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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及货币流动
作者:张建平    发布:2006-03-24    阅读:2971次   
    一.货币不灭定律
 如《西方经济学的终结》所述,在以货币作为价值计量尺度的前提下,在两部门经济体当中,居民年度储蓄S1+厂商年度利润S2=当年货币增量M,即任何财富总量的增长都是货币发行量的增长,否则不会有任何以货币量衡量的经济增长。
 S1+S2=M,道理极其简单,把货币看作是具有所有权人的实体物质,则货币应该符合物质不灭定律,没有货币当局发行货币则其不会自行繁殖,而一切人为损毁的货币假定都得到调换和补偿。这个结论不妨被称为“货币不灭定律”,其数学表达式即
 S1+S2=S=M
 货币不灭定律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指出,货币由货币当局进入经济体中是单向流动不可回收的,而且全部转变为总储蓄,即总货币量就是总储蓄量。由于货币当局是货币的唯一可能来源,故居民和厂商持有的货币总量的增加只能来源于货币当局。 “货币不可收回”只是“居民的私有权一经赋权便不可以未经居民同意而随意剥夺”这个大原则的一个具体运用例子。
 在这里,“储蓄”是指对货币的所有权而言的,有多少货币属于自己所有,自己的储蓄就有多大。因为不存在无主货币,所有货币一经发行都即刻变为储蓄,不是被厂商敛聚,则必被居民所储存,不属于居民则必属于厂商,没有中间状态。
 现实中各经济体的货币当局,往往采用使货币贬值的方法变相回收货币。货币和本位商品脱钩的做法,为货币当局操纵货币贬值提供了便利。
 
    二.投资就是发工资
 前时关于要不要提高国民的工资收入问题,经济学界又是一片争吵,主流学者再次成为民众的对立面。但是,正确的投资概念恰恰支持工资总额的增长——假如经济增长就是GDP增长而且是一个值得追求的目标,而且依赖于投资增长的话,因为工资的本质就是投资。
 关于投资等于工资,在帖子“投资概念漫谈”一帖当中提出并给出了理由。这个讨论的前提是“两部门经济体”,即由居民和厂商构成的“民商体系”,只有劳动和资本两种生产要素。在这个两部门经济体当中,并没有机器、厂房等生产资料的买卖,因为厂商被定义为这些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不存在自己向自己购买。同时,所有的居民购买都是消费品购买。
 厂商用于购买劳动服务的投资为I,则有I=W(工资)
 凯恩斯是从“资金来源”考虑问题的,假定厂商的资本是靠从银行借贷而来,因此说“投资就是贷款”,但这仅仅是说明了资金来源,并不是“投资”概念的本质。贷款的惟一用途是购买劳动服务,即用作发工资。
 没有市场,厂商就不会生产。什么是市场?市场就是购买力,购买力如何形成?来源于厂商对劳动要素的投资即工资的增长。而在两部门分析当中,居民购买力的形成惟一地取决于提供劳动服务的收入即工资收入。
 若再假定在两部门之外外挂一个货币当局,则收入来源又增加一项“货币配发”。
 “投资就是发工资”听起来是否不太顺耳?和现实经济有没有矛盾?和日常人们的“投资”概念有无冲突?首先,“投资就是发工资”讲的是投资的表现形式是发工资,是厂商行为的手段而非其行为目的。在《西方经济学的终结》一书看来,这种两部门分析法之所以继续展开,是首先默认它是公平合理的,即厂商和居民的所有权结构是“公平”的。则劳资交换也是自愿和平等的。平等的交易就必然是互利,利他是利己的一个手段,为了得到产品,劳资双方都要把自己的东西让度出来,因为默认的所有权结构决定了谁也无法独立生存。以利他手段达成利己目的,这才是真正的市场形式。
 其次,把“厂商”分解为具体的厂商即不同资本形式的所有者的话,投资狭义地解释为厂商之间的购买,这依然不会有悖于“投资就是发工资”这个原理。因为购买他人的设备就是给他人送钱,就是让设备厂商赚钱,设备厂商销售设备的收入和居民提供劳动服务的工资收入性质是一样的,都是国民收入的构成部分。
 之三,沿着产业链一直追溯下去,设备的制造也是要购买工作母机,母机的制造也是要购买原料,原料的制造也是要开采……所有的环节都要使用居民劳动,居民的劳动构成最终产品成本的主要部分(注意:不是全部!但若将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的收入以所有权人的“工资”形式看待,则就是全部)。
 
    三.宏观货币流问题——货币流方程
 设W为居民一年内工资收入累计量;设C为厂商部门在一年内的销售收入累计量;设S1为居民的年储蓄增量,而S2为一年内厂商储蓄增量,即年利润;M表示一年内货币当局增发的货币量。
 按照GDP是最终消费的商品的价值来说,劳务W也应该在GDP(以下简为G)之列。同时,所有的居民购买都是消费品购买。换句话说,居民年工资收入是厂商对劳务的购买并且被厂商消耗掉了,而C都是居民对消费品的购买,因此G=W+C。G=W+C表明GDP的含义就是“总消费”,W是厂商对劳动力的消费,C是居民对厂商产品的消费。
 凯恩斯式的消费概念忽略了厂商对劳动力的消费,只是指居民消费C,这是不对的,不符合“劳动服务也是一种商品”的商品概念。
 而“收入”就是对域而言的货币流入。因此,国民收入Y就是两部门各自的收入相加之和。居民的收入包括“年度总货币工资”和“年度内配发的货币”,厂商收入即销售收入,等于年度内商品零售总额,即Y=W+M+C。
 结合G=W+C和货币不灭定律S=M,得到Y=M+G,或者写为Y=S+G,这就是宏观货币流动的数学表述,可以称为“货币流动方程”。
 世界上可以从“储蓄”定义直接得到“货币流动方程”。即“储蓄是收入被消费之后的余额”,即S=Y-G。或说收入总是被分作两个部分:消费和储蓄,即当年收入减去当年支出等于当年储蓄量。
 或者写为  Y=S+G=S+(W+C)
 从上式可以看出,(1)人们通常有两种生活态度,“及时行乐”和“着眼未来”。追求S增长往往被美誉为“着眼未来”,追求G增长则常常被讥讽为“及时行乐”。但是S+G=Y,即对于一个固定的收入Y来说,S和G是两个相反的指标,此消彼长,不可兼得。这一结论可能是导致西方经济学生产可能性理论产生的根源,但是,生产可能性理论的错误在于,此式所有变量都是针对当前短期内的情况——静止分析而成立的,没有“明天”,不可以扩展到对“未来”的分析当中去。(2)式子变形即为G=Y-S,对比上面的S=Y-G就知道,不论S和G是多么背道而驰,但是都和收入Y是目标一致的概念。都可以通过增加收入而得到满足。这就是说,不管收入被派作什么用场,总归你得有收入才行。“守财奴”要储蓄,“败家子”要消费,但都得有供储蓄或消费的资本才行。
 这里的“投资”和“储蓄”概念都是十分明确的,“投资”是某一时期内,用货币交换原本不属于自己所有的生产要素时付出的货币量;而“储蓄”是指某一时点上所拥有的货币量,不论是居民储蓄还是厂商储蓄,都是按照对货币的所有权来划分的,是指“积蓄”而不一定是放在银行里,还包含所有者自己保存的量。这和凯恩斯的含糊概念是完全不同的。
 
    四.GDP不属于收入概念的范畴
 如上所述,GDP是一个消费概念,是和收入相对的概念。但是习惯的错误是把GDP和Y看作是同一个概念的不同表达方法,比如有些经济学词典就在【gross domestic product】条目之下写上“参见national income条目”,直接归为同义词。但是,如上所述实际上对于不同心态的居民来说,GDP和Y的含义也是完全不同的,用流理论的语言讲就是这是完全不同流向的两股“货币流”。
 即便是没有出现任何货币支付拖欠的情况,GDP的增长也仅仅是货币流的增长,可以通过加大货币周转流速来实现,但是货币积累并不表示储蓄的增长,而许多人关注的仅仅是储蓄的增长,想使得自己所拥有的货币量持续增加,就是追求自己所有的域内的货币存量的增长。当然,这是守财奴心态。而另一些人是只是把货币当作工具,只要消费量C足够大就好,即流入自己所有域的消费品数量越大越好,今朝有酒今朝醉,属于及时享乐主义者。
 大家通常可能会认为,如果动用了历史积蓄,则S就可能是一个负数。S为负即表示动用了历史积蓄导致总储蓄负增长。然而,这一认识也是片面的错误的,仅仅对局部“域”才适用。因为货币不灭,不可能出现总储蓄负增长的情况,增加或者减少的是S1或者S2,而非S。S只能增加不会减少,减少就意味着“货币不灭”不能成立,意味着货币当局强行没收货币。而经济学是不考虑“没收货币”这种政治变数的。
 由于S=M是一个外生的、不受居民或厂商控制的东西,可以视为非变量因素或者说是“常数”。
 M=Y-G,其实就是流理论当中的循环模型。
 如果居民储蓄货币只是为了今后消费的话,则当年消费C就不仅仅和居民收入W+M有关,而且与历史的积蓄S0有关,比如积蓄到一定程度再进行大宗消费,这是一个正常的现象。而历史的储蓄何时消费则变成了一个未知数,储蓄变成了“关进笼子的老虎”而不知何日出笼。
 
    五.投资与就业率
 需要注意的是,因厂商投资而发生的工资总额,并不一定导致居民个人的平均收入的增加。居民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是由劳动力市场上的供求平衡状况决定的。
 投资(工资)额W、平均工资w和劳动力数量L之间的关系是众所周知的W=w·L。设就业率(就业人数L占居民总数N的比例)为x,即有L=xN,则有居民的总工资收入为W=wxN,或w=W/(xN)。厂商的投资可能会雇佣更多数量的劳动力,由此可能会带来就业率x的提升,对于稳定的人口N和一定的投资W来说,也就是说w会随着x的增加而下降,即增加的投资被更多的劳动者所吸纳,而不一定会带来每个劳动者平均收入水平的增长。
 在劳动力买方市场上,由于劳动力低廉导致就业率随着投资而增长的趋势较为明显。而在劳动力卖方市场上,单位资本能雇佣的劳动力数量较少,则投资对就业率增长的作用并不明显。
 
    六.国民收入的决定
 由于货币当局是货币发行的惟一机构,因此,货币的客观来源只能是货币当局的货币发行。
 但是,国民收入并不等于货币发行。国民收入可以在固定的货币存量之下依靠周转速度进行调整。如上所述,不论是哪一种生活哲学的人,都不排斥收入的增长,因此国民收入提高就是一个社会的共同目标。
 国民收入是由两部分构成的,即居民收入和厂商收入,Y=(W+M)+C,因此,提高国民收入的途径就十分明确了:(1)鼓励厂商投资,从而增加居民工资收入;(2)货币当局多为居民配发货币;(3)鼓励居民消费,从而增加厂商收入。
 凯恩斯的逻辑是收入受到消费的影响。从上面第三项措施来看似乎的确有道理。但是,这是错误的。因为消费是居民行为,居民的生活准则是“量入为出”,而非相反。换句话说,“入”是自变量,而“出”是因变量,而且这里的“入”是居民之入,即Y1,而不是Y。Y是一个事后的变量,是果而不是一个原因,不能像凯恩斯般倒因为果搞循环决定。
 居民之所以消费是因为有能力才消费,也就是说,居民收入Y1=W+M在前,厂商收入Y2=C在后,根本上还是由居民的支付能力决定的。即量入为出的原则是合理的。
 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我们假定居民消费C和居民收入Y1之间具有以下简单的线性关系:C=aY1+b
    结合Y1的定义式Y1=W+M,以及收入的定义式Y=Y1+C得到下式
 Y=(a+1)Y1+b=(a+1)(W+M)+b
 我们把(a+1)用β表示,将上式简化为
 Y=β(W+M)+b
 这个式子就是国民收入的决定方程。由此可以给出的政策指引就是,要提高国民收入就要从提高居民部门的收入入手,而提高居民收入的渠道有两个:增加厂商对居民劳动力的购买即投资、多给居民配发货币。而厂商可以进行投资的货币还是来源于货币当局,因此,货币配发是国民获得货币收入的惟一源头,没有货币当局持续的货币配发,就不可能有以货币计量财富的经济增长。
 以上分析建立在C=aY1+b这个简单线性假定之上。如果考虑居民的“历史积蓄”这个重要因素,把“历史积蓄”看作是“入”的一种,则消费的决定可以假定为:
 C=δ(Y1+S10)+γ
 其中,S10表示居民的历史积蓄,δ、γ为小于1的正系数。和Y=Y1+C以及Y1=W+M联立同样得到
 Y=(1+δ)(W+M)+(δS10+γ)
 和前面的式子具有完全相同的形式,即一条以W+M为横坐标、以Y为纵坐标的一条直线,差异仅仅在于直线的斜率和截距的不同。显然,追溯居民历史积蓄的来源,归根结底还是源于货币当局的货币配发。“货币不灭定律”其实已经可以说明这个问题了。故而,宏观经济学任何关于国民收入决定的理论如果不归结为对一个经济体整体而言的货币来源之上,都不会成立。
 
    七.给发钱找个恰当的方式——货币进入经济体的方式
 如《西方经济学的终结》所指出的那样,在没有国家配发货币的情况下,民商体系是无法运转下去的,这个体系的总储蓄量的变化始终为零,即S=M=0。这是因为不包含货币当局的经济体不具有货币内生功能,货币当局的货币发行是经济体内货币的惟一来源。既有的、恒定的存量货币不可能使得厂商积累货币的目的得到实现。因此,增发货币对一个拜物教的经济体而言是完全必要的、也是惟一的保证。
 那么,货币应该以怎样的方式进入经济体内呢?
 我们知道,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单位劳动可以得到的产品是日益增多的,即投入产出比在增长,科技的进步使得这种增长呈现加速态势。也就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或者说少量的劳动投入即可养活大量的人口。这就带来一个必然的结果,即劳动过剩。而不变的货币量可以支撑更大的需求物流,即表现为商品的贬值——通缩。
 因此首先,货币当局可以按照吸纳过剩劳动的原则配发货币。《西方经济学的终结》当中提到的“时间货币”方案就是这种思想的具体表达。抑或国家大量进行基本建设投资,投资的资金按照所吸纳的劳动量(工资)增发货币。
 如果按照“价值是凝固的劳动时间”的观点,国家也应该用补充货币的方式,将居民的劳动吸纳并固定下来。居民的劳动是由其生命时间表现的,生命是单程列车,不具有可保存性,因此,国家不吸纳过剩的劳动力,就意味着养活了只消耗资源而不产生贡献的人群,是人力的浪费。
 如果国家不愿意无偿地养活闲置人口,那么发展生产力就成为了厂商敛财的单边行为而不是一个政府职责了,这时技术进步就没有意义了。科技的进步产生的自动化不可能使得以货币量为表达方式的经济实现增长。完全的自动化,意味着厂商不需要向普通居民购买劳务,仅凭作为居民的厂商和职业经理人的劳动就可以使得体系运转起来。
 在劳动力私有(这大概很难消除,相反是一种发展趋势)的情况下,高度的自动化,意味着厂商仅仅购买从事管理工作的居民的劳务(乃至仅仅自雇佣),即便是这部分居民的劳务价格很高,也是少数人具有这份收入,而大多数居民没有出售劳动服务的收入。这样一来,居民丧失了购买厂商产品的能力,厂商的生产也就变成为作为居民的厂商自己消费的生产了。
 因此,在推行生产现代化的时候,国家一定要用恰当的政策将现代化带来的、但是却分布极不平衡的高额财富进行“平均化”处理,以防止发生现代化排挤大多数普通居民劳动、进而导致严重的贫富分化。
 国家解决这个问题的另一个途径,就是把生产资料的原始所有权公平地配发给居民,让厂商从居民手中购买其使用权,比如土地。从法理上讲,公民资格就表示他理所当然地对国土拥有一份所有权。如果土地归居民所有,由于所有的人都是居民身份,包含作为厂商的居民,因此这第二种方法其实就是共产主义的思想,即生产资料公有制。经济学的产权理论其实也已经认识到了自然资源的天然公有性,因此,科斯才会提出让厂商购买污染权的方法。假如环境不是公有的,厂商就无须向公众购买污染权了。如此一来,这个“民-政-商”体系的运转就变成了居民以永久生产资料的使用权转让换取基本生活费用的体系。
 当然,如果实质性地把土地等永久生产资料分配给居民,由于土地的级差问题会带来实行上的不可行性。这时,可以有国家统一管理土地使用权,居民仅仅从理论上对土地拥有所有权。假如实行土地归国家所有统一管理,则国家就理所应当承担失业居民的生活费用。
 
    八.不应该存在商业银行
 银行的商业化是完全市场经济理论的一个重要部分,但是,银行不应该商业化。这个问题涉及到货币进入经济体的方式问题,即需要我们从货币当局配发货币的渠道来考虑这个问题。
 货币可不可以用贷款方式面向厂商发行?当然可以,只要货币当局愿意,但是这绝对不公平。
 原因在于,货币量的增加,本质上是居民或者厂商拥有的货币的增加,是所有权意义上的增加。所谓发行货币,本质上是对“货币的赋权”,是对居民认可的新增价值赋予合法地位。而贷款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贷款是要归还的,也就是说,用于贷款的货币的所有权始终属于货币当局,并没有被“赋权”。这就像民间借贷永远不会增加货币量一样。不仅仅如此,贷款是要收取利息的,这会导致民间货币的回流,而作为利息回流到货币当局的货币不在属于体系内的任何部门所有了,和居民对货币的私有权不可回收的原则相违背了。
 但是实际上,货币产生的利息并没有完全回流,而是部分赋予了具有借贷资格的商业银行。从货币当局获取货币然后借贷的商业银行,其实没有任何资格收取货币二次借贷的利息,或者说,它原本不应该具有借贷货币的权力,因为货币的使用权(借贷)不属于商业银行。如果商业银行实际上具有把来自货币当局的货币借贷出去并收取利息的话,等于是货币当局白白送给商业银行这个权力,但是却没有任何理由——为何要白白送给它这个权力?!
 商业银行最终是要归还货币当局贷款本息的,因此,商业银行利用名不正言不顺的二次借贷权力,最终改变的仅仅是货币存量的分布,把原属于居民或者厂商的货币积聚到自己的名下。
 不幸的是现在的货币恰恰是以这个错误的方式进入经济体的,这种货币发行并不增加社会财富,因为它属于体系之外的货币当局所有而不属于任何一个部门所有。
 把货币看成商品,商业银行就是一个厂商角色。这样一来,货币当局对商业银行的货币供给,其实就是送钱给厂商。货币的本质是欠条,是所有权凭证,因此,发放货币就是打欠条,就是送权。但是,货币当局原本并不亏欠银行资本家什么东西,没有理由送权给他。每一个厂商都同时是居民,但是,并非每一个居民都同时是厂商。如果货币当局向厂商配方货币,就丧失了其中立者角色,变成利用特权为少数人牟利的机构。
 借贷行为是两个私有者之间的事情,而货币当局不可以作为一个私有者存在。如果货币当局把货币以借贷的名义发放给商业银行,其实就是自身的定位错误,货币当局既具有货币当局的头衔,又具有商业色彩,把自己当作一个交易者角色看待了。这就变成了球员和裁判员兼于一身的角色,则经济游戏必将难以公平进行下去。
 因此,货币只能平分给居民。然后通过厂商的生产行为由厂商积聚,而在这个积聚过程中,居民获得消费品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