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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阳光并购,改善资源配置效率,提升中国企业的全球竞争力
作者:吴晓灵    发布:2006-11-22    阅读:7990次   
 一、并购是市场经济中优化要素配置,增强企业竞争力,提升企业价值的有效途径。但当前中国尚未给并购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从而影响其效用的发挥。
(一)并购重组产权结构,改变企业控制权
——实现治理结构和管理层的重组,让更有效率的机制和更有能力的人控制企业;
——实现产业整合、企业重组、市场布局调整,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赢利能力和市场价值;
——并购促进了中国企业股权结构的变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二)中国并购市场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中国出现了企业并购重组的浪潮,但行政主导的倾向大于市场主体的运作;
——一些并购重组的失误导致企业经营失败,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并购中的不规范运作侵犯了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产生了“国有资产流失”的议论和“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给并购重组蒙上了阴影;
——中资企业在全球并购中的被动局面引起了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关注。
(三)中国并购市场运行不规范,不能充分发挥效用的原因:
——产权界定不到位和非公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使并购主体自主性受限制、决策主体不清晰、加大了并购的风险和成本,降低了并购的效率;
——未形成有效的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出现了一些并购者有意模糊产权结构和模糊控制权的问题;
——资本市场发育不够,缺少除上市交易之外的合法交易渠道,不能形成有效的价格发现机制,使并购价格失去公允的参照系,并购价格合理性的判断标准难以掌握;
——并购主体融资渠道不畅,束缚了中资企业的并购能力,有些企业为达目的出现一些不规范的融资行为;
——有些企业经营主导思想不稳健,对多元化经营和产业整合认识有偏差,盲目扩张,形成高负债经营局面,经营失败后累及银行及其他相关企业。
二、创造阳光并购的制度环境,提升中国企业的竞争力
(一)阳光并购是指并购过程的合规透明和并购结果的公开透明,这需要从制度环境和并购主体约束两方面创造条件。
(二)完善法律法规,为阳光并购创造制度保证
——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完善集体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建立各类产权的登记制度,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保证并购主体的自主权和决策权,促进产权结构改组的明晰和透明;
——建立规范有效的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真正尊重创业者的劳动,给他们以股权激励;改进完善企业人事制度,尊重股东的用人自主权,让并购真正成为淘汰落后管理者的有效机制,促进企业并购后控制权的公开透明;
——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上市公司的并购规则(要约收购),建立场外交易制度为非上市股权和大额股权交易提供合法的交易平台,为股权价格的形成提供制度安排;
——给市场主体以更多的自主权,为合规并购提供正常的融资渠道。中国不乏有战略眼光和经营管理能力的企业家,中国不乏有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人,但中国缺少把他们撮合起来的平台机制。我们应建立合格投资人制度,在这个范围内应该允许发行国际上所有成熟的金融工具,给私募基金以合法的地位。要让金融成为中资企业战略并购和参与国际竞争的助动力。
(三)建立并购主体的约束激励机制
——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要发挥市场自律组织的作用,在成员企业和并购市场的参与者中促进新会计准则的运用,增强企业经营的透明度;
——并购市场的参与者不论是并购方、被并购方和中介服务机构应加强诚信建设,在并购中进行阳光操作;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才能更有效地推动企业并购;
——并购市场主体要不断完善自身治理结构,增强企业经营的社会责任感;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组织的主要组织形式,是最大限度降低交易成本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组织,妥善处理出资人、代理人及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是实现企业目标的重要保证;
——要加强对企业董事会和高管层的教育、培训,不断明确自己的职责、责任和法律业务,在为社会增进财富中实现自身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