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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万亿国企利润
作者:孔善广    发布:2006-10-17    阅读:2606次   
 
  2003年4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提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大做强”的口号,结果国有企业利润不断攀升。2003年,国有企业实现利润总额约4800亿元,2004年约7400亿元,2005年约9000亿元。从1998年开始算,至2005年,国有企业净实现利润3万多亿元。其中,有亏损企业亏损额近2万亿元,赢利企业赢利近5万亿元(见下表)。
 
全国国有企业赢利亏损状况(单位:亿元)
年份 企业户数(万户) 赢利企业赢利额 亏损企业亏损额 利润总额
1998 23.8 3280.2 3066.5 213.7
1999 21.7 3290.7 2144.9 1145.8
2000 19.1 4679.8 1846.0 2833.8
2001 17.4 4804.7 1993.6 2811.2
2002 15.9 5588.8 1802.5 3786.3
2003 14.6 7589.1 2819.8 4769.4
2004 13.6 10429.4 3060.6 7368.8
2005 2.9 7473 1026 9047.0
合计 ---- 47135.7 17759.9 31976
 
说明:
1.1998-2004年的数据来源于《中国财政年鉴2005》。
2.2005年的数据为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资料,其中赢利企业赢利
  额和亏损企业亏损额并非是全部国有企业,只是2.9万户国有及
  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而9047.0亿元利润总额是全部国有企业。
3.加上其它非金融国有赢利企业的赢利额,则可推算出八年来全国
  国有赢利企业赢利额将达5万亿元。
 
  2005年底,国资委李荣融主任在论证石油、电信、电力等国企“几乎没有垄断”时,有一段著名的话:“国有企业搞了半天,它是国家的,它是人民的。所以,它所获得的盈利都是为人民谋利益的”。
 
  然而,我们看到,这八年来,国有赢利企业的利润近5万亿元,相当于1999-2001年三年合计的国家财政总收入,却没有上交国家财政来为人民谋利益。反而,这八年来,国家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国有企业的增拨企业流动资金、挖潜改造资金和三项费用、填补企业亏损补贴合计就达一万亿元(见下表)。
 
国家财政用于企业的支出(单位:亿元)
年份 增拨企业流动资金 挖潜改造资金 企业亏损补贴 小计
和三项费用
1998 42.36 641.18 333.49 1017.03
1999 56.41 766.05 290.03 1112.49
2000 71.06 865.24 278.78 1215.08
2001 22.71 991.56 300.04 1314.31
2002 18.97 968.38 259.60 1246.95
2003 11.95 1092.99 226.38 1331.32
2004 12.44 1243.94 217.93 1474.31
合计 235.9 6569.34 1906.25 8711.49
 
说明:
1.资料来源于《中国财政年鉴2005》
2.数据截至2004年。2005年没有具体数据资料,但估计不会低于
  2003年的幅度,据此估计就达到1万亿元。
3.挖潜改造资金和三项费用也有用于非国有企业,其它两项全部用
  于国有企业。
 
  一方面是高额利润,连年攀升,另一方面是巨额亏损,国家财政填补。国企资产“盛宴”与“黑洞”并存,原因是什么?后果是什么?
 
国企命运的变奏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的全部财政收入都来自于国有经济,不过这并没有将中国经济带上快速运行的通道,反而成为财政难以承受之重。例如,1985年,国家对企业亏损补贴为507亿,占当年财政收入的25%;1989年,企业亏损补贴600亿,占当年财政收入的23%。上个世纪90年代,国家财政对国有企业的亏损补贴也一度占全国财政收入的20%。
 
  转轨过程中,国有企业效益不断下滑,导致银行的大量贷款沉淀形成巨不良贷款,但由于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及相关政策,国有企业不能大面积破产,国有商业银行还得承担着大量政策性业务,继续维持企业生存。以1994年为例,四大国有银行当年的贷款总额为4万亿元,其中70%以上贷给了国有企业,即银行向国有企业的贷款额为2.8万亿元,其中很大部分为“安定团结”款。
 
  如果国有企业在一般竞争性领域有比较强的赢利能力,也许就不会轻言痛苦的“国退民进”了。1990年代中期以前,我们一直采取代价高昂的靠养企业来养人的思路,对失去活力的企业输血,由国家给予财政补贴,并形成银行巨大不良贷款。90年代后期,开始实施“国退民进”,下岗分流,减轻企业负担,加上数额巨大的亏损项目核销,情况有所改变。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提出“央企不能在规模上进入本行业前三位,就要进行重组”,集中强化国企垄断地位,形势发生了急剧分化。
 
  1998年至2004年,国有赢利企业赢利额由3200亿增加到10400亿,但利润主要集中在石油、石化、电信、烟草等国家垄断行业。如2004年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宝钢集团、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7家公司实现的利润,就占到了全部中央企业利润的78%,其中6家是国家垄断的石油石化和电信行业;如中石化和中石油两大巨头拥有国内原油90%的开采权,集开采、进口、加工、批发、零售于一身,是承担着“政策性功能”并给予行业垄断特权的企业,拥有绝对的垄断地位。
 
  2005年,国有企业利润总额9047亿元,同比增长25%,再创历史新高。其中中央企业占6413亿,占国有企业利润总额的七成以上,且大部分是垄断性企业。以中国石油为例,继2004年利润总额1100多亿元后,2005年利润总额达1756亿元,占中央企业利润总和的27%,其上市公司以1330亿元净利润,成为亚洲最赚钱的公司。2006年上半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3500亿元,又再增长16%。
 
国企资产黑洞
 
  国有企业一方面通过垄断获取不断攀升的利润,另一方面,在部分面临市场竞争的行业,却存在巨大的资产损失。多年来国有企业的亏损面平均超过45%。在2003年,仅中央企业就共申报核销资产损失3178亿元人民币。这相当于9.2万亿元资产总额的4%左右,3.2万亿元净资产的9.9%。2004年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共清出各类资产损失高达3520亿元。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亏损企业的亏损额再创历史新高,亏损额1026亿元。而在过去几年中,四大商业银行也共计核销损失接近2万亿元。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一样,都来源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下,是国家的专业银行。国有银行的贷款一向以所有制性质划分,他们认为贷款给有国家及政府背景的国有企业觉得较为“安全”,而且认为非国有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难以形成放贷的规模效应。而事实上,由于国有企业大量亏损,导致国有银行坏帐丛生。
 
  2000年之前,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情况被视为机密,从未对外披露。但事实上,被称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成本的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在上世纪末已形成了一个惊人数字—1999年不良贷款余额高达2.5万亿元,因而在1999年为启动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铺路,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并陆续通过注资、核销和剥离的资产合计近3万亿元。
 
  然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承担处置银行剥离的巨额不良资产的责任,具有浓厚的政策性背景,效果并不理想。根据各资产管理公司公布的资料计算,至2005年5月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已承接的不良贷款共11800亿元。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布的数据,至2006年一季度末已处置不良资产8660亿元,现金回收率20.46%,回收现金仅1766亿元,资产(包括非现金资产)回收率24.2%。以此计算,不良资产损失是6567亿元。如果按已承接的11800亿元不良贷款计,则只能回收现金2400多亿,资产损失则是近9000多亿;如果按不良贷款余额2.5万亿元计,则只能回收5000多亿,资产损失将近2万亿元。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施华强的研究,如果剔除政策性剥离因素和分类方法等影响,看不良贷款余额,2000年达到3.7万亿元的高峰。在此后的5年里,一直在3.6万亿元的高位徘徊,没有明显减少。这表明,1999年以来,账面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的行全面纾困,需要3万亿元人民币,该数字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30%”。
 
国企盛宴何人享用?
 
  国有企业既存在巨大的资产损失,又通过垄断获取不断攀升的利润,但从1994年的财税改革起,国有企业就没有向国家财政上交利润,其依据是1993年底颁发1994年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作为过渡措施,近期可根据具体情况,对1993年以前注册的多数国有全资老企业实行税后利润不上交”的办法。但实施起来却是所有国有企业和其他非国有企业一样只缴纳税金,所得利润从来没有上交作国家财政收入。
 
  企业的高利润,除了部分作流动资金和支付非国有股东股息之外,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表现为将利润隐藏或以工资福利及奖金等形式分配,导致社会收入差距过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字,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等行业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福利待遇上的差距,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
 
  而包括两大石油巨头在内的资源性垄断企业在境外上市,使中国的资源性收益流出境外(如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333.6亿元净利润,支付非国有股东股息为14.86亿)。这些企业可以这样形容:用投资者自己的投资,开采投资者自己的资源,再以垄断高价卖给投资者,利润却没有分给最大股东(国民),出现企业“剥削”所有者的现象。
 
  国有企业庞大的资产及所产生的利润对经济的影响也不能忽视。既然国有企业利润没有向国家分红,主要去向就是转为所有者权益留在企业里,用作新增投资。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为例,从2000-2003年,四年的净利润合计为954亿元,但2004年的固定资产却比2000年增加了934亿,这就说明了大部分的利润转为固定资产投资。
 
  国有企业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投资比例一直相当高,1995年占54.4%,2000年是50.1%,均超过一半。2001-2004年分别是47.3%、43.4%、39%和35.5%,虽然未过半,但仍占比例最大。
 
  200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8604亿元中,城镇投资75096亿元,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占53.3%,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45.2%。2006年1-7月,我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44770亿元,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占46.6%。可见这两年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固定资产投资正在膨胀。
 
  国有企业存在的行业,一般是政府频频干预管理及限制准入的行业。一方面,这些行业内的国有企业不能对需求作出积极而正确的反应;另一方面,这些行业大多处在行政性垄断之下,行业外的能够作出积极反应的投资者难以进入。每当宏观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后,出现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的“瓶颈”,大量投资跟上。而由于投资缺乏产权约束,往往导致过度投资。由此形成“短缺—加大投资—过剩—压缩投资—再短缺”的恶性循环,是周期性经济过热和经济波动的重要原因。
 
改革刻不容缓
 
  纵观国有企业,一方面是多年来的巨额资产损失和国有商业银行为其亏损和转制承担巨大代价,需要属于国民的公共财政资金填补漏洞;另一方面是垄断的国有企业利润额大增,却已经和其他非国有企业一样,只按法律法规上缴税收而没有上交利润给国家财政;再另一方面是垄断的国企行业职工待遇高于其他行业造成的收入不均,以及非公有制企业遭受不平等待遇。这对“国有企业搞了半天,它是国家的,它是人民的。所以,它所获得的盈利都是为人民谋利益”的说法,是极大的反差。
 
  面对这种局面,我们应该反思:国有垄断企业对国民整体福利影响究竟有多大?今后其所获得的盈利如何为人民谋利益?如何处置政府、国有企业利益与国民利益的关系?这些问题都需要深入研究,并及时制定改革措施予以解决。   
 
本文发表在《新青年.权衡》2006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