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机制包括三个方面:卖方内部竞争、买方内部竞争、买卖双方间的竞争,商品的价格是由买卖双方间的竞争决定的,而卖方内部竞争和卖方内部竞争只是决定价格的基础。马克思和主流经济学不约而同地只分析卖方内部竞争,并认为这种竞争决定价格,这是值得商榷的。供求关系实际有四个维度,它们分别是:
A、供求竞争关系。供求竞争关系是指供求双方的竞争力度关系,它是供求关系的灵魂。只有交易双方的竞争力度相等时实际价格才正好趋于平均价格,否则不是。竞争力度由两个方面决定,一是形态的方面,一是规模的方面。在形态方面,主要是考虑参与的个体数量,个体数量多的一方竞争力度大——即竞争激烈些,反之竞争平和些。如有10人卖东西,而有20人买东西,则买方内部的竞争激烈些。在规模上主要考虑买卖双方的实力,如财力、政治地位等,实力大的一方竞争激烈程度小,实力小的一方竞争激烈程度大。如在企业与军队交易中企业总是弱势方。显然,个人和小企业等用户是没有资格与移动、联通、微软、武钢等大型卖家谈价的,他们的实力太小,在交易中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
在这种关系中,如果双方的竞争力度相等,则价格会正好向平均价格趋动;如果一方的竞争力度大,另一方的竞争的力度小,那么价格就会向有利于竞争的力度小的一方发展。比如手机是卖方数量少,其竞争力度小,此时如果平均价格为10,则交换价格的波动中心会高于10,从而对卖方有利。当卖方(厂家)个体的数量多,而买方个体的数量少,则结果是交易价格低于平均价格。这导致很多不均衡,如在资本家与工人间,由于工人的数量太多,竞争力度要大得多,所以工人的工资总是趋于偏低,最终消费不足,出现马克思说相对生产过剩。一些经济学家总是反对最低工资制度,认为那是对自由市场的干预,这是由于他们没有看到主流理论本身的缺陷所致。再如甲部门的买卖双方竞争力度差别比乙部门大(都是厂家的竞争力度小),那么,虽然两部门的利润都高于平均利润,但是甲部门的利润率和工资等将比乙部门更高,这样一来,这两部门间也将出现价格差。农业是卖方的竞争力度大(买方是收购所),所以粮价总是不利于农民;医疗、教育、电力、自来水等都是买方的竞争力度大,价格对买方不利。我国学者总是说我国的医疗、教育、电力、自来水等价格奇高是政府垄断的结果,这不完全正确。在没有另一个强大机制(如政府、道德、信仰)的抑制下,完全自由市场中的医疗、教育、电力、自来水等价格同样会奇高。过细分析一下美国这方面的市场就会有这个结论。在当今我国政府不是美国政府,极力追求所谓的效率,很少为弱者说话,没有尽到平衡系统的职责。但是这不表明政府干预经济就一定不好。政府是可以做好事也可以做坏事的,关键是他怎么做。要使政府能做得更好首先要有更好得理论来指导他们的行为。
总之,裁判也是且必定是竞技场上的运动员,如果因为裁判做的不好而说不要裁判,那是行不通的。没有强大而健全的干预市场的机制——政治、法律、道德和信仰等,自由的竞争市场一定会天下大乱。是政治、法律、道德和信仰这些机制使得科斯的小牛和大牛有同等的角斗实力的。政治、法律、道德和信仰要做得更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理论将问题说清楚,如果我们总是抱残守缺,而不力图修善理论本身,有问题就指责政府,对经济学的发展十分不利。
一个极端例子我们得注意。通常认为卖方数量太少的行业就是垄断行业,这可能不正确,因为此时如果买方也只有一两家,那么该行业就不是垄断了。许多科研企业就是这样的,其成果是独一无二,但是买方也是独一无二的,此时如果买方的财力和地位也很强大,且特别自私,那么科研企业将血本无归。科研企业经常血本无归还在于另一失衡,那就是买方的实力太小,买不起。可见垄断利润是以竞争力度失衡又不太失衡为前提的,买卖双方的竞争力度太失衡时垄断利润很可能是负的。所以对垄断的定义应从竞争力度是否均衡这个角度来定义,一旦我们这么做了,那我们就可以对垄断进行量化描述,如一级垄断、二级垄断、三级垄断。或者我们也可以这么划分:卖方垄断和买方垄断。卖方垄断是经典所说的垄断,而买方垄断则是经典极少没看见的。农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是卖商品的个体多,买商品的个体少,是典型的买方垄断,所以价格对卖方不利。我们在分析我国农业问题是就很少考虑这一点,在分析工资问题时也很少考虑这一点,从而不能从经济学原理上说明要补农,要实行最低工资。
B、供求数量关系。这是经典理论讲透了的一种关系,这里就不赘述了。经典理论的问题就在于将供求数量关系当成了供求关系的全部。
C、供求反应关系。供求反应关系是指供求双方对市场变化的反应速度之间的关系。在这个关系中,如果双方的反应速度相等,则价格正好向平均价格趋动;如果一方反应慢,一方反应快,那么反应慢的一方就较被动,反应快的一方就较主动,于是交换价格向有利于反应快的一方发展。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反应慢的一方往往选择静止,对市场不作出反应,以不变应万变。比如即使在完全竞争条件下我国铁路部门也不会为解决春运压力而去多修条铁路。通常,买方对消费稳定性较强(弹性小)和价格低廉的商品的反应迟钝,卖方对转产难和改变生产规模难的商品的反应迟钝。如针线、钮扣、公交、低价药品的价格变动便很难改变需求量。手机、电脑就是卖方反应快,产品更新速度超过用户的更新速度,所以其价格容易偏高。房产是卖方反应慢,仅就这个关系而言房价应该是偏低的。我国现在的房价偏高主要是由于其它原因(如非正常竞争手段、卖方垄断、供求数量不平衡)造成的。
农民对市场的反应是很慢的,再加上又是买方垄断,所以价格总是对他们不利。农业天生就不是自由市场的宠儿。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供求反应关系的失衡对经济系统的影响不能小视。
D、供求时间关系。该关系是指供求双方在时间上的关系。考察这种关系主要从“生产→流通→消费→生产”这种大循环角度进行。供求时间均衡是指供与求(终端消费)在时间上同步,如果不同步,卖时没人买,买时没人卖,供求规律的作用剧减甚至无效。如果买卖双方进入市场的时间不同步,价格向对谁有利的方向发展将取决于很多因素。例如鲜花,其上市的季节往往与消费的季节不同步,此时价格很可能对双方都不利,而有利的是储存鲜花的中间环节。当卖的时节不是消费的时节时,对生产方而言始终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农产品总是面对这种不愉快。
这种关系中又分四种类型,供求同步、供均求间、供间求均、供求参间 。粮食属于“供间求均”型关系,如图3。粮食供应集中在6、8、11三个月,是间断供应,而终端消费则是长年均匀消费,这样农民卖粮时总是缺少而需求的原动力——终端消费,从而总是表现出供过于求。这样即使粮食在总量供给不足,但是只要不是特别供给不足,农民总是面对供过于求的市场。
从上分析可以看出,在供求关系的四个维度中除了在供求数量关系上显中性外,其它三个维度对农业不利,所以在自由市场下农产品价格总是偏低。农业天生不是市场的好游客,所以不能将农业完全推向市场。认识到这一点对我国这样的农业大国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