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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制度不存在“谁优越”的比较关系——社会制度的“先进性”表现在能否彰显“对称价值”
作者:崔长林    发布:2006-09-25    阅读:2433次   
    人们常听说,某种社会制度具有“优越性”。笔者以为,这种说法缺乏科学依据,或者说这种说法不科学。这是因为,说某种社会制度是否有“优越性”,里面已有了一个立场的问题。这倒不是说,人们在认识过程中不需要有立场,而是说人们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一旦有了立场,就难免产生片面性。这是由于,科学是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而不仅仅是对研究者本身的研究即仅仅对人的立场的研究,因此,作为认识论者,应该能够体现“中性”的优良本质。
    一、不同社会制度之间压根就不存在“更优越”的比较
    人们要讨论“何种社会制度更优越”的问题,需要把某种社会制度放置到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中去,而不能割断历史地看问题,更不能把这个问题与是否存在剥削、剥削程度联系起来认识。比如,人们就不能说,由于原始社会没有剥削,就说原始社会比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更优越,而只能说后一种社会制度比前一种社会制度“更先进”。
    首先,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谁优越”和“谁先进”不是同一个范畴。如果问“那种社会制度更先进”,当然是后一种社会制度要比前一种社会制度更先进些。可是,我们这里讨论的是“何种社会制度更优越”。笔者以为,不同的社会制度之间压根就不存在什么熟“更优越”的比较而只存在熟“更先进”的认识。可以肯定,人类社会越是发展,其社会制度就越先进。
    其次,尚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先进”的社会制度未必就一定具有“优越性”,因为“优越性”的产生一般取决于人们的感性认识,与是否真的“优越”有一定联系,但没有必然联系。比如,最近新闻媒体就搞了一个关于“幸福指数”的社会调查,调查的结果却出乎人们的预料,那就是,生活状态相对不如城市的农村,其“幸福指数”却比城市要高出许多呢。
    以上说明,所谓“优越性”其实是一种“优越感”,人们是不能把“优越感”当作“优越性”来认识的。如此当然也就说明,不同的社会制度之间是不存在“熟更具有优越性”的比较关系的。可是,令人遗憾的是,长期以来人们就是认识不到这一点,所以才产生了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家说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好,无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说社会主义制度好。
    为此,为了说明问题,邓小平先生给出了一个检验何种社会制度更先进的标准,那就是——“只有发展才是硬道理”。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看一种社会制度究竟是“好”还是“不好”,不在于它叫什么名字,而在于在这种社会制度下,经济社会能否得到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换句话说,如果经济社会能得到发展与可持续发展,那就应该说该种社会制度好;反之也成立。
    二、社会制度的“先进性”表现在能否彰显“对称价值”
    或许有读者会反问:由于“前社会主义”国家没能把经济搞上,是否可以说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不如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优越?诚然,人们暂时还不能得出这个结论。这是因为:一个国家要想把经济建设搞上去,仅凭有一个“先进”的社会制度还远远不够,还需要其他条件。第一,需要有与之对应的经济基础做后盾;第二,所实行的社会制度与经济制度必须要对称。
    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一种先进的社会制度是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如果没有与之相应的经济基础做后盾,即便实行先进的社会制度,那也不可能把经济搞上去。比如,从社会制度的角度上去看问题,在人类的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原始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可是,人们却不能说,它是一种先进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因为它是物资极度贫乏的产物。
    那么,何种社会制度才更具有“先进性”呢?笔者以为,只有当一定的社会制度与一定的经济制度存在“对称关系”时。这是因为:当社会制度、经济制度存在“对称关系”时能够产生“对称价值”。比如,原始社会与自然经济、奴隶社会与产品经济、封建社会与商品经济、资本主义社会与资本经济制度之间就存在“对称关系”,因而可以产生出“对称价值”。
    如此,当然也就说明了,“前社会主义”国家在发展经济的问题上之所以会滞后于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并不是由于其社会主义制度落后于资本主义制度,而是由于“前社会主义”国家始终没有找到、找准与自己对称的那种经济制度。比如,当实行了市场经济制度后,中国经济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正由于如此,中国人民才把它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如此,当然也就更加说明,市场经济并非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而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中国经济28年的高增长已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反之,我们也能看到,一些本来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又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资本主义国家,如亚洲的菲律宾,欧洲的俄罗斯,非洲的赞比亚、肯尼亚等国,其经济还不如中国。上述,难道是笔者编造出来的谎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