国有企业停止MBO,而一些中小国有企业可以探索。问题就出现在这个探索上面,面对探索出现了不同的声音。一个“探索”会引发“几家欢喜几家愁”的景象出现。
“只许4亿以下中小企业尝试,大型国有企业暂不进行”,李荣融主任反复强调了国资委的明确态度。很显然制定者认为自己的决策很是不错。
停止大型国有企业MBO,是取得了共识,即使那些倔强的认为MBO是方式的“管理人才”也不得不承认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一些令人不希望看到的景象。
中小企业的探索就会让人感觉到还有最后的财富挣扎,针对这个财富挣扎,有机会得到的,和没有机会得到的人开始的躁动,首先在言论上表现了出来。这个奶酪让人动的不舒服。
中小型企业创造的效益占全国经济比重的的60%,按照2003年底的统计数字,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有15万户,其中中小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14.7万户,占98%。我国国有中小企业是地方经济的主力军。面对着地方经济和中央经济的对决中,地方政府在不断摸索经验,在不断的创新,在不断的把国家的财富转移到地方,然后在转移到部分人身上。那么可以说《暂行规定》恰好给了一个更为正规更为清晰更为明确的“腐败”“尚方宝剑”。
去年宏观经济本质上是中央同地方的博弈。地方的发展同中央整体经济的发展不均衡以及利益冲突。经验证明地方同中央出现做法偏差的现象在没有强有力的行政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存在的。如同开发区的圈地。目前地方经济的发展高速而有潜力,在势头上步入经济上升阶段的趋势,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范化,使得在经济上升阶段会出现短视,不健康、不可持续的发展现象,对于经济稳定期和高峰期的到来会造成致命的影响。同时由于经济发展的探索性的存在,允许尝试不同的经济经营方式,必然出现失误和不恰当的做法。因此在平衡前进与失误的过程中,很多人会拿不准,其中也包括国有企业财产的管家人。比如MBO,由于对其认识不足,使得初期的一些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对社会和谐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从MBO的结果来看,对于整个经营体制的激励性改变并没有发生很大的区别。这个时候应该是调整的时候。迟迟出来的《暂行规定》假如没有郎去年的争论,很难说会这么快的拿出。动了谁的奶酪,谁也会急的。目前最为危险的一个情况就是,地方企业利用这个正常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的《暂行规定》进行国家财产的窃取,硕鼠可能会大规模的出现。
于是一方面硕鼠或潜在硕鼠们开始举着制度激励的口号嚷嚷着MBO是制度,他们认为不应该否认制度本身,而制度带来的一些弊端并不关制度的事情,政府不应该干预过多。是呀,比如“圈地”政府不要管,我们是在干开发区,我们是要引进企业,我们是在开放,结果土地在某些人的手里一转便给他转来了金钱,转来了眉开眼笑,转来了开放还是好啊。郎咸平来了个直接的利用正面理论的已其之矛攻其之盾的反驳,利用数据分析企业和管理层的无关性。一些人则拿出了“癞蛤蟆吃天鹅肉”的标语,你本身没有钱,凭什么在我没有分一杯羹的时候你“空手套白狼”。而国资委不应该沾沾自喜自己的《暂行规定》,也不应该认为MBO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国资委自从成立的那天起,你们就负起管理国家资产的责任,不要在中途的时候把资产都给卖了。
MBO动了地方政府的奶酪。动了中小企业国企的奶酪。动了国家和人民的奶酪。所以反映激烈。动了奶酪不要紧,重要的是寻找下一个奶酪。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如何使得国有企业真正具有竞争力或许这才是最为重要的。本文认为MBO都暂停,在地方没有正规化的中间机构来实施前。《暂行规定》虽有规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委托中介机构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审计,”以及“ 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制订以及……中介机构委托等重大事项应当由有管理职权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进行,管理层不得参与。”但是在目前这种状况下都是一个空缺。严格意义上《暂行规定》规定的中介机构地方尚不存在,而在没有正规第三方参与的情况下,国有资产流失是现实和有理由的。因此在没有出现正规的中介机构时候,《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应暂时停止。否则花瓶似的规定只能造成更大的国有资产流失。
MBO动了谁的奶酪不重要,关键是各方自己如何找到自己的下一块奶酪,而在这个寻找的过程中,应该禁止一切可能并遇见到的国有企业这个奶酪的损失,而方法就是暂停《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培训市场化正规化的“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