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亚地区金融合作的现实性意义
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和金融经济国际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欧亚地区金融合作区的建立,对于各国实施金融互动、优势互补,加快金融创新,改善的金融生态,提升金融整体竞争力,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1、可以有效的整合区域内的金融资源。欧亚各国,特别是中国、俄罗斯拥有丰富的金融资源,通过实施区域内合理分工,有效整合区域金融资源,必然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效应。
2、能加快金融创新步伐。中国、俄罗斯的金融业相对发达,金融总量和金融科技水平在欧亚区域各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区域内各国通过金融合作,可以促进各国加快金融创新步伐,提升各国金融服务水平和金融整体竞争力。
3、能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目前,欧亚区域内的合作已涉及到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商业贸易、农业、旅游、劳务、科教文化、卫生免疫、环保等多个领域,合作项目的落实最终离不开资金的供给与支持,如果跨国的金融合作有效,就能保证中亚、欧亚各国的信贷资金、保险资金、投资资金的横向合理流动。
4、能促进世界经济金融一体化的进程。当前,东亚、中亚、欧亚范围内的区域合作和次区域合作方兴未艾,一方面各国为了提高国际竞争力必须保证生产要素和资源的合理流动;同时,也对对接欧盟、东盟区域合作,提高区域内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开放水平,保持各国的经济繁荣,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二、欧亚地区金融合作的可行性
金融经济国际化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就已露端倪,80年代进一步发展,到了90年代演化成席卷全球的大趋势。尽管几次金融风暴的冲击使金融经济国际化受到异议,但是,金融经济国际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已成共识。不论是北美经济自由贸易区,还是“欧盟”、东盟都充分显示了区域合作良好的发展态势。从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以及东盟等国际上成功的区域合作经验来看,区域金融合作应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合作区域相互毗邻,且处于“龙头”地位的金融核心区要有足够的吸引力、辐射力和增长力;二是各地区之间经济金融发展具有一定的梯度性,资源优势互补;三是必须形成利益共享、成果多赢的共生型协作机制。在这一点上,欧亚地区相对于其他经济区域,具有明显的可行性。
(一)从地理区位来看,欧亚各国区域特征明显。俄罗斯和中国是欧亚金融、物流和信息中心,俄罗斯、中亚各国和中国中西部都处在欧亚大陆的中心地区,虽然其在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等方面存有一定差异,但近年来,该地区各国政府均将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开拓国际市场作为其促进经济复苏和发展的重要战略。俄罗斯与欧盟国家联系方便。如果以俄罗斯和中国为内圈和核心圈,第二圈则为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塔,土库曼斯塔,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第三圈就是欧亚的其他国家。处于“龙头”地位的核心区是俄罗斯和中国经济圈。该经济中心无论现在还是将来对周边来说都有着极大的吸引力、辐射力和增长力。
(二)从资源禀赋来看,一个地区的比较优势、产业的选择和技术进步的方式都会与该地区的资源禀赋条件有关。欧亚经济区各国之间资源禀赋条件的差异明显,互补较强,为经济金融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欧亚经济区必须充分发掘和利用区内资源禀赋条件的这种差异和比较优势,寻找合作的契机,实现共同发展。
(三)从经济发展来看,在欧亚经济区中,经济发展水平呈现出梯度性差异,这种差异为区域经济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欧亚经济区中中国和俄罗斯是经济发展的龙头,中国拥有丰富的劳动力和原材料等资源优势,为区域产业提供广阔的经贸平台;俄罗斯则是欧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桥梁,并在各国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中发挥重要的辐射作用;欧亚区亦各具资源、人才等方面优势,可以承接俄罗斯和中国转移的产业和投资,并且为俄罗斯和中国提供广阔的经济腹地。
(四) 从金融发展来看,欧亚区域合作有利于加快俄罗斯和中国的资本进一步辐射,特别是俄罗斯的金融业将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和更多的机会。而周边各国在自然资源、劳动力、土地等方面具有相对优势,正需要一种强大的推动力使两种资源进行充分整合,利用资源优势吸纳投资,弥补开发资金的不足,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可以说,欧亚区域合作恰逢其时,区域内的资金配置效率可以得到更好地提高。
三、欧亚地区金融合作面临的主要障碍
一是金融管理体制的障碍。当前,欧亚区域各国的金融开放程度以及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体制和风险控制模式差异比较大。一般情况下区域内各国之间资金不能自由流动。这种封闭式的金融业管理模式严重阻碍了资本的快速流动,削弱了金融资金对经济发展的“输血”功能。受现有金融管理体制的约束,各成员国内之间的银行不能在异地城市开展业务,银行间信息封闭,成为欧亚各国银行不能进行跨区域资金流动的重要障碍,金融合作的割裂必然阻碍经济合作的深层次推进。因此,加大各国金融开放程度,使市场机制成为区域金融发展的主导,是欧亚区域金融资源整合取得成功的关键。
二是金融监管的障碍。欧亚区域的金融合作势必促进各成员国要加快金融创新步伐,不断满足新的合作需要。而目前欧亚各成员国之间金融监管体制差异金融发展水平以及监管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根据区域经济合作理论,区域内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是实现区域合作的基础和前提之一,但由于欧亚区域合作的国家数目较多,导致金融机构跨区域信息交流渠道不畅,区域合作中资金的横向流动必然给监管带来难度,容易产生新的金融风险。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政策协调的难度和信息传递的成本,这势必会对欧亚区域金融合作形成一定的限制。因此,区域金融合作客观上要求欧亚各国现有的监管模式必须有所突破。
三是地方政府争夺金融资源阻碍了区域内资金的合理配置。目前各国地方政府对所属地区金融资源的争夺非常显形化,按市场化规则在区域范围分配金融资源的做法,往往导致金融资源向富裕地区集中。而区域经济合作中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各国政府按行政区来组织经济活动,行政区内的经济资源受控于政府的干预,带有强烈的地方政府行为色彩。当区域之间出现利益摩擦时,各国地方政府往往以行政区为依托,构筑各种壁垒,阻碍了金融要素资源的自由流动。
四是金融制度性障碍。斯密的“分工产生的普遍富裕”是区域经济整合的目的。欧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进程正在起步,它会触及各成员国经济制度中的更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例如,在中国由户口和户籍制度以及城乡差别导致的对劳动力的就业歧视,影响了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为了维护局部利益而形成的各种法规和政策,会阻碍资本和商品的自由流动,这些制度性的障碍最终破坏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微观层面看,它严重地影响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源配置的效率;从宏观层面看,它导致了投资的膨胀和结构不合理,是引起经济波动的重要原因。因此,当前欧亚区域经济金融有效整合的关键是制度创新。
四、欧亚地区金融合作的主要构想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面对的是一个广阔的市场,区域经济金融合作蕴藏着巨大商机。随着区域合作程度的加深,要素流动也不断加快。人才、物质、技术以及产业的转移势必伴随着巨大的资金流,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将会对区域金融合作形成倒逼机制,区域金融合作的滞后则会阻碍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入发展。鉴于欧亚各国的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和对外开放程度具有较大差异性,决定了欧亚区域经济金融合作只能是分层次、有步骤地逐步推进。欧亚经济金融合作总的原则“平等、互惠、自愿、双赢”的原则;欧亚金融合作的步骤应该分层次逐步推进,各成员国可考虑先从双边、三边合作入手,进而发展到多边及更广泛的合作;
总的构想是整合区域比较优势,拓展金融媒介宽度。整合区域比较优势的主要思路是加大四个“建设”。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加大主导产业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力争在5—10年内,把欧亚区域建设成以技术和资本为纽带,建立以中国和俄罗斯为核心的扇形辐射的高新技术网络,构建高新技术产业群和产业带;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结构重组,组成高新技术企业的联合舰队。二是加大大工业产业建设——现代制造业。应大力发展临海工业、临江工业和山区工业发达产业带,构建世界级制造业体系及产业链和基地群。在发达地区,建设国际性集群式的制造业基地,培育一批核心竞争能力强的区域企业集团;在首都城市和其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区域性扇形辐射工业制造、服务和控制中心。三是加大大农业产业建设——现代农业和海洋江河产业。加快区域各国的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根据各国的自然条件,建设能发挥各国资源和特色优势的农业生产基地。同时,把海洋与江河资源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把海洋与江河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四是加大消费产业建设——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制定旅游规划,整合旅游资源,从纵横两方面重点规划精品旅游项目和特色旅游线路。拓展金融媒介宽度的主要思路:(一)金融市场方面的合作。在欧亚区域内的金融合作,尤其要发挥俄罗斯和中国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区位优势,各国可借助区域合作的机会,加快本国金融市场的建设,改善金融环境,提高金融市场开放程度,融入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使区域内各国的金融市场之间实现良性互动。(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区域内金融机构之间可以通过相互联动来提供整体性的跨区域金融服务,使区域内客户在经济活动中的需求获得更有效的满足;涉及到区域内大型项目的资金支持时,多个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银团贷款的方式予以合作;在对区域内企业进行重组过程中,可以引入多个机构投资者。(三)金融公共设施的建设和金融合作协调机制的建立。欧亚区域金融合作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区域金融公共设施建设,这些公共基础设施为区域金融合作中出现的信息流、资金流、人才流提供畅通的渠道,包括区域信息共享系统、区域支付结算平台、区域票据交换中心、区域外汇交易市场、区域信用卡管理中心等,目的在于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区域金融业整体水平;(四)区域金融稳定体系的合作。区域金融稳定应该达到这样一种状态,即区域内整体金融运行环境良好,管理机制健全,并具有较强的风险防范与化解能力。而区域金融合作(如银行内部跨区域合作、跨行跨区域金融市场合作等),都要求更高的监管水平。要保持这种稳定状态,除了各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还必须建立跨区域金融监管、风险预警、风险救助等一系列合作措施,同时还可以进一步研究建立区域征信体系、区域金融信息披露管理系统、区域反洗钱合作系统等。
作者:曾建中 (1972-)男,湖南人,东北大学博士研究生,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主要从事金融理论、货币政策研究,在国家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三十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