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港粤金融一体化的现实问题研究
作者:王滨 发布:2005-08-02 阅读:2374次
一、金融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地位与作用
区域经济一体化一般会经历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和经济货币联盟四个阶段,最终实现完全经济一体化。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演进,货币金融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和重要。
在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两个阶段,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内容是消除区内贸易壁垒,实现商品自由贸易。区域金融体系主要是适应国际贸易融资的需要而发展,在国际贸易中发挥中介和融通作用。此外,区域贸易的发展也需要提供单一货币的雏形与之相配合。比如,欧共体为推动农产品自由贸易,曾设立“绿色货币”作为农产品统一定价的计算单位。
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由关税同盟向共同市场转化,在这个阶段要求资本和劳务等生产要素能够在经济区内自由流动以优化资源配置,于是建立统一的金融市场、允许资本跨国流动便提上了议事日程,并成为构建共同市场的关键一环和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内容。同时,区域内部贸易和投资的发展需要成员国货币之间的汇率保持稳定,否则,外汇风险上升,交易成本增加,贸易和投资难以顺利进行。于是货币一体化开始起步,汇率联盟成为维系区域贸易和投资稳定的重要支柱。
当经济一体化从共同市场向经济货币联盟阶段过渡,资本自由流动已基本实现,固定汇率与货币政策独立性的矛盾日益尖锐。为解决这个矛盾,推动经济一体化进入新阶段,各成员国必须逐步放弃货币政策自主权,进一步加强货币政策协调,强化汇率稳定机制,并最终设立统一中央银行,发行统一货币,集中外汇储备,这样,金融一体化问题成为经济货币联盟建设的核心问题。正是从这个时候起,金融在经济一体化中的核心地位与主导作用得到了全面体现。金融不仅在区域经济交易中起媒介作用,在区域资源流动与配置中起导向作用,在区域经济运行中起调控作用,而且通过自身的独立发展使这些作用不断强化,金融成为关系到区域经济一体化全局的关键。
二、关于“港粤”金融一体化的地域空间分析
1.4.1 东亚多层级金融地域系统格局
金融地域系统是以国际金融中心为核心,以金融核心产业辐射范围为金融腹地,并以金融网络体系为载体和枢纽,三种要素长期整合而成的地域空间组织。根据各个金融地域系统在巨系统中地位或影响力的差别,可以将金融地域系统的层次类别判定为四种,而目前东亚地区则完全汇集了这四种层级的金融地域系统,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交错、相互依存,共同形成了多层级的东亚金融地域系统格局。
(1)东京高级金融地域系统。
东京同纽约、伦敦构成全球金融结构的鼎足三极,其中,纽约的金融产业最为完善,美国雄厚的资本供应能力为其国际金融业务提供了强大的支持,纽约证交所的国际领先地位就是这种能力的重要表现,但总的来说,纽约尚存很大的金融潜力;伦敦是历史最为悠久、最具外向性、灵活性和自由度的金融中心,其功能的全面性是三个国际金融中心中最为突出的;东京的金融中心地位来自国内强盛的经济和成熟的技术,世界上最多的外汇储备使其在资金吸聚和输出功能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外汇市场和资本市场表现尤为突出。尽管由于保守、僵化和充满管制,导致东京在与内外金融市场沟通功能以及离岸金融功能方面是三大金融中心中最弱的,“东京在国际化上的薄弱使其把作为证券交易所外国上市补充部分的外汇业务留给了香港,它不擅长的资金管理和公司债券发行流向伦敦和纽约。”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京在国际金融格局中的地位在逐渐削弱,面临着许多新兴金融中心的挑战。但是东京金融产业的业务规模、功能类型、地域影响范围和力度仍然是东亚其它金融中心所难以比拟的。
无论是空间范围,还是作用强度,东京高级金融地域系统都是东亚最高级别的金融地域系统,它具有与纽约、伦敦金融地域系统同等的功能,制约和影响着东亚其它金融地域系统的形成与运行。
(2)香港次高级金融地域系统。
香港自20世纪70年代转变为国际金融中心以来,自由化和国际化的程度一直是其最突出的竞争砝码,其中包括香港的自由港地位及其在自由经济制度下的资金进出自由、货币兑换自由、业务经营自由等。香港政府对金融业的监管,有其独特的模式,它推行以“积极不干预”为原则的一系列金融政策,其国际金融业务与港内金融业务融为一体,是亚洲地区惟一的没有离岸业务和本地业务之分的“混合型离岸中心”。与日本不同,作为国际资金集散地,香港融资功能的特点不在于依靠本身具有充足的过剩资本来支撑其金融业务,而是通过跨国银行和各种外资机构,调集境外资本提供各种境外金融服务。在东亚地区,香港是东京最强的竞争对手,但由于金融成本正在逐渐接近东京,在经历了香港回归和亚洲金融风暴后,香港替代东京而成为领先者尚需时日。
香港金融产业辐射的地域空间达不到东京金融地域系统的规模,主要以亚太地区的中国大陆、台湾、韩国、印支半岛为功能作用目标。由此可见,香港次高级金融地域系统是东京高级金融地域系统的子系统,它依靠东京的弱点而生存,受到东京金融产业的金融产业发展规划、自由化和国际化进程的影响。但同时,香港次高级金融地域系统也是独立的完整地理空间,随着香港金融产业成长水平的提高,其自由、灵活、方便和安全的优势将日益提升,这一金融地域系统势必不断扩展和强大。
(3)新加坡初级金融地域系统。
与其它国际金融中心相比,新加坡是最典型、最成功的政府推动型金融中心,它抓住了当今跨国公司在亚洲发展需要自由资金划拨的契机,利用自己的时区优势,将其诸功能定位于国际资本的亚洲划拨清算中心,据此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形成金融功能内外分离、以外为主的格局,从而满足整个亚洲对外汇资本,尤其是美元资金的旺盛需求,因而其外汇市场和金融期权市场的规模已超过了香港。但新加坡并非全能型的金融中心,它在银行业、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基金管理等方面远远落后于香港,主功能突出的特点使其与香港在竞争中形成互补。
新加坡初级金融地域系统规模较小,其金融腹地主要覆盖了东南亚地区,如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与处于亚太地区中央位置的香港相比,二者金融辐射的方向不尽一致,因此,即使在某些金融腹地上形成竞争、赶超和冲突,但总的来说,新加坡初级金融地域系统是香港次高级金融地域系统的补充,同样从属于东京高级金融地域系统。
(4)上海、台北等潜在金融地域系统。
上海的金融历史比较深远,但建国后国内银行实行国有化和闭关以及对外国银行业的驱逐,使其逐渐衰落。从理论上说,一旦上海发育成熟,完全可与香港成为相辅相成的两个各有特色的国际金融中心。但从近期来看,上海还不具备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条件,虽然在中央政策的推动下,资本市场、货币市场都已建立,但还都不够发达,同时上海的金融机构过于单一,银行在其中占了绝大比重。另外,上海对金融操作实行高度管制,标准的金融技能和语言技能还十分缺乏,经营管理水平亟待提高,因此在人民币成为完全可自由兑换货币前,上海不可能与香港相提并论,上海与香港的金融关系究竟如何发展,取决于金融宏观环境的变化趋势。
上海的模式定位尚不清晰,与国际性金融中心的标准存在差距,因此,上海金融产业的外部效应主要体现为集聚效应,而扩散效应并不明显。上海潜在金融地域系统是充满生机新生力量,它未来的金融腹地也将从长江三角洲逐渐扩展到中国大陆。那么,中国大陆也会出现类似西欧金融中心密集、金融地域系统融合的金融状况,也更有利于金融一体化的推进。
1.4.2 “港粤”金融地域——香港次高级金融地域系统的单元
金融地域系统并不以国别和地区作为限定系统边界的标准,而是将金融产业的内生性外部效应的强弱作为衡量系统规模和层次的尺度。可以说,金融地域系统超越了体制的藩篱,从根本上承认了各方的金融利益和金融地位,这也意味着金融地域系统内部不仅存在金融核心与金融腹地之间金融功能的分工,也存在直接金融腹地与拓展金融腹地之间金融地位的差异。
金融地域系统是相对完整的地域空间体系,同时也是由诸多细分的地域单元聚合而成的实体空间。金融地域单元系指小范围的、易被认可的地域空间组织,尽管不同的金融地域单元特征各异,但都拥有金融地域系统所需要的全部构成要素,以金融产业为主要物质内容,以金融地域运动为作用形式,反映金融核心与各地域间灵活、自由、开放、动态的金融关系,
香港次高级金融地域系统同样是由许多金融地域单元共同构建的集合,任何一个金融地域单元也都是金融核心香港与其金融产业辐射地域的组合结果,由于各金融腹地的地理条件千差万别,金融产业成长水平参差不齐,距离香港有远有近,与香港的基本关系疏密有别,对于香港金融产业辐射的接纳和吸收必然强弱不均,从而导致各金融地域单元在大小、区位、核心与腹地的交通方式和关联强度,以及双方金融地域运动特点等方面都呈现出差别性,“港粤”金融地域即是香港次高级金融地域系统中一个重要、独立、完整的单元,或者称作香港次高级金融地域系统的子系统。
“港粤”金融地域单元是由国际金融中心香港与中国广东省,在金融关系的衔接下融合而形成的地域空间组织,二者分别扮演金融核心和直接金融腹地的角色。“港粤”金融地域定位于系统单元的意义在于:一方面明确了“港粤”依附于生机勃勃的香港次高级金融地域系统,与该系统的生命周期息息相关,并受到系统内其它金融地域单元发展状况的影响。在香港外溢的金融资源有限,并由金融帕雷托效率机制引导金融资源运动的基本前提下,广东与台湾、韩国、东南亚,乃至大陆其它地区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另一方面表明,由于地域条件的独特性,决定了“港粤”具有独特的金融空间结构和金融运行模式,在香港次高级金融地域系统内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金融功能,这也是其它金融地域单元所望尘莫及的。
三、最适货币区理论与粤港货币一体化
最适货币区是指采用单一货币或者几种货币保持固定汇率、对外联合浮动的区域。“最适”是从宏观经济目标——保持经济内外均衡的角度来定义的,其中内部均衡是指充分就业和通货稳定,外部均衡是指国际收支平衡。
最适货币区理论是在关于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孰优孰劣的争论中发展起来的。50-6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下可调整的固定汇率机制基本上运作良好,但是,弗里德曼和素门等一批经济学家仍极力主张推行浮动汇率制。而以金德尔伯格为代表的另一批学者则竭力推崇固定汇率制。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些学者认为:不能笼统地抽象地谈论汇率制度的优劣,应当结合某种经济特征来判断汇率制度的优劣,于是,最适货币理论应运而生。
关于最适货币区的理论研究,有两种思路和方法:其一,着重分析组成最适货币区的标准或条件,补称为“传统分析”;其二,着重分析参加货币区的利弊,被称为“收益成本分析”。下面着重就粤港货币一体化的条件进行分析。
四、粤港货币一体化的条件分析
根据传统分析方法,货币区得以建立的主要条件有:
第一、生产要素具有高度流动性。生产要素(包括资本和劳动力)流动性越高,汇率频繁变动以纠正外部不平衡的必要性越小。因为这种失衡可以通过资本由贸易顺差地区向贸易逆差地区流动以及劳动力由高失业地区向低失业地区流动来缓冲和消除。
第二、高度开放且相互贸易关系密切的小型经济。经济开放程度可以由社会总产品中可贸易商品与不可贸易商品的比例或者进出口总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来衡量,比例越高,说明开放程度越高。高度开放的小型经济难以采用浮动汇率,其理由是:(1)由于经济高度开放,汇率稍有波动,就会引起进口品的国内价格波动,进而导致国内价格水平波动,或者为稳定国内价格而引起更严重的失业;(2)开放经济中人们缺乏“货币幻觉”,货币贬值后人们会明显地感到实际收入减少,因而要求增加工资,这会引起生产成本上升,抵消汇率贬值改善国际收支状况的效果;(3)由于消费对进口品依赖很大,所以需求弹性低,这样为纠正某一水平的对外失衡所需汇率变动的幅度也就相对较大。由于上述原因,相互贸易关系密切的开放经济组成货币区对经济内外均衡更有利。
第三、出口高度多样化。西方学者凯南提出以低程度的产品多样化作为确定最适度货币区的标准。他认为,一个产品多样化的国家,出口也将是多样化的,而出口多样化程度越高,这个地区承受外部冲击的能力越强。因为多样化程度高能够对外部冲击产生平均化效果,即对不同出口产品的不同冲击会相互抵消而使出口收益相当稳定。因此产品高度多样化的国家可以实行固定汇率制度,产品低度多样化的国家则应在弹性汇率制度下组成最适度货币区。
第四、通货膨胀相近。通货膨胀率差异是导致国际收支失衡和汇率波动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如果有关国家和地区的通货膨胀率趋于一致,相互贸易条件稳定,就有助于避免国际收支失衡和汇率波动,从而,可以形成最适度货币区。
第五、政策高度整合。经济政策协调是货币区内部的固定汇率得以维持的一个重要前提。政策协调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参加货币区的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博弈,必然受到有关各方利己的机会主义行为影响。如果货币区参加者的经济政策相互矛盾,相互磨擦,政策协调就难以顺利进行,货币区也就难以维持;反之,如果各参加者经济政策的目标及取向一致,就可避免采取以邻为壑,损人利己的政策,减少磨擦成本,维持固定汇率。
上面五项条件,每一个都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区域货币一体化的客观要求,但仅以其中某一个作为确定最优货币区的单一标准又存在着片面性。因此,只有把这五项条件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对区域货币一体体化问题作出比较圆满的解释。也就是说,若干国家或地区只有基本具备或大部分具备上述各项条件,才适宜组成货币同盟,采用固定汇率或者单一货币。下面我们根据这些条件来分析维持港元与人民币挂钩的固定汇率制度是否适宜。
(1) 生产要素流动程度
广东是内地与香港唯一水陆相连的省份,经济人文联系历史久远。香港的工业化起飞于60年代,70年代后香港经济在逐渐丧失土地、劳动力成本低廉优势的同时,产业升级后继乏力,在比较利益的经济规律下,香港的劳动密集型工业惟有另寻出路,70年代末以前,东南亚、非洲和南美等地是其主要投资地。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得风气之先,依据与香港分处于经济水平相异的梯级,利用中央允许的各种优惠条件和灵活措施,逐渐成为香港资金投资地的首选。同时,广东也充分借助香港国际自由港的地位而兴办企业,相互投资有效地提高了“港粤”双方的经济利益。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粤港澳经贸合作时间最早,速度最快,取得的伟大成就,堪称为世界上最成功的区域合作典范。在资本流动方面,虽然广东严格的外汇管制与香港“自由港”有着不同的金融制度,但两地长期以来形成的相互渗透型特殊经济形态,促进了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的经贸合作关系,导致两地资本流动逐渐升级。
据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的统计,1979~1999年,广东实际利用外资1,106.73亿美元,其中港资为766.01亿美元,所占比例高达69.21%。同期广东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865.81亿美元,其中港商直接投资644.29亿美元,所占比例为74.41%1。香港企业在广东的投资主要有三种类型: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和其它投资。以1985~1997年的数据为例,按实际利用金额计,直接投资5,035 945万美元,占总和的84%;间接投资657, 486万美元,占总和的11%;其它投资318 ,594万美元,占总和的5%。并且港商在广东的直接投资总额近年来继续保持稳中有升格局2(如表1所示)。
与此同时,广东企业对香港的投资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的支持与鼓励下有了快速的发展。如省属的企业有“粤海集团”、“南光集团”“广属集团”等,市属企业有“越秀投资”、“深业控股”、“珠光集团”、“羊城集团”等,并且这些企业大部分都已在香港上市。虽然在香港投资的广东企业在运作和管理上留有计划经济的痕迹,存在与香港自由市场经济体系发生摩擦的问题,并在亚洲金融风暴后进入了调整期,但总的来说收获颇丰。不仅为内地引进了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参与大项目的投、融资,为国家赚取大量外汇,同时也通过积极参与和拓展在港业务,为促进香港的经济发展发挥了作用。随着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实施,粤企入港“借船出海”步伐加快,中资入港的比例明显提高。
从表2、表3可以看出,中国大陆(以广东为主)的资本已经成为香港最重要的外来直接投资,并且其存量及流动状况已经深刻影响香港的资本结构。另外,从近年来广东企业以红筹在香港上市的态势分析,百慕达、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等国际避税区在香港的投资3,实际也有相当部分是被广东企业所掌控。因此,广东资本(尤其是民营资本)在香港的活跃程度远比市场表现的活跃。这也表明粤港两地的资本对流趋势已经悄然形成。
在人员及劳动力流动方面,粤港之间更为频繁。1999年广东入境人数为5,923.19万人次,其中港澳同胞为5521.02万人次(参见表4),所占比例93.21%;2000年深圳各口岸出入境人数首次超过1亿人次,拱北口岸出入境旅客流量也高达3,750万人次;2004年仅通过深圳各口岸海关进出境旅客就高达1.37亿人次,同比增长16.1%,其中经罗湖口岸进出境的香港旅客达7384万人次。据深港节日旅客过境疏导小组统计,在重要节日期间经深圳各口岸出入境旅客曾突破580万人次,高峰日超过40万人次。这一数据显示粤港人员往返流动极为频繁。自从中央政府批准开放内地居民以个人身份赴港旅游以来,已吸引逾千万内地居民到港“个人游”,每人平均消费达 6,000 港元,为香港带来超过 120 亿元的消费收益,也为香港创造了数以万计的就业职位。
香港是大陆最大的转口基地、第三大贸易伙伴与第二大出口市场。广东运销海外的商品,很大部分通过香港转口和转运。按照外经贸业务统计,1990~1997年(参见表5),广东外贸出口总额为3070.29亿美元,其中对港出2582.39亿美元,所占比例高达84.11%,对澳出口24.31亿美元,比例为0.94%。同期广东进口值为2061.69亿美元,其中自港进口1620.46亿美元,所占比例为78.60%,自澳进口16.21亿美元,所占比例为0.79%。自1998年度起,全国进出口值一律按海关数额统计,1998年和1999年两年合计,广东出口总值为1533.23亿美元,其中对港出口528.73亿美元,比例降为34.48%,这是剔除了经港转口、转运世界各地货值的结果。同时,广东也成为香港最大的港产品贸易出口、进口及转口对象。因而,粤港双边贸易的发展极为快速。
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贸易、投资自由化的进程加快,世界各国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相互依赖性不断加强。经济整合(Economic integration)4的力度也不断加强,各国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Integration)的方式和渠道多种多样,其中最主要的是国际商品贸易、外商直接投资和信息技术的传播。全球范围内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产生的合力加速了每个国家的发展。在这样的国际环境中,粤港经济在相互开放的协作下,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单2002年,粤港澳三地经济总量超过3,000亿美元,仅出口贸易额就超过6,000亿美元。
2004年广东企业经香港转口进出口货物总值1789.9亿美元,增长22.2%,占广东企业进出口总值的50.1%.其中,广东对香港出口快速增长,2004年共出口686.4亿美元,增长27.4%,而自香港进口58.8亿美元,增长9.1%;广东企业自香港购买国货复进口271.7亿美元,大幅增长44.5%,占经香港中转进口的21.5%.国货复进口主要以加工贸易为主,共进口214.1亿美元,增长36.2%,占国货复进口的78.8%.进口商品主要为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分别进口217.1亿美元和116.9亿美元,增长49.6%和58.3%。2004年经广东口岸进口香港产CEPA项下货物共1,932票报关单,价值1亿美元,减免关税人民币5,599.1万元,而其中单12月进口1,184.4万美元,比单1月增长3.6倍。
总体来看,香港仍是广东第一大贸易伙伴,粤港双边贸易总额达745.2亿美元,增长25.8%;2004年广东与香港贸易顺差达627.6亿美元,为广东外贸最大的贸易顺差地区。以上数据表明,粤港区域经过20多年的两地规模化的经贸合作,形成了休戚与共的紧密关系,而香港的其它金融地域单元则相对松散。
(3)产品多样化程度
跨入21世纪,广东建立了国际化水平较高、高新技术产业初具规模、机制比较灵活的混合型经济体系。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纺织品、服装、家具、塑料制品和鞋类产品是近5年来的主要出口产品,而纺织品、服装、电动机械、办公用品、钟表等一直香港最主要的出口产品。相比之下,粤港两地的本地产品出口的产品结构都具有相对集中的特点。
在CEPA推动下,广东省2004年出口产品出现新局面: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大幅增长,其中,手机、钢材的出口额成倍增长,数字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显示器、电视机、摩托车和汽车零件出口额的增速均超过五成。传统大宗商品出口持续增长,纺织品、服装、家具、塑料制品和鞋类出口额分别增长11.5%、6.5%、23.8%、15.5%和14.9%。国内短缺的资源性商品进口快速增长,谷物、食用植物油、钢材、成品油进口额分别增长77.4%、46.0%、18.6%、38.5%。
2004年广东对港供水及输港水海产品、果蔬保持平稳增长,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包括部分机电产品)出口增长迅速。自1997年香港回归以来,广东为香港供水量已达54.6亿吨,其中2004年对港供水9.6亿吨,增长55.5%,为香港繁荣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输港活猪35万头,增长33.6%;活鱼4.4万吨,增长3.7%;蔬果73.6万吨,增长11.8%;但输港活家禽1,521.5万只,下降53.3%.同期,广东对香港机电产品出口444.2亿美元,增长36.1%;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66.8亿美元,增长41.8%。
随着对广东依存度的提高,香港自2002年开始加大了产业结构的调整(表10的数据可以佐证),这为迎接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CEPA奠定了基础。CEPA的实施,强力帮助香港打破困局,使香港经济迅速扭转了颓势。
随着香港丰富的产品、优质服务提供者及专业人士便利地进入广东市场,香港经济得益于两地经济的进一步融合而增长。香港经济第二季的GDP按年增长12.1%,这是一个久违了的双位数,因为在过去10年中,香港仅有4个季度的增长率达到了双位数,而上一次的双位数增长,已经远在2000年。众多CEPA优惠中,最立竿见影的,可算是挤满香港大、小街头的内地消费者。香港八成投资者2004年在股、汇、楼市均有斩获,是过去3年回报最佳的一年,众多投资者对今后粤港经济前景都感到乐观5。
可以说,粤港两地贸易迎来了新的历史契机,CEPA等措施的实施,不仅给香港带了经济增长的惊喜,更是通过贸易体系促进了两地整体出口的多元化,优化了两地的本地产品出口的产品结构,达到了资源的有效配置。随着两地市场化整合的稳步推进,粤港经贸合作不仅在贸易、投资和加工生产领域上有很好的合作,在交通、通信、科技、农业、劳务、房地产、环保、旅游、边境事务,以及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都有广泛的合作,是三地保持繁荣稳定的重要因素。总之,香港服务的输出以及广东市场资源的互换、渗透,正是粤港贸易多元化的开始。
(4)通货相似程度
90年代初,中国曾出现较高的通货膨胀率,1994年通胀率达21.7%,1995年通胀率达15.8%。经过政府的努力,1996年出现“高增长、低通胀”的良好局面。从亚洲金融危机开始,港币与人民币币值稳定趋于一致6。人民币坚持不贬值,有效地避免了粤港新一轮通胀。但在2000以来,与大陆的价格竞争导致香港连续四年消费物价稳步下跌,加之内地的土地和劳工成本远低于香港,综合消费物价指数(CPI)连续第50个月下跌,尤其是物业价格进入通缩循环的恶化状态。随着香港与广东的依存度提高,香港整体经济受到出口带动而获改善。
相比之下,粤港金融一体化比较容易实现,首先,由于粤港在陆路信道的建设和管理、商贸往来、海关、边检和出入境的监管、跨境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和合作由来已久,粤港之间相对经济联系最为密切,相互依存度最高,广东实际利用港资数量最大,设立的港资企业最多。并且,随着CEPA的实施,香港的金融体系正在向广东扩散,同时,广东已经具备了与香港金融领域深入衔接的基础条件。因此,笔者认为,粤港金融一体化将成为21世纪我国金融一体化长期进程中的突破口,并将引领中国乃至亚太地区金融区域一体化迈入新的历史进程。
五、制度建设与粤港金融一体化
制度建设是港粤金融一体化的保障,中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其实是制度变革的一个过程。
政治制度为粤港金融一体化预留了制度变革空间
“一国两制”是中国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管理职能的根本政治制度。“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国家的主体坚持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在这个前提下,特别行政区继续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特别行政区是祖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它根据中央的授权实行高度自治。实施“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一项史无前例的伟大创举 。香港回归以来,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原有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继续保持国际金融中心和自由港的地位,外国在香港的经济利益得到切实的照顾。有《基本法》的保证和中国政府的承诺, 香港证券市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不会改变,香港吸引国际投资者的基本要素不会改变。因而,香港的政治与社会秩序一直保持基本稳定,在政治较为动荡的亚洲,香港成为各国政府与个人选择存放资金与财产的比较理想的场所。这是香港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主要条件之一。
《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还在第五章特别强调要“保持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以自行制定货币金融政策, 并保障金融业的经营自由以及资金在香港的流动和进出的自由。《基本法》对香港的经济问题尤其是金融问题所作的一系列有关规定,也最大限度地维护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保持了其继续发展的有利因素。从目前中国内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过程与成效来看,内地经济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将有利于促进香港同内地的合作,对双方金融业以及整个经济的发展都非常有利。
我们看到,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推动东亚经济一体化是大势所趋,是东亚各国的共同愿望,有利于维护本地区繁荣和稳定。但是,长期以来,东亚合作一直呈“南热北冷”的状态。东北亚是东亚经济的重心,中、日、韩三国国内生产总值之和占东亚13个经济体的90%以上。问题在于,中、日、韩三国之间迄今没有达成任何双边或三边的自由贸易协定。 2003年10月7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韩国总统卢武铉7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利岛举行了中日韩领导人第五次会晤,并发表《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提出加快研究建立三国“10+3”自由贸易区,积极开展信息、财金、交通、旅游、科技、环保等领域的合作。此举意味着,东北亚次区域合作相对滞后的情况将有望改变。此外,东盟与日本(10+1)的合作也出现了突破。双方在会上签署了《东盟与日本全面合作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议》,确定了建立“东盟—日本自由贸易区”的时间表,即2004年开始部长级磋商,2005年开始正式谈判,最晚至2017年建成该自由贸易区。
为促进“10+3”合作,中国提出了四项建议:研究“东亚自由贸易区”可行性,建立“亚洲债券市场”,加强政治、安全合作,拓展社会、文化、科技合作。中国的这四项建议不仅有利于深化东亚区域合作,而且也为“10+3”合作指出了方向,即今后要朝“东亚自由贸易区”目标迈进,并在经济合作基础上,开展政治、安全、社会、文化领域的合作,逐步实现东亚一体化。毫无疑问,此次巴利岛会议的成果,标志着东亚地区合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随着国际经济合作的加快,作为亚太区域国际金融中心的香港明显受到了东京等国际金融中心的挑战。因此,处于未来发展空间与市场资源的整合考虑,香港金融向广东拓展已极为迫切。首先,港粤金融一体化已经没有“姓社姓资”的障碍了13。在第一章,笔者曾指出:“港粤”金融地域单元是由国际金融中心香港与中国广东省,在金融关系的衔接下融合而形成的地域空间组织,二者分别扮演金融核心和直接金融腹地的角色。实际上,在香港外溢的金融资源有限,并由金融帕雷托效率机制引导金融资源运动的基本前提下,广东与台湾、韩国、东南亚,乃至大陆其它地区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因此,“港粤”金融地域的特殊性,是由政治制度的内涵所决定的。自香港回归以来,粤港两地的经济合作逐步深入,两地政府的协调、沟通也十分紧密。从1998年到2002年,两地共举行了五次联席会议。粤港联席会议主席通常由广东省常务副省长,与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共同担任。而粤港两地在陆路信道的建设和管理,港澳食用淡水的保证供应,海关、边检和出入境的监管,跨境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和合作,跨境刑事罪案的协同打击等,都成为粤港澳关系中特有的内容。深圳、珠海经济特区分别与香港、澳门保持着特别密切的关系,整个珠江三角洲地区和广东已经成为香港最主要的经济腹地。这在政治制度的外延映射背景下,港粤金融一体化的制度变革有了良好的实践左证。
“一国两制”光辉思想下的香港《基本法》,是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稳定繁荣的根本保障。在两个“有利于”14、“三个代表”思想指引下,港粤金融市场接轨与融合的相关制度,都是围绕港粤两地的经济发展而变化、创新。从中国经济国际化的战略方向来看,港粤金融一体化是符合港粤经济发展的资源优化配置原则,符合“一国两制”的思想和香港《基本法》。因此,笔者认为,无论从政治制度的内涵和外延看,都为粤港金融一体化预留了制度变革空间。
2、经济的高度融合推动粤港金融市场制度接轨与变革
在过去的26年里,中国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从1979年至2003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9.4%。1978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为1473亿美元,2004年达1.65万亿美元。1978年,中国年进出口贸易总额为206亿美元,2004年已达到11547亿美元。1978年,中国外汇储备为1.67亿美元,2004年已达到6099亿美元。目前,中国经济总量居世界第六,进出口贸易总额居世界第三。而过去20多年间,粤港经济整合已令广东省GDP年均增长高达13.8%,高于全国年均增长9.6%(见图3);而珠三角则以年均16.9%的持续高增长傲视全球。香港也因珠三角的加工业发展而得以维持制造业出口的竞争力、维持香港作为国际上最大的港口及金融中心的地位。
随着广东“外源内用”与“内源外用”步伐的加快,广东经济保持高速增长。2001年,广东GDP突破万亿元,2003年达到13450亿元,占全国的11.5%,比广东人口在全国的比重高5.3个百分点;人均GDP达到16990元,折合2053美元,已超过2001年中等收入国家和地区1860美元的平均水平。2003年广东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313.3亿元,约占全国各省地方财政收入的七分之一,人均地方财政收入1651元,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03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8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055元,分别比1978年增长了30倍和21倍。
在粤港经济融合不断加快的背景下,粤港经济体系正在逐步接轨,并深度融合,这为粤港金融一体化奠定了制度创新的基础。
六、推进港粤金融一体化过程中的“港粤”金融合作的新特点
“港粤”金融合作也是在长时期的金融活动实践中逐渐出现和发展的,并在金融互动、金融联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随着国际金融形势的变化,以及双方金融产业成长步伐的推进,“港粤”金融合作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
以往的“港粤”金融合作基本上属于“自觉需求反映型”,即金融互动合作关系基本上是民间自发地对两地经贸投资发展作出反应,而缺乏有意识的规划、组织与协调。因此,虽然存在融资与贷款、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人才、货币流通等丰富的合作方式,但总体上,金融合作的层次还不够深入,停留在“要素互补”阶段,发展速度也不够迅速。
在金融一体化规律的作用下,香港和广东的政府部门逐渐重视并积极介入金融合作,促使“港粤”金融合作的合作类型从“自觉需求反映型”向“协调供给引导型”转变,合作层级从“要素互补”向“功能互补”提升。这些新的特点,一方面反应了“港粤”金融合作逐渐向全面、系统的方向过渡,符合香港金融扩张和广东金融开放的整体思路;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港粤”金融一体化是大势所趋,仅仅依靠实践摸索无法有效避免潜藏的金融风险,而针对区域性金融问题进行基本理论的深入、系统研究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