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人们在连续看到中央党校省部级高级干部研讨班传达出来的一系列有关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信息之后,2006年中央新的一号文件经新华社全文播发而再次让人有“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感觉。
一、宏观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由之路
我们首先看到的是,这的一号文件有利于澄清社会上一度流行的各种疑虑,对于近期的很多难以平息的争论来说,文件给出的答案是十分清楚的:新农村建设将会是国家长期推进的、关乎全局的历史性工作。
是的,人们当然应该知道已经被西方工业化历史证明过的但却令人尴尬的一般规律:大多数国家的工业化进程都会伴随农村的衰败和小农的破产,以及由此带来的分配差距拉大、社会不稳定甚至动荡。因此,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以这样的一般规律来看待我国三农问题的人们,大多会认同“加快城市化,减少以至消灭农民”这种在发展中国家从来不可能实现的趋势;当然会对政府的反哺农村、支持农业的指导思想予以反诘:我们真地到了这个阶段了吗?
对此,企盼多时的一号文件给与了明确的回答:“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还有很多人考虑的也许是比较实际的问题。因为,如果国家十一五期间把新农村建设作为重点,那就不仅意味着口惠支农政策的终结!而且意味着真金白银地要给农民增加财政投入。那,国家真地具备反哺的能力了吗?并且,确实有不少学者对政府打算向的确很不经济的农村领域投资提出疑问,尤其是向几乎难以产生投资回报的村以下基层进行基础设施投资提出显然更强烈的疑问……。
对此,一号文件指出: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从以上引述的一号文件的表述中,本文认为应该看到我国不同于西方一般经验的发展路径,新农村建设是近期国民经济转变为内需拉动为主,实现健康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宏观经济结构调整尤其有历史性的转折意义。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很快,被海外媒体称为“奇迹”。这是因为,在中国执政党新一届领导集体2004年力排众议推动宏观调控以后,中国连续两年出现了曾经在2001年的美国出现过的“两高一低”――高增长、高就业、低物价――这就是曾经一度被国内学者和媒体炒作过的“新经济现象”。甚至有人据此认为“美国人改写了经济学”。而中国经济界之所以没有如炒作国外那样对自己的新经济现象作积极评价,是因为在这个领域一直以来就有各种不同意见的激烈争论。
“人贵有自知之明”,关注经济政策讨论的人们大都了解,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宏观经济结构上确实存在问题,不仅投资对GDP的贡献一度占绝对比重,而且,国家经济的对外依存度也不断提高,2004年超过70%,2005年可能超过80%。一方面,出现这两种现象有阶段性特征。亦即:我国处在工业化中期阶段,在这个时期,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财政政策的长期使用拉动了重化工业的快速发展,当然会导致投资增长幅度较大;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贸易环境的改变,也必然导致进出口的增长幅度较快。但另一方面,这种主要依靠投资和外贸的增长,而国内消费相对增长速度较低的情况,真就好比三驾马车中的两匹快马夹着一头瘦毛驴――经济结构的不协调导致的各种矛盾难以化解的问题比比皆是。
从东亚工业化国家的发展经验看,日本和韩国都在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前后,以大规模推进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扩大内需的战略调整。其中韩国的“新村运动”搞了20多年。事实证明,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政府对落后农村投资的长期化,不仅特别有利于扩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需求,而且有利于农村人口伴随城镇化发展的非农转移。这些重要经验,是东亚工业化国家开拓“非殖民化”发展道路、客观上得以实现“和平崛起”的独特之处。对我国既困于资源严重短缺的国情约束、又受制于“走出去”困难重重这样双重困境下的工业化发展而言,恰恰是最可作为借鉴的。
有鉴于此,一号文件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之后继续明确新农村建设是个长期的工作,并且表明不仅是最近5年的工作重点,而且指出这只是打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可见,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必然是伴随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始终的重大历史任务。人们应该做长期准备。
二、不断深化综合配套的农村改革才能化解三农矛盾
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两个反哺”。其中的关键政策是财政不断增加对农民的“多予”,要点是以“公共财政阳光普照”来逐步提升农民的国民待遇。这些都在一号文件中有明确体现,因此,这份内容丰富多达32条的文件,对从根本上缓解三农困境有全面突破的重大意义。
我国农村发展领域的权威专家杜润生老人早在1980年代就提醒人们:千投入,万投入,不如投入一个农民的积极性。但是近些年来,各地与农民的矛盾复杂化,群体性治安事件七上八下难以缓和,有些地方甚至矛盾很尖锐,竟然搞到势同水火的地步。如何使得农民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如何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不仅始终困扰着很多脱离实际的地方和部门,也是一种检验党政干部是否切实体现三个代表思想的试金石。
为了使地方和部门都能够在新农村建设中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一号文件有针对性地提出的原则是:“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并且,为了防止某些地方习惯性地把新农村建设再搞成“招商引资傍大款”,“形象工程垒大户”,一号文件特别提出“五要五不”,即:“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与十六届五中全会文件的“四不”政策相比,新提出的不强迫和不包办似乎更具体了。
文件的一大特点是:过去提出过的惠农政策,只要被实践证明还是有效的,这次文件几乎都有涉及;之所以显得有些面面俱到,意在于改革需要综合配套。面对如此复杂的农村局面,以往的教训告诉人们,单一领域或某个单项政策的实施,一般都适得其反。
此外,文件中还有一些突破性的改革内容。如,多年没有破题的、真正以服务三农为目标的农村金融制度建设,这次的文件中出现了重大突破,除了对于小额信贷、邮政储蓄资金运用和多种形式的社区金融予以提倡之外,还明确修正了以往曾经大起大落的农民内部合作金融的有关政策,指出: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
党中央和国务院在新政府成立之后的第一年,即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宣示执政党对缓解三农困境的决心和举措。到今年,这已经是第三次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强调农村政策,也是第六次重申“三农问题重中之重”了。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一号文件,是广大农村得以维持安定团结大局,进而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执政理念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