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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争论的若干反思
作者:阮思余    发布:2006-04-12    阅读:2673次   
    在当前关于改革争论中,无论人们怎么看待这次争论——有人认为是媒体和少数学者的炒作,没有实质意义。然而,笔者以为,其对于中国的影响必将是深远的——虽然目前的争论的话语体系主要还是出自经济学者和少数社会学者。因为其既涉及到人类的基本价值选择问题,也涉及到当下中国的市场经济走向问题。
 
    1、改革之争的实质是人类的基本价值选择问题。
 
    如果从价值的不同层面来说,价值至少可以分为地区价值、民族(国家)价值、全球价值和人类(基本)价值,那么,关于当前改革论争所涉及到的价值问题,其实已经触及到人类的一些基本价值,诸如正义、自由问题。根据柯武刚和史漫飞在《制度经济学:生活秩序与公共政策》一书的界定,所谓基本价值,是指在人的选择和公共行动中一再显露出来的强烈偏好。它们被绝大多数人,在绝大多数时间里,置于很高的序位上。这一点可由其他偏好对它们的从属性来证明。这一点,在这次关于改革的争论中,表现得非常明显。
 
    由于争论各方大多对现实表示不满——当然有程度的差异,也有立场的不同,表现为各自关注的对象分布涉及到改革过程中的不同类型的问题,诸如腐败、贫富差距、社会(分配)不公、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等。就其与人类价值的关涉程度而言,这些问题已经触及到自由、正义等政治哲学的范畴问题。而且,相比以前争论的狭隘意识形态领域而言,这次争论的理论质量——从其价值取向来说——在逐步提高,以及对现实的真切关怀——围绕现实问题、民生问题、底层意识等——也有重大跟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当前的改革之争,其实质就是各种价值——人类价值——之争。易言之,改革之争的实质是人类的基本价值选择问题。
 
    2、“问题”之争上升到“主义”之争。
 
    非意识形态问题意识形态化,将单纯“问题”上升到“主义”,这是这次争论的一个阶段性特点。令人备感惊奇的是,这种意识形态之争竟然发生在经济学者之间,而不是政治学者——其勉为其难地可以找到的一点理由——虽没有说服力——就是中国政治独特的历史渊源——之间。按照常理来说,经济学者不应该过分关注意识形态。因为现代世界主流经济学就是西方经济学——这就意味着意识形态在其间的淡化,这是人所周知的常识。从这一意义上来说,人们担心“经济学家会搞垮中国”不是没有道理的!
 
    意识形态思维为何长期左右国人——特别是在学者,尤其是非政治学者——的思维,而与学术问题纠缠不清,其结果自然是因之而动辄将“问题”上升为“主义”?这是文革遗风在当代的翻版,还是现时的意识形态化教育及其管制所致?抑或是中国长期以来学术与政治的高度联姻所致?学者之间为何要将正常的问题之争上升到意识形态的“高度”,“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在最近关于反思这次反思改革的争论中,不少人都在反思这次改革争论中的所涉及到的意识形态问题。应该说,这是这次改革争论在论争中朝着理性化、学理化迈出的重要一步。甚至有不少人认为意识形态之争本身就是一个伪问题。因此,其发展到后来并没有占据上风——我们应该值得为之庆幸、为之欢欣鼓舞。这说明,意识形态的争论也只不过是少数人炮制出来的、与学术争论不沾边的虚张声势而已。
 
    我们期待,告别正常的学术问题意识形态化,尤其是非政治学者不要动辄将学术之争升格为意识形态或者意识形态化,这样既不利于正常的学术交流和讨论,也不利于中国问题的妥善解决,更害了意识形态。一言以蔽之,问题之争,不要人为地上升到主义之争。由此观之,现在倒是应该认真反省胡适先生当年提出的“多谈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了。因为这次改革之争,其实质并不是意识形态的争论,而是关于改革事实的理性、科学判断问题。
 
    3、改革之争是政治学者、法学学者,以及人文学者等鲜有参与的争论。
 
    总结这次关于改革的争论,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现象是,就学术界而言,这次改革争论主要是由经济学者发起,经济学者唱主角、部分社会学者参与的争论。在争论的整个过程中,鲜有政治学者、法学者、人文学者参与——其实直到现在,亦是如此。现在开始有少数政治学者介入,也是迫于媒体“所逼”或者相关组织所邀,比如媒体的采访、约稿,相关组织的论坛,而不是主动介入其中。
 
    于是我们会问,为什么关于中国改革的争论——大家都应该关心的事,学术界都应该共同参与,只是经济学者和部分社会学者的主角戏,而不是整个学术界的共同舞台?如果说经济学主要关注的是稀缺的资源,政治学主要研究的是价值的分配,社会学主要侧重的是社会的运行机制,人文学科主要关注的是人的发展的话,那么,是次关于改革的争论,与各学科均有关联;易言之,上述各学界均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其中。
 
    问题是,为什么却是经济学者和部分社会学者挑起了这次改革争论的“大梁”。是其它各领域学者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介入感的丧失或者说是其积极性的下降?还是整个学术界的对话机制这个舞台,没有搭建起来?抑或是这次改革争论的问题本身就是个伪问题,不值得争论?抑或是讨论之初的意识形态的火药味太浓,别的领域的学者——尤其是政治学者和人文学者——为避免惹火上身——主要是接受历史教训——而逃避之。
 
    在查阅有关这次改革讨论的文献的过程中,笔者发现,这一点并不是我一人的担心。仲伟志先生在《2005中国改革交锋录》一文中提出,“假如有一场这样的大讨论,社会学家、政治学家、哲学家、法学家甚至文学家,将不能继续缺席”。石勇先生在《“改革争论”背后的复杂态势》一文中也强调,“在这种意义上,由‘主流经济学家’主导的‘改革理论’必须终结,而转化为从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哲学、伦理学等多角度对‘改革理论’的重构性参与。”
 
    4、关于政治改革的问题主要是由经济学者、社会学者提了出来
 
    正是由于这次改革的争论是在政治学者普遍缺席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关于政治改革的问题,也就由经济学者和部分社会学者“代言之”而提了出来。经济学者新望在《警惕民间和高层的反改革潮流》一文中强调,“解决的出路是充分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为什么会有对改革不满声音?最核心的问题是中国政府改革滞后,甚至改革到了现阶段,政府基本职能差不多丧失了。如果大家要批评改革,原因在政府(广义的政府),而不在市场化。”赵晓、新望在《当改革进入深水区》一文中强调,“改革的趋势就是经济体制改革拉动社会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改革越来越向高端走。高端的改革不是一下就能完成的。宪政是个水到渠成的结果。”
 
    社会学者孙立平在《论新改革观》一文中指出,“毋庸置疑,改革策略的转换以及民众对改革的参与,都需要以政治体制改革为条件。事实上,无论就对改革的推进来说,还是就建立一个好的市场经济和一个好的社会来说,抑或对于形成一种相对均衡的利益格局来说,权力模式和政治体制的改革都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同时,他还在《2月7日在第25次改革形势分析会上的发言兼答一些朋友的问题》一文中,继续阐释了他关于政治改革的观点:第一,是要强调国家的自主性,而不致受某个集团的影响;第二,用参与和代表来平衡利益关系;第三,是廉政问题;第四,是法治问题。
 
    中国选举与治理网专栏作家杜光先生在《透视关于改革的争论》一文中,提出了他的政治改革观,“……当前社会不公现象的滋生,主要成因是政治体制的专制特权和很多官吏的道德败坏,而不是改革……克服社会不公的根本出路,不是要改革后退,恰恰相反,是要深化改革,加强改革力度,尤其是要在完善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开展政治体制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如果政治体制和文化体制不能及时改革,发展的科学和社会的和谐都是难以实现的。”
 
    这些问题,在政治学者那里,已经是人之共识。但是,在改革争论中,涉及政治改革的问题,经由经济学者和社会学者提出,其效果似乎要远远优于由政治学者提出。因为这有力地说明,推进政治改革的问题,已经成为学界——其实是整个社会——的共识之一。而不单单是政治学者所极力倡导的问题。经济学者和社会学者只是把政治学者想说而不能说或者说是不能多说的话,在恰当的时候,用他们的嘴和笔,清晰地、确切地表达了出来而已。
 
    5、争论的制度形态的问题之一是关于对市场经济的判断问题。
 
    如果说这次关于改革的争论,在价值侧面主要是社会公平、正义、自由等问题,那么,在制度形态则主要是关于对市场经济的判断问题。对于市场经济本身的判断,又是基于人们对市场经济的知识性认识的基础至上。换言之,对市场经济的知识性认识就显得非常重要。然而在争论的相当一段时间之内,这一点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方面,我们不妨看看钱颖一先生的论述。或许我们可以从中找到一些共识。从而更加有利于加深我们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和了解。
 
    钱颖一先生在由经济观察报主办、中兴通讯赞助的“观察家年会-2005年度演说”中,主要谈到了“避免坏的市场经济,走向好的市场经济”。在他看来,任何一个市场经济中都潜在地存在两种掠夺。一种是私人掠夺,可以是私人掠夺私人,也可以是私人掠夺国家;第二种是政府掠夺。其有三种情况:第一情况是政府作为一种组织,如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或政府整体的掠夺;第二种情况是政府的一些官员利用政府权力为自己的掠夺,即腐败;第三种情况是私人通过政府权力的掠夺。“我们当前的主要问题,一是少数政府官员的腐败,一是私人利用政府权力的掠夺。它们的根源都是政府的权力过大。” 在《政府与市场》一文中,他详细阐释了坏的市场经济产生的原因。“产生坏的市场经济的原因有二。首要的原因是政府的权力没有有效地受到法律的约束而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窒息经济活力的问题……产生坏的市场经济的另一个原因是政府未能较好地履行其约束经济人的职责。”
 
    基于这种情况,限制政府权力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其解决的途径,主要是依赖于法治。“对于上述两种掠夺,法治可以达到一箭双雕的目的。法治既能限制政府掠夺,也能限制私人掠夺。从长期来讲,法治是一个好的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在《政府与市场》一文中,钱颖一先生提出,“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不同于传统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基础是什么呢?根本的一条就是法治……具体而言,法治有两层经济含义。法治的第一个作用是约束政府,即约束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任意干预。法治的第二个作用是约束经济人行为,其中包括产权界定和保护,合同和法律的执行,公平裁判,维护市场竞争……如果说法治的第一个作用往往意味着放松规制(deregulation)的话,那么其第二个作用往往意味着引入某些规制。正是通过法治的这两个经济作用,现代经济在制度上确定了政府与经济人(企业或个人)之间的保持距离型关系。这是现代经济发展有活力、有创新,而又可持续的制度基础。”好的市场经济不必是完美的市场经济,但是好的市场经济,一般是建立在较为完善的法治基础之上的。
 
    最近,经济学者樊纲在“21世纪北京圆桌”第80期上谈到市场经济时,也强调,“……在这个意义上,我说有时争论的双方都对市场抱有幻想,都认为实现了市场经济,就达到完美了,或彻底不完美了。事实上,市场会带来一些新问题:旧体制下是懒汉的问题,市场则是竞争和差距的问题。”“市场经济要是十全十美没有问题的话,第一,就不会有计划经济这场人类历史上的大运动、大尝试;第二,也不会有后来市场经济国家对市场经济所做的各种各样的校正,包括各种社会福利制度、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很多政治体制改革等等。”
 
    这就告诉我们,当前关于改革的争论,其实一个主要的问题,还是在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和判断上。其中的一个至为基本的问题就是我们对市场经济的认识还非常有限,这方面的知识储备还相当的少。因此,要坚持市场化的改革,就必须加强对市场经济——尤其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科学认识。换言之,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再也不能停留在个别领导人关于市场经济的只言片语之中。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关于改革的争论,应该伴随着对市场经济的“知识增量”的基础上同步进行。没有这种知识增量的同步增长,市场经济的发展总是会受到这种观点或者那种意见——与市场经济的知识极不一致或者相左——的干扰或者破坏。也就是说,只有建立在市场经济的知识增量的基础之上,坚持市场化改革才能更加共识化、理性化和科学化。
 
                                                    2006年4月7日早上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