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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主创新的体制性障碍
作者:王 琪    发布:2005-12-12    阅读:2401次   
    自主创新是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当上海确立科教兴市的发展战略时,在自主创新方面明显表现出诸多问题,集中表现在:自主创新水平不高,创新主体动力不强,自主创新能力比较薄弱,创新环境不理想等。而这些问题的根源却是目前上海存在的多种自主创新体制性障碍,如市场竞争机制不充分、产学研结合机制不紧密、产权保护机制不到位和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等。因此,要想进一步优化上海自主创新的环境,必须下大力气突破体制和机制性障碍。在体制上打破部门所有、分割占有、封闭配置等制度安排,在人才流动机制、创新合作机制、创新扩散机制、创新利益分配机制和创新风险机制等方面突破瓶颈制约。只有发现问题,才能顺利解决问题。本文重点、全面分析制约上海自主创新的体制性障碍,目的是为了下一步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进而增强上海的城市创新能力,落实上海的科教兴市战略。
    一 创新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其一是产权激励机制不健全。制度环境主要决定技术创新要素配置的原则和利益分配关系,决定激励机制的有效性,而最有效的激励机制是产权制度。因为只有当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和知识变成可以投资的资本,科技人员才会自己的知识和成果在生产中的运用并不断加以创新。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这方面我国存在较大差距。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上海在这方面虽然走在全国前列,但与市场要求仍有较多需要改进之处。其二是不能正确评估科技创新成果并进行奖励。一项科技成果的价值最终要通过社会和市场的检验。目前中国,包括上海的科技评估制度存在很大问题,因为科技成果的评估一般都是科技部门或一组科技专家说了算、“圈子”内评估,造成科技创新中的腐败行为。从项目申报、资金申请,到最后的成果评估往往都停留在理论上的论证,而不是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社会回报、市场认同标准。由于评估的不公正,造成创新成果的奖励当然也缺乏合理性。创新利益分配的不合理自然对科技创新人员打击很大,严重挫伤他们的创新动力,不能形成良好的创新激励。
    二 投融资体制欠发达。创新的一大特点就是高风险,对创新资金的依赖性很强。中国,包括上海的投融资体制存在诸多问题:第一,创新资金和创新行为错位的现象突出。由于过去财政一般实行的是对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一般支持,而不是对项目的重点支持,缺少对科研经费使用的过程监控,使得政府大量科研经费没有发挥到应有的作用,大量被浪费在购买交通工具、购买办公设备、解决职工住房等福利、公费吃喝、甚至被少数领导贪污。第二, 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一般科研资金还上依赖数量有限的财政支持,银行对创新项目如何评估缺少必要准备,创新信贷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创新资金的需求。由于市场期盼已久的《风险投资基金法》至今尚未出台,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发展缓慢,社会创新资金的筹集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第三,中小企业极难得到创新资金。根据国际经验,中小企业是最有创新动力,创新最活跃的部门。而我国的广大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一直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无论是财政支持、创新信贷,还是社会融资都是非常困难的, 这些大大限制了它们创新能力的发挥。我国大多数小企业还是在夹缝中生存,为了生存、成长壮大,还必须搞自主创新、发展自主品牌,除了为数“可怜”的自有资金,大部分不得不靠民间高息贷款获得。
    三 教育培训体制改革发展滞后。中国的传统教育体制是极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的。应试教育一直严重禁锢学生们想象力和创造力, 在这方面的改革上海已经走在了全国的前列—该过去的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和能力教育。 但由于受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总体滞后大环境的影响,对广大中小学生而言,高考指挥棒仍然发挥应试教育的导向作用。对于大学教育体制改革而言,上海高校与全国其他地方高校相比,没有多大区别,不要问题表现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教育、教学评价体系落后。对高校教师的评价还只是停留在上课的课时数,发表论文数这些简单的数字上面,而没有考察课堂教学的质量;对学生的评价也还是停留在考试的成绩上,只要分数高就是好学生,“高分低能”就是这样形成的。第二,课堂教学方法简单,绝大多数还是停留在“填鸭式”教学,一言堂,缺少启发式、诱导式教学;缺少实践课和创新课。第三,学籍管理不利于学生创新创业。一方面,学生很少能像发达国家那样允许学生在读期间,保留学籍出去创业;另一方面,一般也不允许跨系、跨专业选课,造成高校毕业生知识结构普遍单一,与现代科技创新所要求的多学科交叉、融合极不适应。第二,课程设置不合理:重理论教育、轻实践教育;重知识教育,轻创新思想、创新观念教育;重理工科,轻文科、社会科学教育。
    四 产学研结合机制不紧密。理想的创新体系应该是企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产学研三位一体,而不是彼此孤立,各自为战。2005年9月28日,世界经济论坛公布《2005-2006年全球竞争力报告》,在对全球117个国家和地区进行的年度竞争力排名中,作为一个只有520万人口的小国,芬兰连续第三年名列第一。对芬兰的创新能力迅速提升的经验进行总结时,发现其中最突出的经验是;芬兰的产学研是紧密结合的三位一体。而目前上海城市创新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产学研组织松散,缺乏有效的结合。一方面,企业之间、高校之间、研究机构之间缺少合作;另一方面,企业与高校、企业与研究机构、高校与研究机构之间缺少合作,有的只是恶意的竞争:互相抢政府科研资金、抢课题、抢项目,造成严重的创新要素部门所有、创新资源分割、创新活动封闭、创新扩散薄弱等系列问题。对这个问题,上海市科委李逸平主任认识颇深,他说:“在一定意义上,创新体系包括技术创新体系和科学创新体系。技术创新体系的主体毫无疑问是企业,科学创新的主体则多主体。只有当产、学、研各方的力量围绕‘创新’的内核相互融合、互动时,就会发生聚合的‘化学反应’;而当这种化合发生时,就会形成创新的‘聚变核’,创新从此源源不断地产生”。
    五 人才流动机制不顺畅。人才是创新行为者,创新核心主体,人员的创新能力与网络关系是实施全社会创新的关键。统计数字表明,上海并不特别缺乏创新人才,缺少的恰恰是人才流动的机制。影响上海创新人才流动的因素主要有:1。现行户籍制度对人身的束缚,不能按住居地划分城乡人口、按职业确定身份,这样既阻止了外面人才的流入,也严重地限制人才的合理流动。由于户籍的限制,许多创新人才虽然在本地区或本单位发挥不了作用,也不能顺利前往适合自己发挥才能的地方,这是对创新人才的巨大浪费。2。单位、企业用人机制不灵活,甚至僵化。科研创新人才是社会最稀缺的资源,用人单位要不拘一格,无论是国际的,还是国内的;上海外的,还是上海本地的;原来是国企的,还是民企或社会其他部门的;高学历的,还是低学历的;有学历的,还是没学历的,只要是本企业需要的创新人才,都应该果断吸收。现在一般的人事制度比计划经济时有较大进步,但仍然显得落后,因为通常只接受档案人事关系正式转入者,即任职者,不愿接受兼职或挂职的。3。单位、企业对本单位人才流出的限制过死。有些人才明明本单位用不上,或在本单位发挥不了作用,还总是千方百计阻拦流出,宁肯在本单位“烂掉”,也不肯放人。这么做, 对整个社会是一个巨大的浪费,因为这些人才换一个地方很可能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情。由于现行用人制度的主要弊端是人的贡献与报酬脱节,以及官本位、重德轻能的年功序列制,许多有个性、有能力的创新人才因不能与领导搞好关系而缺少创新积极性,希望换单位、部门。这时经常遭到主管领导的压制而不能顺利流动到适合自己的地方。
    六 缺少激励自主创新的税收体制 设计合理的税收体制,可以形成多税种、多手段、多层面的创新激励方式:激励创新主体的多参与;创新行为的多发生和创新成果的多产出。尽管近年来我国进行税收体制改革,上海通过税收鼓励科技创新的情况有所改观,但与发达国家的税收设计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1. 对科技创新减免或政府补贴的力度不够。2. 对高科技产业化阶段的财税减免方式单一,应该由单一的税收减免向投资减免,再投资退税、加速折旧等多种方式运用转变。3. 增值税没能很好发挥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和激励作用。以后应该实现“消费型”增值税;对技术转让费、研究开发费等可以比照免税农产品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对专利、非专利技术转让按其实际所得的营业税予以扣除。4. 差异化税收的导向作用有待改善。财税政策应从高科技产业化为主向科研开发、中试孵化转移; 从 “产品导向” 技术逐步向基础技术、高新技术的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转变。
 
    总之,政府是制度环境创新的主体,只有政府能为创新制定各种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各种合理的制度保护并促进创新行为的发生,政府通过强制性制度和引导性制度规范,激励企业及社会各种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动, 才会有使创新主体积极主动, 创新活动蓬勃开展, 创新成果源源不断。
 
(作者: 王 琪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经济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