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粮价·牛肉面·城乡利益的平衡
兰州一纸牛肉面限价令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从政府有关部门的官员到各路专家学者纷纷对此发表自己的看法,而网络上的讨论更是连篇累牍铺天盖地,中央电视台还组织了专门的讨论节目。为何一碗牛肉面的价格会引起如此的关注?
反对涨价支持限价的兰州市民的理由实际上不需要考虑,当然,牛肉面店老板的理由同样不需要考虑,因为他们都是利益中人,其理由不具有中立性和公平性。但是,在公平中立的之外的合理性来看,牛肉面店老板的理由似乎更为合理一些:成本增加太多了。
对牛肉面是否应该限价,学者的态度似乎更加偏向于反对,其理由无外乎是此举有悖市场自由的原则。大多学者之所以如此,与其多数饱受现代西方经济学教育而崇拜西方经济学理论不无关系。但是,西方经济学完全自由的市场理论不过是经济学的皮毛,是在默认或假定所有的需求都必须而且可以在市场中解决的前提下得到的结论,它忽略了在人们的正常需求当中,至关重要的必要需求部分是不可市场化的。
在牛肉面这个具体案例来说,需求的“必要性”的问题最终凸现出来,争论的焦点最终还是落在一碗牛肉面对于兰州市民来说,到底是不是必要需求,即牛肉面的价格问题到底是不是可以归结为一个“民生”问题。如果可以说是“民生”问题,则政府限价就无可厚非,是职责所在;如果不属于民生问题,则政府就是越俎代庖了。
而客观事实是,牛肉面对于具有食用习惯的人来说,不管多么传统和习惯,也不是必要需求——没有牛肉面,尤其是外面餐馆的牛肉面,不会影响生存。如果市民觉得外面餐馆的牛肉面太贵,可以自己在家里做,如果自己也做不出比餐馆便宜得多的牛肉面,抱怨餐馆的牛肉面太贵有何意义?
但是,讨论中似乎缺少了法学家的声音。如果不能够从法律角度证明兰州市政府的限价令的非法和越权,则对“限价令”的指责也是多余的。如果由此造成牛肉面馆难以为继,则它自己关门就是了,去挣那些值得去挣的钱,如果它一面说小本生意惨淡经营,一面继续开张待客,则同样可以不去理会它。
请不要像一些人经常性地把自己或者某些人有意无意地升格为“人民”那样来理解“民生”当中的“民”字。不要忽略或者否认,兰州几千家牛肉面餐馆的店主店员以及他们身后的家人也是“民”,还有靠给这些餐馆供给各种原材料的供应商,当然包括供给粮食和牛肉的农民。兰州市政府要关注的民生,不应该只是吃牛肉面的市民的民生,而是包括牛肉面产业链上所有民众的民生。
国家的物价部门的存在的意义何在?还有必要存在吗?如果国家指导价格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其实形同虚设。实际上,价格作为交换比例,没有高低之分,不是以所谓的买方的意愿来判断高低的。政府对价格的干预,实际上是对交换双方利益的一种平衡,本质上也是在维护一种社会公平。
近一些年来,温政府持续推行惠农政策,防止挫伤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如敞开收购、保价收购、持续提高粮食收购底价、取消农业税、种粮补贴等等。这也反映了政府对粮食是国家的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的认识。但是,通过提高和保护农产品的价格来增加农民的收入,必然会导致城市人口的生活成本的增加。而市民肯定不愿意自己的生活水平受到影响,尽管他们的生活水平远远高于农民。牛肉店餐馆业人员成了夹在农民和市民之间的矛盾爆发点。
其实不少人已经认识到,粮价是整个商品价格体系的基础。《西方经济学的终结》(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甚至建议采用一种以粮食价值为基础的“谷物货币”体制。民以食为天,粮价本质上就是身价、命价,是农民的生命价值。因此,粮食价格牵一发而动全身,不仅仅会严重影响城市低层贫民的生活质量,最终还会通过工业品价格的波动反馈到农民粮食生产的成本之上,进而形成连环反应。
中国新农村建设的前景在哪里?倡导新农村运动的学者还特别警告不要把新农村建成新城镇,八亿农民真的可以依靠粮食生产实现和城市市民基本一致的生活水平吗?政府对粮食生产的现行政策可以让农民们就此安居乐业吗?
实际上,在靠谷物维持基本生活的人类来说,一个国家的人口总量决定了这个国家粮食(农业)生产的规模,如果把粮食作为一个产业来对待,也就是人口决定其产业规模了。可以想象,对于一个一定规模的产业,如果从业人数过多,则人均产值和收入肯定会受到限制。这就提供了一条以基本国情(总人口、农业人口比例)为依据分析粮食价格的思路。
下面的文章,主要通过一些宏观、客观的数量分析来试图回答上面的问题。说的是否有道理,大家但跟帖讨论无妨。
一.符号规定:
N:全国总人口保有数。其中不考虑人口变动。单位:人。其中:
Nx: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包括劳力和非劳力),简称农民。这里的农业,狭义地简化为谷物粮食的生产。根据国情,农业人口全部设定为自耕农。单位:人。
Nc:城市人口,简称市民。指总人口当中除了从事农业的人口的剩余人口,即Nc=N-Nx,包括工人、商人、军人、公务员及其他职业市民人口在内。单位:人。
λ:城乡人口比例,λ≡Nc/Nx。无单位。也可以称为“城市化系数”。
Y:市民人均可支配的货币年收入。单位:元/(年·人)。
k:农民种粮的毛利润率。指售粮收入除去化肥、机械、水电等非人工成本后的利润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也就是说,此利润包含了自耕农自雇佣的劳动报酬。
e:市民生活恩格尔指数。在此狭义地指市民年收入中用于粮食消费的比例。无单位的流量性质常数。
P:粮食平均价格或者价格水平。指农民得到的平均价格。我们假定粮食的收割加工运输储存等都由农民自己完成,算作农业的一个部分。因此,P也是市民购买粮食的价格,但不是原粮的价格。单位:元/kg。
a:人均年粮食消费量。设定为平均数
Mc:市民人均收入剩余。指市民收入除去粮食消费后的剩余。单位:元/(年·人)。显然,Mc=Y·(1-e)。
Q:总粮食销售量。单位:kg/年。视同为市民的总消费量(含储量),即a·Nc。
Mx:农民人均收入剩余。指人均售粮收入的利润部分,即“总粮价-非人工成本”。单位:元/(年·人)。Mx·Nx=Q·P·k。
ε:市民人均收入剩余与农民人均收入剩余的比例,即ε≡Mc/Mx。无单位。显然,ε表示城乡收入水平的差距,因此名为“城乡差距系数”。在人口自由迁徙制度下ε=1。
二、分析
1:市民收入及生活水平和粮价的关系
市民每人每年用于吃粮的货币消费量:Y·e;
可以购买的粮食量为:(Y·e)/P;这个量应该等于人均年粮食消费量a,即市民作为理性人,不会把过多的钱放在粮食消费上,即便是粮食降价。
即有:a=(Y·e)/P,由此解出:
Y=aP/e………………………………………………………………(1)
这实际上就是恩格尔指数的定义式e=aP/Y的变形。
2:城乡生活水平差距和粮价的关系
如果一个农民的收入剩余Mx可以和一名市民的收入剩余相当,我们可以认为城乡生活水平没有差异。此时,ε=1。ε越大,则表示城乡差距越大。ε显然是一个政策因素。在城乡自由迁徙的制度下,城乡人口的比例会因为趋利动机而自动平衡,使得ε=1。但在人为的城乡分割二元户籍制度下,城乡人口比例受到人为的户籍政策和生育政策左右。
市民的人均收入剩余为Mc=Y·(1-e)
则农民的人均收入剩余即每年农民人均从销售粮食中得到的利润量为Mx=Mc/ε
农民得到的总毛利润=NxMc/ε= NxY(1-e)/ε
农民总销粮收入为NxY(1-e)/(εk)
总销售粮食量即市民总购粮数量,a·Nc
则粮食平均价格为P=[NxY(1-e)/(εk)]/(aNc)
把λ≡Nc/Nx代入,整理即
P=Y(1-e)/(aεkλ) ……………………………………………(2)
(1)和(2)两式联立,得到:
e=1/(λkε+1)………………………………………………………(3)
三、讨论
1.市民可以承受的粮食价格
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用恩格尔系数判定生活发展阶段的标准是:e≥0.60以上为绝对贫困,0.50~0.59为温饱,0.40~0.49为小康,0.30~0.39为富裕,e<0.30为最富裕。在我们这个农业人口为主的国家,这个标准并不适用。我们不妨设定中国市民的恩格尔指数e=0.25为小康水平。
由(1)式得到e=a·P/Y,在a和Y一定时,e和P成正比,即粮价水平越高,市民生活水平越低(e越大)。粮价水平影响市民生活质量这是显而易见的。
也可以由此式的变形形式P=eY/a考察在既定粮价和生活水平下,居民的收入和粮价的合理关系。现取e=0.25,a=
P=e·Y/ a=0.002Y………………………………………………(4)
即中国目前的粮价的合理水平应该是城市人均年收入的千分之二。
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759元人民币,以P=0.002Y计算,中国的商品粮食价格水平达到23~24元/kg的水平。也就是说,在市民年收入的千分之二这个粮价水平上,一名居民每年用于粮食消费的支出是24×125=3000元,e=3000/12000=0.25属小康生活水平。
如果粮食均价超出居民收入的千分之二,则居民生活水平下降。而当前的实际粮价只是这个价格的1/5~1/10。反过来计算,这个价格下,年入12000元的市民生活的实际恩格尔指数为e=a·P/Y=125×4/12000=0.04,也就是说,粮食消费仅仅占到市民收入的4%左右。粮食之贱令人叹息。
以上假定的粮价都是由农民承担原粮深入商业化加工后的价格,而实际上,中国的农民多是以生产原粮为主,深加工的商业利润是由市民获得而非农民获取,这就造成了种粮的实际收入和市民的恩格尔指数的双重奇低。
2.粮价水平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关联
据(3)式,λ越大,即城市化率越高,则e越小,市民生活水平的上限得以提高。这个结论同担心城市化导致城市人口增加,进而导致市民生活水平下降的观点恰恰相反。当然,这个人口的城市化率是指在利益机制下自然迁徙造成的人口分布,显然它实际上是结果,而不是原因,即因为市民收入较高生活水平较高而导致人口向城市的迁徙,使得城市化率增加。
按照当前中国的实情,城乡人口比例为1:2,即λ=0.5,对于一定的市民生活水平e来说,由(3)式变形得到:
kε=(1-e)/(λe)………………………………………………(5)
此式表示,在种粮利润率k和城乡收入差距ε之间存在一种“恒积”关系,此消彼长。但是显而易见,对于农民来说其变化是单调的,即利润率越高,城乡差距越小,农民收入水平越高;而利润率越低,城乡差距越大,农民收入水平越低。因此,农民无疑是欢迎粮食涨价以改善自己的收入和生活水平的。
在保证市民生活e=0.25和现有的人口结构λ=0.5条件下,由式(5)得到这个“恒积”为:
kε=6…………………………………………………………(6)
k最大为1,即绝对的无本生意,此时ε最小为6,即当前中国农民依靠种粮和粮价提升最多只能达到市民收入剩余的1/6水平。如果现实当中政府通过农业产业政策把k提高到0.5,即对半毛利,则ε=6/0.5=12,即12倍的城乡收入差距。
这就是说,在以提高粮价进而提升中国农民的收入水平的政策下,以中国这样的农业人口比例,要想使得市民生活不受影响而达到城乡收入持平,是一件完全不可能的事情。也就是说,单纯的粮食生产即便是无本生意也不可能解决中国农民的收入水平低下问题。
3.城乡差距与粮食价格水平的关系
也可以直接根据(2)得到一个和kε=4类似的城乡差距和粮价的“恒积”关系。
按上面提到的2006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Y=11,759元人民币,取为12000元/(年·人);售粮利润率k取为0.20(请注意,这是毛利率。按照“利润水平的钱皮划分”法,http://www.jjxj.com.cn/news_detail.jsp?keyno=11391这个水平尚属于正常利润水平的下限);a取为125kg/(年·人);城乡人口比例λ取为0.5;e取为0.25。代入(2)式得到:
Pε=720 ……………………………………………………(7)
现有平均粮食价格~4元/KG,则相当于维持了一个ε=720/4=180倍的城乡收入差距。
不要以为这是危言耸听。实际上,中国农民每年从种粮上获得的利润微乎其微,甚至曾经出现倒贴的情况。据媒体数据,2006年全国粮食总产粮为4900亿公斤,按照13亿总人口2/3的农业人口计算,每个农业人口的粮食产量为565kg,按照1.5元/KG的原粮收购价格估计,农民人均销售粮食收入为878元,而除去农药、化肥、灌溉、收割机械等等费用,还能剩下多少?而既便有剩余也不过是农民自雇佣的工资罢了。按照上述的0.2毛利润率计算,一个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苦一年的收入平均也只有区区176元。
176/12000是多少分之一?而且这还是在政府一系列惠农政策推行之后的2006年的推算状况。这应该就是农村中只剩下老弱病残孕幼,农民大量进城务工,粮食生产持续下滑的原因所在。因此,“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话决不是危言耸听!
将kε=6和Pε=720相除,得到粮价和毛利率之间的一个“恒比”关系:
P/k=120………………………………………………………(8)
或者k=P/120,对于4元/kg的粮价来说,k=3.33%,这是非常低的一个年毛利率,何况还被加工运输销售的中间环节拿走一块,难怪农民不愿意种粮了。
现实是大家感觉到的农村情况不是那么坏,原因在于,抵销种粮亏损和维持农民生活的收入,几乎全部来自于非农业收入方面,如进城务工、种植经济作物、开办家庭工厂等等。
4.城市生活水平和城乡人口比例的关系
式(3)揭示了自由迁徙制度下城市生活水平对城市化率之间的互动关系,即城市生活水平越高(e越小),则λ越大,即吸引更多的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
对于一个公平的社会,或者是我们为了公平而努力实现的来说,ε=1。则(3)式演变为:
λ=(1-e)/ek…………………………………………………(9)
在e=0.25的市民生活水平和k=0.2的种粮利润水平下,一个城乡收入公平的社会所应该具有的城乡人口比例关系:
λ=(1/e-1)/k=(1/0.25-1)/0.2=15,即城市人口应该为农业人口的大约15倍。由此看来,中国社会的城市化进程还远远没有达到目标。
美国的城乡人口比例约λ=50,人口自由流动,即ε=1,恩格尔指数取为0.2,则按照(3)式可计算出:k=(1/e-1)/λ=(1/0.2-1)/50=0.08,即百分之八。
当然,美国农民的这个高利润率是由于高效率的现代化农业的结果。相对于工业产品,8%的毛利润率并不算高,但是由于总产量大,农业人口少,人均收入也就很高了。
按照中国15亿人口的峰值来算,农村人口不需要超过1亿,按照18亿亩耕地红线来算,每个农业人口耕地为18亩,如果农村劳动力为人口的1/3,则相当于每个农业劳动力要承担50亩左右(3.33公顷)的耕种。而美国从事农业的人口为600万左右,人均可耕地面积约为25公顷。
因此,在中国,任何旨在维持低城市化率,维系庞大农业人口的政策(包括人口生育政策),最终只会导致中国农民的持续贫穷和整个国家平均水平的低下。商品经济的基础是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所以,尽快取消人为的二元户籍分割,促进人口自由流动,是中国经济发展不得不跨越的坎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