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盛宁在其“对曹国奇马克思理论导致黑奴问题论调的批判”一文中,对我的“产生‘黑奴’原因的政经分析”一文进行了批判,认为我对马克思理论的指控存在严重错误,无法成立。从他提出的三点理由看,他并没有理解我在批判什么。但是奇怪的是他在文中开头讲的对我文中的理解又基本是对的,他是说“曹国奇之所以把黑奴问题的原因归结到马克思理论上,一个基本的判断就是,马克思的计划和共产模式,必然要通过人治来实现;相应的,法制得不到足够伸张,人治导致的各类问题,当然要算在马克思理论的头上”。但是他接着说“显然,这一观点要成立,关键就在于例证,马克思理论是如何反对法治,要求人治的——要实现对马克思理论这一指控,这一问题才是关键”,这就离题万里了。其实我在那篇文章中逻辑分两步,一步是批判马克思提出的计划和共产模式是拍脑袋工程,是不合理空想,原因在于利他假设不成立;第二步才是他理解的——马克思的计划和共产模式必然要求人治(集权)来实现,法制得不到足够伸张,从而导致问题重重。这里丝毫没有指控马克思在其理论中要求人治反对法治的意思,不知他是如何得出“显然,这一观点要成立,关键就在于论证,马克思理论是如何反对法治,要求人治的——要实现对马克思理论这一指控,这一问题才是关键”这一观点的?正是因为怕引起读者误解,我在作出 “要实现他(马克思)设想的那种计划和共产必定需要这种拥有绝对权力的统治者”的推导后,仅接着就说“然而马克思论证了推翻反动统治者的必要,却没有论证不要统治者,却没有分析无产阶级取得统治地位后会是什么,却没有提出如何预防统治者变质的可行方法……”。诚然这两种意思都没有展开,但是也不至于那么难以理解,以至于康盛宁得出完全相反的理解。我这段话实际是批判马克思天真的认为杀掉(或改造)剥削者后就没有剥削,天真的认为资本归无产阶级占有就不具备剥削功能,天真的认为没有货币就不存在商品(马克思此时居然连自己讲的物物交换也忘了),天真的认为计划交换就不是商品交换,因为马克思丝毫没有论证无产阶级夺取原资产阶级的政权和资产后,会不会变成新的资产阶级,也去剥削和压迫别人,因为马克思丝毫没有论证计划下的产品交换不是商品交换,不存在剥削的可能。马克思知道用极端的根本不成立的利他人性假设来回避这个严峻的问题,已经说明他在这里完全丧失了科学的理智,余下的仅仅只是高涨的革命热情。
本不打算讨论这个极其敏感的话题,这多少也在于这个问题与本人研究方向不太密切。但是我担心的误解,也就是康盛宁先生已经发生的误解,出现了,……,反正是黄泥巴掉进裤裆,多少得正视一下这个问题了。
首先,马克思设想的那种计划和共产除了集权统治是很难实现的,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不约而同地选择集权统治应该是很说明问题的。至于康盛宁说民主也可以实现马克思的计划和共产,这在逻辑上是可以论证一下的。一个国家那么大,涉及的事务那么多,如果一切都先计划后实施,恐怕全国人民一天24小时开民主会议也难以制定出几个计划。有的人肚皮大,有的人肚皮小;有的喜欢辣,有的人喜欢甜;资源只有10个,甲企业需要11个,乙企业要12个;……,我们能通过民主来完成这个计划吗?也许能吧,因为康盛宁可以使用如来佛的方法,最后利用手中的权力表个“我看行”的态:肚皮大的当农民,肚皮小的当工人(愿意是:猪八戒反对当静坛使者,如来佛说,我看你肚皮大,就适合当静坛使者。),从而使民主讨论不无限期讨论下去。这大概就是康盛宁先生在文中强调的民主集中制吧,可惜的是他没有看到民主集中制下的当权者有两个权力,有听取别人意见的权力和不听取别人意见的权力,而提意见的人则只有一个权力,那就是只有提意见的权力,而没有要别人听意见的权力。如果不是民主集中制的民主,提意见者也有第二个权力,也有“我看行”的权力,有权让当权者失去权力,那么此时山西当局敢公然包庇黑心厂主吗?各地方政府敢组成反上访队吗?各地方政府敢代表百姓出卖其私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吗?……,总之,如果猪八戒有权让当权者下台,如来佛敢用“我看行”态度来要猪八戒做静坛使者而不做静坛佛吗?当然不能,但是此时也意味着计划不可能。
其次,整个马克思理论是非常极端的,这从在马克思理论下“形而上学=错误”就可以验证。一种大个个的理论在马克思世界里居然等于错误,马克思讲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大概只是用来教导别人,而非他自己。马克思的社科理论也是按这种极端思维来构建的,他凭什么认定人、工具、自然等要素一定时它们间的结合关系也一定的呢?但是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原理却说明人、工具、自然等要素一定时它们间的结合关系也一定。他对此没有作任何有用的逻辑论证,仅仅是“我认为”而已!就是极其简单的自然界也不存在这种决定论,更何况是人类界。印度和我国高度相似但是建立了完全相反的社会制度,这足以说明马克思社科理论有重大缺陷。事物间的关系与事物本身是肯定有密切联系的,但是事物自身很难决定它们间的关系是什么,不是什么。这是形而上学一再告诫的,但是马克思的极端辩证法却绝对地抛弃了形而上学。比如碳原子与碳原子间就有很多种关系,而这关系主要由外界来确定,从而它们可以组成煤炭、石墨、金刚石等等物质。事实上人类系统是混沌系统,突生性十分突出,在这里我们往往不能依某种规律从既定的事物a、b、c预知它们的产物d是什么,不是什么。这里的过程是跨序的,不是次序的,d是什么只能依靠事后的检验来确定。这就是化学、医学、生物学等主要依靠检验来确定结果是什么的原因。突生性的实质就在于结果由多个原因决定,改变其中一个原因结果就会变。那么,马克思是如何知道“人+枪”一定是警察而不是强盗呢?是如何知道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解决后一定是共产主义,而不是资本主义Ⅱ或者其它什么主义呢?突生性在生物系统的表现是很强烈的,精英的儿子往往不是精英,英雄不问出去等等就说明这一点。
在人类系统中,既定的人、工具、自然等要素可以按n种关系结合在一起,而这种关系则往往由它们的“头”来确定的。在这里为了说明问题得先谈谈头规律,头规律是说:任何有组织得群体中必定有个头,且是少数个体当头①。这个规律性是没有例外的,但是马克思没有揭示出这个规律,从而设计出所谓共产制度。依这个规律我们不难知道是头将人、工具、自然等要素组织成群体的,而组织的方式则主要由头来决定,而非马克思所说的由群众决定。比如我国元蒙时代实际是农奴制(绝大多数汉人是蒙人的奴),这较之于宋代完全是一种倒退。那么为什么这种倒退能出现呢?理由有二,一是蒙人当了头,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主要由他们来制定;二是当时的蒙人较之于宋人,他们是野蛮民族,他们只会选择较野蛮的组织方式,而不会选择更文明的组织方式。满清时代也是这种表现。我个人没有见过马克思在哪儿真正论证过“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种所谓社会发展规律,除了几个苍白且有明显倾向的实例外。马克思实际是先确定这种决定关系有,再找几个有利的实例来论证它有,而必要的逻辑论证全无。明显的事实是,东方的封建社会根本就不是他描述的那种封建社会,是中央集权制,有很发达的商品经济和自耕农。更可怕的事实是马克思在这方面的预测都是朝反向发展,在这里马克思恰恰是倒立着看世界,整个都看反了。这里不是说马克思所说的那些决定不存在,而是说马克思说的决定只是一个方面,而是说马克思在看他发现的那些决定时用了放大镜。头们在制定社会关系(包括生产关系)或多或少是要考虑群众因素的,所以马克思提出的计划和共产不是完全没有,但是要全面实施计划和共产则是高度缺乏理论依据的。总之,马克思只是假设计划和共产可能有,没有论证计划和共产必然有。
在另一方面,形而上学也告诉我们,在突生性事件中,如果基本要素和关系是确定的,那么结果也是唯一的。这就是说如果两个群体的人、工具、自然等要素及它们间的关系都是相同的,那么他们的社会体制也是相同的。显然,依这种规律性看,马克思讲的那一套也是有其必然性的,只是没有马克思认为的那么大,那么绝对。我们要找到两个在人、工具、自然及生产关系都相同的群体是不可能的,但是要找到有一定相似性的两个群却有可能。也许用马克思原理来解释一些国家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间的相似性比较合理,这样的话,马克思社科理论则正好是解释共有制和私有制并存的理论,而不是解释二者你死我活的理论。