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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现行宪法执政我国解决高房价问题其实并不难
作者:陈骏良    发布:2006-05-31    阅读:2853次   
    据观察,提起当今中国社会中的房地产业,绝大多数中国民众都会以一种十分复杂的心态予以言表。近几年来,发生于中国社会的远远超过了中国广大国民承受能力的高房价问题,已经成为了触动无数民众神经并引发广大国民强烈不满的重大社会问题。

    诚然,作为我国的一个具有十分明显比较优势的发展产业,房地产业对于中国来说,中国巨大的适合发展房地产业的廉价劳动力资源,加之13亿中国人对改善居住条件之需求所构建的无与伦比的市场,使得中国的房地产业作为长期拉动中国经济较快发展的引擎之一,具有十分巨大的进一步发展的潜力。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二十几年时间里,由于政府的大力推动,经过全国上下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房地产产业作为支撑国家经济长期快速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已经具有了如下的四个比较优势:
    1、中国社会各界投巨资形成的支撑房地产市场迅速发展的各种相关产业已经具有了十分雄厚的产业配套能力;
    2、我国多年的房地产快速发展过程中,已经造就了一支规模巨大的由成本十分低廉的农村劳动力为主体的房地产开发建筑大军;
    3、我国各类从事房地产开发规划和设计施工队伍的日趋成熟已经达到了相当的国际水准;
    4、中国举世无双的人口规模所孕育出的无与伦比的庞大市场需求;据此,中国的广大民众完全可以确信,只要中央人民政府能够真正地从全民的利益考量,排除主要是来自于官商勾结为背景的利益集团的种种干扰,科学地推出一系列有效的利民政策,正确引导和把握我国的房地产发展方向,完全能够在不断改善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居住水平和不断促进国家经济快速发展方面有所作为。

    然而,令国人十分遗憾的是,当前中国社会的商品房价格在官商勾结为背景而结成的某些利益集团人为的联手操控下,在那些混迹于政府相关部门的利益集团代言人积极配合甚至不惜采用哄骗等手法的推波助澜下,中国的房价已经十分离奇地被炒高到了超过绝大多数中国国民实际能够承受的购买价格水平。由利益集团联手操控房价而出现高房价现象,正在成为阻碍我国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的瓶颈问题,使得中国的无与伦比的庞大市场需求与中国的具有绝对比较优势的房地产开发能力之间因高房价问题而产生了一条难以通畅的鸿沟,高房价问题正在成为挟持中国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敏感的社会问题,也是目前中国社会中的一个严重阻碍和谐社会构建的重大政治问题。

    如果人们能够环视一下当今的中国社会,由于广大民众从自身的遭遇中感觉到许多与自身基本生存条件密切相关的各种民生问题出现了本不该有的恶化趋势,人民大众将高房价问题与广大民众的“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并列怒斥为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新三座大山”是十分无奈的和非常可悲的。

    国人无法理解的是,1995年以来,也就是新中国建立数十多年以后,在中国的综合国力与经济实力已经发展到并不需要继续靠广大国民勒紧裤带来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的时候,在国民财富已经积累到一个十分可观的程度以至于国家完全有物质与其他条件为全国民众提供更多更好地解决上学、看病与住房等民生问题的时候,为什么中国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却在那帮主张“泛市场化”的误国官僚、奸商和学术骗子结成的利益同盟的误导与推动下,出台了诸多的直接或者间接地导致全国广大民众出现“上学难”、“看病难”、“买房贵”的政策,致使原本正在逐步改善的中国民生问题又滑向了令广大人民群众深感不满并难以忍受的痛苦境地。

    “买房贵、上学难、看病难、”的荒唐现象,如今就象压在广大中国民众头上的“新三座大山”,既严重地压制了广大民众的消费愿望,又严重地制约着中国社会正常的内需增长,同时给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许多不确定因素,并使广大民众在社会经济改革初期十几年里通过做出巨大牺牲和贡献而得来的好处所存无几。

    如果国人以比较优势的观点来正确看待大力发展我国房地产业所隐含着的重大机遇,认真审视并分析一下目前阻碍我国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根本原因,就可以清楚地看到,那些并没有什么真正本事的完全是靠官商勾结、内外勾结等腐败与违法起家的利益集团之所以能够发展到今天的可以主导甚至掌控中国房地产开发的地位,之所以能够肆无忌惮地不顾民生联手恶炒房价,完全是我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及其主政官员长期以来背离社会主义宪法基本精神,无视我国宪法第7条所确定的“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的原则规定,不断弱化或放弃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导房地产开发市场地位的必然结果。

    对于目前活跃在中国房地产市场上诸多风云人物,如果国人能够仔细察看一下这些“暴发户”的发家经历以及具有的政府腐败官员的支撑背景,就不难发现,无论是根据这些“风云人物”自己真正拥有的经济实力,还是依照这些“风云人物”实际具有的智慧和经营能力,如果没有各级政府中的诸多腐败官员幕后的大力支持或操控,目前活跃在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风云人物”,根本就没有条件和实力达到目前的能够操控中国房地产市场价格的程度,这些所谓的“风云人物”之所以能够在根本不具备经济和经营实力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将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玩弄于掌股之间,完全是各级政府中腐败官员长期纵容所至。

    也许中国的许多民众都会有这样的一个真实感受,那就是,在我国目前的房地产开发市场中,绝大多数房地产开发项目所需的主要资金来源,并不是以追求赢利为目标的房地产开发商自己的,而是各类银行的;几乎全部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并不是房地产开发商所有的,而是国家或者集体的土地使用权被以各种方式出让后取得的;中国社会数以千计的从事房地产设计与规划的部门中,很少有从属于房地产开发商的,绝大多数则是独立生存于经济社会的房地产专业设计和规划部门;至于在无数的房地产建造和施工队伍中,绝大多数都不是房地产开发商拥有的,而是社会市场中自主经营的专门建造房地产产品的施工企业。

    另据一些资深的从事房地产开发专业人士透露,在当今中国社会的房地产市场里,各地建造普通商品房的实际建筑成本,若不包括土地成本费用在内,一般仅仅只需要花费1000元~1600元人民币左右即可搞定,即便是将正常的建筑土地成本费用纳入建房成本后,也不会使建房成本高出正常所需的许多倍,而目前房价被人为炒高至现在引起民众强烈不满的程度,完全是某些有着官商勾结为背景的利益集团联手造市的结果。

    如果人们能够客观仔细地观察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几乎每一个具体的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就房地产开发商本身存在的实际价值而言,这些开发商本身能够对房地产业做出的实际贡献显然是十分有限的,令人费解的是,在目前的中国社会里,无数的对社会做出贡献和所起作用相对很小的房地产开发商,却占有着房地产开发项目链中的最大利润,以至于在中国社会中普遍出现了投机开发商都是些“空手套白狼”或者官商勾结无耻之徒的现象。这也许就是国人正在寻找的,为何长期以来我国的无数以官商勾结为背景的房地产投机开发商能够像占据关键通道进行打劫并强收买路钱的江洋大盗那样,并可以肆无忌惮地挟持中国经济的重要答案。

    对此,一个使国人无法容忍的严酷事实就是,那些实际上居于中介机构地位的房地产开发商本身为何能够在目前的中国社会里屡屡取得大大超过其存在价值的不劳而获的暴利?而我国的那些声称要坚持“三个代表”的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及其主政官员,长期以来为什么总是对这种联手操控房地产价格的异常行为采取“小骂大帮忙”的放任姿态。

    令国人感到无比愤慨的是,近些年来,每当我国房地产价格出现疯狂炒作时,我国的那些由民众养活的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官员都会以“要遏止房地产价格过快增长”的口吻来表态。所谓的“要遏止房地产价格过快增长”,其潜台词的意思就是,房地产价格应该不断地涨,但不要过快的增长。对于这种表态,稍有头脑的民众完全有理由认为,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官员关于“要遏止房地产价格过快增长”的表态无疑是在为继续推高房地产价格误导民众造势,实际上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推波助澜的手法。

    中国的不少有识志士之所以要将这些官员的上述表态口吻视为旨在为哄抬房价进行推波助澜,完全是因为近几年来,在我国每一波房地产价格上台阶暴涨过程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官员都是以相同的“要遏止房地产价格过快增长”的口号来应付民众不满的,2003年至2004年期间全国房价暴涨时他们是这样说的,2006年全国房价出现异动时他们也同样这么说。

    显然,如果目前的房价水平仅只有2002年的价格水平(显然相对于当时广大民众的收入水平已经是很高了),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主政官员提出要“要遏止房地产价格过快增长”口号,民众可以认为是合乎情理的,可以认为政府确实是在为广大民众的利益考虑和呼吁,但是,现在的问题是,2006年的房价已经几乎是在2002年房价水平上增加了一倍以上,现在政府还在提出要“要遏止房地产价格过快增长”,而不是采取严厉的房价调控措施,使房价回落到全国广大民众可以承受并与其收入相适应的价格水平上,就耐人寻味了。

    到目前为止,全国老百姓还很少听到有那一位有分量的政府高层官员公开出面呼吁并表示政府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将我国已经十分离谱的房地产奇高价格向下调整控制在中国广大民众能够承受的价格水平上,也没有看到政府有关部门真正采取了始终如一的能够有效遏制房地产暴利和炒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对此,国人不禁要提出这样的一系列质疑是: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所采用的“讲过就等于做过”的“小骂大帮忙”式的调控手法,究竟对遏制房地产恶炒行为有多少治理作用?提升一下银行贷款利率除了对已购房民众造成进一步的还贷困难之外,对于以获得暴利为目标的投机开发商能够起到多少威慑作用?至于那些通过对购房者增加税收的方式来遏制“房地产价格炒作”,为何总是将惩罚“推高房价肇事者”的板子打在无辜的普通购房民众身上?

    其实,如果我们的中央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及其主政官员真的要以民为本,真的是要站在全国最广大人民大众根本利益的立场上解决目前中国社会出现的高房价问题,不妨可以学学当年陈云、陈毅同志在上海解放初期领导人民群众在非计划经济社会环境下应对不法商人大肆囤积哄抬粮、棉价格事件中所采取的一系列具有大智慧的通过发起经济战线的“银元之战”、“面纱之战”、“米粮之战”,打垮了投机势力的有效做法。

    国人应该记得,1949年,当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上海这座中国第一大城市以后,由于上海被美蒋封锁了口岸,致使上海存粮不足1亿斤,仅够半个月的消费,存棉只够纱厂开工1月。此时,投机商利用棉粮紧张机会,掀起1949年的“七月涨风”,使物价上涨1倍。此后,虽然新成立的上海市人民政权通过行政机构采取抛售物资、加强市场管理和配售平价米等三项措施,到7月底物价开始转向平稳。但是,投机势力并没有放弃其操控市场乘机哄抬物价的图谋。

    “七月涨风”平抑后,只取得两、三个月的平稳时期。到了1949年的10月,投机商又以纱布和米粮为炒作对象,掀起比7月更猛烈的“十月涨风”,从10月上旬到11月下旬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棉纱上涨了3.8倍,棉布上涨了3.5倍,大米则上涨了3.3倍。

    此时,面对如此疯狂的投机商人的联手炒作行为,1949年11月25日,上海市新政权在陈云、陈毅同志的直接领导下,审视度势,采取了以行政调控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手段,毅然从全国各地调集大量的纱布和粮食投放于上海市场,且边投放边跌价,最终成功地瓦解了投机商人联手发起的粮棉涨风,使投机商人不得不接受被实际招安的事实。

    人民政权在1949年上海的“米粮之战”取得最终胜利的历史经验告诉国人,用行政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双管齐下,将是人民政府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遏制各种投机炒作,稳定各类商品市场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最有效方法。

    所以,当目前的中国社会在众多旨在牟取暴利的利益集团联手操控下,高房价现象已经成为了一种挟持中国经济健康发展的危害因素的时候,我们的人民政府难道就不能够遵循现行社会主义宪法第7条所确定的“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的规定,借鉴当年陈云同志领导人民政权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对付投机商经济挑衅时所采用的方法,利用政府可以掌控和调动的各类资源,运用依法行政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大力扶持和进一步发展国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中国广大民众能够承受的成本与价格,开发能够满足中国普通民众实际需求愿望且符合中国国情长期发展的房地产商品,大规模有计划地发展供政府依据国家优先考量顺序确定的特定对象所租用的廉租房,并制定出一系列能够充分挤压利益集团刻意联手炒作房价的赢利空间以及能够最大限度地革除其不劳而获之利润的有效措施,依靠中国广大民众的积极配合和支持,在房地产市场上用市场经济的运作方法从利益集团结成的联盟手中夺回房地产产品价格的主导权,努力将我国的商品房价格控制在一个有利于和谐社会建立的理性的水平上,以使我国的房地产业能够真正成为造福于中国广大民众的支柱产业。

    解决广大民众的“上学难、看病难与住房难”是中国民众急切盼望胡温体制在主政期间能够为中国广大民众妥善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能否根据广大民众的意愿解决好这一课题,既是体现新一届人民政府执政能力与执政水平的重要方面,也是检验我们国家新一代领导集体是否真心实意地以民为本,履行其“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诺言的试金石。

    5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措施,并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所存在问题而出台了六条政策措施。

    从媒体已经披露的会议内容以及即将采取的一些措施来看,中央高层领导对于解决当前广大民众普遍关注的高房价问题是有良好愿望的,也是十分认真的。但是,如果人们从目前中国社会已经存在着十分严重的诸侯经济格局这一现状来看,就会发现,在国家没有大批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主导我国房地产开发市场的基本力量的情况下,去年初所出台“国八条“以及今年所出台的“国六条”措施对于遏制高房价现象作用显然非常有限。大概最多只能起一些“隔靴抓痒”的效果。

    如果国人进一步回顾一下这些年来政府对于遏制房地产投机所采取的诸多大同小异的政策,就不难看到,这六条措施其实原来都不同程度地先后出台过。所以,现在中央政府又强调这些调控措施,在目前的不少地方政府官员已经养成了阳奉阴违恶习以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已经在中国司空见怪的社会环境中,这种无实质与具体内容的“国六条”措施究竟能够取得多少实效,相信广大民众心里非常清楚。

    在出台的“国六条”措施中,人们根本就没有看到可以有效治理官商勾结的类似去年整治煤矿官商勾结初期时采取的中央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地方官员限期退出煤矿股权的强硬方法(尽管有些虎头蛇尾),也不包含有从根本上足以对官商勾结恶炒房地产形成威慑作用的有效手段。

    基于此,中国的广大民众必须能够清楚地认识到,当中国社会失去了依照现行社会主义宪法所规定的“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的时候,当中国社会已经被那帮误国官僚、奸商和学术骗子结成的利益同盟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时候,中国广大社会民众指望那些根本就不愿意履行社会责任的且千方百计地以赢利为目的的非公经济企业或者其他的时刻谋划着如何免税逃税的非公有制企业来妥善解决广大民众的住房难问题,无疑是白日做梦。

    无数中国平民所承受的“买房难”的生活压力是巨大的,广大工薪阶层面对着靠自己一辈子薪金收入即便是不吃不喝都无法了却买房心愿的严酷事实,所表现出的激愤心情,实在已经达到了一个十分危险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程度。而日益贪婪的以官商勾结为背景的利益集团联手操控下出现的高房价社会问题,正在给中国社会原本希望依靠大力发展房地产这一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来带动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使我国目前尚存的一点还可以自慰的颇具比较优势的“脚手架经济”也面临着难以为继的局面。

    中国房地产业中存在的腐败现象是十分复杂的,比起各地频发的煤矿灾难中所暴露出来的官商勾结现象来,目前房地产业涉及到的官商勾结现象要严重的多,参与其中的腐败官员的层级也要高的多,各种深层次的问题也要复杂的多。房地产市场所涉及的官商勾结现象之严重,所卷入其中的官员势力之大都不是现行中央政府有实力和能力在短时间内能够可以有效解决的。对此,国人不禁要问:在“以骗治国”伎俩事实上已经成为了全国许多心怀不轨的政府腐败官员普遍使用的把戏时,面对那些大批的靠官商勾结才能撬动数以亿计人民币银行信贷实施“空手套白狼”运作的投机开发商,目前的各级政府是否真的有权威、有智慧、有能力、有信誉、有办法来有效完成遏制房地产炒作这一国难问题?当肆意践踏社会主义宪法并公然肢解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的现象已经普遍地被误国官僚、奸商和学术骗子结成的利益同盟作为“改革创新”来推动时,中国社会能够靠什么力量来主导和保障我国的房地产开发事业朝有利于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方向发展呢?

    不劳而获的中国式的“山大王”占据我国房地产唯一通道进行结伙打劫给中国社会广大民众造成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多年来,我国从上到下出现的将肆意践踏社会主义宪法的“指鹿为马”式的乱国乱政荒唐行为当作改革则是奶大以官商勾结为背景的房地产“山大王”的重要根源,在“以骗治国”理念已经深入到由许多腐败政府官员所掌控的各级政府行政部门并当作愚弄人民的“伎俩”而习以为常的时候,难道中央人民政府就不能遵照社会主义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依靠目前尚能够由中央人民政府绝对掌控的国有企业来另辟通道而主导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与走向?如果有了以中国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出发点而开辟出的科学理性的中国房地产市场通道,那些不劳而获的中国式的“山大王”占据我国房地产唯一通道进行结伙打劫现象会得到有效的遏制,届时,那些貌似强大的以官商勾结为背景的房地产“山大王”除了接受招安或自我毁灭之外还能有什么其他选择?现在最为关键的一个问题是,目前中国社会如何才能排除那些混迹于我国政府各要害部门的代表着即得利益集团利益的主政官员对党中央所推行的宏观调控措施的各种干扰?

    中国房地产市场近几年屡屡出现的利益集团联手操作的严酷事实已经告知中国广大民众,中国的无数国有企业退出主导和保障与广大民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现象是十分可悲的,在中国这样的一个在国家宪法上还明确规定了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国家当中,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官员无视宪法第七条关于“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的神圣规定而违宪推动的导致国有经济失去对国民经济的主导权的诸多政策是十分错误的,中国的广大民众正在并将继续为政府带头违宪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时至今日,面对着中央政府原本可以依照社会主义宪法第七条的规定,通过大力培育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来主导和保障我国社会主义房地产开发事业,却因为深受“泛市场化”思潮的严重干扰而使政府出台的各种房地产调控措施陷于困境的时候;面对着政府对势力非常强大的利益集团哄炒房价现象除了出台些难以取得实效的政策之外几乎无能为力的时候,全中国的有识志士难道就不能以自己的正当呼吁,来提请人民政府重新考虑通过用严格的遵照现行社会主义宪法基本精神来执政的方式,运用创新的法制和公平竞争的市场运做模式,依靠人民的资金和力量,大力培育和进一步发展全新的社会主义公有所有制房地产开发企业,科学地采用以行政调控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手段,彻底化解那些由各种表现形式的腐败官员、奸商和学术骗子联手操控房价而给中国社会制造的十分离谱的高房价困局。

    严格遵照我国现行社会主义宪法执政,依法运用政府行政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法来解决目前的高房价问题,是当今中国社会能够突破官商勾结操控房价之防线的一个最有效的方法,而由人民政府通过大力培育和支持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手段来主导我国的房地产开发事业,则不失为从根本上挤压以官商勾结为背景的投机开发商联手炒房空间,还我国房地产市场价格于理性状态的重要手段之一。在目前的中央人民政府已经没有能力在短时间里通过反腐败,反官商勾结来有效瓦解利益集团联手操控我国房价的情况下,在我国无数投机开发商已经囤积或空置了1.22亿平方米商品房而我国无数求房者却因高房价问题无法从我国快速发展的房地产市场中得益时,我国人民政府能够绝对掌控的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完全可以科学理性地为民担当起主导和掌控我国房地产市场价格走向的社会责任。

    综上分析所述,国人应当能够看到,如果我国政府能够严格遵照现行的社会主义宪法依法执政,我国解决高房价的问题其实并不难。

    人民政权在1949年上海解放之初面对投机商人疯狂发起的“米粮风波”事件中,由陈云、陈毅同志领导的用行政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双管齐下方式所进行的“米粮之战”取得最终胜利的历史经验已经为我国政府提供了可以效仿的精彩典范。

    如今,当中国社会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在官商勾结为背景而结成的某些利益集团人为的联手操控下,在那些混迹于政府相关部门的利益集团代言人积极配合甚至不惜采用哄骗等手法的推波助澜下,中国的房价已经十分离奇地被炒高到了超过绝大多数中国国民实际能够承受的购买价格水平的时候。无数的中国民众多么的期盼我国人民政府的高层能够真正实现以民为本的承诺,勇敢果断地排除来自于各种即得利益势力的干扰,通过用严格的遵照现行社会主义宪法基本精神来执政的方式,运用创新的法制和公平竞争的市场运做模式,依靠人民的资金和力量,大力培育和进一步发展全新的社会主义公有所有制房地产开发企业,科学地采用以行政调控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手段,以彻底化解那些由各种表现形式的腐败官员、奸商和学术骗子联手操控房价而给中国社会制造的十分离谱的高房价困局。

    以法治国,需要勇气;以德治国,需要行动;以骗治国,后患无穷。一切有良知的中国人应当立即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在各自的工作实践和社会生活中,排除来自于主张“全盘西化”的祸国殃民势力的干扰,努力成为一个遵守和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宪法的守法公民,可以相信,只要我国的社会主义宪法能够得到遵守并能够严格执行,政府能够严格的依照现行的社会主义宪法执政,目前中国社会中发生的各种乱象都是可以妥善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