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正处在“战略提升”的关键时期。
客观评价此前的经济体制改革,并对未来“十一五”时期进行可行的路径选择,对于中国的未来十分重要。
对此前经济改革的四点认识
此前27年,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展明显:总体评估,已初步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市场对于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而持续较快的经济增长,使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但与此同时,在改革推进中也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深入分析实际进展情况,四个方面的不平衡及其带来的矛盾值得重视:
首先,在财富创造方面的体制和机制创新进展相对较快,但社会财富分配方面的体制改革却严重滞后。这一反差,使得中国贫富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的矛盾相当尖锐,虽然社会各界一再呼吁并作了相应努力,但分配领域改革至今尚没有“破题”,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和遏制。
其次,企业和市场等微观经济基础已发生结构性变化,微观活力有所增强,但宏观层面的政府改革却滞后,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等现象严重存在。特别是在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建立高效廉洁又公正、透明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制方面薄弱。
第三,竞争性行业的改革相对来说有一定成效,但垄断性领域的改革——不论是对“不合理的行政垄断”,还是对“变异了的自然垄断”的改革,基本上没有实质性的进展,而且某些集团的“经济性垄断”也开始显露苗头,这方面面临着艰巨的“攻坚”任务。
第四,经济改革的推进对短期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比较明显,但整个改革的广度、深度和协调度还不够。经济体制创新如何与发展模式创新紧密结合,包括如何促进整个社会和谐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如何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以及在如何使政治社会等体制改革与经济改革协调配套等方面,还都有待于拓展改革的战略视野。
实践表明,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的不适应、不配套,社会体制的不公平、不和谐,以及社会文明的失范和一定程度的下滑,是令人忧虑的社会问题。这些都有待于中国全局改革的整体推进和深化,而非单一的提升经济体制改革层面所能完成。老子《道德经》有一名言:“知常容,容乃公”。“常”是常规、规律,“容”是胸怀、容量,“公”是公平、公正。在当今中国,只有在“知常”的基础上扩充改革发展之“容”,才能实现社会之“公”。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下一步的体制改革与创新,需要有历史性的调整与超越。
提升经济体制创新的三条路径
基于上述分析,单就经济体制改革这一领域而言,“十一五”期间也需在已有的改革基础上进行调整和深化,从三条路径对既有的经济体制进行创新层面的提升。
第一条路径是“以人为本、建立公共服务体制”。
此前几个五年计划期间规划的经济体制改革,虽然也重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但“还没有把‘人自身的发展’作为一个独立的、完整的指导性理念来提出”。因而“下一步要从促进人自身发展角度来研究体制创新问题”。
以人为本,不仅是新的发展观,而且是新的改革观。这里的“人”:从横向说,不是“某一部分人”,而是“全体人民”;从纵向说,不仅是“当代人”,也包括“后代人”;从内核分析,也不只是“单一需求”的人,而是“多元需求”的人。既要“经济发展”、“生活殷实”,也需要“民主健全”和“社会和谐”,因而必须基于“促进人自身发展”的理念,从更高层面来审视、构思和实施经济体制创新。
目前中国社会所暴露出的一些有悖人本思想的问题,有其深刻的体制背景和机制根源。这其中,广大社会成员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上升与理应由各级政府和公共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不到位、公共产品短缺且配置失当形成较为突出的矛盾。在这里,无法适应人民群众新要求的旧有体制、机制,以及公共服务及公共品管理运作过程中的权力寻租等,使得本应以“善治”为特征的政府部门,非但没有雪中送炭,反而给本已短缺且配置失当的公共产品分配“雪上加霜”。
基于此,从国家层面来说,应抓两条:一是力克腐败(特别是吏治腐败),这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性措施;二是确保民生。前者有关方面应抓紧进行,后者就需在“十一五”期间强化“民生类”的制度创新,把各级政府由“市场主体”向“公共服务主体”转变。具体来说,就是应在劳动者就业、收入分配过程、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义务教育等方面建立有效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部分”的平等化。只有建立这种有效的公共服务体制,才有可能在现阶段实现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这样做,并不排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丰富、拓展和进一步完善。当然,建立公共服务体制特别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平等化,从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利益考虑,要协调好与“民族创新力”之间的关系,防止跌入“减弱创新活力”的陷阱,这涉及更深层次的以人为本问题。
第二条路径是瞄准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提升创新层面。
这是经济体制创新与发展模式创新之间新的结合点。“十一五”期间,资源环境约束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瓶颈,其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涉及到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生态人”塑造和“代际公平”问题。应该说,过去我们在这方面认识并不充分,而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仅要在经济增长方式的结构和技术方面作文章,更要在制度创新上找出路,这就要求在改革过程中,把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纳入新体制的基本框架之中。
其一,基于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考虑,应尽快建立“现代资源产权制度”和“现代环境产权制度”。现在流行的对国有资产及产权制度的把握是比较狭窄的,大多只瞄准国有工商企业国有资产,其实国有资产不仅包括经营性国有资产(含金融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也包括资源性国有资产。如果说前两类的价值以万亿元、十万亿元计的话,那么资源性国有资产则以百万亿元计。此外还有容易忽视的环境产权。这是中国保持国有经济控制力的最重要方面。对此,需建立一整套资源环境的产权界定、产权配置、产权流转、产权保护制度。
其二,着手推进资源的价格制度改革,使各种资源的价格能够充分反映资源、环境和生态的真实成本和供求关系。需注意的是,在进行资源价改的同时,要注意采取措施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利益。
第三,着手推进资源方面的税收制度改革。围绕发展模式创新,需调节资源环境方面的利益关系(包括在财政税收和资源环境利益方面调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等)。例如,要尽快调整有关资源税、实施燃油税,并增设对环境污染行为的征税。
总之,体制创新应该增加调节人与自然关系、促进“天人合一”可持续发展的内容,这也是对原来设计的体制框架的提升和拓展。
第三条路径是参与并应对经济全球化、促进内外经济关系协调发展。
我国在“十一五”期间将进入并最终结束入世“后过渡期”,其间面临经济全球化涌动和国际经济旧秩序交织的复杂情况,因而要注意处理好“一化”即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与“四化”即国内正在推进的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及国际化加快发展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新问题,是前几个五年计划期间研究经济体制未曾遇到或不甚突出的。
下一步,应沿着参与并应对经济全球化、协调内外经济关系的线路提升经济体制创新层面。
按照“互利双赢”的开放战略要求,主动改革相关方面体制,特别是外贸和外资管理体制;加快对外经济发展模式包括外贸增长方式的创新,合理界定中国的对外经济依存度,克服“过度依赖症”的体制因素;并围绕本土企业“立起来”和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进行制度变革。
把握国际规则的主动权,真正站在国家和整个民族的立场,建立相应的应对机制,包括产业安全应对机制、贸易摩擦应对机制、资本并购应对机制等,国家不仅在技术上“自主创新”,而且在整个发展上要寻求“自主立国”。
总之,从宏观角度建立一套既坚持对外开放,同时又能保护国家利益的平衡机制,切实提高改革开放的质量,也是提升经济体制创新层面的一个新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