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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价值场论”首发式即《后理论经济学价值场论》第9节《价值统一与统一价值立论》
作者:崔长林    发布:2006-02-27    阅读:1961次   

 

9节

价值统一与统一价值立论

不管人们是否能够认识到价值具有普遍性、多样性、客观性,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我们所认识、了解的这个物质世界都是由价值来统治、规定,与人类的认识有一定联系,但肯定没有必然的联系!至少,人们应该承认这样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在人类尚未诞生之前,世界就已经存在,而且已经存在了大约45亿年的时间;不仅如此,如果人类有一天会灭亡的话,我们现在所认识、了解的这个世界还会继续存在下去;谁也不能否认,宇宙、星云、星系、生物世界的演化对生人类是有价值的!

一、什么是客观价值、主观价值?有什么本质特征?

如果说宇宙、星云、星系、生物世界的演化对生成人类没有价值的话,那么,笔者要问,人类究竟是怎样产生的呢?难道是上帝?难道是亚当和夏娃?难道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女娲?如果都不是的话,那又是谁创造了人类了呢?毫无疑问,就是宇宙、星云、星系、生物世界的演化的结果。如果读者承认人类是宇宙、星云、星系、生物世界演化的结果,那么,劳动难道比自然造化人类更有价值?

(一)什么是客观价值?有什么本质特征?

什么叫“劳动价值”?不就是通过人类的劳动创造出来的价值吗?如果没有大自然造化人类的“非劳动价值”的存在,又怎么会有所谓的、唯一的“劳动价值”产生?上述本来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道理,笔者不晓得,我们早期的一些哲学家、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经济学家为何非要否认上述事实!

1、什么是客观价值?是怎样形成的?

笔者以为,作为物质形式(能力)而非必须是意识形式的价值,绝不仅仅是由人类劳动创造,更非是“唯一来源”。那么,价值究竟是怎样产生的呢?笔者可以毫不迟疑地说,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诚然,笔者也承认,人类的体力、脑力劳动也能“创造”一定的价值,但是,那仅仅是“劳动价值”而已,而且必然包括在“广义价值”或者说包括在“非劳动价值”体系里!

这是因为,不管人类的劳动还是人类的意识,它们同样是物质形式,而且肯定需要靠一定形式的生物细胞来支撑。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一定形式的生物细胞来支撑,既没有人类,也没有意识,更没有人类的体力、脑力劳动;当然也就不会有人类的“劳动价值”。为此,为了把我们所认识、了解的这个价值世界里面的事情管理得好,笔者便把独立于人类意识之外的价值形式,统称为“客观价值”。

什么是“客观价值”?当然是与人类的意识“是否能意识到”无关的价值形式。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不管人类是否能够意识到,这种价值形式都存在,而它们是独立于人的意识而客观存在的,不是由人的意识能决定,当然也是决定不了的。要不然,它就不是“客观存在”而是“主观存在”。“主观存在”显然不等于“客观存在”,不要说主观决定不了客观,如果能决定,也是主观具有客观性质。

诚然,要想认识“客观价值”需要首先认定“非劳动价值”的物质性、客观性,否则就谈不到“客观价值”的问题。什么是客观?不是物质的东西能是客观的吗?如果价值不具有物质性,所谓“客观价值”便不复存在。什么是物质?即便是用传统哲学上的观点,物质也是独立于人的意识而客观存在的,否则就谈不到“物质决定意识”的问题。那样,价值也会由于失去物质属性,而成为“不是物”。

笔者以为,传统哲学、经济学之所以会把价值理解为“不是物”,并赋予价值阶级属性和剥削的性质,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们否认价值的物质属性(具体地说是否认剩余价值的物质属性或者说是否认资本的物质属性),结果,也就自然堕落成为唯心主义者。试问,“不是物”的东西又怎么能够产生、存在、增殖、积累的呢?难道他们不知道,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当然也必然是价值属性。

2、客观价值的本质?为何与意识无必然联系?

人们再也不能把价值看作只有人类才有的东西了,而应当把它看成是客观世界之普遍存在者。诚然,更不能把它看成是一种必须要与人类的意识相联系的事物。笔者以为,作为一种物质形式即能力体现的价值,与人类的意识有联系,但肯定没有必然联系。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与人类劳动、意识相联系的是“狭义价值”而非“广义价值”也。或者说与人类联系的,最多也就是“广义劳动价值”。

关于什么是“广义劳动价值”,由于在上述已经阐述,笔者就不再赘述了。那么,“客观价值”的本质体现的又是什么呢?笔者以为,就体现为“与人类的意识无必然联系”。笔者为何会得出这个结论?这是因为,包括人类劳动创造的价值和与人类意识有联系的价值在内,都是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作用、制约下运动的物质形式。既如此,就不应必须要与人的劳动、意识,发生必然的联系。

换言之,作为物质形式而不仅是意识形式的价值来说,可能会与人类的劳动、意识等产生这样或那样的联系,但不一定是必然联系。可能是间接联系,甚至还有可能失去联系呢。否则,“广义价值”这种东西就不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而客观存在的物质形式了。当然,这也不是说,所有的价值形式都与人类的意识、劳动无关,而是说,“非劳动价值”的客观存在与人类的意识、劳动无必然联系也。

没有必然联系当然不否认有间接联系,且同样不否认“劳动价值”与人类劳动、意识有必然的联系。同样,笔者也不否认在一定的条件下,剩余价值是由人类劳动创造的这个事实,而事实也是否认不了的。至少,人们应该承认,“人化自然物质”形式的产生离不开人的意识、劳动(“人化自然物质”是指通过人类的劳动,被改变了其原始风貌,但其自然物质的根本属性并没有改变的那些物质形式)。

那么,认识“客观价值”的意义是什么?笔者以为,就是要认识它们的客观性即“广义价值资源”的属性。它们当然是人类可以开发和利用的了。虽然,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可能已经在自觉与不自觉中利用、获得。笔者可以肯定,人类从产生的那一天起,就沐浴在“客观价值”的阳光下。可是,令人遗憾的是,一些没有良心的哲学家、政治家、经济学家虽然生活在其怀抱里,却要否认其存在呢!

(二)什么是主观价值?有什么本质特征?

与“客观价值”相反,“主观价值”是指与人类劳动、意识有必然联系的那些价值形式。然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说“与人类劳动、意识有必然联系”,并不是说这些价值形式就完全是由人类“创造”出来的,因为包括价值在内的、相对意义上的“自然物质”是任何人、任何组织均创造不出来的。

1、什么是主观价值?是怎样产生的?

提出“主观价值”范畴,主要是考虑到,当具备了一定的条件以后,价值这种东西具有相对中的“绝对意义”。什么是“相对中的绝对意义”?是指作为人而不是神的人类、意识、人类劳动一般是具有目的性、片面性的,因此,如果不能把“作为人而不是神的人类、意识、人类劳动等一般具有目的性、片面性的”因素考虑进去,一并研究,那么,我们同样也不能对“广义价值”有全面的理解。

笔者以为,辩证法的核心精神就是,不管研究、认识什么,也不管干什么事都不能搞“非此即彼”的那一套,而应该能全面地、系统地、客观地、普遍联系地去看问题。现在,我们有些同志,就是做不到这一点,要么是肯定,要么便是否定,就是不知道在否定中包含肯定因素,在肯定中也包含否定因素的道理。比如,对待早期马克思主义,有人就认为是“绝对真理”,而不能从发展的角度去认识。

为什么?因为他们“不懂马克思”,也就更不要说“懂马克思主义”了。为此,为了使我珍爱的马克思主义能够永葆青春,我们就需要从“与时俱进”的高度,去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而不能像文物一样,把马克思主义“保护起来”,而那样的直接后果是,令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经济学思想失去与实践相结合的机会,就谈不到让马克思主义接受社会实践检验的继承、发展问题。

为此,笔者先后发表了《不懂马克思主义的六种表现》和《假马克思主义的七张面孔》等一系列的理论文章,想不到,笔者的一些挂着“批判”字眼标题的文章,竟然让《价值中国》网站删除。他们可能认为,只有这样才是马克思主义!错了。试问,没有批判怎么会有马克思主义?“泛邓小平理论”难道不是在批判中诞生?没有批判怎么会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问世?

那么,什么又是“主观价值”呢?笔者以为,就是根据自己的判断认为某一事物、物质或某种做法有价值,但究竟是否真有价值,那就又当别论。所以,笔者把它称为“主观价值”。大家知道,虽然意识也是一种物质(人脑的一种机能,能力属于物质),但这种物质是不能作为对客观价值是否存在之依据的,因为意识是一种能量物质。意识这种能量的最大缺陷是,在做功时有方向或起反作用。

2、主观价值的本质?为何是意识决定价值?

笔者的文章《泛邓小平理论在批判中诞生》明明是在为“泛邓小平理论”的诞生找理论根据,阐明马克思主义活着的灵魂就在于不断地发展,表现为能够“与时俱进”,而“泛邓小平理论”如“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正是在向人们展现,当代马克思主义时代特征的旷世杰作。可是,他们却非要把它给删除,还美其名曰“不宜发表”。笔者不妨设想,他们的行为,难道是在爱护马克思主义?

那么,“主观价值”的本质体现的又是什么呢?笔者以为,体现的就是由“意识决定物质”而演变过来的“意识决定价值”。意识能够决定价值吗?当然能,但被意识决定的那种价值属于“主观价值”范畴而无论如何也不能把它当作是“客观价值”,因为“客观价值”的本质特征是,“与意识无必然联系”者也。诚然,这也不能说,所有的“客观价值”的产生均与意识无必然联系,那也不符合辩证法。

在靠“主观价值观”为理论的国家,其文明程度能高吗?否认“客观价值”存在,仅凭搞阶级斗争能发展起来吗?如此,人们为何不能把重点转移到追求“客观价值”的工作上来?为何不能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向科学要价值的工作上来?人们从事科学事业的目的是什么?难道不是在追求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价值”?既然传统经济学承认生产力是个“决定因素”,“积极因素”,那为什么会产生“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经济学思想?这难道正常吗?如果不正常,为何要坚守《资本论》的立场?

当然,这也不是说,《资本论》上揭示的东西都是不正确的,而是说,“剩余价值学说”的本质特征,体现的或者会使人们自然得出一种“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那就是,用阶级斗争的方式解决经济问题而不是用经济方式发展生产。如果要问为什么?我的回答是,《资本论》研究的对象是“政治场”、“社会场”而不仅仅是“经济场”、“价值场”,因此,无论如何不能用它来指导社会主义经济。

那么,什么应该才是我们人类的共同追求的价值形式呢?笔者以为,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形式应该是,而且应该永远是普遍存在于物质世界的那些“客观价值”也。而要想得到它们,其价值观不能代表先进文化,不能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不能代表广大老百姓、人民的根本利益即不能让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人民都富裕起来的做法,显然不可能。怎么办呢?唯一之法,“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什么是价值统一、统一价值?有什么本质特征?

笔者将要介绍的这个“价值统一”,可以理解为是“用价值把客观世界统一起来”。与上述“广义价值”既有区别,又存在联系的了。首先是联系,表现在“统一价值”是在“广义价值”的基础上拓展而来的一个概念;其次是区别,表现在与“广义价值”相比,“统一价值”描述的范围更加广泛和跨越的时间更长。否则就谈不到“统一价值”,也谈不到能够“用价值把客观世界统一起来”的问题。

(一)什么是价值统一?有什么本质特征?

黑格尔曾说:“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笔者认为,存在的未必合理的,因为对于“是否合理”的问题,不同人有不同的标准,表现为价值观的不同。可是,有一点是谁都无法否认的,那就是,存在的虽然不一定是合理的,但存在的一定是客观的,且肯定是有价值的,哪怕它是“反价值”的存在。

1、什么是价值统一?是怎样形成的?

“价值统一”是“客观事物、物质的存在与运动状态,发展与转化趋势是由‘广义价值’统一决定”之意思的简称。有时,为了说明问题,笔者也把它称为“价值决定”或“价值规定”。总之,如没有价值就没有事物、物质,也没有世界!如此,笔者是否有点绝对?否,至少到目前为止,笔者尚未发现有例外的。如果有人发现,请务必告之。正因如此,笔者说,它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发现之一”。

为什么说我们所认识、了解的这个物质世界的产生、存在、运动、发展、转化皆是由价值来决定的呢?笔者以为,根本原因就在于,广义的价值不是什么别的东西,是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能力的体现。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价值就是能力,能力也就是价值。既然价值就是能力,而物质世界又是由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能力来维持、推动的,所以有“价值统一”、“价值决定”、“价值规定”的用词。

如此,是否说,包括时间、空间在内的物质世界,都是由“价值统一”的呢?是的,回答是肯定的。时间是什么?难道不是物质运动的顺序?空间是什么?难道不是物质存在与运动的状态?连物质存在与运动都是由价值决定的,时间、空间为什么就能例外?没有价值,或者说不是为了价值,物质为什么会存在?为什么要运动?又为什么能够存在与运动?以上,正是“价值统一”范畴产生的原因。

那么,认识这一点又有什么经济学意义?当然有了,因为它揭示出了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物质运动之源泉!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说“万物皆因价值而生,死为价值而献身”!——如果读者找不到否定的例子,那么,它不就成为对“广义价值规律”的描述了吗?经济学不就是为了解释、揭示、描述价值规律吗?既然是如此,那笔者为什么就不能说,“价值统一”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现之一”?

诚然,要想认识到这个层次,需要首先认识以下内容:第一,这里讲的“价值”,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价值而是“广义价值”,是“广义能力”的体现;第二,能力是对物质质能、物质性能守恒与转化关系的表达,而物质质能、物质性能守恒与转化关系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第三,客观事物、物质的存在与运动都需要能力维持,需要能力推动,无一例外;第四,物质运动规律体现了价值运动规律。

2、价值统一的本质?为何是“价值一统论”?

笔者知道,谈上述问题是需要有点勇气的,用“牵一发而动全身”来形容可以说不为过。笔者甚至以为,从“广义”和“统一”的角度去看问题,我们这个世界最不缺乏的就是价值。如果要问为什么?笔者的回答是:价值者,能力也。能力者,价值也。总之,价值就是能力,能力自然也就成为了价值,或者说价值与能力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既然能力与价值没什么区别,那么笔者以上论点便成立。

那么,“价值统一”的本质又体现了什么?笔者以为,就体现为“价值一统天下论”,简称为“一统论”。上述的解释可能有些笼统,不容易让人们理解。那么,大家又应该如何理解“一统论”?笔者以为,就是人们不管干什么事都需要从客观价值的角度去认识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而不要从自己的主观价值上去认识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否则人们不但得不到价值,还会被价值否定。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价值这种东西是普遍的存在的,当然也是普遍在那里发挥作用的,而且还是一个高度统一体,不会由于人类是否能够认识到、感觉到便改变了自己的模样。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不管人类是否能够认识到、感觉到,我们所认识、了解的这个物质世界,一定是由价值“说了算”。笔者为何会得出这样的判断?因为价值不仅是能力的体现,同样也是规律的体现!

这里面有两层含义:第一,价值本质就是规律的体现;第二,价值在运动的过程中仍然具有属于自己的规律,笔者把它称为“规律的规律”。为什么说价值本质就是规律的体现?因为价值是建立在“质能守恒与转化定律”与笔者发现的“性能守恒与转化定律”基础上的一种东西,其本质自然是规律的体现了!另外,作为物质形式的价值,自身运动必然也呈现规律性,所以它就是“规律的规律”。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笔者才说,“我们所认识、了解的这个世界,是由价值‘说了算’”。而所谓的“一统论”即由“价值一统天下”的理论,才有了“立论”的物质基础、理论基础。诚然,上述非笔者编造出来,而是有“基础”的。诚然,认识这一基础也是有社会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管理学意义的。笔者深信,任何一个政党、组织、企业、个人都不会做违反价值规律的事,否则是自找没趣!

(二)什么是统一价值?有什么本质特征?

显然,上述讲的“价值统一”与将要阐述的“统一价值”是不同范畴,否则笔者就没有分别阐述的必要。那么,两者的区别在哪里?笔者以为,区别就区别在,前者讲的是,我们所认识、了解的这个世界是由价值统一在一起的;而后者讲的是,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价值原来是可以“统一”起来的。

1、什么是统一价值?是怎样形成的?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日,应该已经具备将价值世界统一起来的认识了。诚然,这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因为在我们的面前放置着许许多多的认识上的障碍,笔者之所以要动用上述那么的文字,目的也就是为了帮助读者清除这些障碍。诚然,要想清除这些障碍亦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因为这就如同让人们放弃固有的价值观。但是,不管清除这些认识上的障碍的任务有多繁重,工作须继续下去。

“统一价值”是指将各种价值均“统一”于“广义价值”体系中的意思的简述。而从这个意义上说,传统经济学意义上的各种价值形式,就仅仅是“广义价值体系”中的一个“分系统”了,可以理解为是价值海洋中的“一滴水”而已。诚然,要实现上述“统一”,否认“客观价值”的存在显然不成,而且肯定会“出乱子”。这是因为,“劳动价值论”必然导致,对狭隘的“劳动价值”争夺的斗争!

可是,当人们能认识、了解到,在“劳动价值”的外面还存在着一个“非劳动价值”即“客观价值”时,那么,人们自自然而然地把主意力转移到对“客观价值”的追逐上。而人们要想追逐到更多的“客观价值”,就不能不把精力和资本投入到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上,而又主要表现在,在科学技术上的创新!这难道不正是人类应该做和必须要做好的事情?这难道不是在为“过剩资本”寻找出路?

大家知道,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最多也最大,而且还可以肯定,其所创造出来的价值也最具有价值属性,因为回报也最大!为什么?因为人们一旦能够在科学技术上有所创新,剩下的工作也就只剩下“复制”了。而“复制”的过程,在现代科学技术即电脑“软件”的支持下,又常常是个解放人类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过程!如此,谁又能说,“统一价值”范畴的提出,缺乏价值?

也正是由于如此,笔者向人们提出了“统一价值”的范畴,目的是为了让人们搞明白,在人类的“劳动价值”之外,还存在着一个比“劳动价值”大不知要大多少背的价值体系,而且,这个庞大的价值体系与人类的劳动价值体现、投入价值体系、狭义的供求价值体系不仅是可以沟通的、可以交换的,而且一定是可以“统一”在一起的。当然也很有前途,因为“劳动价值”在于解放“非劳动价值”!

2、统一价值的本质?为何是“价值一元说”?

上述,我们已经了解到,“统一价值”是试图将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价值“统一”起来。那么,“统一价值”的本质体现了什么呢?笔者以为,就体现为“价值一元说”。什么叫“价值一元说”?笔者以为,就是“把客观物质世界的存在与运动均统一于价值的一种学说”。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由于质量与能量、性量与能量的是否对称都通过能力即价值体现,所以价值便具有了“统一”各学说的价值。

笔者在说什么?莫非是想说,让你的所谓“价值学”或者说是让笔者的“价值场论”将各种科学一并都“统一”到关于价值的研究里的意思吗?是的,回答是肯定的;或者说就是这个意思,没有别的意思。或许有读者问,难道“价值论”就有这个本事了吗?是的,因为不管是物理、化学、生物学还是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都是“广义能力”的产生、大小、作用点、作用方向等“要素”。

诚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物理学、经济科学均逃不脱“价值一元说”的了,所以笔者说,“价值一元说”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高层次与意义上的“价值说”,因为它所研究的内容是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科学都研究的对象——价值。没有例外吗?是的,反正笔者找不到一个“例外”,否则就等于说“价值一元说”是不成立的学说,是反科学的,当然也是反唯物主义和反历史唯物主义的东西。

如此,笔者是否在说,客观世界之所以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均体现价值?是的,回答当然是肯定的了。否则,也就谈不到“价值一元说”。或许有读者会说“价值一元说”与早期的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可能是“对立”的,因为它们是两种性质不同的理论。然而,笔者却不认为,因为笔者觉得,两者无非是站的角度不同罢了。如马克思的“相对剩余价值”,就是广义的“劳动价值论”。

什么是广义的“劳动价值论”?当然是已经超越了狭义的“劳动价值论”的理论了。谁也不能苛求一个生活在150多年前的人具有与当代人一样的价值观,那样同样是不科学的、反科学的。换句话说,一个生活在150年前的人,能够拥有“相对剩余价值”的思想,就已经是相当不简单的一件事情了,而笔者的“广义价值场论”、“统一价值场论”和将要产生的“规范价值场论”就在此基础上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