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不能“一刀切”,意思是说农业税征收不能“一刀切”,取消也不能“一刀切”。现在提出中国取消农业税不能搞“一刀切”的问题,似乎有点不合适宜。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和清楚地表达我的理论观点,现在把我在5年前发表的论文《农民负担问题的经济学分析》一文的主要内容原封不动地抄录于后:
“减轻农民负担,为什么越减轻负担越重?‘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些山中’。当前中国的农民问题,不在农民身上。就农民负担论农民负担,恐怕理不出头绪。经济学一般原理的分析,或许能为我们讨论农民负担问题打开新的思路。
一、农民负担重的形成原因
农民负担重是与城市居民生活状况相比较而言的一个经济范畴。中国农村与城市之间的消费和收入差距比率,无论是改革开放前30年,还是改革开放后20年,均在2~3之间波动;世界上其它国家,农业和非农业标准劳动者的收入比率,无论是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还是原计划经济国家,这一比率大都低于1.5。由此观之,农民负担重,‘中国城乡差别之大是勿庸置疑的’。
中国城乡差异如此之巨大,一些学者根据西方学术界提供的分析城市偏向政策的两种理论范式,认为,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政府选择和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是‘构成城乡差异形成的根源’;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压力集团可以而且实际上构成中国城市偏向政策的决定性因素’。这样分析有一定道理。但是,下面两个实质问题却没有回答。其一,中国城乡差异特别巨大的特殊原因是什么?其二,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两种城市偏向政策的内在逻辑联系又是什么?
1949年,新中国诞生。我们面临的历史使命,是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认识这场过渡,两个理论命题是公认的:城市化是工业化的载体;社会化大生产是工业化的形式和内容。所以,重视城市,搞社会化大生产,本身无可非议。问题在于,用什么指导思想建设城市,搞社会化大生产。中国经济建设的决策指挥层,都是身经百战的共和国元勋。‘集中优势兵力,消灭敌人有生力量’,这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战争规律,铭刻在他们脑海里,融化在他们的血液中。中国经济建设选择了计划经济体制。‘集中优势兵力,消灭敌人有生力量’的思维定势与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一拍即合,演绎出‘集中财力,可以办大事’的经济建设思想。直到现在,‘集中财力,可以办大事’的思想还在经济建设实践中处于指导地位。
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有一个资本原始积累或资本聚集即‘集中财力’的过程,所以,抽象地看,经济建设规律与战争规律似乎是相通的。但是,我们往往忘记了,任何规律都有自身存在的特殊条件。战争中,‘集中优势兵力’的条件,为了整体和全局的胜利,要以牺牲局部为代价;建设中‘集中财力’的条件,经济活动是自然过程,行为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是公平交易,有偿转让。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国工业体系基本形成,代价就是农民几十年的贫困生活基本没改变。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道路上的一个重大思想障碍是平均主义。为了克服平均主义,树立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新观念,邓小平提出允许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大政策。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地方,必定是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相对集中的地方。所以,无论是讲行为科学的示范效应、讲经济学的优化配置社会资源,还是讲哲学的不平衡发展规律,先富起来政策的科学性无可怀疑。但是,当我们把‘允许’部分人先富起来变成‘让’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时候,情况就另当别论。‘允许’是尊重客观事实,‘让’是‘吃偏饭’,潜台词就是另外一部分人做出贫穷落后的牺牲。战争规律再次发挥了作用。我们集中财力‘让’城市和沿海居民先富起来了,代价就是中部和西部农民温饱基础上的十几年停滞不前。
客观事物发展本来就不平衡,经济活动也不例外,但是,经济整体运行遵守的是‘水桶原理’。因此,对经济运行过程,征服改造,强行扯平(‘左’的一套),不可取;放任自流,加剧失衡(右的一套),也不可取;唯一科学的选择是协调,是创造性地适应。为了搞重工业,为了部分人先富起来,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为了全局,为了大事,为了整体,不惜牺牲局部,牺牲少数,牺牲个别,这是中国城乡差距特别巨大的特殊原因;用战争规律指导经济建设是两种城市偏向政策的内在逻辑联系。
中国农民的沉重负担,反映在经济结构上,是指极端脆弱的中部和西部农村经济;其性质,是误用战争规律指导经济建设造成的后遗症;其恶果,则是工业社会与农业社会两种社会形态的巨大反差。所以,减轻农民负担的实质是向农民偿还时代的欠账。
二、农民负担减轻的检验标准
1、农民减负不是一场慈善活动。 眼见农民的沉重负担和生活困境,我们并不排斥同情心和道义上的关爱。但是,每一个理论工作者都深知,城里人一次又一次的捐款救灾,政府一年又一年的贷款扶贫,都于事无补,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巨大鸿沟依然故我。原因十分简单,救灾款和扶贫款面对那么一个庞大的未富群体,只能是杯水车薪。况且,‘杯水’能否全部用到‘薪’的上面,还是一个未知数。到各地转一转,看看贫困地区党政机关在大城市修建的高档办事处、高档宾馆、高档别墅以及为部门创收兴办的各种公司,就知道一部分‘杯水’倒向何处去了。
2、农民减负是纯粹的经济行为。农民减负是在政府领导下的纯粹的经济行为,农民减负是否到位,是真减负,还是假减负,再生产理论是基本的也是唯一的检验标准。
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从微观角度,给什么是再生产,什么是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下了科学的定义。从宏观角度,提出两大部类平衡理论,分析了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实现条件。诚然,马克思再生产理论的分析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但是,马克思用明白无误的语言指出了再生产理论的普适性,‘任何一个社会,如果不是不断地把它的一部分产品再转化为生产资料或新生产的要素,就不能不断地生产,即再生产’。‘因此,一定量的产品是属于生产的。这部分本来供生产消费之用的产品,就采取的实物形式来说,大多数不适于个人消费’。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中国农村,许多农民饥寒交迫,连种子都用于“个人消费”,最后不得不靠政府救济,维持日渐萎缩的再生产;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中国农村,多数农民的温饱问题解决了,所谓‘温饱’只不过是简单再生产能正常运转的群众性语言;目前广大的中国农村,扩大再生产还谈不上。
如果我们认同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并承认经济细胞(厂商和家庭)具备扩大再生产的能力,是任何一个社会存活和前进的物质基础,那么,我们推导出的下面两个结论就成立:
第一,目前中国农民的任何负担都不合理。根据实际经济生活的观察,再生产可划分为萎缩再生产、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三种类型,维持简单再生产,维持‘温饱’,这是减轻农民负担的起码要求。农民的负担,是采取税的形式,还是费的形式,无关紧要,只要不是与农民的经济活动有直接关联,其结果都是一样的,就是使十分脆弱的农村经济连简单再生产也不能维持。
第二,目前中国的税费改革,农民的负担是减轻了,还是加重了,还得看社会实践。农村税费改革的初衷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但由于设计方案缺乏科学的依据,运作的结局,既伤害了农民的经济利益,又伤害了农民的政治利益,使农民负担更加深重。比方说,村社享有农地所有者的法律地位,是经济组织,村提留是村社经济维持再生产的物质条件,方案却把村提留统统减掉,改为附加税,而村干部的活动经费又改为财政补贴,这么一来,就复活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人民公社在政治上对农民意味着什么,此处不用赘述。事情不竟如此,农业税由300亿元改为500亿元,使问题变得更加严重,更为复杂。
表面看来,公开征税500亿元,其他费用‘一刀切’,农民负担就减轻了。这只是一厢情愿。过去下发的不准加重农民负担的‘红头文件’还少了么?问题的实质在于,农村基层干部有加重农民负担的‘借口’,‘借口’就是征收300亿元农业税;上级政府不敢认真处罚违纪违规的农村基层干部,也有不敢的‘借口’,‘借口’是害怕300亿元农业税征缴不上来。现在,‘借口’变成500亿元了。300亿元的‘借口’,给农民带来1,200亿元的负担,是1:4的比例,不难推算,500亿元的‘借口’,早晚都会给农民带来2,000亿元的更为沉重得多的负担!
三、减轻农民负担的成本分析
1、农业税成本的计算方法。计划经济时代,社会资源配置由政府直接调拨,经济活动中的成本概念只有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而财政来源是无偿收缴,没有成本分析一说。现在选择了市场经济体制,成本内容发生了改变,我们借用企业新的成本理念,分析农业税的成本计算方法。
(1)、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企业的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也可以叫做内部成本。计划经济体制下和市场经济体制下,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的内容没什么质的区别。政府收缴300亿元农业税的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就是面对农业税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工资等的各项开支。
(2)、交易成本。企业的交易成本也叫外部成本,是企业产品和服务实现价值(完成交易)的费用,比方广告、谈判、展览等各项支出。获取农业税的交易成本,要区分为直接交易成本和间接交易成本。税务机关宣传、普及税法知识,举办的各种学习班、制作的宣传品以及出差等费用划为直接交易成本。间接交易成本怎么计算?引用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专家温铁军先生的一段话,能说清这个问题,‘中国自秦朝设立郡县制以来,2000年的封建社会都是皇权不下县,政府对于小农经济最低成本的管理方式是乡村自治,而不是国家针对每一个农户的税费管理,因为政府与亿万农户之间交易费用太高。目前我们的情况恰恰相反:在小农经济多元化兼业经营,生产和交易都过于琐粹的情况下,政府硬要对2.4亿农民征收税费,还要加强管理,不仅乡镇已经六套班子,七所八站,还要把村级也叠床加屋地搞三套班子;这些政策都要收钱才能执行,而且自然会导致机构膨胀‘。按目前政府公布的最保守估计,农民负担1,200亿元,其中农业税300亿元,其他为900亿元。900亿元当然不能全部计入间接交易成本,如果900亿元按三分之一计算,间接交易成本300亿元。表面看,间接交易成本不由财政直接支付,但是,农民不堪忍受重负,而造成的严重社会后果,最终还得由政府花钱去处理,如救济,平息各种风波,等等。
(3)、机会成本。企业的机会成本也叫选择成本。300亿元农业税的机会成本怎么计算?政府系统把为了300亿元农业税所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若用于健全市场经济制度,把先富群体中应征收的款项收缴上来,这就是机会成本。机会成本数额究竟有多大,介绍两桩案例可见一斑:(1)1998年城市居民工资调级所用的540亿元,是国家打击走私活动所收缴的款项。平心而论,在整个走私活动中,540亿元是占大头、中头,还是占小头?(2)中国资本外逃。据权威机构调查分析,中国1997~1999年三年资本外逃规模约为540亿美元,每年约合人民币1,448亿元。这些触目惊心的赫然数字,与可怜的300亿元相比较,我们只能这么说,政府捡了一颗芝麻,丢掉的却是一颗西瓜。西瓜是芝麻的机会成本。
2、取消300亿元农业税的社会效应。通过对农业税的成本分析,使我们清醒的看到,为了从农民手中征缴300亿元的财政收入,社会付出了太过高昂的代价,政府亏了,不是盈了,取消农业税势在必行。取消300亿元农业税,作为政府的投入,收获会是什么呢?
(1)、取消300亿元农业税,农民直接享受得到的实惠至少也是900亿元。这很容易想到。农业税不征收,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就没存在的必要,各种摊派就失去合法的借口,农民得利当然不仅仅就是300亿元了。
(2)、取消农业税,藏富于民,是为更多更大的税源做准备。取消农业税,不等于农村不再征税。针对一家一户的农业税是十分繁琐、十分落后的税种,今后,无论城市还是乡村,除了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只应是厂商或公司。把税源建筑在规模经济基础之上,无论讲社会稳定、讲再生产原理、讲成本分析、讲社会形态过渡,还是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都无懈可击。
(3)、取消农业税是开辟农村市场的捷径。没有交通,没有中小城市,没有富裕的农民,巨大无比的农村市场只是潜在的市场,观念上的市场,不是现实的市场。近几年,在中央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基础设施尤其是交通得到极大改善,为什么农村市场还是启动不起来?关键就是农民手中无钱。农民富裕了,具备扩大再生产的能力,通过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减让的部分税金仍就会回到政府手中,更重要的地方还在于,农村市场的启动,不仅会带来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而且会成为民族经济规避国际市场飓风恶浪的港湾
事物的发展将雄辩地证明,取消农业税,无论是看当前,还是看长远,政府盈了,不是亏了,至少可以实现‘帕累托改进’,就是说,取消了300亿元农业税,农民受益,其他社会群体正当合法的物质利益不会受到伤害。”(此文原载《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01年第 4 期)
引出以上的分析材料,只想表达三点看法:其一,根据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再结合实际,再生产可划分为萎缩再生产、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三种类型,国家征税的依据只能是纳税对象是否具备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其二,即便具备了扩大再生产的能力,纳税对象也只能是规模经营生产者,而不能是单个小生产者;其三,纳税、纳税范围和纳税多少,不是单方面的“进贡”行为,而是国家调控社会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保护和提升社会生产力是现代税收的基本职能所在。保护和提升农业综合实力,农业税不能搞“一刀切”。
二、中国农业竞争优势的荒诞依据
保护和提升中国农业综合实力,必须分析批判目前比较流行的中国农业竞争优势的荒诞依据。这又具体涉及两件往事。
往事之一。2004年我参加了社会科学省政府奖的评选工作。有1篇调研报告,主题是对中国加入WTO之后,回答人们关于中国农业面临国际竞争压力的种种担忧。作者是全国某重点大学的党委书记和该校经济研究所所长。调研报告发表在国务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一个大型刊物上。两位作者直接到美国调查,取回大量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对中、美两国农产品价格的比较分析,调研报告认为,中国农产品比美国农产品更具竞争优势。其一,农产品价格中的劳动力成本,中国还不到美国的十分之一,作者认为,劳动力成本低是中国农产品的竞争优势;其二,农产品价格中农田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的投入,美国所占比例接近30%,中国几乎为零,作者认为,中国的农田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的投入,是农民利用空余时间做的,这更是中国农产品的独特优势。所以,加入WTO会对中国农业发展形成冲击的担忧是多余的。“学会推荐意见”认为该调研报告资料可靠,勇于创新,理论上有重大突破,可作为政府的决策依据,建议评省政府一等奖。我是该调研报告的主审专家,所以看得特别仔细。我不赞成“学会推荐意见”,理由很简单。劳动力成本低是一个国家、民族或地区落后的标志,那是需要通过我们艰苦努力去改变的现状,而不是可以利用和挖掘的什么优势。按照调研报告的逻辑推理,一个国家、民族或地区越落后,竞争实力反而越强,那么我们搞技术革新和加强管理还有什么意义?把劳动力工资低当作一个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竞争优势,我们发展经济的目的又是什么?关于农田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不计入成本的问题,这是前几年工业生产早就批判了的拼消耗、拼设备、拼资源的短期行为,怎么到了农业这一块就算成什么创新了呢?!我不同意给该调研报告评奖。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进行表决,该调研报告还是按省政府三等奖上报。
往事之二。2002年6月21日,我在《中国经济时报》发表了一篇短文,题目是《中国人工资低是竞争优势吗?》。全国有20多家网站和报纸转载了此文。对文章中的观点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其中一条反对意见是:这种常识性的经济学概念都不懂,还在写文章;你懂不懂什么是相对优势原理?为了替中国人工资低问题讨一个公正的说法,我只有求救于经济科学的祖师了。因为相对优势原理是大卫·李嘉图提出的,而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第八章的标题就是“论劳动工资”。于是我在“新华网”上又发表了《中国人工资低是相对优势吗?》的反驳文章。
大卫·李嘉图的相对优势原理讨论对象是国际分工,否定对象是“大而全”、“小而全”以及闭关锁国思想,与劳动力工资高低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情。谁个不懂这种常识性的经济学概念,无须争辩了。亚当.斯密在“论劳动工资”一章中,真就对劳动力工资高低所产生的不同社会效果进行了比较分析。
亚当•斯密说:“使劳动工资增高的,不是庞大的现有国民财富,而是不断增加的国民财富。因此最高的劳动工资不在最富的国家出现,而却在最繁荣,即最快变得富裕的国家出现。今日英格兰确比北美各地富,然北美各地的劳动工资却比英格兰各地高。”
“北美虽没有英格兰那样富裕,但比英格兰更繁荣,并以大得多的速度增加财富。”
“中国一向是世界上最富的国家,就是说,土地最肥沃,耕作最精细,人民最多而且最勤勉的国家。然而,许久以来,它似乎就停滞于禁止状态了。”“各旅行家的报告,虽有许多相互矛盾的地方,但关于中国劳动工资低廉和劳动者难于赡养家属的记述,则众口一词。”“中国下层人们的贫困程度,远远超过欧洲最贫乏国民的贫困程度。”
“所以劳动报酬优厚,是国民财富增进的必然结果,同时又是国民财富增进的自然征候。反之,贫穷劳动者生活维持费不足,是社会停滞不进的征候,而劳动者处于饥饿状态,乃是社会急速退步的征候。”
怎么样啊?中国的那些以经济学大师自居的人们,我们总不至于说经济学的开山鼻祖亚当•斯密也不懂这种常识性的经济学概念吧?1776年,正是我们为之骄傲的“国有乾隆,谷不生虫”(《还珠格格》台词)的乾隆盛世,英国也是名副其实的“日不落帝国”,可是,竞争优势究竟属于当时国家相对比较贫穷、劳动报酬优厚的美国,还是属于当时国家相对比较富裕、劳动工资低廉的英国和中国呢?200年过去了,结论总该有了吧?
可悲的是,中国的自称主流经济学家的同仁们现在还坚持认为,劳动工资低廉是中国的竞争优势。他们说,如果劳动报酬优厚,“中国企业就不可能走向国际”;“中国企业就失去了成本优势,大量企业就会垮掉,外资企业也会转走他国。”
交代上面两件往事,意在强调三点结论:其一,劳动报酬优厚是一个国家、民族或地区繁荣的标志,保护和提升中国农业综合实力,就是试图保证中国农业工人有优厚的劳动报酬;其二,加大技术改造的投入和基础设施的维护是一个国家、民族或地区可持续发展的保证,保护和提升中国农业综合实力,就是试图促使境内外的农业投资者愿意加大技术改造的投入和基础设施的维护;其三,伴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落实和向纵深发展,规模经营或早或迟地将成为中国农村的主要生产方式,为了避免城市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掠夺式开发的悲剧重演,保护和提升中国农业综合实力应该提上议事日程了。取消流转税,开征所得税,这是政府保护和提升中国农业综合实力的基本手段。
三、中国开征农业所得税的操作思路
(一)农业税征收和取消不能搞一刀切
1、取消农业税“一刀切”为什么不妥?
取消农业税“一刀切”政策的根本缺陷,必然助长投资者的掠夺性开发倾向。投资者是指境内投资者,还是指境外投资者;是指私人老板,还是指政府机关;这无关紧要。我们是在解剖资本的本性。马克思说过,资本为了追逐300%的利润,会冒不惜上绞刑架的危险。
所谓取消农业税“一刀切”政策就是农业生产活动不再征收任何税种了。取消农业税“一刀切”政策,不仅一般小生产者获益全部归自己,规模经营投资者所获收益也全部归自己。规模经营投资者为了追逐利润,对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的负效应无须证明,看看这些年的经济建设实践就一清二楚了。当前,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的严重后果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因为自然力的反抗和报复是不管富人和穷人,也不管官员和普通老百姓,就同“死神”一样,对每个人都一样地“公平”。可是,对人力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所产生的严重后果社会感受就不一样了。因为是一部分人受益,另外一部分受害,而社会的话语权又常常操控在受益人的手中,所以他们会变着花样维护自身的既得利益。“中国人工资低是我们的竞争优势”这是掠夺式开发人力资源的纲领性口号。
中国农业劳动力过剩,劳动力的买方市场将会持续很长一个历史时期,政府如果不及早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把规模经营投资者从掠夺式开发的旧轨道上引导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新轨道上来,从供需矛盾上看,必将加剧目前已经出现的产能过剩矛盾;从社会贫富悬殊上看,两极分化必将日益扩大。到了那时再来治理,难度恐怕就大得多了。
2、农业为什么应当取流转税或什一税?
所谓流转税是对商品的交易行为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与流转税一样古老的还有什一税。什一税的基本理念是“你从上帝那里得到了100%,你应该将其中的10%送还给上帝”,所以又叫教会税。从这个理念出发,你家有多少个人、多少亩土地、多少头牲口就是征税依据和计税单位,什一税叫摊派税也可,比方屠宰税、公粮(老百姓俗称“皇粮”)就属这种性质的税种。什一税是最落后的税种。什一税和流转税的社会效果,可以保证国家能够及时、稳定、可靠地取得财政收入,而对生产者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就顾不得那么多了。就是说,不管什么原因导致生产者连简单再生产都不能维持的时候,生产者都必须按照规定缴纳什一税和流转税。
现代社会化生产条件下,相比较而言农业本身是个弱质产业,需要保护。中国是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源于农业的供给只能立足本国。农业问题与其说是个经济问题,倒不如说是个社会问题、是个政治问题更为确切。任何不利于保护和提升中国农业综合实力的政策、法规和方法都在取消之列,什一税和流转税既然存在着伤害生产者的可能性,适时加以取消就顺理成章了。
3、所得税为什么能保护和提升生产力?
所得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收益)征收的一类税收。所得税1799年创始于英国。由于这种税以所得的多少为负担能力的标准,比较符合公平、普遍的原则,并具有经济调节功能,所以被大多数西方经济学家视为良税,得以在世界各国迅速推广。
对农业开征所得税,为什么能起到保护和提升农业综合实力的作用呢?这是由所得税的特点决定了的。第一,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第二,通常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第三,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因而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特别是在采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差距方面具有较明显的作用。对企业征收所得税,还可以发挥贯彻国家特定政策,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第四,应纳税税额的计算涉及纳税人的成本、费用的各个方面,有利于加强税务监督,促使纳税人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改善经营管理。
下面具体分析所得税激励机制的传递过程。
(二)农业所得税激励机制的传递过程
1、所得税对农业综合实力的保护功能
顾名思义,所得税是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农业生产若遭遇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而没有所得,当然就不征税了。什一税和流转税不是这样。“文化大革命”时期笔者在贵州省工作,明明看到农业减产,可农民还得上缴公粮。到了冬天,农民又从公社背回比公粮多得多的救济粮。上边的解释是,农民上缴公粮是对的,国家救济农民也是对的,各是各的理。交易成本的理没有。所得税与什一税、流转税相比较,对农业综合实力的保护功能是十分明显的。
2、所得税对农业综合实力的提升功能
所得税一般采用累进税率制,也就是说,所得越多,税率就越高。比方说,纯所得是10万时,税率是20%;纯所得是50万时,税率是30%;纯所得是100万时,税率是50%等等。现在,投资者面临一个十分现实的选择。投资者实行低工资制度和减少技术改造的投入和基础设施的维护的办法,所得纯收入是100万,上缴所得税50万,自己实得50万;如果投资者事前把50万用于提高职工工资和加大技术改造的投入和基础设施的维护,变为成本,公司纯收益是50万,上缴所得税15万,自己实得25万。眼光再短浅的投资者也不会“白白”地把钱大把地交给政府,只会把钱用来“收买人心”增强公司的内聚力,或者加大技术改造的投入和基础设施的维护增强公司的发展后劲。保护和提升农业综合实力的目标在投资者完全“自利”的打算过程中得以实现。
3、农业综合实力的识别标准与考核办法
农业综合实力是一个社会经济综合指标,不是单纯的经济指标或利润指标,更不是销售收入指标或GDP指标。“十一、五”规划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五条标准,应该是农业综合实力的考评内容。
(三)中国开征农业所得税的社会效果
1、有利于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和奉献精神
社会需要否定和取消的是那些没有科学根据、强行摊派的税种,不是否定和取消一切税种。所得税是在保证每个公民和经济组织所得消费有剩余的基础上,无偿上缴一部分给国家,这是每个公民和经济组织应尽的义务。公民普遍纳税意识强是社会文明的表现。一些人炒作取消农业税,把税赋“妖魔化”,十分地不可取。
人的自私自利和奉献精神都是后天带来的。经济科学的开山鼻祖亚当.斯密早就一针见血地揭露道,“完全为自己不为他人,这似乎是一切时代为主子者所遵守的可鄙格言。” 自私自利是剥削阶级的世界观,是剥削阶级掩盖丑行、解除被剥削阶级思想武装的谎言。当然,奉献精神也可能被利用,也可能被亵渎,但奉献精神毕竟是美好的东西,值得我们追求和向望。所得税倡导的就是奉献精神。
2、有利于形成劳动者优厚报酬的分配制度
中国农业工人主要由粮农、菜农、果农、茶农等构成。中国农业工人月工资在200—600元之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农业工人月工资在6000—8000元之间。所得税鼓励投资者给劳动者优厚报酬的分配制度。如果在不太长的时间内,中国农业工人月工资上升到3000—4000元之间的时候,人才会怎么流动?低工资还是不是竞争优势?答案恐怕与现在大不一样了。
3、有利于主体税种从流转税向所得税过渡
中国目前的主体税种还是流转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主体税种从流转税向所得税过渡是税收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所得税的缺陷在于,税收制度不健全的时候,国家财政收入很可能没有保障。开征农业所得税,风险小,可以为国家普遍开征所得税积累经验。我国税收政策偏偏在风险特别大的征税对象中搞试验,就有点使人百思不得其解了。
据网上《外企是如何掏空中国的?》一文所批露,“外企在中国平均亏损达51%-55%,年亏损金额逾1200亿元。”可是,“在亏损率如此之高的情况下,仍有大量的外资涌入这些热点地区。”形成了所谓“越亏损越投资”的“外资悖论”。其实,“外资悖论”很好解释。一般资本希望低价进原材料,经过加工,高价卖出产品,差价就是获益;许多外资两头在外(母国、母公司),当然愿意(从母国、母公司)高价进原材料,经过中国廉价劳动力的加工,低价卖出产品(给母国、母公司),企业亏损又“合理”地避开了所得税。——这就是新闻媒体反复炒作的“中国制造”、“世界工厂”现象的真面目。
只要思想解放,解决问题的办法很简单。国家以开征农业所得税积累征收所得税的经验,流转税的征收对象,坚持“国民待遇”的国际惯例就行了。
(作者为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经济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