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不少媒体发表文章,谴责利益集团影响和操纵公共政策,破坏公共政策的公正性与正义性,使公共政策成为精英和有钱人的工具,其观点也得到大部分人的认同,甚至引起社会上的极端情绪。
但是,我们的社会已经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有着不同的利益群体,则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穷人有穷人的利益诉求,富人和精英也有其利益诉求,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也是社会各阶层不断分化整合和利益不断博弈和调整磨合的过程。因此应该允许各利益集团的不同声音来影响公共政策,而并非只为本群体的利益而要压制其它群体的声音。
如把媒体从业人员作为一个群体,那么他们必然会发出自己群体的声音来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使其有利于自己群体的利益。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等群体也同样有这样的动机来影响公共政策。同样,富人和精英群体同样有权利发出他们的声音对公共政策施加影响。对于公共政策的制定,各群体均有充分的权利来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才是社会的进步。
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虽然一些政府法规和政策的制定,有代表“各阶层人民”的人大代表参与,但我们最不能忽视的是,在中国目前的社会状况下,最大群体的声音并不是最强的,表达渠道也是最少的,受到的不公平待遇也最多,也在事实上形成了一些利益集团在垄断和操纵公共政策的现象,导致社会阶层(权力及资本阶层与普通民众阶层)的分化对立,这是社会出现不稳定、不和谐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压制这些利益集团的声音,甚至剥夺其发出声音的权利,这只是一种“剥夺剥夺者”的极端行为。例如,在当今中国,占大多数人比例的农民几十年来一直成为事实上的最大的弱势群体,“有组织的少数胜过无组织的多数”更体现在他们身上,那么他们是否就可以起来压制城镇居民的声音,置城镇居民的利益于不顾,使公共政策完全有利于自己群体的利益呢?
目前我们反对权力与资本对公共政策的控制和垄断,反对权贵资本这坏的市场经济,但必须认识到权贵资本形成的原因是权力与资本的结合,归根结底是权力——不受监督的权力、不完全来源于人民的权力而导致的。“正确结论来自多元化的声音,而不是权威的选择”(汉德法官),“拥有绝对主权的不是政府,而是人民(麦迪逊)[摘自《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文中的大法官语句]。因此我们最需要的是打破最强大的权力,就是让国家权力退出社会物质资源的支配和分配权,让国家权力置于有效的监督下,使社会各阶层不再依附于这支配和分配权力,建立由各阶层为各自利益平等博弈的一套有效的社会治理机制,并用一整套机制来平衡或制衡各阶层的利益,不能出现某一阶层具有剥夺另一阶层利益的绝对权力,让各利益群体的声音得到充分表达,各利益群体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才能避免阶层利益发生激烈冲突,避免社会发生激烈动荡。从公共行政学的角度看,来自社会上各方面的利益集团的互相影响,不仅始终是政策的决定因素,而且还是最公平合理的决定因素。
中国已有多元利益主体的存在,但总体上说,社会利益集团,大多并没有完备的组织形态,也没有固定的组织架构,特别是弱势利益集团组织化程度较低,所拥有的资源较少,利益表达渠道不畅。因此,执政党和政府不仅要承认多元利益主体的存在,正视利益集团存在的现实,而且还应该理性应对利益集团的政治影响,甚至从政治上允许乃至支持公民组成利益集团。
当今的世界格局,我们在反对单极化而支持多元化,而一个现代的社会,多元化的声音毕竟是一种社会客观存在,多一些声音、多一些观点并非坏事,这正是代表我们社会在进步,如果中国社会长期只能允许一种声音存在,并可以压制和剥夺其它声音,那就意味着我们的社会在走向退步,也将重蹈以往的覆辙,只会出现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包括当代都出现过的无数次的轮回。
因此,利益集团影响公共政策不可避免,我们反对某些利益集团垄断和操纵公共政策,则必须允许各利益集团为自身利益对公共政策施加影响,更需要的是建立由各阶层为各自利益平等博弈的一套有效的社会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