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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是房地产暴利和泡沫的总后台
作者:何念民    发布:2007-03-19    阅读:2254次   

当前,全社会对房地产暴利和房地产泡沫问题越来越关注,社会各阶层都投入到这个问题的探讨,从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到房地产商,广大市民特别是广大农民都非常关注房地产行业问题,都希望找到问题的根本原因。

 

社会各界围绕房地产行业问题的争论越来越激烈越来越尖锐,房地产行业问题的本质也逐渐浮出水面——政府是房地产行业暴利和泡沫的总后台。

 

 

政府经营土地的法律地位与市场地位 

 

根据现行国家土地法,国家各级政府都是土地的主人。农民不是土地的主人,农民集体是不是土地的主人要由地方政府决定。

 

国家管理体制的宝塔结构形成国家土地主人的层次化,客观上形成多主人所有状态,土地政策政出多头,各行其是或者互相冲突。

 

政府经营土地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但是政府没有合法的商业经营权力,政府土地经营部门没有在工商局注册,是不合法的土地经营者。

 

每年上千平方公里的土地和上千亿元的土地买卖就是被这样具有本质矛盾的经营者操纵。

  

 

政府经营土地的原则违背市场原则

      

       政府作为国家土地的唯一经营者,具有绝对的土地定价权力,唯一的土地买卖价格制定人,唯一的土地买卖经营者,同时还是土地买卖利益的获得者,这违反市场经营的基本原则。

 

       到目前为止的国家土地买卖——征用农民土地,政府基本没有给农民讨价的权力,农民获得的土地补偿费用是由政府单方面决定,这对农民是极不公平的。

 

       作为唯一的土地经营者,各级政府的行为基本可以被认为是欺行霸市,有事实为为证:

       各地土地管理部门从农民手中收购土地基本都是3万元一亩,折合每平方米四十元。经济发达地区可能是5万元一亩或者更高,但在一些经济落后地区政府征地费用仅仅几千元一亩,折合每平方米几元。

       政府卖给房地产商的土地价格却是十几万元一亩或者更高,这些利益被代表农民的政府获得,而农民根本没有份!

 

       从农民手中收购土地,但是农民却不能分享土地产生的巨大利益,这与欺行霸市有何区别?这是公开违反市场经济原则,而农民——作为市场经济中最大的经济阶层却没有自我保护的话语权!没有任何土地买卖的发言权。

 

       在这种体系的支撑下,房地产商通过市场经营把土地价格和房价不断推高,从而获得高额利润,其中最主要的利益是由土地带来的。

       房地产商获得的土地利益大大高于政府获得的土地利益,而这些利益本应该由农民来分享。

 

       政府和房地产商获得的土地利益总和是一个非常巨大的天文数字,每年至少上万亿元!这些都是农民的耕地和农村土地带来的利益,但是农民却没有权力分享!

 

       这就是政府土地经营的原则!

 

 

政府经营土地的原则也不符合计划经济的原则

 

当前政府经营土地的原则符合计划经济的原则吗?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计划经济是调配土地使用,不能买卖土地。政府不应该以低价从农民手中征用土地,再高价卖给房地产商搞城市住宅建设。

 

其次计划经济要求公平对待不同的社会成员,政府对农民和对房地产商应该一视同仁,不应该把属于农民的土地利益给房地产商。

由于不公平地征用农民土地,失去土地的农民越来越贫困,失去土地的农业越来越落后,失去土地的农村越来越衰败。

 

第三,计划经济应该是计划征地,要有从上到下的征地计划。而现在各地政府根据自己的需要毫无计划地大量征用农民土地,中央政府已经无法控制地方政府的征地行为。

 

这三点证明,我们目前的土地经营不符合计划经济的原则。

政府管理部门排斥中小企业私人开发房地产的本能

      

       本已侯门似海的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口号下,一方面膨胀管理部门,一方面增加管理费用,客观上抬高行业门槛,致使中小企业和私人更加难于进入房地产行业。

       科学化规范化需要更加专业的人员参与房地产项目开发,必然增加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必然增加中小企业和私人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困难。

 

       开放中小企业和私人开发房地产项目就意味降低房地产价格,降低土地价格,不但影响房地产商的土地收入,必然影响政府的土地收入,政府部门愿意自断财路吗?

 

 

房地产暴利和泡沫是这样制造的

 

我国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国家对农业用地的保护政策,导致房地产行业用地稀缺,这是目前体制下房地产暴利和泡沫产生的基本原因,而且会在很长时间内发挥主导作用。

 

房地产商利用土地的市场稀缺性抬价没有道德问题,没有违反市场原则,但他们成为社会矛盾的炮灰。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围绕土地征用数量的博弈,导致中央政府不断出台各种管制土地征用的政策,这些紧缩性的土地管理政策在市场上必然导致土地供应量紧缩的信息,随着中央对土地管理的严格化,市场土地供应量缩减的信息必然导致土地价格的飚升,中央政府的行为适得其反。

 

都说三农问题是国家和党的头等大事,但地方政府为了增加自己的财政收入只能不断增加征用农民土地用于市政建设和地方房地产行业,只能加大对农民利益的损害,只能加大农民对政府的逆反。

 

房地产行业的利益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是一致的——土地是这个内在联系的核心。政府推动地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第一增加政府来自土地的财政收入,第二增加来自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第三增加地方房地产行业的就业,第四增加与房地产行业相关行业的发展,第五增加地方银行的贷款量,等等不一而足。

因此政府面对高房价和大量空置房不会痛下杀手,那样做是猪八戒啃猪蹄——自毁长城!

 

各地政府反对破产保护房地产商的原则就是默认大量空置房的存在,就是默认高房价。

 

房地产商的破产就意味银行贷款的坏帐,这是政府最不愿意看到的现象!房地产商不破产就有可能偿还银行贷款,因此只有等待空置房被社会购买!

 

政府不能够忍受无所作为的等待,房地产商不能忍受无所作为的等待,银行也不能忍受无所作为的等待,尽管社会上已经有大量空置房,房地产商还要不断盖房,银行还要给房地产商贷款,政府还要征地并且卖给房地产商以增加自己的财政收入。

 

发展是硬道理。只有发展经济,只有发展房地产行业才能繁荣地方经济,才能增加地方就业,才能增加地方税收,才能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

 

尽管中央为保护农民耕地而紧缩土地政策,但是地方政府为了保持自己的财政增收只能增加土地价格,房地产商更是利用中央的土地紧缩政策而抬高房价谋取更高的利润。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土地问题上的博弈不仅不能保护农民的耕地,还导致房地产商利用上下政策的摩擦谋取暴利,而这三方博弈的结果就是产生大量的房地产行业的泡沫!

 

发展经济保持繁荣是政府的目的,也是房地产商和银行的共同需要!

所以,房地产行业不能停步不前,空置房再多也不能停止盖新房。

 

政府需要泡沫——政府需要土地财政——房地产商买地越多越好!

房地产商需要泡沫——多买地多盖房多赚钱!

银行需要泡沫——多贷款多利润!

 

没有泡沫,政府、房地产商、银行都无法生存!

 

为官一任,残局留与后任处理!

房子盖起来了,政绩有了,泡沫与我何干!

 

政府管理制度就是这样的,地方官员没有承担房地产泡沫责任的义务!也不会因为巨大的房地产行业泡沫影响自己的仕途!

 

没有房地产商的破产,没有银行破产——呆坏帐,空置房就可以永远空置下去,而且空置房必将不断增加!房地产行业泡沫必将不断增加!

 

政府不会拉着房地产商和银行的手一起跳岩自杀——政府不能承担房地产泡沫的责任,房地产商不愿意承担房地产行业的泡沫,银行也不能承担泡沫造成的呆坏帐责任。

 

手拉手,肩并肩,政府、银行、房地产商齐步走——卖地、盖房、贷款,继续增加房地产泡沫,不断抬高房价。

   

 

.吉柯德与风车的搏斗

 

我们的政府不理解市场原则,与市场规律作无意义的搏斗,愚蠢的搏斗。严控征地面积

只能加剧市场土地紧缺,挂牌拍卖貌似透明公平实则增加土地供应紧缺气氛,严格房地产行业管理只能增加行业成本抬高行业门槛,导致政府管理部门膨胀,增加土地税更是直接抬高土地价格。

 

       总之,政府的一切强化房地产行业管理的措施,只能加大房地产行业泡沫。同时,更为可怕的是,在这个恶性循环的过程中,最大的受害者——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发展而受到的损害越来越多,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具有土地经营者和土地管理者双重身份的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在国家土地法的基础上,在目前的混合型经济体制内,他们是房地产商的实际合伙人。

房地产行业的暴利和泡沫的始作俑者是政府管理部门。

 

我们现行的管理体制赋予这些政府部门具有这种权力。土地法是这一切的基础。

 

我们国家的管理者,各地土地管理部门,房地产行业的管理部门,他们面对市场经济的房地产行业就像唐.吉柯德就像面对风车一样,他们对房地产行业的认识是根本错误的,他们对房地产行业所采取的任何措施都是无效的,甚至是适得其反。

 

         2007115日星期一    于北京   第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