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背后的污染问题
作者:温铁军 发布:2006-12-05 阅读:94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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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处于工业化加速时期,城乡居民既享受到了工业化与生俱来的好处,也感受到工业化造成的诸多困境。消费者在为过去的毒大米,现在的苏丹红、多宝鱼等恶性事件惶恐不安的时候,“现代化的社会成本”,更应引起大家的重视:在工业化导向的不断追加农业物化投入的条件下,我国农业已经演变成了面源污染最广泛的产业
●要解决农村污染的现状,与其想当然地以为靠建立标准、审批和准入制度就万事大吉,不如放弃以往单纯追求GDP的发展观,踏踏实实地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国家战略进程中,下决心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农村基层,去帮助中国高度分散的小农户组织有机农产品生产合作社
●广大市民消费者应该了解的起码常识是:只有全社会都来帮助农民,全面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形成合作社社员内部化的监督机制,才能从源头把住安全食品的生产关;我们也才能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家家都种卫生地,化肥农药除草剂”,这句农村的顺口溜值得大家高度重视,因为它形象地反映出导致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农业生产的源头已经实现了“化学化”。
我国处于工业化加速时期,城乡居民既享受到了工业化与生俱来的好处,也感受到工业化造成的诸多困境。消费者在为过去的毒大米,现在的苏丹红、多宝鱼等恶性事件惶恐不安的时候,往往容易就事论事地提出加强检查、加强监督等措施。这固然没错,但我认为,一个更加本质的内因——令人不快的“现代化的社会成本”,似乎更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在工业化导向的不断追加农业物化投入的条件下,我国农业已经静悄悄地演变成了面源污染最广泛的产业。
在多年来农民分户经营条件下难以开展归集天然来水的工程建设的困境中,一方面是30年前留下的能够利用天然来水的中小型水利设施老化失修,基本农田和有效灌溉面积大幅度下降;另一方面,在目前这种分户经营体制条件下越是增加水利投入,反而越是促使农民单家独户地开采地下水并且不支付水资源使用费用,由此造成地下水严重超采和地表的盐碱化板结或沙化,天然来水也就越是难以补偿地下水。最近20多年来,我们都知道华北平原地下水已经超采到80%以上,北京的地下水超采104%以上,都已经根本不可补充。这样,农业已经演变为大范围过量开采水资源的产业,未来20年水资源危机将形成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
而且,农民都知道越使化肥地越薄,地越薄就越要多使用化肥。中科院的土壤专家已经提出我国农业的“化学定时炸弹”之说,但并没有引起世人的足够警觉。根据我常年在各地农村的考察经验,我认为:在我们这个人口众多而耕地资源稀缺的国家,越是追求产量型农业的现代化,越是强求农民靠农业增收,造成的面源污染和水资源破坏就会越严重;化学化农业和设施农业(地膜和大棚)生产越是普遍,单位面积的土地上施用的化肥、农药、除草剂和养殖业使用的催长激素、抗生素和重金属等化学物质和有害成分对农产品生产和居民食品安全造成的危害就越严重;越是在大城市集中搞“菜篮子”工程、“万头猪场”、“万头牛场”等大规模农业,就越会造成大规模牲畜排泄物的深度污染和防不胜防的人畜交叉感染疫病。其实,西方发达国家在规模农业上是长期存在着激烈争论的,既认为这种现代化农业的规模经济能够带来效益,也承认其造成的严重污染。我们在以后的政策讨论中也应该正反地看问题,而不是一味强调效益优先。
还有些人认为,只要在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农村污染问题上引入“排污权拍卖”制度就可以解决问题;这恐怕也是需要澄清的“环境经济学”误区。西方经济学派生的“环境经济学”的一般原理,是把一个企业所造成的资源环境的污染这种外部性,当不由微观经济单位承担而由社会承担的时候,以排污权或污染指标的价值化拍卖来把外部性再内部化,以此来推高污染企业的生产成本,迫使企业降低污染或者淘汰出局。这个理论逻辑上是成立的。但问题是在农业上适用吗?
我国农业是由分散小农从事的弱势产业,仅从化肥一项的污染看,一般被作物吸收的化肥最多不到30%,那也就是说,农业使用化肥所排出的污染至少是70%,粗饲的畜牧业排污比重也超过50%。无论以什么形式把排污成本交给农业承担,按照这种理论逻辑测算都会使得农业破产,何况,在小农经济条件下怎么做得到?而如果在弱势的农业和分散的农民群体不可能承担农业造成的污染成本的情况下,农业面源污染所造成的江河湖海的水质污染和富营养化,土壤的普遍毒化和大气污染等等,这些外部性就只能由全社会承担!这才是消费者普遍认为食品安全的前景堪忧的内在原因。
近年来,由于缺乏实事求是的反思精神,我们在采取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临时办法的同时,一些人还试图进一步照搬在西方仅仅适用于大农场经济的“食品安全条码追踪系统”,不顾连美国农业专家都不得不承认的这种系统对小农经济于事无补的局限性。多年来的教训告诉我们,照搬、照抄只能导致事倍功半或事与愿违。
事实上,与其想当然地以为靠建立标准、审批和准入制度就万事大吉,不如放弃以往单纯追求GDP的发展观,踏踏实实地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国家战略进程中,下决心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农村基层,去帮助中国高度分散的2.12亿小农户组织有机农产品生产合作社。同时,政府应该把以往资助化肥农药农机的各种优惠政策,尽快调整为资助农民使用农家肥,资助开展有机农业生产的合作社。
而广大市民消费者应该了解的起码常识是:只有全社会都来帮助农民,全面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形成合作社社员内部化的监督机制,才能从源头把住安全食品的生产关;我们也才能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总结我们五年来在各地推进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和促进城乡和谐互动的工作之中有关“生态农业和环保农村”的实际做法,归纳出的经验教训方方面面,其中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根据农产品“买方市场”的规律,强调市民应该“善待农民”;因为农民是在从事维持我们家人和子孙后代生命健康的劳苦工作;就是推动市民在农产品消费上实行“公平贸易”,否则我们追求的难道不恰恰是“低价吃饭、高价吃药”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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