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问题,从二次世界大战后一直困扰着发达国家,几经波折。继1983年的失业高峰以后,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又进入了新的失业高峰期。各国政府都从本国的实际出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解决日益严重的失业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一些措施。
1.政府采取积极的财政货币政策,促进经济增长,千方百计地扩大就业机会。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主要是通过综合应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以最大限度地吸纳劳动力就业,防止失业的进一步恶化。具体来说主要是通过政府增加财政预算,降低企业税费,提供优惠贷款等措施来增加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机会。还可以通过提供优惠的条件,鼓励创办新企业来增加就业机会。如丹麦政府规定个体户在开业的头两年可以得到总数为3万克朗的技术咨询和培训资助,在税收方面还享受一定的优惠。
2.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实行积极的产业政策。近些年来,发达国家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让第三产业成为了劳动力就业的主要产业,因为第三产业的大力发展是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的一般趋势。发达国家的第三产业就业比重都在60%以上,丹麦等北欧国家高达70%以上。与此同时,通过提供金融、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及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等措施,有利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调动了中小企业吸纳劳动力的积极性。此外,非常重视环保、信息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使之成为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一个重要领域,如美国、日本等国在环保产业的就业人数已占近1%。
3.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将失业保险与失业培训、再就业有机地结合起来。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稳定器,在发达国家解决失业问题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近些年来,随着失业问题的日趋严重,多数发达国家都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改革。与此同时,增加了用于职业培训的财政拨款,将失业保险与失业培训和再就业一体化。如荷兰政府就将原来主要由国家承担的社会保险职能,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从而减少了政府的财政赤字,增加了政府对建立劳动力市场和提供技术培训的投入。美、法、德等国也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改革。
4.更新就业观念,改革就业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随着失业问题日趋严重,发达国家采取了多种方式来更新人的就业观念,改革就业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如意大利的劳工出租制;美国的同他人分享一份工作的就业制度,即一份工作两人做;德、英、法等国则通过缩短工时,以及在一些行业实行部分工作时间的弹性工作制度等灵活就业方式,提高就业率。
二、我们从中得到的几点启示
1.要对失业及失业产生的原因有正确的认识。长期以来,我们对失业及失业产生原因的认识仅仅局限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国家失业问题分析的一个方面即制度方面。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存在着失业的必然性,失业是这一制度的必然产物。而忽略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国家失业问题分析的另一个方面即经济运行中固有的一般性。马克思认为,失业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是一种周期性现象,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后难以克服的一种经济现象,这是失业存在的最一般性原因。任何社会制度下,只要存在着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上的不一致,失业就不可避免。因此,对失业问题的正确认识,是解决我国当前失业问题的基本前提。“社会主义不存在失业”曾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作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之一为人们所深信不疑。的确在计划经济年代,由于追求就业最大化,采取“三个人的活五个人干”的做法,因而至少在表面上看不出有失业现象。然而,当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再也难以为继市场经济体制正逐渐建立的时候,这种脆弱的表象最终被彻底打破了,失业以其惊人的规模和速度严酷地闯进了我们的社会生活,有关资料显示,到“九五”末期全国城镇失业率将高达7.4%。如此严峻的现实如果我们仍将当前的失业归咎于长期计划经济积累下来的种种矛盾,看作是一种体制转轨过程中特有的暂时的现象,不可能长期存在下去,那就大错特错了。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失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在我国失业将是一种长期现象,这就需要我们从发展经济、稳定社会大局的高度来认真对待。要从长期性、综合性、制度性等方面来制订治理失业的有关方针和政策,而不能停留在临时的防范性和缺少远见的对策上,要标本兼治。
2.坚持以“发展是硬道理”作为解决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经济发展是一个总体概念,它既包括经济增长,也包括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质量的提高。坚持发展,首先要力争经济速度高速增长,这是增加就业岗位、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的基本途径和手段。继续采取积极的财政、货币政策来拉动需求,从而促进经济较快的增长。我国在改革开放的二十几年中,之所以没有出现大规模的失业和社会动荡不安,在于我国经济保持了平均9%左右的高增长,在经济的稳定增长中开拓就业门路,使再就业工作有序进行。其次,稳妥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部门的发展。一方面要实现大中型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的升级换代;另一方面,要把第三产业的发展作为解决劳动就业的重点产业来发展。我国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比重仅为26.8%,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70%一80%的水平。据专家估计第三产业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可以增加700万个就业岗位。第三,更多地发展中小企业,使其成为就业和再就业的主要场所。发展中小企业,促进就业岗位的增加,已成为世界各国的一条重要经验,如日本的小企业雇佣了全国工业总劳动力的74%;我国的大中型企业仅有2万多个,占全国工业企业总数的2%。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就业的潜力十分巨大,因此,我们在“抓大”的同时,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中的作用。第四,积极为私营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采取优惠措施,激励失业者自谋出路或创办新企业,实现再就业。
3.尽快把失业保障和再就业工程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失业保障与培训、再就业的一体化。社会保障的主要功能就是社会稳定。它的基本要求是增加职工的社会保障感,让下岗失业职工能够依靠社会保障的作用进入一种相对稳定的生活境地。社会保障的内容,直接与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口的基本生存条件有关,如果不能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的失业保险救助,则会增加社会负担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但在目前我国的财政状况条件下国家不可能拿出很多的资金来解决高标准的失业保障问题,因此必须按照“广覆盖,低标准”的原则,设立失业保障基金,使失业者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实施再就业工程。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搞好下岗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以增加他们再就业的能力,创立保障、培训和就业的一体化工程。
4.搞好劳动力市场建设,疏通就业渠道,提供就业方便和就业信息。劳动力市场的培育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劳动用工制度和就业制度改革,增强市场经济活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劳动力市场机制的作用,把劳动力的供给和需求有效地加以衔接,使现有的就业机会得到充分的利用,如我国的温州人已形成了“哪里有市场,哪里就有岗,哪里能挣钱,哪里就有岗”的全新观念,出现了100万人在温州打工,100万温州人在外地经商的充满活力的就业格局。同时,我们还应充分利用职业介绍所、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机构,利用现代信息手段,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劳动力供求网络系统,消除各种制度障碍,改变就业观念,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