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社会责任加强了企业文化的凝聚功能
企业文化的凝聚功能是指企业用共同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精神信念使企业全体利益相关者同心同德,凝聚在一起。企业文化使其利益相关者改变了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观念,树立一种以企业为中心的共同的价值观念,从而潜意识地对企业产生一种强烈的向心力。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企业文化中的一种伦理要素,大大加强了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任关系,提高了企业的凝聚力。
二、企业社会责任明确了企业文化的导向功能
企业文化的导向功能是指把企业利益相关者的个体目标引导到企业所确定的集体目标上来。企业文化作为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共同价值观念和共同利益的反映,可以使全体的企业利益相关者在特定文化氛围中潜移默化地接受企业共同的价值理念,引导利益相关者自觉遵循企业共同价值观,使自己的行为和意愿符合企业文化的要求,形成一股企业发展的合力。托马斯·M.莫里根(Thomas M. Mulligan,1993)认为,“企业的道德使命就是运用所能获得的想象力和创造性,为人类世界更加美好而创造产品、服务和机会。这一使命比企业可能行使的其他任何职责都重要。”企业社会责任为企业文化指明了明确的伦理方向,以道德伦理的软号召力引导利益相关者去共同实现企业的社会目标,凝聚起企业共同的社会价值观念,呈现出积极追求社会理想的精神风貌。
三、企业社会责任增强了企业文化的激励功能
企业文化的激励功能是指通过企业文化的熏陶,激励企业利益相关者去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或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企业文化的这种机制能激发企业利益相关者服务企业的创造力和热情,以致于推动企业形成强有力的文化价值氛围,产生巨大的企业凝聚力和集体智慧,并使每个企业利益相关者都乐意为争取企业的总体目标做出较大贡献。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905)就在强调经济发展中物质因素重要性的同时更加强调精神因素的作用。他认为,“精神动力来自伦理观念,有了精神的动力,经济发展就会加快。” 约瑟夫.L.鲍尔(Joseph L.Bower,1995)在讨论当代企业的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时就说:“特别是认为‘按表现付钱’理所当然的企业——使企业领导者对经济增长和回报的重要性有了深刻的认识,除非激励机制得到修正,使报酬与公司公布的非经济目标相一致,否则要广大的下属员工忠实遵守公司的正式书面命令是毫无意义的。”基于伦理观念上的企业社会责任恰好为企业文化的激励机制提供了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企业利益相关者得到的实惠从思想意识观念到客观环境都对企业利益相关者进行全方位的积极渗透、影响,充分挖掘出激励功能的作用,同时,避免了传统激励方法所引起的企业各种行为的短期化、非集体主义的倾向,使企业的行为趋向合理化。
四、企业社会责任强化了企业文化的约束功能
企业文化的约束功能是指利用共同的行为规范和思想意识对企业利益相关者的行为起到有力的约束作用。当企业文化一经形成,就形成一种“文化定势”,使其利益相关者自然而然地按照既成的模式思维和行动,而超出模式的思想和行为就会受到群众舆论和内在思想情感压力的无形约束。厉以宁(1999)说“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如果各个行为主体自身没有道德约束,相互之间也缺少必要的道德约束,社会肯定是无序的,经济生活肯定是紊乱的,社会风气也肯定不正。从经济运行的角度看,行为主体如果缺少道德约束而彼此之间又没有相互的道德约束,行为必定短期化,因为行为主体会因缺乏稳定的预期而对经济前景失去信心。”企业社会责任把把外在的制度约束内化为企业员工自觉的行为,用一种无形的道德伦理上的约束力量,形成一种道德伦理规范,缓解自治心理与被治心理现实形成的冲突,削弱由其引起的心理抵抗力,从而使企业上下左右达成统一、和谐和默契。
五、企业社会责任扩展了企业文化的辐射功能
企业文化的辐射功能是指企业文化不仅对企业本身,还对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社会影响着企业文化的发展,而同时企业文化业反作用于社会。企业社会责任作为成为企业文化中新型的价值观体系,不仅能在企业内部营造良好的氛围,而且辐射到整个企业界和社会。企业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活动,进一步扩大企业在社会上的良性影响,进而在消费者和社会公众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公民”形象。同时,这种社会影响反过来又会影响到社会文化的发展和进步,全面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正如彼德.德鲁克(Peter F. Drucker, 1973)指出,“一个健康的企业和一个病态的社会是很难共存的”。
六、企业社会责任加强企业文化的融合功能
作为一种以精神为内核的企业文化,它必然会冲出自己的文化区界,向别的区域或同一区域的其他企业文化扩散和渗透。但是,企业文化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其融合不是自发进行的,而是具有较强的历史延续性和变迁的迟缓性。即使在全球化的趋势下,企业也不可能像更新设备、转换产品那么容易地改变各企业原有的文化观念。而且,企业文化的融合并不是机械地相加,而是在原有文化个性的基础上相互比较、吸收和补充,然后生成一种新的文化形态。这更增加了企业文化融合的难度和时间长度。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是由发达国家社会主导下,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被迫跟进并加以发展的一种企业经营管理战略举措,具有鲜明的国际性特征。企业的社会责任要解决的是以捍卫消费者权益、劳工利益和环境保护等公众利益为核心的社会问题,关系到社会与企业的精神和文化,解决这些问题不仅是各国企业、也是整个人类社会共同追求的理想目标。因此,企业社会责任无论从影响的范围上,还是从人类的共同意识上或者提倡的内容上来看,它都是当前中外企业文化对接的平台。目前,把企业社会责任作为新时期企业文化整合和再造的内容,已成为国际企业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
七、企业社会责任强化了企业文化的更新优化功能
企业文化是社会发展的产物,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具有明显的阶段性,企业文化的更新功能来自于企业内部的机制和社会对其影响力。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种新型的企业价值理念有其引导潮流的先驱魅力,乔治·斯蒂纳(George A.Steiner)和约翰·斯蒂纳(John F.Steiner,1997)说,“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是在与传统经济观念相对抗的过程中缓慢发展起来的。这两种观念之间的紧张状态并没有停止,它还会继续下去。”企业社会责任对传统经济观念的对抗过程也是对传统落后企业文化的否定过程,必然促进企业文化的优化更新步伐。
该文发表在《亚太经济时报》2006年11月16日
作者是: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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