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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不平等不是当前主要矛盾
作者:杨英杰    发布:2006-04-12    阅读:2430次   

    最近,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一项研究报告称,我国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已达到合理值的上限,在0.4左右;而且这还是在各种岗位外收入、非正常收入难以准确估计的情况下做出的,如果把后者也算上,则计算出的实际基尼系数肯定要更大一些。基尼系数越大,说明一部分人(如最高收入的1/5人口)占总收入的比例越大,相对来说,另外一部分人(如最低收入的1/5人口)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越小。数据显示,城市居民最低收入1/5人口只拥有全部收入的2.75%,最高收入1/5人口拥有收入的59.78%。

    我们要正确看待目前国内存在的收入不平等现象。首先,从世界范围看,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的缩小,以及缩小到合理的程度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以英国为例,1880年,人均收入不到2000美元(1970年价格),收入最高的1/5人口占全部收入的60%,一个世纪以后,人均收入超过了7000美元,收入最高的1/5人口占全部收入的比例不到40%。这一趋势在大多数国家出现过,即人均收入的增长伴随着收入不平等的下降。

    其次,收入差距的减少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表现。以七国集团为例,这些国家收入不平等减少的趋势在1970年代后期有所改变。还是英国,1977年以后,收入不平等现象日趋严重;相比而言,德国、美国、日本的收入不平等程度仅有轻微的加重;而法国、加拿大、意大利三国的收入不平等程度或无甚变化或有所下降。可以说,收入不平等现象在经济发展的什么阶段出现或减退并没有一个普世法则,这也可以从“库兹涅茨假说”所面临的挑战看出。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蒙•库兹涅茨在1955年一篇经典论文中指出:“在从前工业文明向工业文明极为快速转变的经济增长早期,不平等扩大;一个时期变得稳定;后期不平等缩小”。这就是著名的“库兹涅茨假说”(Kuznets hypothesis)。库兹涅茨假说是否成立看起来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只要看看各国的长期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的变化情况就可以验证该假说是否存在。如果各个国家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开始是扩大的,而后开始缩小,那么就可以说,库兹涅茨曲线是存在的,否则就不存在。但实际上,由于统计的方法问题、计量的技术问题等,使得验证库兹涅茨假说变得十分复杂。在西方经济学界围绕库兹涅茨假说是否存在问题长期争论不休。

    针对我国的情况,学术界也是意见不一。有学者认为我国目前的收入分配现状符合库兹涅茨曲线,认为不平等状况是伴随我国工业化进程出现的必然现象,暗示这种不平等会随着经济增长和居民收入的增加会有较好的改善。另有学者则不同意这种观点。世界银行的马丁•拉瓦林对我国1980年代中期到2001年的数据进行了检验,结果是,当采用相对基尼指标时,随着经济的增长,收入不平等状况有下降的趋势;当采用绝对基尼指标时,伴随着经济增长出现了收入不平等状况恶化的趋势。从互相否定的大量的实证研究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收入不平等状况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并不明确,也就是说,我们无法判定收入不平等现象出现后会在经济增长的哪一个阶段会有所缓解和改善,或许还会出现人均收入增长的同时收入差距拉大的状况。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也是经济理论和实证研究所表明的,收入不平等状况的加剧会危及经济的长期增长。斯密在其《国富论》中就指出,当社会的一大部分成员生活于贫困和悲惨之中时,这个社会肯定不会繁荣和幸福。

    中国政府反贫困努力的效果十分显著,在改革开放后的二十多年,生活标准在每人每天一美元以下的人口以平均每年2%的速度递减。我国从改革开放以后收入不平等状况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1981年到1984年,属于收入平等阶段;1985-1989年是收入不平等现象出现;1990年到现在,收入不平等状况日趋严重(1995-1998年收入不平等状况有所下降)。最近几年,我国居民收入不平等现象已成为舆论焦点,不平等问题的严重性甚至已引起了人们对改革开放中一些主导性政策的质疑。

    如何有效缓解收入不平等带给经济社会的冲击,我们认为,当务之急是降低贫困。笔者非常同意林毅夫教授的一个观点,即我国当前贫富差距的主要矛盾不在于富人太富,而在于穷人太穷。假设存在两个社会,每个社会由一个富人和一个穷人组成。一个社会是穷人年收入100元,富人年收入1000元;另一个社会是穷人年收入1000元,富人年收入10000元。从贫富的相对差距来讲,这两个社会是一样的,即穷人和富人的收入比是1/10;但从贫富绝对差距来讲,后一个社会要比前一个社会差距大,一个是900元,一个是9000元。总体来说,后一个社会的收入不平等问题更严重。如果选择的话,相信大多数人会选择生活在后一个社会,至少后者穷人的收入也相当于前者富人的收入。我们的意思是说,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从数据上可以作出我们的收入不平等状况远不及它们的严重,但是我们的收入不平等是低水平(如人均收入很低)的收入不平等。当务之急不是要采取各种非市场的手段去“杀富济贫”,而是要将精力放在如何增加穷人的收入上,不能因收入不平等这一经济社会中的次要矛盾影响我们对所面临主要矛盾的总体判断,更不能影响基于主要矛盾所做出的正确的政治、经济决策。

    目前,在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过程中,我们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是需要农村繁荣、农业稳固、农民富裕以支持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时候,“三农”问题日益突出,处于贫困中的社会成员仍有相当的比例,而大部分贫困者生活于农村。这一突出矛盾已严重地阻碍了我国现代化的进程。此时此刻,中央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决定。我国历史经验一再表明,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拉瓦林等人的研究也表明,中国经济增长的格局对于减少贫困十分重要。尽管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迁移能帮助减少贫困,但贫困人口的大幅减少还要依靠农业自身的发展。在减少贫困和降低不平等问题上,第一产业的增长所发挥的作用要大于二三产业,农村的经济增长不仅仅减少农村贫困人口,而且也非常有助于减少城市贫困人口,并有助于缩减城乡差距。

    研究表明,从1981年开始,如果各部门之间的经济增长能够保持相对均衡,那么将贫困率降至8%的水平将仅用十年时间而不是实际的二十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伟大的决定,关键要持之以恒,要靠一代、两代甚至几代人的努力来实现这一伟大构想。一旦中国的“三农”问题有了一个较为乐观的解决途径,相信目前出现的有可能影响今后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的收入不平等状况会有一个良好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