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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私卖中的“新双向收费”
作者:巫继学    发布:2006-09-25    阅读:2460次   
 

双向收费,作为一个特定用语,目前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就是经济恶行的代名词。双向收费始于“大哥大”的手机收费。开始时,“大哥大”手机就是“大哥大”老板的身份象征。收费高就高,不高怎么是大老板呢?后来,手机平民化了,甚至连一些城市拾垃圾的都用了,双向收费便受到了挑战。提起手机双向收费,老百姓的气就不打一处来,这口气一憋就是几年,没办法,谁让你面对霸王条款呢!凭什么要双向收费,凭成本?凭质优?凭求大于供?都不是,凭的就是“老子独一份”,就是行业垄断!通讯业的行业垄断,不是源于自主创新的技术、专利之类的知识产权。如果是那样,短期内价高点人们还可以往超额利润上想。手机通讯技术大多是“克隆”于先进国家的先进产业,或者直接OEM贴牌国际市场上的成熟产品。它能“霸王硬上弓”给中国数亿消费者,让他们打出收费,接听也收费,是政府的管制权在左右风云。就是说,权力即公共权力在帮已经成为企业的“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之类的忙。在市场企业经济的社会,政府权力这么直接给企业经营打造垄断优势,其作为真是天大的不公!这其间权与钱有没有交易,确实值得人们质疑与深思。本文要就着这个话题,进一步说说更广泛的话题。

双向收费,真是富于创意。虽然这并不是中国的新发明,但在中国却是活学活用了,立竿见影了,它被用得更为广泛,更为持久。特别是,当双向收费进入权钱交易的场所,真在中国的腐败行为中擦出了新奇的邪火。

其实,人们大都只是熟悉权钱交易中的单项收费。比如,你找某掌控公权者付费办事,你为了晋升官职交钱听候履新,你为了取得贷款给当事关联人好处费,你为了捞在扫黄打非中进了局子的人暗中送钱,你为了摆平某件麻烦事送红包请执法机关中某人为你出面,你为了得到一纸公文以便办成事情掏腰包,等等。这些事,对于中国老百姓来说,可谓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几乎没有人没有这方面的亲身见闻。要说谁对权钱交易大惊小怪,那才出奇呢!

权钱交易市场中,其收费是十分复杂的,几乎可以说,公共权力能够制造出多少种使用产品,就有多少种权力商品被卖出,就会产生多少种权力收费。但在很大程度上,我更愿意用双向收费或者多重收费来描述权力商品化、权力资本化中的此类现象。这种交易虽然很复杂,但我们可以将其抽象为两大类型的服务产品:一类是用公权为私利办成某件事;一类是用公权为私利破坏某件事。前者可称其为成事产品,后者可称之为败事产品。权力产品是一种无形产品,它是公共权力行使过程中的各种职能体现,在市场经济关系中,它被品化为无形产品。由于公权为一个个国家公职人员掌控,在没有权力制衡机制的前提下,公权掌控者,很容易将其拆分私用。这种私用一旦进入一种交易,公权便转化为权力商品,而权力商品在反复循环中进一步“羽化”,就会转变为权力资本。关于权力转化为商品再转化为资本的过程,我在若干年前曾有过仔细分析。(参阅《权力资本四分析——关于权力转化为资本的现象、过程、深层关系和命运的透视》,《当代经济科学》1992年第5期)

例如买官卖官,看上去是一桩单纯的买卖,是一次性收费。不然,为了把事情办成,买官者可能不仅要付为自己说好话的钱,同时他还可能要付为竞争对手说坏话的钱,有时可能还要付造舆论的钱、搅混水的钱。但不管什么钱,都可归为以上两类。又如,某开发商要想取得市政建设中的一项大工程,公司不仅要付为自己帮忙说好话的钱,同时一定也要付说对手坏话的钱。再如,某人被双规了、或者被检查院隔离审查了,或者干脆说被铐起来了,为了捞人,这可能既要付正面做工作的钱,有时还可能要付栽赃他人、架祸“替罪羊”的钱。还有一项业务,就是为了除掉某个人,可能是官场、情场、生意场上的对头,可能是蓄怨旧敌,便会付费借法律法规之刀杀人。在这些复杂的权钱交易中,每一个竞争对手,都会找到自己的公权出卖者,都会不只付一份钱。用公权为人办事者,可能是同一个人,也可能成事者与败事者是不同的人。可能是“一脚踢”,也可能“一事一说”。如果是权钱交易做得比较专业的,他可能专项服务,收谁的钱,只给谁办事,不掺搅别的事的成分,更不掺搅对手的成分。但也有些二百五,或者过于贫财的公权掌控者,不按江湖游戏规则办事,不分各路的钱照单全收,无论甲乙双方那方的钱通吃,那他一定会为自己找来麻烦,等待他的,不是黑道上给他白刀进红刀出,就是红道上让他进纪检会或者检查院。这在各种媒体上,有大量类似的大案小案,可谓层出不穷,屡见不鲜。近年来,由于素材的丰富多彩,迄今已有上百部描写此类故事的电视连续剧在电视台上轮番播放。权钱交易市场中的双向收费,实际上是一个公开的秘密。所谓“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不就是说的这事?

细究起来,双向收费也有两种情况。前面我们分析的是一种通例,即要么由公权提供一种成事产品,要么提供一种败事产品。

现实生活真是富于想象力,它也没有让权钱交易市场缺乏想象力。于是双向收费发展了一种新的派生形式:它用公权人为地造出一种需求,再给你提供服务产品。比如,十分流行的是派出所放做台小姐去当线人,专门勾引“革命意志薄弱”的人,等到嫖客上勾,出警抓人。出事者可以有两种选择,要么花钱消灾,要么听候处理。近乎百分百的选择,都是出事人花钱买路走人。这样,没有行政执法处理结果,出事者等于没有发生什么事。该当官的继续当官,该在人前显眼仍就显眼,该在家庭做“三好丈夫”继续他的恩爱夫妻。再如,某些执法单位近乎制造陷阱,诱使一些人违法违规,然后将其一举抓获,并没有上报处理的意思,只是放风等你找人来捞人。基本手法是,我把你弄进去,我再负责把你弄出来,演绎双向收费。本文的举例只是挂一漏万,现实经济生活中一定更丰富,更出彩。

比之传统的权钱交易,新出现的对社会更具有杀伤性与破坏力。传统的权钱交易,是社会经济生活中本身出现了问题,通过不正当乃至违法违规渠道进行解决的现象。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初期,权钱交易通常被商人用来作为办事的“润滑剂”,你磨蹭我的事不告你反而给你上点油(即油水之油)。许多主流学者曾经为这种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进行过辩解,认为它对于改革起到过某些正面作用,提高了办事效率,减少了改革的成本。它的存在,完全是官僚机构办事拖沓而出现的“逼良为娼”行为。而新出现的权钱交易,则是当权者人为地设局制造权钱交易需求。前者还打着为你办事的旗号“巧取”,后者却是赤裸裸地“豪夺”。前者还权当你是红道上人为已谋私利,后者简直就是披着红色外衣的黑道行径。前者既有违法也有违规,后者却是纯粹恶性知法犯法。当然,作为公权与私利的两种交易,本无所谓好与坏,都是腐败、都是犯罪,但两害相较,后者更坏更严重。

公共权力转化为商品再转化为资本,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它的实现形式,它涵盖的范围也与时俱进地发生着变化。这种双向收费以至多重收费就是一个新的动向。“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邪恶总会尾随人后,不可能完全干净地清除腐败,反倒是权钱交易会不断有新变种,让我们拭目以待。我们能做的,恐怕是不断地完善我们的制度,将公权置于阳光下,不仅有专门机构而且能让公民进行监督。二重的人性是不可改变的,改变的只是人性发扬的方向与比例,是他的利己性还是利他性、是个人性还是社会性两者的比例,以及他释放空间、反馈方向与力度。以上我们的分析,绝非从推理到逻辑,而是以现实生活中每日每时发生的并被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络大量披露的实例为基础、为背景。

说句笑话来收场:如果你要上“中国Y动”或者“中国L通”兴办的街头商业性“卫生间”,可一定要问清楚卖门票的大爷或大嫂,出来时还要不要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