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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价式竞争和降价式垄断(上、下)
作者:张建平    发布:2007-04-25    阅读:2601次   
(上) 
  经济学之所以倡导竞争反对垄断,是认为竞争带来高效率。一般人也都习惯于把高价格归罪于垄断,而认为竞争可以给消费者带来低价格的实惠。然而,这些认识都是片面的,垄断抑或竞争与价格走向没有确定关系。
  一般人会认为,由于市场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因此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必然是私有化程度提高。基于这种认识,倡导市场化的人都必定会推崇私有化。但是,私有化和市场化这两种变化并不一致。市场的精神是自由,市场化因此和垄断有项背之处,因为垄断就造成了他人的不自由,但是垄断也是一种私有化,或者说私有化并不排除垄断,相反,垄断还是私有者的最终目标追求。这就形成了私有化和市场化并不一致的情况。
 
  竞争具有不同的表现模式。竞争的目的是攫取更高的利润,是对利润的瓜分或抢夺,而抢夺的方式有多种:分蛋糕式和剪径式,即块式和条式,或称为并联式竞争和串联式竞争。
  剪径式分割串联的情况常见于一个产业链条的所有权分割。由于同处于一个产业链上,既有利益的瓜分,又依赖于彼此协作,容易在利润竞争者中间形成利益共同体。这种产业行业内部的竞争不妨碍行业协会这种价格同盟的形成,因为面对市场大家虽然是各个私有者,但是却是市场共享,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因此,竞争和垄断并不是一个矛盾,对外的垄断和内部的竞争有时可以合而为一达成均衡。
如果是块式并联竞争,即大家彼此平行,互相没有上下产业环节关系,面对市场大家是平行关系,是你有我无的关系。这时,并联竞争带来的是重复的投资和总体管理费用和成本的增加。一个大的垄断企业被分割成为很多小的竞争性企业之后,每个小企业都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一个管理机构变成很多重复的管理机构,如果需求旺盛,这些竞争者必然把增加的费用以价格形式表现,而不是挤压自己的利润空间。
  那么,假定需求不变成立,块式分割竞争如何导致价格上升?需求不变,并不等于需求很弱。如果需求保持高位,稳定在一个远远高于供给的水平上,那么供给方内部就不会采取降价竞争的手段,而是共享暴利大餐。许多朝阳产业,都有大量厂商加入,但是产品供给速度还是没有达到需求的高位,这时竞争就变成了共享,就会出现竞争程度和价格同步上涨的局面,这也是产业处于朝阳时期的一个特征。
对于资本运作来说,竞争没有条块之分,而一切商业竞争本质上都是资本的竞争,商品仅仅是道具。资本在不同所有者之间的流动都是要产生费用的,因此,无论是哪种竞争,都造成成本的增加,都有可能在足够的需求之下转变为价格的上涨。在银行资本形式阶段,这种流动费用以借贷利息表达;在产业链条上,这种费用以上下环节之间的买卖利润表现。因此,资本所有者越多(私有化程度越高,竞争越激烈),最终的资本流动阻力就越大,流动费用就越高,而这些费用最后都要在作为道具的商品的价格上表现出来,或者说要从消费者的口袋里掏出来的。这就是从资本角度看待的竞争导致的价格上涨。
 
  竞争和垄断都有导致价格上升或下降的多种例子,说明不是竞争程度和价格的决定没有必然联系。为何?因为所谓的竞争或者垄断,都是针对交换双方中的一方而言的,是交换一方内部的状况,而交易价格是由交换双方所决定的,因此,单方面的竞争或者垄断,都不可能影响到实际由交换双方控制的价格。交换单方的竞争只能导致其出价的变化,而成交价和单方面出价之间没有固定的联动方式,成交价在价格区间内的落点具有随机性,或者说,区间边界的运动和区间内点的运动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认为竞争一定导致价格下降的思路,实际上停留在消费者不具有价格决定权的旧认识上。固然,现实当中表面上往往是厂商标价销售的情况居多,这样导致许多人认为价格是由厂商决定的。其实不然。对于本来就不适于市场运作的必要需求领域来说,当然是谁掌控资源谁决定价格,即《西方经济学的终结》所说的成交价与价格区间的一个边界相重合。但是,对于非必要需求领域来说,通常标价只是厂商单方面的“出价”,是价格区间的一个边界,而消费者逛市场的过程中,自己心目中有一个自己的出价,当某个厂商的挂牌价低于自己心目中的出价的时候,他就有可能进一步权衡质量、款式等因素决定买还是不买,而当厂商挂牌超越消费者的心理价位的时候,他自然会用“移情别恋”来表达自己对价格的决定权。
  因此,研究垄断和竞争问题的经济学人始终要注意到一点:你研究的问题仅仅是价格决定问题的一个因素和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
另一方面,垄断必然导致高价格的另一点认识错误在于,价格是由商品的供求速度决定的,而不是由供求双方的人数决定的,但是主流经济学却是依据厂商数目区分垄断和竞争的。也就是说,价格不是由交换双方的人数决定的,垄断或竞争的程度,并不代表产品的供给速度,这种不一致就决定了价格不是由垄断或者竞争状况所决定的。价格是存量,价格运动的趋势惟一地由同样是存量的瞬时供求速度所决定,而不是由垄断或者竞争所决定(《西方经济学的终结》,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P141)。
 
  一个人垄断某种商品,但是如果数量很多,超出了需求的速度,他也不得不降低“出价”,尤其是那些无法长期保存保值的物品。相反,很多人拥有某种商品,但是总量受到资源限制无法提升满足不了需求,依然会造成价格上涨,比如某种矿石开采,即便是再多一倍的人采挖,价格也不会降低一倍,因为储量就那么多,竞争不能导致产量增加。
  垄断资源之后进行大规模生产,带来了供给速度的提升,因此可能导致价格的下行。中国农民每户都分割耕种,重复投资,产量难以提升;而大规模集约耕种,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机械化水平,粮食产量和价格就可能下降。
  在需求充分旺盛时,竞争往往表现为竞相提价而非降价。当经济学家说厂商竞争或者垄断的时候,往往忘记了交换另一方消费者的内部竞争和垄断,实际上,很多情况下,厂商竞争的烈度提高,往往是因为需求竞争旺盛的后果,当有更多的消费者需求某一产品的时候,就会推升价格,这个产品的利润就更加丰厚,就会有更多的厂商加入到这个有利可图的产品市场上来。此时,经济学假定其它因素不变的做法就显得荒诞可笑了,因为厂商也是理性人,不存在呆在一个衰败市场上博取薄利拼价格的动机,当然,退出阻力导致的无奈也是存在的。房地产的价格走势就是竞争导致涨价的一个案例。因为对高端房产的旺盛需求,房地产商竞相开发高端房产而弃底端产品于不顾,总体上就表现为房价的上涨。
  现在的经济适用房小户型定位在八九十平方米,其实这是城市平民的眼光,如果经济房面对农民工开放,恐怕大多数进城的农民工更愿意接受四五十平方米的房子作为适用房。如果小户型具有丰厚利润,房地产商一样会蜂拥而至,而不会出现在的冷淡小户型局面。竞争就是抢钱,因此必然和暴利相伴相随。如果你发现哪里集中的厂商越来越多,不用问,那里准有丰厚的利润,你斥之为暴利也可。反之,如果竞争和微利长期共存,竞争者就不是经济学认定的理性人了。
 
(下)
  日前在广深铁路上列车服务分离的做法,可以算作是在一个产业链条上进行剪径式竞争导致价格上升的案例。大家都知道,火车上的服务员是属于铁路公司的,但是现在情况有变化了。在铁路又一次提速的时候,有报道说广深铁路上的客车服务由原来的广深铁路有限公司自己管理,变成了市场化运作,即车箱内的服务全部“外购”,由专门的服务公司承包经营,服务人员是服务公司派遣到列车上提供卫生餐饮服务的,而不是铁路部门自己的员工了。
  这样一来我们可以算一下成本和价格的变化情况。对顾客来说,列车服务员的管理归属并不重要,只要提供良好的服务就行。那么,在列车服务人员来说,她们的工资待遇会有什么样的变化?合理的解释是不变。但是,工资降低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为何?工资降低一点原来的员工肯定不乐意,但是,你可以走人,服务公司有的是人力资源,大把的人愿意接受低一点的工资到列车上做这份工作。假如员工工资待遇没有变化,则铁路公司势必要为此变动支付比原来高的代价,因为服务公司也是一个企业,也要赚钱,除了给自己派遣的员工发放不低于原有水平的工资之外,必然要有其它管理费用、税产生,还要有至少是正常水平的利润可图。也就是说,如果原有的服务内容规模方式不变,铁路公司就需要支付比原来更多的费用。
  当然,铁路公司方面也省去的对员工的直接管理带来的一系列费用,自己还落得个清闲,总体不会有多少支出的增加,否则就不会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改革”。另外也会存在外包服务的费用少于自己亲自经营的费用的情况,因为铁路自己的员工的饭碗相对较“铁”一些,而外边的服务公司可能会在不减少每个员工的名义工资的情况下,采用较少的人员来完成原来较多铁路员工所承担的工作量,这相当于变相压低了员工的待遇。即在总体费用不增加的情况下,劳务公司吃掉了原有费用当中的“水分”。
广深铁路的这个例子,属于在一个产业链上进行的垄断转分割,有更多的私有者参与一个产业链的经营,私有化程度和市场化程度看起来更高,但是实质上增加了资本流动的费用。
  对于习惯于数学语言的人来说,我们不妨从下列一个简单的两段式所有权分割举例来进一步说明分割经营会比垄断经营产生更高的价格:
  甲某原来垄断经营,成本(a+b),基于成本的利润率x%,则价格就是(a+b)(x%+1)。现在有乙参与进来,分割经营甲的一部分与甲配套。乙之所以投资进来,当然是看到甲这个产品有利可图为了分得一杯羹,而自己又不具备全面投资的能力,也没有产品的相关核心技术,但有为止配套一部分的能力。甲之所以让乙进来,一方面是核心技术掌握在手,乙配套的只是非核心技术的配件,另一方面是自己可以省去不小的投资,从而把有限的资金集中在核心技术部分和开发领域。
  乙进入之后,投资了a,甲就只需投资b即可。但是乙投资进来和甲依然是两个私有者的关系,是买卖关系,是要赚钱的。我们简单假设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利润的法则适用,则乙的投资回报率也是x%,这是,甲乙合作的产品价格就变成了(a(x%+1)+b)(x%+1)=+(a+b)(x%+1),与原来甲垄断经营期间的价格相比,上涨了ax%(x%+1)。
  这种一个产品或产业由众多私有者公共经营的情况是十分正常的,这种私有化程度的提高,实际上提高了最终产品的价格。大家不难理解,如果有更多的人加入进来会是一个什么结果——每个人都要索取自己的投资回报,而他的索取都被下一个环节当作成本从而形成“复息”,利滚利导致最终价格的增加。
 
  垄断导致价格下降的道理又何在?就在于垄断资源之后便于大规模生产!规模效应的低成本可以让厂商具有更加灵活的价格策略。
有些厂商在一个新产品投入市场的时候,并不一定要利用高价格获取眼前的暴利,而是一开始就利用其垄断地位运用大规模生产技术进行直接的商业生产,而且一下子就把价格压得较低,这样一来,核心技术带来的进入门槛高度和底价位避免了暴利引起的竞争,可以取得一个长治久安的局面,实际上强化了长期稳定的垄断地位。实际上,低价策略还可以起到一个培育市场和消费者群体的作用。政府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人为压低资源价格减免税费等降低投资门槛扶持某个行业,也属于利用垄断权力导致价格降低的一类例子。
 

  前面的帖子说到“独家生意也并不一定就导致价格上升,这全看经营者的经营理念”,有人认为观点偏颇,其实,认为垄断必然要利用高价策略的人,看到的都是只顾眼前利益的垄断者,而忽略了长线投资的垄断者的行为方式。实际上,垄断者更具有着眼长远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