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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理论:构建和谐社会时期的经济学分析视角
作者:徐策    发布:2007-03-14    阅读:2637次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经济学分析与研究从来就是基于并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阶段而展开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经济学工作者必须要找准以何种理论作为分析和研究的视角,这将有益于很多现实经济问题的研究和解决,也将有益于我们向着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人类伟大理想的迈进。
 
一、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下的“不和谐”因素
    在27年的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改革”是中国经济腾飞最完美的注脚。改革对中国经济振兴与发展的推动力量越来越重大。时至今日,正如吴敬琏先生讲,改革正在闯关阶段。改革在经过了由简到难,由周边到核心等形式的渐进式发展之后,留下了一些不易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硬骨头”。正是这些“硬骨头”导致了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和谐因素。
    经济学要回答的问题通常有三个:“生产什么”、“如何生产”、“为谁生产”。从这三个角度可以解读当今微观层面上存在的不和谐因素。
    “生产什么”指的是在资源稀缺的条件下,如何选择资源的用途。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资源的稀缺性越来越明显。有限的财政资金是用于公共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用于支持公民生活消费品的开发;有限的土地是用于房地产开发,还是农民扩大耕种面积;有限的劳动力资源是留在城市中打工,还是返回农村耕种;有限的收入和财富是存放银行,还是投入资本市场……,有关这些方面的问题都涉及到国家的发展战略、企业发展规划、个人的理财计划,改革需要协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发展关系,和谐的呼声越来越高。
“如何生产”指的是以怎样的技术和制度来生产。当今世界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国家对于高新技术发展也是一如既往的支持。对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如何选择不同的技术确实非常值得探讨,但生产的技术手段似乎不是问题的主要方面,制度层面显得尤为重要。经济增长模式是“资本密集型”,还是“劳动密集型”?垄断行业是国家一股独大,组织大规模生产,还是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竞争的气候……,这些问题越来越呼唤着协调的发展与和谐的改革。
    “为谁生产”指的是生产出来的产品以什么方式在社会中进行分配。分配体制问题在当今显得尤为突出,也是最需要和谐的问题。股权分置改革关键就是协调流通股所有者与非流通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所得税起征点改革本质是协调不同收入群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汇率体制改革核心是解决国外经济体与国内经济体的利益分配关系;地方官员“官煤勾结”的现象本质上也是一场利益之争……总而言之,和谐的改革成为当今改革的最强音符。
    经济发展宏观层面的不和谐因素涉及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地方政府投资膨胀、社会保障薄弱等方面。首先,继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等战略的提出和实施之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又将有三大新的重点区域发展值得关注:即天津滨海新区、海峡西岸、成渝地区。这是中央关于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问题是如何使得国家有限的资源合理公平地配置在各个需要发展的地区,如何促进那些没有列入到重点区域的地区的发展。其次,某些地方官员追求政绩,投资膨胀,造成宏观经济运行出现结构性过热,所以如何使地方政府树立科学的政绩观,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统筹地方经济发展与国家经济发展,是和谐改革的关键所在,是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再次,我国近年来在社会保障方面虽然取得了不小的发展,但是在保障范围和保障力度上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如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医疗保障问题等等。
    要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就要搞清楚到底有哪些不和谐之处,而不和谐的本质又是来自哪些方面利益的冲突。化解这些冲突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从这层意义上,冲突理论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时期的经济学分析视角就成为可能。
 
二、冲突理论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联姻
    博弈论试图在人类各种利害冲突中通过某种机制而实现共赢。这种共赢机制可以是合作博弈,也可以是非合作的博弈。在非合作的前提下,参与博弈的双方乃至多方实现共赢,这确实是对人类智慧的考验。这种智慧实在太过稀缺。因此,诺贝尔经济学奖今年垂青于在这一领域贡献非凡的两位学者——罗伯特奥曼(Robert Aumann)与托马斯谢林(Thomas Schelling),正是对人类自身智慧进步的肯定。
    可以看出,以冲突理论的观点来审视目前存在的不和谐的社会经济现象,能够更加深入地厘清问题的本末,从而以化解冲突的智慧来协调发展,将“构建和谐社会”落到实处。
    (一)冲突理论的理论渊源
    自亚当•斯密以来,西方主流经济学都是关于交易的经济学。而从最基本的层面看,交易经济学所告诉我们的,还是斯密在230多年前就已经给出过的理论:在交易过程中,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通过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不仅增进了自己的福利,而且增进了公共福利。20世纪50年代,纳什定义了交易经济学“瓦尔拉均衡”之外另外一种均衡状态:即不合作或冲突世界中的“纳什均衡”。它提醒人们:为了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只要有机会,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经济人总会利用“策略性行为”通过损人而达到利己的目的。“纳什世界”的出现,使得不少经济学家研究交易之外的另外一种现象,即冲突问题。著名的国防经济学家赫什利弗(J.Hirshleifer在80年代末与90年代初首次将已有的成果进行综合,提出“冲突经济学”的概念与体系。他认为,冲突经济学应该与交易经济学一起,构成微观经济学的两个平行分支。前者研究基于双方均势基础之上的交易与互利行为,而后者则研究基于单边优势基础之上的斗争与互害行为。
    (二)基本假设及理论框架
    在赫什利弗看来,冲突经济学与交易经济学两个分支都具备相同的标准的经济理论要素:(1)决策者的行为选择都是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2)他们在追求最大化行为时都受到各种约束;(3)从一般生产理论的角度,投入总会转化为期望产出;(4)无论是冲突或交易最后总能达到某种均衡。但两种经济学也存在诸多不同。首先,预设的前提不同。传统的交易经济学关于理性经济人、完全信息以及市场出清假设,在冲突经济学中相应地变成了“机会人”假设、不完全信息假设。所谓“机会人”假设是指一个追求最大化的经济人,不会放过任何有利可图的剥削他人或占有别人的利益的机会。其次,研究的工具不同,主流的交易经济学使用的是价格理论。而冲突经济学主要使用博弈理论(Game Theorem)。再次,研究的重点不同。主流交易经济学是研究生产的技术。即在生产或消费过程中如何合理配置资源;而冲突经济学研究的是斗争的技术,即研究如何将资源配置于斗争性努力与生产性努力之间,以赢得竞争中的优势。最后,研究的结论不同。主流交易经济学的结果是“瓦尔拉均衡”。即总能找到一组价格使交易双方都满意。冲突经济学的结果则是纳什均衡。在给定条件下,你不动我也不动,你动我也动。
    (三)以冲突理论的视角审视构建和谐社会时期的经济现象
    在交易经济学的视角下,政府官员以及经济学家关心的是生产的技术,千方百计扩大生产,使经济在短时间内得到迅速增长。这使我们曾走上了只重经济增长不重经济发展、只重数量不重质量的粗放型发展道路。
审视过去,由于物质资源丰富使得我们在短期内具备了选择这种粗放型发展道路的物质基础;而人口众多、国民经济底子薄使我们在短期内具备了选择这种发展道路的现实基础;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要取得其应得的国际地位,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就使我们又具备了走这条道路的思想基础。正是基于这样三个基础,我们走上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发展轨道。从一定意义上说,我国的经济增长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过程中,必然存在着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和谐的因素。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关键时刻,党中央站在时代的高度,纵观世界经济发展形势和中国经济发展阶段,提出了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本质上就是要统筹各方面各领域的发展,要协调好经济社会出现的不和谐因素。而交易经济理论仅以考虑生产和效率为视角,这恐怕已经很难解释新时期复杂多变的经济现象。而冲突理论的框架则为解释这些现象提供了很好的视角。因为资源越来越稀缺,一方面要求我们最高效率的配置资源,同时也要求我们必须考虑资源是如何被“争夺”的。这会让我们看到一个更为真实的世界,更有利于提出科学有效的解决问题的途径。
 
三、冲突理论分析的一个案例:解读“官煤勾结”现象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某些地方官员掌握了部分煤矿的股权,并大受其益。中央政府勒令其撤资,坚决取缔这种现象。而有的官员宁可不要乌纱帽,也不肯放弃煤矿的股份。这是一种怎样的现象呢?有人说,那是因为煤矿使他们获得的利益太大了,完全可以替代和补偿失去“官位”带来的损失。此话虽有一定道理,但是我们从冲突理论的视角重新审视这一现象时,还可以得出一些有益的结论。对于“官煤勾结”这种现象而言,在占有煤矿股份的官员当中,广泛存在着一种侥幸心理,他们不愿放过任何能够为自己带来丰厚利益的机会。这实际上是参股的官员与中央政府的一个博弈过程。二者博弈的目的不是为了单纯解决资源的有效配置,而是在进行一场使
资源归属公正化和合理化的斗争。
    (一)模型分析
    首先,假设地方官员有两种选择,放弃煤矿股权和不放弃。中央政府有两种选择,严惩和不严惩。
其次,在中央政府不严惩的条件下,地方官员放弃煤矿股权的收益是-1000,中央政府的收益是1000,这意味着地方官员的得益被中央政府所获得,或者为社会所占有;地方官员不放弃煤矿股权的收益是1000,中央政府的收益为-2000,这意味着地方官员继续获得煤矿带来的得益,而中央政府继续容忍这种现象,导致损失很大,包括经济上的损失和政治上的损失。政治上的损失是指对于这件事情而言无法很好的甄别干部而带来的损失。在中央政府严惩的条件下,地方官员放弃煤矿股权的收益为-2000,损失包括经济上的,还包括了政治生涯的挫折甚至结束;中央政府的收益是2000,思路与地方政府相似,除了经济上的损失,还有对干部进行了有效的甄别;地方官员不放弃的收益为1000,因为官员参股行为十分隐蔽,如果自己选择不放弃,其利益在很大的概率上不会受影响;而中央政府的收益为-1500,因为尽管在经济上有损失而且由于没有有效甄别干部也造成了损失,但是中央政府还是表明了严惩的态度,从而使得损失降低。
    上述分析可以直观地表现为下面的收益矩阵:
 
中央政府
 
 
地方官员
 
不严惩
严惩
放弃股权
-1000,1000
-2000,2000
 
 
 
不放弃股权
1000,-2000
1000,-1500
    (二)结论
    1、假设中央政府先决策,并选择不严惩,对于地方官员最好的选择是不放弃;中央政府选择严惩,对于地方官员最好的选择仍然是不放弃。因此,对于地方官员而言,不放弃是占优策略。这一分析从一定程度上就解释了为什么地方官员宁可不要乌纱帽(被严惩),也不会放弃煤矿股权的现象。
    2、假设地方官员先决策,并选择放弃股权,中央政府的最好选择是严惩;地方官员选择不放弃时,中央政府的最好选择也是严惩。因此,对于中央政府而言,严惩是占优策略。这一分析说明中央政府无论如何都会采取“严惩”的态度。
    3、最终的均衡是,地方官员不会放弃煤矿股权,而中央政府对于这种情况无论如何都会采取严惩的态度。即便这是一组均衡解,但并不是中央政府所希望的。因为没有达到取缔地方官员掌握煤矿股权的现象。这说明打击“官煤勾结”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任重道远。
    (三)建议
    1、中央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参股官员的威慑力度,以此形成对这些官员的压力,增加其官煤勾结的成本。一经查出必须严厉惩处,使中央政府的威胁成为可置信威胁。
    2、解决官煤勾结的隐蔽性问题是问题的关键。经过博弈分析,由于隐蔽性,形成了参股官员不放弃其股权的情况,中央政府的严惩威胁是不可置信的。应该在隐蔽性的“显化”上大做文章。有奖举报方式就是可选的办法之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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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徐策(1981-),男,哈尔滨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