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 其他
《后理论经济学价值场论》第8节《广义价值场论的建立》
作者:崔长林    发布:2006-02-20    阅读:2540次   

 

8节

广义价值场理论的建立

了解了“剩余价值”的“相对性”,是建立“广义价值理论”的物质基础、认识基础。上述,我们已了解到价值是普遍存在于自然界、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物质形式——能力。大家知道,力这种物质形式,与质量、性量这些物质形式是存在很大区别的。尽管物理学试图将“力子”从能量物质中分离出来,可到目前为止人类未能实现,我估计大概是实现不了了,因为力的作用是价值体现,其表现形式就是运动。换句话说,运动就是力的表现而不是力的产生、存在、凝固。如此,力怎么能被分离出来呢?

一、什么是狭义价值场、广义价值场?有什么本质特征?

如果承认力就是质量物质、性量物质的表达方式,那么,如果离开了具体的和有所指的质量、性量物质形式,力便不存在。大家知道,在“真空”中存在着巨大的力,物理科学家们称为“零点能”。什么叫“零点能”?我的理解就是“真空能”。试问,在“真空”状态下为什么能产生能量?如果没有搞错的话,它同样与形成“真空”的环境物质有关。也就是说,“真空”同样离不开形成“真空”的物质。

(一)什么是狭义价值场?有什么本质特征?

作为一种特殊的物质存在形式的价值,它同样产生于场,为了区别,笔者称为“价值场”。“价值场”是一种什么场?它与物理学意义上的质量场、与经济学意义上的市场有什么区别与联系?它真的存在吗?如果存在,它是以什么形式存在着?有什么本质特征?认识“价值场”对于人们来说有什么意义?

1、什么是狭义价值场?是怎样产生的?

大家已经知道,价值场是价值规律出生的地方。那么,什么又是“狭义价值场”呢?当然是“狭义价值规律”出生的地方了。这样说来,或许有读者不会买账的,因为这种回答似乎过于笼统,而且有“王大娘姓王”的嫌疑。为此,我们就需要首先把“狭义价值场”是怎样形成的问题,给大家讲清楚,而当笔者把“狭义价值场”是怎么产生的问题讲清楚的时候,也就等于把“狭义价值规律”的产生讲清楚了。

大家知道,“狭义价值”不是别的,就是包括人类劳动力在内的、相对于“广义价值”而言的各种狭义能力的体现。如此,人们或许会问,既然“狭义价值”是相对于“广义价值”而言的“狭义能力”的体现,那么,“能力”这种东西,又怎么会形成所谓的“场”呢?人们只听说过,有“引力场(质量场)”、“电磁场(性量场)”,恐怕谁也没听说有所谓“能力场”的。试问,“能力场”又是种什么样的“场”?

笔者以为,具体地说,“能力场”就是“能力”这种物质形式所能作用的场所;再具体些说,就是劳动力这种物质形式,能够作用到的场所。由于“狭义价值场”是相对于“广义价值场”而言的一种相对意义上的“价值场”,所以“狭义价值场”也就自然是永远都小于“广义价值场”的一种“价值场”了。也就是说,所以提出“狭义价值场”,与存在着一个“广义价值场”有关,互为对方的存在条件。

在传统经济学、管理学上,人们把价值理解为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所以,我们也就可以把这种“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理解为是“最为狭义的价值场”了。笔者当然是不同意把价值简单地理解为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这种说法的,因为它否认了存在于人类劳动之外的自然、社会、经济事物与物质中存在的价值形式,也自然否认了“价值场”。但从相对的角度上看,这种狭义价值场确实存在。

当然,也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人们所研究的对象就是人类的劳动价值,一旦超出了这个范畴,这个所谓的“劳动价值场”也就会升华为更高层次与意义上的“广义价值场”。很显然,这里讲的这个所谓“广义价值场”也具有“狭义价值场”的意义,因为在“狭义价值场”中包含着“广义价值场”的因素,而在“广义价值场”中也同样包含着“狭义价值场”的基因——两者本来就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

2、狭义价值场的本质?为何体现狭义价值差异?

通过上面的阐述,读者应该已经认识到,即便是“狭义价值规律”,也已不再是传统经济学、管理学意义上的那个“价值规律”了。其实,只要能够提出“狭义价值规律”这个概念,就已经注定要对传统经济学、管理学的那个“价值规律”予以相对地否定,要不然,就不会提出“狭义价值规律”这个概念了。当然,这也不是要对传统经济学、管理学意义上的那个“价值规律”进行全盘否定,也否定不了。

应该承认,人类对规律的认识或者说对真理的认识均是不能一次完成的,而且永远也不可能完全认识清楚,因为客观事物、物质本身所拥有的价值和人类对这种价值的认识始终都会存在差异,否则人类社会的科学事业也就不需要再发展了。前不久,笔者在网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它的题目是《泛邓小平理论在批判中诞生》。文章发表后在读者中引起一定反响,其中一个观点是,“没有批判便没有马克思主义”。

笔者以为,这句话说得一点问题也没有,因为科学从其本质上说,就是批判!就连马克思本人都说“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这倒不是说,笔者比马克思还还高明,而是说只要是科学都难免被后人批判。换句话说,能够被批判,说明它是一门科学,而不是巫术;一种巫术,它还想让人们批判呢!试问,它有被人批判的资格吗?没有,只有被人唾弃的命运。批判与唾弃相比,显然非同一范畴。

至少,人们应该承认,传统经济学、管理学意义上讲的“价值规律”是一个层次与意义上的真理而非谬误也;至少,人们应该承认,传统经济学、管理学意义上的“价值规律”已能够说明“劳动可以决定劳动价值的规律”;至少,我们还应该承认,人类的“劳动价值”不仅仅可以决定劳动价值本身,也能够对非劳动价值具有一定影响力。仅凭这一点,我们就不能,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全面地否定。

诚然,这当然也不是在说,我们就不能发展马克恩、恩格斯的“劳动价值论”学说,那样同样是反科学、反辩证法的东西。那么,“狭义价值场”的本质体现的又是什么呢?毫无疑问,它体现的不是别的,正是“价值差异”。但需要说明的是,它体现的是“狭义价值差异”。什么是“狭义价值差异”?笔者以为,就是不同的“狭义价值场”之间,不仅存在内外在联系,也存在某种可以相互比较的价值关系。

(二)什么是广义价值场?有什么本质特征?

在上一章,笔者已经提出了“价值规律产生于价值场”的论点。在这下面,笔者将与读者一道,讨论一下广义价值场是怎样形成的问题。只了解“价值规律产生于价值场”还不足以说明问题,或者说还不足以使读者能够达到理解的程度。很显然,随着文章的逐渐展开,我们讨论的问题将越来越详细一些。

1、什么是广义价值场?是怎样产生的?

诚然,对“价值场”的认识是非常有难度的一件事情,因为在传统经济学那里,价值是被当作“非物质形式”来对待的。比如,早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就认为“资本不是物”。大家知道,“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换句话说,由于传统经济学认为“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的资本“不是物”,所以也就自然得到价值“不是物”的结论。即由于价值“不是物”,所以也就不会存在所谓的“价值场”。

试想,“不是物”的东西又怎么会形成“价值场”呢?这就是笔者为什么说,“认识价值场是一项非常难的事情”的一个原因。那么,价值究竟是不是物呢?毫无疑问,至少笔者是把价值当作物的,否则笔者也就谈不到“价值场”的问题。那么,价值又是一种什么物呢?它与一般的物质形式又有什么不同呢?笔者以为,广义的价值形式不是别的,正是质量物质、性量物质的转化关系——能量物质的体现。

关于这一点,我们也可以参照“剩余产品是剩余劳动的转化形式”、“资本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的传统认识模式去理解。大家知道,从物理学的角度上去看问题,能量物质是质量物质的转化形式;从化学和生物学的角度上去看问题,能量物质是性量物质的转化形式。那么,价值这种能量物质是由什么转化而来的?当然是由质量物质或性量物质转化而来的,因为能量物质是由质量、性量物质转化而来。

诚然,说“能量物质是由质量物质、性量物质转化而来”,还不能说“能量物质就是价值”,因为能量不仅具有价值,而且还具有使用价值。换句话说,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不一定就能够转化出价值,这与有使用价值的商品不一定有剩余价值的道理是一样的。但是,有一点却可以肯定,那就是,如果没有使用价值也肯定不会有价值。因此,对价值的理解就不能脱离使用价值,因为价值是由使用价值转化而来。

那么,什么是“广义价值场”?笔者以为,就是由包括商品、资本在内的物质形式即由“广义使用价值”形成转化而来的一种“能力范围”。有时候,为了说明问题,笔者也把它称为由质量物质、性量物质转化而来的“能量场”。换句话也就是说,只要有质量物质、性量物质存在的地方,就有“广义价值场”的存在,因为“广义价值场”不是别的,正是质量物质、性量物质所做的功,体现的正是能力。

2、广义价值场的本质?为何体现广义价值差异?

简单地说,“广义价值场”体现的就是“广义价值差异”,因为在不同的“广义价值场”之间也存在着某种价值的比较关系,当然包括“广义供求价值规律”也产生于“价值场”的意思。在笔者看来,只要是价值规律均产生于价值场。也正是由于如此,笔者在上述章节中,先向大家介绍了“狭义供求价值”和“广义供求价值”。道理很简单,因为“狭义供求价值”与“广义供求价值”之间存在价值比较关系。

不仅如此,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后理论经济学价值场论”主要研究的,就是由“广义供求价值”而衍生出来的、包括劳动价值在内的一种价值的比较关系。这是因为,不管是“狭义劳动价值”还是“广义劳动价值”;不管是“狭义非劳动价值”还是“广义非劳动价值”,也不管是“狭义的供求价值”还是“广义的供求价值”,它们只能作为价值的一种形式,无论如何也不能把其中的一种,看成价值的全部。

那么,什么才是“价值的全部”呢?当然是,凡是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作用、制约下存在与运动的、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所有的价值形式了。诚然,需要马上说明的是,所谓的“全部”也是“相对”意义上的,它与人类对“价值场”的认识程度有着狭义、广义的价值比较关系,就是说随着对“价值世界”认识程度、层次的提高和扩大,“全部”必然成为“局部”;反之,“局部”也会成为“全部”。

人类对价值世界的认识,其实就是一个不断地将“全部”转化为“局部”的过程。比如“劳动价值论”和“投入产出价值论”,在传统经济学家那里就是“全部”,可是,到了“后理论经济学”学者这里自然也就变成“局部”了。谁又能说,“后理论经济学”学者的价值观就是“全部”?其实,这种“局部”与“全部”的变化在自然科学研究过程中也存在,如“狭义相对论”与“广义相对论”的关系一样。

否则,如果不存在这种“局部”与“全部”或“狭义”与“广义”之变化的话,那么,我们岂不就变成了唯心主义者、绝对主义者?当然了,自然也就不是历史唯物主义者了。正由于如此,笔者说,“主宰这个世界的只又是物质的运动规律”,而不是“上帝”和马克思主义,因为马克思主义只是试图揭示客观规律的一种学说,而绝不是客观规律本身。当然,这种认识,同样也适用于“后理论经济学”学说。

二、什么是狭义价值场论、广义价值场论?有什么本质特征?

只要承认有“狭义价值场”的存在,那么,对“狭义价值场”的认识也就自然成为了“狭义价值场论”了;当然,只要承认有“广义价值场”的存在,那么,对“广义价值场”的认识也就自然成为了“广义价值场论”。如此,笔者为什么要不断地以这种方式,对不同的价值、价值场加以区别与认识?这是因为,价值这种东西存在着不同的状态,而不同状态的价值之间又存在差异,所以就须有不同的解读。

(一)什么是狭义价值场论?有什么本质特征?

笔者以为,传统经济学之所以会得出一个抽象的、笼统的价值论,就是因为他们缺乏一种,对处于不同状态的价值形式的具体认识,自然也就得不到一个广义的、统一的价值观了。而笔者之所以如此详细地对处于不同状态的价值分门别类地予以解读,目的十分明确,是为了最终实现不同价值的“统一”。

1、什么是狭义价值场论?是怎样产生的?

笔者以为,作为物质的一种并不怎么特殊的形式的价值,不管它是以什么样的状态存在,都势必会处于一定的场中,并在场的作用、制约下运动。至于说人类能否获得,那是人类自己的事,与价值的物质属性有联系,但肯定没有必然联系。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同样的事物、物质,在不同的人那里,具有不同的“狭义价值”而又缺乏不同的“广义价值”。也就是说,“广义价值”始终都在扩大着其领地。

笔者为什么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这是由于,广义的价值就是自然力的体现,与物理学研究的那种力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但是,这并不等于说,物理学研究的那种力,当作为经济学、管理学研究对象的时候,即以价值来对待、认识的时候,就不存在价值差异。这又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力还是那个力、价值还是那个价值,由于它们的用途不同、研究者的身份、地位、方法不同,对它们的认识也会不同。

为什么会出现这些不同?当然是由于力或者说价值的存在状态存在不同、存在差异,是由于所处环境状态的不同造成的。试问,为什么会出现上述这些不同?当然是由于不同的“能力场”或者说是由于不同的“价值场”的相互作用与相互制约造成的了。关于这一点,与传统经济学、管理学显然存在认识上的差异。于是,为了与传统经济学、管理学的“价值论”予以区别,笔者把它称为“狭义价值场论”。

诚然,这里讲的“狭义价值场论”已经是一个相对的范畴了。如果站在传统经济学的立场上,应该说它已经是一个“广义价值场论”的范畴了。可是,当我们站在“后理论经济学”的立场上去看问题的时候,由于有更为宽泛的价值理论的存在,它就只能是个“狭义”的范畴。如此,当然也就再一次证明了“狭义”并不等于“狭隘”,“狭义”与“狭隘”同样是不同范畴,因为“狭义”是与“广义”对应的。

在“后理论经济学”或“后理论管理学”中,“对应”或者说“对称”,真不知道应该是个多么重要的范畴,可以说没有“对应”或“对称”便没有“后理论经济学”和“后理论管理学”产生的可能。笔者甚至可以认为,“后理论经济学”和“后理论管理学”就是不同事物、物质“对应”或“对称”的产物,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不给予高度重视的问题。因此,我们的研究,就须从“对应”或“对称”入手。

2、狭义价值场论的本质?为何体现狭义价值差异论?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有一句很富有哲理的话,那就是——“没有比较便没有鉴别”。其实,我们之所以要提出“广义价值场”这个概念,目的就是为了让人们掌握“比较之武器”。比较什么?当然是比较看在哪个环境、哪个时间段;干什么、做什么和怎样干,怎样做能更多地获得剩余价值。而场可以说是迄今为止人类所发现的最伟大的一种资源了。换句话说,没有比“场资源”更资源,因为非投入产物。

毫无疑问,具有“狭义价值场论”思想对于一位企业家、管理者来说已经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了,可以说它已经是鉴别一个成功企业家、管理者与失败的企业家、管理者的重要标志!当然,这种认识须建立在对场与场的比较之基础上,尽管它尚属于“狭义价值场”的范畴。读者千万不要以为,对“狭义价值场”的比较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因为它也需要企业家、管理者具有一定的鉴别、比较的能力。

在企业的经营管理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那就是,投资额基本相当的两个企业,经营状态却截然不同,一个盈利得想不盈利都不行,一个亏损得想不亏损都挡不住。这又为什么?如果没有搞错的话,与两位主要管理者对客观经济事物、物质的存在与运动状态,发展与转化趋势,即由场决定的经济、价值规律的认识程度存在差异的不了解有直接的联系。下面,笔者不妨给大家举一个实例。

话说这已经是20多年前的事了。有的读者可能对河北省张家口这座城市并不陌生。在当时,那是一个毛皮、毛纺织工业比较发达的城市——仅具有一定生产能力的毛纺织企业,就有十几家,产值在当时就近十多亿。现在看来这可能不算什么,而在当时却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笔者就曾经工作在其中的一家企业,而且还是一个层次上的“中层”。笔者为何要讨论这个问题?因为它们现在都已经不复存在。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它们现在都已经完全死亡了,甚至没有为那个城市留下一家。回过头来分析一下它们死亡的原因,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在当时没有一个注重市场开发的,而把数亿的资金都用在了设备的引进上。为此,笔者曾多次建议他们在中央电视台去做广告(当时只需要30万元),可惜,没一个听的,而且还说笔者“有野心”。如果当时某企业能拿出设备投资的百分之一,“恒源祥”算什么?

(二)什么是广义价值场论?有什么本质特征?

笔者以为,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广义价值场论”与“狭义价值场论”没有什么本质区别而只有微妙之差异而已,仅仅由于研究者站在了不同的立场上,才使两者有了区别与联系的必要。比如,如果是站在企业的立场上,那么,对存在于企业以外的价值的认识,就属于“广义价值场论”;反之当然成立。

1、什么是广义价值场论?是怎样产生的?

笔者以为,人类的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经济活动都是为了从自身以外的“价值世界”中获取价值而并不是仅仅用劳动去“创造价值”,因为作为一种能力的体现,从绝对值上看,价值是守恒的,如同存在于物体上的电荷,其数量是绝对的,用一句大白话说,就是“生不带来,死不带走”也。如此,笔者又想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当然想说明的是,人类所谓“价值创造”其实是对固有价值状态的改造而已。

而再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所能够认识到的价值,均属于狭义的,压根就不存在什么所谓的“广义价值”和所谓的“广义价值论”。既然如此,笔者为什么还要三番五次地在讨论所谓“广义价值”?这是因为,笔者始终都在不断地改变自己的立场。也就是说,当一个人观察事物的视觉发生了相对的变化时,同样的事物会有不同的存在与运动状态,会有不同的发展与转化趋势,当然就需要分别加以认识。

大家知道,笔者在介绍“狭义价值场论”的时候,是站在“广义”的角度去看问题的,因此,在我们讨论“广义价值场”的时候,是否就需要站在“狭义”的立场上去看问题,因为“狭义”与“广义”同样是相对的。也就是说,在“狭义”中,存在“广义”的因素;在“广义”中,同样也会存在着“狭义”的因素。这又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价值这种东西是普遍存在于物质世界的一种东西——能力也。

谁能给我找到一种没有能力存在的事物、物质?当然谁也不能给我找到了,因为包括经济事物、物质在内的客观世界除了质量、性量、能量物质以外,什么东西都没有,而能力或者干脆就说“力”,皆是由它们分别转化或者说释放出来的。诚然,这种“转化”或者说“释放”皆需要通过一定形式与意义上的物质场,因为没有物质就没有场,没有场也就自然没有可以“转化”或“释放”出来的各种能力。

那么,什么又是“广义价值场论”呢?当然也就是各种场产生各种力或者说就是对各种价值场产生各种价值的一种认识论。而“广义价值场论”与“狭义价值场论”的区别也就在于,其认识对象始终都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系统,不局限于某一个系统、某一个环节、某一个时刻,是一个能够开放地、发展地和转化地看价值的理论。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我们的企业家和管理者,还愁“创造”不出剩余价值?

2、广义价值场论的本质?为何体现广义价值差异论?

笔者以为,只要有了“对应”或“对称”,也就自然有了“后理论经济学”和“后理论管理学”,而我们已经阐述的和将要阐述的“再管理经济学”和“复式管理理论”,就是在“对应”或者说“对称”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试问,“对应”或者说“对称”是什么?从哲学的角度上去看问题,“对应”或“对称”就是守恒,就是互补,就是和谐,当然是差异的而不是矛盾的关系,因为矛盾是对立、对抗、排斥。

笔者还以为,“广义价值场论”的本质体现的不是别的,正是“广义价值差异论”。大家知道,相同的事物、物质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其存在与运动状态是不同的,相互间存在状态上的差异性。什么是“状态差异”?从质量、性量、能量的存在与运动的角度上去看问题,可以理解为是能力的大小或价值属性的不同,表现为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大小的不同。用经济学的视觉去看问题,就是存在“价值差异”。

当然,“价值差异”的产生,也是由于“能力场(质量场和性量场的统称)”或者说“价值场”的相互作用与制约的结果,它们不仅与事物、物质自身质量、性量的大小有关,也与其所在的环境事物的状态的变化有关。否则,相同的事物、物质,也就不可能会产生不同的能力或者说价值,并形成能力差异或价值差异。正是由于如此,笔者才说,“广义价值场论”体现的不是别的,正是“广义价值差异论”。

但是,需要特别说明一下的是,这里讲的“价值差异”或“价值差异论”都是需要有所“对应”的事物,而无论如何也不能把它看作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尽管不同的孤立事件之间也存在差异,但那种差异是狭隘的价值差异。比如,同样是“价一论”,认为“劳动决定价值”和认为“投入决定价值”,尽管相互间也存在差异,但是,由于它们均否认“广义价值”和“广义价值场”的存在,所以都是狭隘的。

为此,为了把这个“价值世界”里的问题尽可能地解释、揭示得更清楚,笔者在下面的章节,须再导入一个全新意义上的价值概念或者说范畴——“价值差异的积累”。或许有读者说,你的理论除了介绍一些新概念以外就再也没有什么了。是的,笔者也承认这一点,要不然,笔者为何会为自己的理论专门出版一本将近240万字的《后理论经济学大词典》呢?可以说,为一种学说出本《大词典》的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